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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我爱的未必爱我,是这篇文的中心主题。
最近狗刨严重失眠,每天晚上两点睡觉,早晨五点必醒,我还是需要自我调理,快把健康皮实的狗刨还给我吧!
最后祝大家健康,幸福。
☆、番外:玛仁糖
崇沅城变后,崇沅七君只剩叶信一人,他平定血雨腥风,最终叛乱者再次对崇沅城主俯首称臣。
“主子,该睡了。”阿福在旁提醒。
叶信揉了揉眉心,合上手中书卷,洗漱一番,躺在床上静思。
这是叶信离开叶莳的第一百个夜晚,他的脑子里尽是叶莳。
凤洄的名字取自于窑语‘叶信’字的音译,由此可见,凤洄的母亲还是心系那人,不肯将孩子姓名更换。
叶信在被叶钧找回之前,完全是个野孩子。
他在窑国的边陲之族受尽同族欺辱,叶钧将他带回,悉心教导,谆谆教诲,将他抚养成人。
至始至终,叶莳只是叶信的一颗棋子,登上崇沅城主之位的棋子之一。
是从什么时候,凤洄喜欢上叶莳的呢?
在崇沅水下密道中,叶信诱导叶莳说:“有时候连至亲之人都不可信。”
他的话引起了叶莳对叶钧起了怀疑,她泣不成声,伤心欲绝,任由画柒牵着她的手往前走。
叶信也是在那一刻忽然觉得,牵着叶莳手的人,应当是自己。
叶信察觉到自己动了凡心后十分惊讶,故而,他放弃了强夺崇沅城主之位的心思,按捺下来,并在叶莳病卧床榻时,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叶莳。
“真的是喜欢上了那个人了吗?”叶信喃喃自问,辗转翻了个身,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窗外树影摇晃,彻夜不眠。
顶着黑眼圈的叶信看起来有些憔悴,阿福看在眼里,笑在心头,伺候他吃饭时揶揄道:“前日朝暮楼的玉莲姑娘不是差人送了口信,请公子入账一叙,公子今夜便去了那里洗洗脑吧。”
叶信盯着薄胎瓷碗里的白粥道:“你便去安排下吧。”
阿福退下,立刻就去安排了。
人不风流枉少年,叶信是有那么几位红颜知己的。
朝暮馆里的玉莲姑娘人如其名,在男欢女爱上自有一番绝活,耍的一手好观音坐莲。
可是当叶信推门而出,玉莲姑娘衣衫不整地追出来时,阿福知道,自己主子真的对叶莳动情了。
“主子,认了吧,爱就爱了,坦荡点,要不了命的。”阿福劝导叶信。
叶信坐在书案前,一手撑着额头,痛苦地看着自己的下半身。
在离开叶莳的半年后,叶信接到叶钧的来信,命他回去,信上只是让他回去,并未说其它。
这次回去,应该就能拿到崇沅城主之位了。
再次见到叶莳,她果然如奏报中所言一般,记忆力差的不行。
叶信其实有很多话想对叶莳说,但从第一次见面后,叶莳便躲开了,她在躲什么?
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南思来到叶信房间,单膝跪地道:“尊上招属下来,所为何事。”
叶信让他起了身,慢慢道:“叶莳这些日子都躲着我,你这个做父亲的,是否应该尽下义务,帮她从困境中走出来。”
南思似乎有些惊讶,沉默半晌才道:“尊上对她真的……”
“是。”叶信坐下身,颔首道:“我喜欢上叶莳了。”
南思流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蹙眉问道:“尊上,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叶信沉声说道。
微弱的烛光下,叶信握了握手里的小瓷瓶,而后将瓶塞拔出,当着南思的面,欲将里面的药水喝掉。
南思正欲上前阻拦,却见叶信伸手制止,他身形一滞,那苦涩的药水和蛊虫已经顺着叶信的喉咙滑入胃里。
南思见状,叹了口气:“尊上,众人皆知她心系秋白,你这又是何苦?”
叶信笑了笑,回想着母亲临终前的话。
“母亲不希望我像她一样重蹈覆辙,她临终前交给我这瓶忘忧蛊,若五年后她仍不爱我,我便会死于蛊虫吞噬,这也算我自食恶果,怨不得他人。”
南思摇摇头,“她是个十分固执的人,认准了便不会轻易改变,尊上,你要做好心里准备。”
叶信笑而不语,推了推手,南思退了出去。
其实在离开叶莳的这半年时间里,叶信不断地测试自己是否真的动了心思,答案皆是心动。
既然如此,便坦然面对,叶信会努力让她爱上自己的,毕竟,叶信不想英年早逝。
叶莳要游离崇沅的消息有些匆忙,叶信和叶钧都在场。
叶钧多少知道叶信的那些心思,当初也警告过叶信藏好自己那些小心思。
但他并不知道,崇沅城惊变是由叶信一手策划出来的。
柳真风,秋家兄弟,其实都是叶信手下的人,他们称叶信为尊上,效命于他,更不知道,南思的主子,其实也是叶信。
那都是叶帝的一个局罢了。
当初南思被叶帝派到叶钧身边时,就已经安排了叶信未来要走的路,一切都是一个局。
崇沅城主与叶莳相比,哪一个比较重要呢?
