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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在一起。
沈七七见状急忙放下手中的蒲扇,本想跑过去扶他,却被沈张氏抢先了一步。
母爱的伟大毋庸质疑,无论哪个时空,无论哪朝哪代。
沈张氏虽然长年卧病在床,身体十分虚弱,但见到儿子摔痛的表情,还是能很迅速跑过去将他扶起,并轻轻拍打着他身上的泥土,满脸慈爱之色:“小宝,慢点跑,别急,瞧你跑的这一身灰土,快让娘给你打扫打扫,哎呀,衣服怎么又破了,等下赶紧脱下来,娘给你洗洗,再缝补一下。”
已经直身站起的沈小宝,手抓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言道:“娘,小宝知道了。”
沈张氏笑瞪他一眼,稍带严厉的说道:“知道就好!以后可不要这般淘气了,这衣服已是补丁上面缝补丁,再被你弄烂可真是没法补了。”
沈小宝一脸正色地使劲点头,“娘,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小心保护好衣服的。”
“嗯,药采的如何了?”沈张氏嘴上说着,可手上打扫灰土的动作却没停。
药罐旁边的沈七七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对母子,多么感人的画面,一个骨瘦如柴,常年卧病的母亲,在儿子遇到伤害时,却能以最快的速度出手相救,这就是本能吧,一个母亲的本能。见到这一幕,心中又不免生出几分暖意,虽然破旧,却有家的样子,虽然前路未卜,但却有亲人间的温暖,母亲带病为她煎药,弟弟翻山越岭为她采药,也许她应该觉得满足。
在现代时她是没有得到过母爱的,确切的说,应该是很少,少到她几乎没有任何记忆,因为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在了,而她对母亲的印象从一开始的一点点,演变到后来的越来越模糊,到后来几乎没有了。这其中父亲也和一个阿姨约会过,也带那个阿姨来过家里,但是她的一句‘不喜欢’,爸爸就再也没有带任何陌生女人在她面前出现过。待到她长大一些,念了高中,读了大学,走过情窦初开的季节,也曾暗恋,也曾相恋,也曾失恋后,她才明白爸爸为她付出了太多太多,可世事难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
思绪纷飞间,沈七七已是满脸的惆怅,不想却被小宝的又一声“唉哟”声所打破,再看小宝时,他的表情也由先前的可爱,变成了呲牙裂嘴。
顿时沈张氏的手僵在了半空,沈七七的嘴角也紧张地抽动了一下,蹲下身子与小宝平视并关切的问道:“小宝,哪里痛?是不是伤到了?”
沈小宝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骨碌着一双大眼睛,脸上露出一丝惊慌,双手赶紧背后,身子也不由得向后退了退,“没,没事儿啊,小宝没伤着。”
谁人都听得出小宝在说谎,自然也瞒不过沈七七和沈张氏。
沈七七不由分说的就抓起他背到身后的双手,扯出来一看,顿觉眼前一阵眩晕,嫩嫩的小手几乎成了血葫芦,一道道血印子,在沈小宝的小手上横七竖八的躺着,还不时地往外渗着血丝。
“弟弟,这……”沈七七突然间有些呼吸困难,小宝才10岁,他怎么受得了?
沈张氏眼见这一幕已经惊的合不笼嘴,身子一歪就要斜下去,若不是沈七七,和快步跑过来的沈继先轻扶了一下,她几乎晕倒,瞪眼看着那让她惊心动魄的伤口紧张的问着:“小宝快告诉娘,这,这是怎么回事?”
