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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王爷欠调教-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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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得的内伤?是因为燕宇的那一剑吗?伏云晓看着床上虚弱的人儿,心里气愤,怒道,“明知道自己身体差,还惩什么能?装什么大英雄!”

    花无殇无言,“以后,我一定不当大英雄”我只做你的小男人,花无殇在心里默默的补了句,得瑟起来

    “无知蠢货!”伏云晓忿忿不平的说着

    花无殇半敛的眸子微微睁开,病情似有加重的迹象,“大夫刚刚说要我要保持好的心情,病情才会好转”所以,你不可以凶我,要温柔待我

    伏云晓皱了皱眉,想着刚刚大夫是有那么交代过算了,她也就不和一个病人计较了!不过,天天跟着这么个病秧子实属无趣,先离开这里再说,“既然你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第100章 赖上她了?() 
伏云晓的话说到一半便没有说下去了,因为花无殇的表情看似很痛苦,紧紧的纠着胸口

    伏云晓连忙靠近了些,将他的身子半抚起来,却看到床塌上血迹斑驳,甚是醒目

    而花无殇后背原本应雪白的衣衫,此刻全都染上了鲜红的血渍

    “赶紧脱了!”伏云晓下命令,都染成这个样了,还怎么穿下去?

    “我没有力气”花无殇看着她,满脸的无辜

    “我来!”伏云晓脱口而出,准备解下他的衣衫,当触及到他领口时,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她在脱男人的衣服!

    花无殇没有反抗,唇角微勾,半眯着眼,惬意的看着她那张纠结的小脸

    不就是脱衣服吗?给他留条底裤不就得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她那个时代,av满天飞!她看完后都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有什么了不起

    伏云晓手摸向他的腰间,却看到了一枚玉质极佳的玉佩,上面刻着一个‘殇’字,这才记起,他将这枚玉佩已经送给她了

    可是,明明已经送给她了,为什么此刻却在他的身上?将玉佩摊在手心上,“你小人!”不愿送就不愿送嘛!干嘛还趁她不注意时偷回去!

    花无殇淡淡的扫了眼玉佩,轻轻的道,“这玉佩是你夜探王府的那晚遗落在我屋里的”

    伏云晓将这玫玉佩左摸摸右看看,玉佩上那条飞扬跋扈的龙,生动逼人,竟是爱不释手可是,他已经救过她数次,现在她若强行抢占他的物品,是不是很不道德?默默的将玉佩放到他的枕边,将他腰间白祥云纹的宽腰带解下,然后将他的直襟长袍脱下来

    “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这玉佩既然已经送给你了,那就是你的物什,你若不要,那么我只好扔了”花无殇说完拾起玉佩做投物状

    “别扔!”伏云晓匆匆托起他握玉佩的手掌,生怕毁坏了那块质地无双的好玉,将他手指小心的掰开,从他手间将玉佩取过来,揣入了自己的荷包

    花无殇因着她的偶尔触碰,心间悸动不已指间留有她的余香,手不经意的从鼻间划过,淡雅的兰花香味飘过

    守在门外的御风嘴角狂抽,王爷明明就是很想将玉佩送给王妃,偏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模样要知道,这玉佩可是用千年暖玉所做,冬暖夏凉,并且能驱邪,别人想要都要不到!

    “我的衣服还没换”花无殇目光向着自己的里衣看去

    伏云晓手搭到了他的里衣边,立即缩了回来,他会不会和某些现代人一样,有不穿内内的习惯呢?思绪了半晌道,“毕竟男女有别,我还是让门外的侍卫给你换衣”

    “侍卫粗手粗脚的,很容易弄伤我的伤口,到时伤口有可能会加深”花无殇慢条斯的说着

    想想也有道理,男人的手脚毕竟没有女人的细腻,“那我让府里的丫环给你换衣”

    毕竟是一个王爷,梳洗丫环总有!

