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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不知,是他太过善良容易相信别人,还是她严一诺长得太过和善,难道她脸上贴着好人标签,那么值得他信任?
“没关系,咱们先找找看吧?你看天色渐晚,把你一人扔在这儿,实在不是男人干的事儿,快,咱们开始吧!”秦潇予嘴上催促着,但心里却想着:这里可是迷雾森林,到处都是树木,除了丛林之间那点空隙,哪有路啊。
不过,等等,严姑娘不论是从穿着,还是行为来看,都不像他们三国中人,且此刻他要从这迷雾森林中找寻回家的路,难道,她是传说中魅族中人?
不太可能吧?魅族向来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百余年来,魅族中人在人们心目中仿若神祗,难道那传说中的人物此刻正站在他面前?
思及此,秦潇予的情绪激动起来
“那好吧,谢谢了!”若继续执拗下去,只会耽误更多时间,想了想,严一诺终是答应了。
既然有人相助,总比自己独自一人留在这陌生的黑暗之处好。她严一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有点儿害怕在心感觉到孤单的时候独自呆在暗黑之处。
不想再为了应付这个古人,与之绕舌,古代的那些话语说起来还真是累人,好在她向来喜欢古装剧,家里更是有一位讲话考究的比古人更古人的外公,这才导致她在听秦潇予讲话时不觉突兀,应付起来更是游刃有余。
“你同意啦,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秦潇予像个吃到了糖的孩子似的差点儿没跳起来。
那神情,那表现,哪里像堂堂大将军,就是不知,若是他属下那些人看见会作何感想?
看到一个帅得掉渣的男子如此孩子气的一面,严一诺心里刚刚冒出的一丝孤独感全然消失,不知怎的,她竟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
两人达成共识,加上天色越来越暗,身处森林深处,透过那一丝丝微弱的光线,他(她)们除了能看到彼此一个身影,其它的,双眼触及之处,均是一片模糊。
“严小姐,天色已暗,我们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你看,是否可以休整一晚,明日天明之时再来?”迷雾森林的恐惧,深深的烙在了秦潇予的心底。
哪怕那些只是所谓的江湖传言,但却早在很久以前就在秦潇予的心底留下了阴影。
虽然有所畏惧,但偏偏又有一丝好奇之心,促使他想要趁此机会冒冒险,更近一步的靠近那些传言中所述的事情。
这种心理就像咱们小的时候爱听鬼故事,又怕听鬼故事是一样的。
他的提意,严一诺只是微微一笑,只是,在这种两人站在一块儿都只能看见对方身影的情况下,秦潇予自然看不见她的笑容。
因此,秦潇予以为严一诺仍急切的想要找回家的路,而固执的不顾危险留在这里。
“严小姐,咱们走吧,我保证,一定帮着你一起找到回家的路,若是找不到,我愿意为你提供衣食住行,直到你能够平安回家的那一日。”
闻言,刚刚蹲下身去,准备从包里找些工具的严一诺霎时顿住了手里的动作,愣住了。
消化了自己方才听见的,回过神来的严一诺感动之余,心里暗爽不已,因为,她怎么觉得,若是无法回去,留下来的后顾之忧暂时得到解决了呢?
虽然,依赖他人不是长久之计,但最初的落脚点有了着落不是吗?再说了,她严一诺可不是那种只有依靠别人才能赖以生存的人,凭她严一诺在二十一世纪的所见所闻所学,难道还会让自己饿死在这里?
“别担心,我有办法,我答应你,只消一个小哦,不,只消半个时辰,若我还是无法找到路,就按你的提议,你可得兑现你方才承诺的,为我提供衣食住行哦。”说完,严一诺便伸手从背包里摸出一样东西来。
只是,当秦潇予看到她手里的东西时,惊得目瞪口呆!
那个小小的,却可以照亮这片天空的东西是什么?魅族果然高深莫测,居然有这般神奇的物什。
对严一诺手上拿着的小型电筒,秦潇予那是满心满脸崇拜,恨不得冲上去夺过来,好好瞅瞅。
“严小姐,这个东西怎会这般神奇,一个小玩意儿,居然能将此处照得仿若天明,这种东西你们那里多吗?应该很珍贵吧?”尚存一丝理智,才能克制自己没冲上去夺下人家手里的宝贝,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还是将自己想知道的问了出来。
“嗯。”确实,手电筒在现代多如牛毛,每家每户必备之物,至于珍贵嘛,还好吧,需要用上它的时候,它当然就是珍贵之物。
哇!看来这玩意儿确实是魅族的宝贝了,如此神奇,若是他能拥有一个那该多好。
秦潇予对手电筒充满了憧憬,若是严一诺知晓此刻,她与秦潇予似乎并不在一个频道上,又或者说,严一诺知道一个手电筒在他心里的地位,不知会作何感想,估计会狠狠的吐槽,老古董就是老古董,居然对个手电筒如此痴迷吧。
“严小姐,如此珍贵之物理应好好保管,你可要保管好喽,平日也别轻易将此物显露于人前,小心被歹人惦记着,心生歹意。”虽说,他自己对那玩意儿就充满了占有欲,但,好歹他还明白不予自取则为盗的道理。
“谢谢提醒,不过”严一诺本想说,这手电筒只是平凡之物,哪会遭人惦记,但转念一想,手电筒在二十一世纪,在她的眼中或许在用不上的时候一文不值,是件再平凡不过的东西,可是,对于古代来说,在他们古代人的眼里,手电筒确实高不可攀的存在着。
是以,她心里对秦潇予更是高看了一眼。
这个男人,武功高强,但在看到在他眼里如此宝贝之物却并未心生歹意,且还不忘出言警醒,这种品德实属难得。
虽说,哪怕真动起手来,这个男人也不一定能在她面前占到什么便宜,但,至少人家心里没有一丝杂念,这就是真君子所为,值得敬佩。
“秦先生,事后,不论我是否找得到回家的路,这东西,我送你。”一个手电筒而已,没啥,送就送了,她手机上还有手电筒的功能呢。
“真的?”秦潇予声音里充满了惊喜,但很快,他又拒绝了,“这可使不得,既然此物乃贵重之物,我哪有夺人所好的道理,只是希望,事后,严小姐能让我摸摸它就好。”
在秦潇予的眼里,这个手电筒并非凡物,或许,还是人家魅族什么镇族之宝呢,若是他冒然接受,不但会给严小姐带来困扰,更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吧?