“娘,我没事,真的没事。”沈小宝又换回了刚才可爱的表情,说着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赶紧解下背后的背篓,带着一点点炫耀的神情说道:“娘,姐姐,你们看我真的采到红樱草了。”
沈小宝指着背篓里那鲜红的花朵,稚嫩的脸蛋上写着满足,“你们看这花鲜红鲜红的,真好看,准能除掉姐姐身上的毒气,镇上的郎中不是说了,这红樱草不但解百毒,除痘印,还能让姐姐的肌肤婉若婴儿般娇嫩呢……”
沈小宝继续滔滔不决的说着,但是沈七七和沈张氏并没有去关注这红樱草有多么的漂亮,或是药效有多么的好,而是双双都哭了。
一旁的沈继先唉声叹气地长叹了一声后言道:“七七,你看到了吧,你弟弟这伤都是因为给你采药造成的。”
沈七七自是明白沈继先话中的含义,但也不想过多的理会他,于是并没有搭言,而是和沈张氏赶紧为小宝清理伤口。
沈继先见无人理睬,自觉没趣,一甩袖子钻进屋里躺着去了。
正文 第四节:闹人的晚餐
沈七七和沈张氏之所以会哭,是因为沈小宝身上的伤远远不止是手上的那一点点。
之后,她们又看到沈小宝的短衫后背上也沾有大片的,看上去已经有些泛黑的血迹,再撸起他的衣袖和裤管,看到的都是些或深或浅的划痕,同样,胳膊和腿上的伤痕上面也渗着斑斑血迹,而且比手上的更为严重。
而且更让沈张氏难过的是,小宝身上的伤已不是今天一天造成的,那些旧伤肯定是前两日上山采药便弄伤了,可她这几日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七七身上,却忽略了小宝,害他小小年纪受了这么多的苦,做为母亲的沈张氏,她的心里愧疚到极点。
沈张氏虽然很想把伤痕累累的小宝搂在怀里,可又怕他疼,只好蹲在小宝旁边,既心疼,又手足无措地哭了起来。
沈七七也难掩心中激动的情绪,泪眼朦朦的拉起沈小宝的小手,“小宝,告诉姐姐,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红樱草这药很不好采,是不是采药的途中小宝受了很多苦?”
沈小宝贝齿轻咬下唇,踌躇了一会儿才小心的言道:“姐姐,小宝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红樱草,后来听一个放牛的老人家说,要穿过后山的山顶,才能采到,待我爬上去后才发现,那里长满了一种带刺的树,每走一步都刮的我肉疼,可是不过去又采不到红樱草,所以我就忍着,衣服便划成这样了。”
沈小宝有些惋惜地扯着自己的衣角,看着这身被他几乎刮成了布条的衣服。
沈七七的心里揪着疼痛;拭着眼泪继续追问:“小宝,那后背呢,后背的伤是?”
“姐姐,后背是小宝下山时不小心摔了一跤,直接滚到了山底的小河里,还是一个打猎的哥哥经过那里时发现了我,将我救了起来,不然,不然……”
沈小宝的声音越来越小,后面便没有再说下去了,院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谁都没有再说话,只是打来清水默默的为他换下衣衫,清洗伤口……
但是每清洗一下,沈小宝的眉头便微微的皱到了一起,沈七七知道这会很疼,但他依然坚持着不吭声,不由得在心里佩服起这个年仅十岁的孩子,竟然如此坚强。
待伤口清洗完,又涂上了创伤药之后,沈小宝又恢复了白净俊秀的脸,同沈七七一样,继承了沈张氏的姣好面容,一双机灵的大眼睛,不时骨碌碌的转着。
毕竟是小孩子,疼痛稍稍缓解,他就开始在院子里蹦蹦跳跳起来,乐呵呵地围着沈七七打转,给她背诵他在私塾院外偷偷听来的诗词:“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沈七七拉着他的小手,微笑着告诉他,后面两句是:“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咦!姐姐怎么知道?莫非你也曾去私塾先生的墙外偷听?”沈小宝手抓后脑勺一脸正色。
沈七七轻点他的小鼻尖,“这是秘密!”