叶钧想,叶信会选择崇沅城主之位。
然而一切出乎意料之外,叶信竟然褪下身上华服,换上素衣,提上阿福送来的包袱,飞身去找叶莳。
叶莳愿意给叶信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二人双人同骑的第二天,叶信便被叶莳踹下了马背。
原因是怕累着马。
笑话,堂堂里飞沙,驮两个人走路还会累着?叶信暗自瞪着马,扭头去买了一匹踏炎乌骓。
叶莳有时一走就是一整天,路边风景总是能吸引住她的眼睛,好像不会累似的。他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茶摊,她会夹杂其中,听一些过往行人讲讲南北故事,东西传闻,并且不亦乐乎求而问学。
叶信有些不懂她,这样的生活,就是她想要的吗?
“这双瓜杏仁好吃,你尝尝。”叶信给叶莳布菜。
叶莳二话不说夹起来尝,而后拍案称赞。
杏仁不好夹,她则不顾礼义地拿着勺子吃,笑眯眯地看着叶信,酒足饭饱后,心满意足地拍着鼓起来的肚子打嗝。
他们一座城接一座城地游玩,每晚叶信都会被叶莳踹到床下,叶信再揉着眼睛自己爬上床来,揽着叶莳睡。
或许这就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他们乐此不疲地享受着这样的生活。
当然,这一路上,也并非顺心顺意没有艰险。
在窑国时,叶莳差点被黑店做成人肉包子,还好叶信及时赶来救了她。
在漠北的时候,两人因为没有沙漠经验,被困了很久,几乎渴死在沙漠里,没有干粮和水的情况下,二人相濡以沫地活了下来,最后运气好,被路过商旅所救。
在叶信陪伴叶莳的第三年中秋夜,叶莳问叶信:“三年了,你为何还不放弃。”
叶信看着她,回问道:“有人会放弃自己的生命吗?”
在他们二人同行的第四年,他们来到了苍国的双城,双城里有一座沥白道观,听说很灵,叶莳没有宗教信仰,所以当时,她当这里只是一座可游览的道观而已。
在这里,他遇见了秋白。
离开崇沅后,秋白辗转来到了这里。
叶莳再次见到秋白后,没有欣喜若狂,也没有泪洒襟裳,她只是面若常态地问秋白:“四年不见,你可安好。”
秋白闭了闭眼,拂尘一拜:“贫道安好,有劳施主挂念。”
“可否入内一叙?”叶莳问他。
秋白看了眼叶信,眼叶信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之下,领她前往叙事厅。
叶信正欲跟上,叶莳回头瞪了他一眼,他便只能在原地等着。
他们怎么有那么多话说?
叶信从下午等到点灯,直至深夜,叶莳才推门出来,她的眼睛微红,应当是哭过。
临别时却洒脱的一抱拳,道了句后会有期。
他们都聊了些什么呢?叶信偷偷观察叶莳的面部表情以及整个身体的小动作,就是不肯明目张胆地问她。
他们并没有在双城做过多逗留,叶莳第二条起早便叫叶信起来,按照原计划前往下一座城。
她与秋白好似从未遇过,只是一场梦境。
转眼又过了半年,叶信的时间不多了,他看了眼黄历,又瞄了眼叶莳。
她在跟厨子学一种名叫玛仁糖的东西。
待成品做出来后,已经是三天后了。
叶莳拿着切成薄片的玛仁糖过来,放在叶信面前,笑着道:“尝尝!这可是我亲手做的玛仁糖呦!”
叶信并不喜欢吃甜食,但叶莳做的,总得尝尝。
他拿起一片,尝了尝,味道还不错,里面很多果仁。
“嗯,还不错。”叶信评价道。
叶莳站在坐着的叶信身后,拿了块玛仁糖再次送到叶信身边,劝道:“好吃就多吃点啊!”
叶莳热情,叶信也抗不住,于是又继续吃。
一会的功夫,一盘子的玛仁糖就都吃进了叶信肚子里,眼看叶莳又要去拿,叶信连忙摆手,说什么也不肯吃了。
叶莳坐在叶信的腿上,笑眯眯地道:“吃了人家的玛仁糖,可就是人家的人了。”
叶信惊讶地看着她,好像还没听懂她话里的意思,直至叶莳又道:“叶信,我们回崇沅吧,我们成婚吧,我想嫁给你……”
叶莳看着叶信的沾有玛仁糖碎渣的嘴唇,笑了笑,轻轻地印了上去。
叶信的心跳不知不觉地加快了,她吮吸着他口中的甜味,深吻过后,叶莳额头抵着叶信的额头,含糊不清地道:“叶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叶信顿时羞涩的有些像初尝情爱的生涩少年,以往风流场上的老辣完全不见,脸颊微烫,结巴道:“我,我,我也爱你,我也爱你,莳儿……”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哈,玛仁糖就是传说中的切糕了,其实我吃过切糕,而且那时候也不算贵,挺好吃的,后来被妖魔化了,也就成为了土豪才吃的东西。
其实叶莳是拿切糕当聘礼呢!
番外应该就是这样了,感谢大家观看,最后谢谢大家。
顺便求本文的错别字,雷点雷句,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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