太过紧张和重视此物的秦潇予完全将严一诺先前所表示的,此物她们那儿很多这句话给忽视了。
“当然,我严一诺向来说话算话,咯,接好了,给你!”看着面前的男子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严一诺随手便将手里的手电筒朝他扔了过去。
秦潇予欣喜若狂的接住被抛向自己的小宝贝,爱不释手的轻抚着,嘴角勾起傻傻的笑意,眼里充斥着对严一诺的感激。
这一刻,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不管面前的这个女子是何身份,若她无法回家,那么,他秦潇予定会将她带在身边,好好呵护着,绝不让她尝到任何的苦难和艰辛。
一个对于她来说可有可无的手电筒,却无意之中为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庇佑,这,是严一诺不曾想到的意外收获。
“这么高兴啊,好啦,秦先生,咱们该有所行动了吧,夜色渐浓了。”
“好,好,好,谢谢严小姐忍痛割爱,我”秦潇予激动了,淡定不了了。
“好了,咱们走吧,我想往前再找找。”这里,确实是她初到这里时的位置没错,可是,早在秦潇予找来之前,她便在这里搜寻几圈了,却什么发现也没有。
是以,她想走进森林深处看个究竟。
丛林间,在手电筒明亮的灯光照射下,两人一前一后往深处走去,一路沉默无语。
约莫走了十分钟后,走在前面的严一诺顿住了脚步,此刻,她心里油然升起了丝丝绝望。
在这丛林中,她仔细的搜寻打量过,这里只是一处普通的丛林,没有秘密通道,更没有秦潇予表现的那般神秘可怕。
就在严一诺绝望的同时,秦潇予心里已被困惑占据。
这就是传言中可怕的迷雾森林?这就是让他从小心里便产生恐惧,在他幼小的心灵深处留下不可磨灭阴影的迷雾森林?
果然,传言是不可全信的,就这样一片丛林,哪怕他闭上双眼,也能走上几个来回,先且不要说让人有危机感了,这里,除了他们俩,其他的活物都没能见上一只。
其实不然,森林之处,怎能少得了飞禽走兽,只是今日的他(她)比较好运,他们所在的这处被人为的隔离了而已。
严一诺颓废的靠在树干上,顺势滑落,坐在了地上。
身体上的疲劳,对她这种从小就被爷爷和爸爸刻意扔进哥哥表哥们那堆男孩子中一起训练过的她来说,不值一提,可此刻,她觉得心拔凉拔凉的,看来,她是真的没法再回去了。
她就是搞不懂,好好的,一颗子弹怎么就将她送到了另一个空间呢?完了完了,真是终日打雁终被雁啄瞎了眼,这次,她算了陷入万劫不复了。
第24章 万劫不复()
不仅没能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辜负了党和组织的同时,她还辜负了浅爷爷对她的期望,不但冉哥没找到,她将自己也弄丢在这历史上并不存在的朝代了。
她的爸妈,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她的哥哥姐姐们啊,难道就要这样永别了吗?还有她的实验室,还有她没来及收入腹中的美食,天啦!
连声道别的话语都来不及说,甚至,他们之中还有好些人都不知道她的去处呢。
对了,她可是在林奇哥的面前消失的,林奇哥不会因此而吓傻了吧?
呵呵呵呵该怎么办,林奇哥不会因此而内疚一辈子吧?唉!她还真是个害人精啦,以前害得林奇哥总是闷闷不乐的跟她和冉哥较劲,以后,她又得害得他内心愧疚了。
想起曾经的种种,还有对未来的迷惘,严一诺觉得心里憋得慌,只想找个渲泄口好好发泄一番。
“啊!!”寂静的夜空突然响起一声声尖叫
“怎么啦,怎么啦,是被什么东西咬着了吗?”平静的夜空突闻一声声惊叫,且那惊叫声还是出自于被自己视作恩人的女子口中,这让秦潇予想要淡定都是难事儿。
回应他的不再是惊叫声声,甚至连呼吸声,他都只能听见自己的,而刚才惊叫着的严一诺此时却是靠在树干旁,抬头望着上空,哪怕这个季节的树叶已然开始飘零,但天空还是被错纵相交的枝叶给重重遮挡。
她执着的望着上空,好像要冲破那层层枝叶的遮挡,看透外面的天空似的。
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她一定很失望,很无措吧?
“严小姐!严姑娘!严一诺!”连声的呼唤并不足以让严一诺有所反应。
他信步走上前来,在她身旁缓缓的蹲下身来,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轻轻的摇了摇。
见她仍木讷的双眼放空望着上方,整个人像是刹那间失去了灵魂般。
“严姑娘,你怎么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对吗?没关系,咱们这次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