“秘密?”沈小宝透着一脸好奇,沈七七则有些感慨,心想原来这个世界也有与自己生活的时代共通的地方,这里居然也有人背诵《剑客》这首诗,只是作者是不是同样出自唐朝的贾岛,就不得而知了。
而此时已到黄昏时分,夕阳在山脚边绽放着它最后的一道美丽,洒给大地无尽的余辉……
而后,沈张氏抹干眼泪自灶房里端出了饭菜,沈七七要过去帮忙,被她拦下了,就这样沈继先,沈张氏,沈七七,还有沈小宝,一家四口围着那张破旧的四角桌,啃着玉米面加粗粮的干粮,和一碗水煮野菜叶。
沈小宝捞了一口野菜嚼在嘴里,忍不住咧了嘴巴:“娘,这菜好苦!比昨天的还要苦呢。”
沈张氏叹了口气没说话,沈继先则自顾自的大口吃着,沈七七则绽放了一个甜美的微笑对沈小宝言道:“小宝,这菜苦就对了,因为这菜可以驱毒败火,可以让小宝身上的血口子尽快好起来,来,来,多吃几口。”虽然沈七七知道这野菜确实是难以下咽,但还是又给小宝夹了几口菜放进碗里,苦也要吃,毕竟没有别的吃食,总比饿肚子好。
“嗯!姐姐,小宝知道了。”沈小宝使劲地点着头,又大口的吃起来。
沈七七看着沈小宝小小年纪,正是长身体需要营养的时候,却天天啃粗粮,吃野菜,心里不免生出一分心疼,再看看眼前这位正狼吞虎咽的便宜爹,正值旺年的男人,却不思生计,不养儿女,还整天厚着脸皮逼女儿赚钱供他去赌,最后干脆连女儿也卖了死契,心中又不免生出几分火气。
瞅着眼前的几个人,无声的叹着气,这一家子人可怎么办呢?沈继先将她卖了三十两银子,数目确实不小,但是除去十五两赔偿给沈大宝所伤之人,再给沈张氏瞧病,送沈小宝去学堂,又能剩下几两银子呢,何况那沈继先整天就知道往赌馆跑,难保他不把剩余的银两输掉;还有沈大宝也是游手好闲已成习惯,这次的事用钱解决了,下一次再惹事又该怎么办?难道就让他们这几口人用所剩的银两坐吃山空吗?
吃没了怎么办?总不能每天靠着吃野菜和沈小宝打回的猎物来填饱肚子吧,即使这样可以,那冬天怎么办,大雪封山之际,又要到哪里去找野菜呢?想到这些,沈七七就更没有心思吃饭了。
“我回来了,开饭了没?”这时屋外传来了沈大宝刺耳的声音,远远听着就带着一股子痞气。
话音刚落,门口便闪进一个身影,一身青色粗布衣衫,包裹着一个同样削瘦的身体,虽然个子很高,但走起路来左右摇晃得厉害,肤色黑中带着暗黄,再一细看那双眼睛,沈七七终于明白,用贼眉鼠眼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了,总之完全是一副尖嘴猴腮之相,而且那种皮包骨头的瘦,耗子见了他简直都能掉出几滴眼泪来。
沈七七很是惊讶,也很是怀疑,这尖眉细眼的沈大宝,和自己以及弟弟沈小宝是不是从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样貌相差何止二万五千里,简直可以用千山万水来形容了。
眼下沈七七是将这家里的五口人见了个全,这家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瘦,除了沈七七和沈小宝,剩余的三人已经瘦到几乎吓人的程度,也许是因为长年累月的食不果腹,个个营养不良而导致的面黄饥瘦,但是由此也可以看出,这家人的另外一个特点,那就是--懒惰,宁可忍饥挨饿,也不愿意干活。
院外的几亩口粮田,以前都是由沈七七的前身在打理,再靠着给别人家养猪,担柴,挑水,洗衣等无数的活计,赚钱来贴补家用,前身的沈七七过的是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母亲则给镇上的绣坊做工,由于常年卧病,绣坊赚的银子甚是微薄;而小宝则给大户人家放牛放羊……而那个嗜赌成性的爹,和游手好闲的哥,他们竟然什么都不做,回家就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