    “我府里全是家丁,没有丫环”花无殇轻飘飘的吐出一句

    那这件事就赖在她身上了?伏云晓抚额,反正皇上送了那么多黄金给他,他现在是有钱人了,扔些金子给这美男找些对味的妞换衣服,总找得出人来?

    “当然,库房有那么多金子,你可以去大街上撒金子,兴许会引来女子哄抢,但也不会有一个女子愿意为我更衣”似洞悉她的思想一样,花无殇悠然说着

    伏云晓狐疑的看着他,这个男人难道也有洞悉人心灵的神力?他怎会知道她所想呢?莫不是神棍下凡?

    “王妃,您快为王爷更衣!西楚国的女子怕没有人敢为王爷更衣的!莫说是更衣,就连三米之内都不许接近,否则轻者会被王爷浸河底,灌猪笼,重者一命乌乎,哪有人还敢为王爷更衣啊!王妃您敢紧!这血都凝在了王爷的后背上,凉飕飕的,会加重王爷的病情的!”御风一脸焦急的看着里面,这个王妃怎么就不知道个轻重缓急呢?也不知道王爷看中她哪点

    伏云晓惊讶不已,没想到这小子看似温和友善,居然会有那样的嗜好!知道他身上的伤口要处理拖不得,认命的将他的里衣慢慢解开,身后的衣襟和着血沾到了后背的皮肤上,需要极其小心剥离,才能避免皮肤被扯痛

    伏云晓屏住呼吸,小心冀冀的将他背后的衣衫轻轻的除去只见后背靠心脏处,阔约一寸长,森骨外露,触目惊心的伤口映入眼睑,“你个白痴,难道受伤后没处理过伤口吗!”

    花无殇唇角微扬,漆黑的眸子阖上静静的趴在软塌上,背上的小手有些冰凉,指间划过的地方,如电流般穿过全身,引起体内的一阵酥麻

    御风看着那道深深的伤口,一瞬间说不出话来了,他明明记得王爷处理过伤口的,怎么突然又严重了呢?

    伏云晓将他上身的衣物完全除去后,命人端来了一盆清水,用绸手帕轻轻褪去他背上的血渍

    御风走到檀木所制的储物柜前,将抽屉打开,拿出一个蓝色的瓶子,递给了伏云晓道,“这是止血灵药,是天机老人留下的,再深的伤口,五天就能愈合,十天后和原貌一样”

    伏云晓眼冒精光,赤果果盯着蓝色药瓶,这就是所谓的疗伤圣药吗?有那么神奇?这么深的伤口,恐怕就是在医术最发达,最先进的美国都望之兴叹的!这个天机老人是什么人?伏云晓体内的兴奋因子在叫喧着,有机会真要好好会会这个天机老人,多找他讨些灵药来以后,若再遇到伏惜弱那种用下三滥手法下药的人,她也就不会怕了!

    接下来花无殇的话却让她兴致全无

    “你拿错药了,天机老人的药,已经用完了”花无殇轻描淡写

第101章 跟着身后擦屁股() 
御风身子一僵,不解王爷为何如此做法,可是王爷的命令,他向来只有绝对的服从,“是御风的错,御风记错了”

    御风说完将药瓶重新归放到抽屉里

    若是普通下人,称谓一定是奴才抑或是属下的,而这个御风却自呼其名,这么说来,他应该是花无殇身边贴心的人了伏云晓暗自揣摩

    换了五六盆水,才将花无殇的背擦拭干净,伏云晓看着他背上截破的伤口自言自语道,“也不知这伤口要多久才能愈合”

    “保持心情舒畅,加上有人体贴入微的照顾,一个月左右,就能愈合”花无殇自作自的做着说客

    一个月?御风眼角抽搐,寒食节那个时候应该刚刚过!寒食节过后,最适宜迎亲接福了

    “你直接说把你当祖宗一样的供着,岂不是更好?”伏云晓狠狠的挖了他一眼

    “可惜,我比你大不了几岁,注定做不了你的祖宗否则,每日享受一下你早晚三柱香外加跪拜,倒也不错!”

    “你想得倒美!”伏云晓气愤至极,这男子当真是一点男人的绅士风度都没有!和他在一起,恐怕会被他气死!“看你这个样子,伤应该不算很重,我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也就不需要我了,告辞了!”

    花无殇面色不改,在她即将踏出房门的一刻悠悠的道,“你身上身无分文,出去拿什么活计?”

    伏云晓即将迈出门槛的步子停了下来,她怎么忘了,燕宇临走的时候什么都没留下!怎么就没想着找他多要点钱呢?皇上送给痴王府的一千万两黄金却是给未来痴王妃的,她若离去,根本一毛钱都拿不到

    突然眼眸一亮,“我还有你送给我的玉佩,怕什么,我拿去典当了,估摸着能换不少银两”

    “那块玉佩倒是能兑银子,可惜如今你身陷西楚国,西楚国任何一家当铺都不敢收的”花无殇眉眼间散发出慵散的气息

    伏云晓也不是傻子,他一说她就明白了,他的玉佩上刻着那么一条醒目的龙,再加上一个‘殇’字,只要是西楚国的子民,估计都知道这玉佩是他的,虽然他脑子不正常,可是他是皇上最宠爱的王爷,这是人尽皆之的,谁还敢收?

    “而且我们西楚国是大国,治安比起东璃国那样的小国来要严得多,高手如云,若是有鼠窃狗偷,作奸犯科之类的事件发生,不出两日,定能抓出那作乱者,刑仗毙”

    他是在暗讽她在东璃国将丫环卖进青楼,殴打公主的事情吗?怎么就那么巧,那么糗的事情偏偏被他撞见伏云晓糗得无地自容

    伏云晓忍无可忍,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这男人是欺负她穷是!双拳紧紧的攥起,然后缓缓的松开,脸上换上一副优雅迷人的笑脸,转过身,往回走,朝着软塌走去,“素闻痴王爷大度,你慷慨的借一千两银票给我,我日后还你”

    “我虽大度,可是我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我若将钱借予你,谁知道你拿着钱跑到什么地方,到时候我找也找不到你的人,我找谁要钱去?”

    伏云晓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咽死,他居然拿她刚刚说过的话来噎她!这抠门鬼家里都成金库了,居然还计较屈屈一千两银票!爱借不借,不借拉倒!

    “不过,我倒有个折中的方法”花无殇一手半肢着身子,另手拖起下巴,一汪深潭的眸子,打量着她

    伏云晓突然被他看得魂身不自在,忐忑道,“说来听听”

    “我身边没有一个丫环,未来的一个月里,我身体又多有不便,衣食起居没有人照探”

    伏云晓的脸色越来越阴沉,这男人莫不是痴心妄想,让自己做他的婢女加保姆外兼轿夫?他想得倒挺美!冷漠的挖了他一眼,撒袖而去

    “等等!我还没说完”花无殇不知何时拦住了她的去路,心里默叹,唉这女人怎么就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呢?看来追妻之路,遥遥无期啊!

    伏云晓不耐烦的看着他,她可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她就不相信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高iq分子,在这落后的古代生存不下去!她会成为有钱人的!顶多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衣,我自己穿;食,有厨子做;住,我有自己的房;行,我双腿完好,不用你背你就陪我说说话,陪我一起吃饭,陪我一起走走路就行”当然,能陪我睡觉,最好不过了这句话他没敢说出来

    “我又不是你老妈子”怎么听起来有些像唠嗑呢?伏云晓挑眉看着眼前的男子,不明白为什么上一刻还和她斗着嘴,下一刻就变软了,难道是他周围缺乏女性,甚至是缺乏母爱?伏云晓思考着他的用意

    可怜的她虽然iq高,可惜情商却很低,前世虽然活到三十,大龄剩女一枚,可惜却是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原本想着到了三十岁还没谈恋爱,便去夜店,寻个牛郎解决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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