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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她清雅绝丽的脸一半沐浴在光明里,另一半却隐于黑暗。在这强烈的明暗对比中,她的目光是那么地坚定,释然,沉静,记忆中那些胆怯懦弱的眼神,以及前些天苏醒时惊慌迷茫的神色,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霍瑜不语,只柔和安静地看着这个幼妹,仿佛今天才真正认识她。
对于她的转变,他不是没有惊讶,却并没有感到什么不适,反而对此感到相当欣慰,又隐隐心疼。都说环境能影响一个人的性格,他以为是她这些年的经历造就了她今日的改变。
霍长乐看他的表情,也能把他的心理猜得□不离十,隐隐有些愧疚:他又如何能猜到,他真正的妹妹早已香消玉殒,如今在他眼前的是一个来自千年之后的灵魂呢?她承了这份亲情,往后也只能对他更好来报答了。
霍长乐抿唇,站起身来,赤脚走到门边。门没有关紧,微微打开的门缝里,有几缕温暖的金色阳光漏进卧房。
她定定地站了一会儿,接着伸手,坚定地、缓慢地推开了两扇门。
吱呀一声,沉重的木门缓缓打开,带动空气中的浮尘在狂乱飞舞。清晨金色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带着新生的希冀。阳光中,少女的背影美之极致。
“君不见——昨日之日不可留。”
三天时间,震惊,挣扎,折磨,痛苦,失落,冷静,释然,豁达,重生。
如今,她终于踏出了走向外面世界的第一步。
霍长乐面向朝阳,深呼吸。扑面而来的空气微冷湿润,却让她更为清醒坚定。
她转头,望向身后的霍瑜,灿然一笑:“大哥,多谢。”
她想,她已经拥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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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池面起冲突
“皓雪,陪我出去花园走走吧。”霍长乐一边说,一边抬脚踏出房门。
“是!”皓雪轻快地应道。
皓雪今年刚满十三,相貌平庸,个子也小,做事却很机灵。她是霍瑜在归途时从人贩子手中买下来给霍长乐当贴身丫鬟的。
自从痊愈之后,霍长乐便开始琢磨着把这具身体锻炼得健康一点。这具身体美则美矣,但实在是缺乏锻炼,太过孱弱,皮肤也是久不见阳光的苍白。这显然并不符合霍长乐的审美。
现代的户外运动,比如羽毛球、篮球,在这里没有实施的条件。因此每天午饭后,霍长乐都会外出散步,一来可以熟悉环境,二来还能有助消化,免得自己一天到晚困在房内被憋坏。从前的她不能体会这种“闺中女子四角天空”的生活,如今体会到了,只觉得分外佩服那些耐得住寂寞的闺中少女。
霍长乐在前面随意地走,眼睛掠过远处的景色。此时正值夏末。在回廊下,凉风习习,远处的草坪在日光下现出一片葱郁的嫩绿,树荫在地下打出阴影,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落在地上,斑斑点点。婉转的鸟雀鸣叫声从树上传来,有狗在树荫下乘凉。整幅景色显得生机勃勃,又活泼动人。
霍长乐定定地看了一会儿,慢慢吸了一口气,心里不由浮起了一股再世为人的欣悦。
皓雪在后面跟着,叽叽喳喳地跟霍长乐说话。
没走多远,皓雪就顶不住太阳的热力,叫苦不迭:“娘子,好热啊,不如我们回去吧。”
说起来,在魏晋时期,还未出现“姑娘”、“小姐”之类的称呼,一般称呼女子都是称为“娘子”的。刚来到这里的时候霍长乐实在有些不习惯,毕竟“娘子”一词在现代的观念里,都是古人丈夫对妻子的称呼,不过,听久了也便习惯了。
“生命在于运动,如果你累了就去休息吧,我自己四处走走。”霍长乐头也不回,淡淡应道。
“不用不用,我这不是怕晒到娘子嘛。”皓雪忙不迭道。
闻言,霍长乐回头轻笑着瞥了她一眼:“小懒猫,尽会卖口乖。”
被那么若有似无的眼波一瞥,皓雪有些脸红,又乐呵呵地笑了。她只觉得,虽然娘子只比她年长两岁,感觉上却比她成熟许多,当然,身量也比她高出许多,相貌更是美丽飒爽。被她这么一瞥,皓雪觉得自己真是心跳也加快了几分。
这是霍长乐穿越到此地的第六天。凭借记忆和实地考察,她掌握了一些情况。霍府是江州庐陵一个上等士族,然而此刻已经走向没落。霍府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城南地区,府内分为东南西北四个部分。东庭占地面积广,是前厅,供以用膳,会客,举办宴席。南庭是霍家老爷的书房以及卧房。西庭是霍府妻妾以及儿女的卧房。而北庭,则是提供给客人住的厢房。下人们一般住在西庭与北庭之交处。
而霍长乐的卧房,却被安排在北庭。再加上从她醒来到今天,除了霍瑜一人每天必来,没有任何与她有亲缘关系的人来探望她。由此也可以看出,她在这个家的位置有些尴尬,并不受宠。
走了好一圈,皓雪热得脸颊红扑扑的,霍长乐自己也有点口渴,恰好看到远处有一莲花池,池中心有一座四角翘飞的凉亭。她便走了过去,坐下休息,皓雪殷勤地给她沏茶。
还没喝几口,便听见前方喧闹。她随意看了一眼,原来是两位少女。为首的一位身穿粉色裙裾,华美骄奢,容颜娇美,年龄与她相仿,约为十五。侧面的一个年纪略小,只有十三四岁,容颜精致,灵动可爱,神态娇憨天真。两人的容貌均与霍长乐的容貌有些相像。她们后方跟随着两名侍女。
只需一眼,霍长乐便认得,年长的那位是她同父异母的四妹,侧室徐氏所生的霍凌。而年幼的一位则是她父亲侧室姜氏所生的十三妹霍萱。
霍凌在霍家算是比较受宠的一个女儿,这跟她母亲徐氏的受宠脱不了干系。在之前,霍凌母女明里暗里排挤、欺负她的事情没少做。无奈这个身体的原主生母早亡,在家中并不受宠,兄长又离去几年,无人依靠,而本身性格还十分懦弱,为此没少吃苦头。
而霍萱,平时两人关系并不亲厚,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府内,见面却屈指可数。这个身子的主人体质很弱,久居卧房。她只记得和霍萱最近一次见面,已经是两年前了。
霍凌眼尖,一眼就看见了霍长乐,便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趾高气昂地走了过去。霍萱认得那是她不常看见的三姐,便也好奇地跟了过去。
霍长乐仿佛没有看到她们似的,只是专心致志地饮茶,霍凌等人走进凉亭,她也只淡淡地扫了一眼。
霍凌暗暗奇怪:之前的霍长乐因为怕事,每逢看见她都会避让,怎么今天就完全无视了她?思及此,她向婢女明月使了个眼色。
明月上前一步,对着皓雪道:“我家娘子要用凉亭,你和你家娘子快让出凉亭来。”眼睛却挑衅地看着霍长乐。
然而,霍长乐依然是波澜不惊的模样,甚至还端起茶杯,气定神闲地喝茶,仿佛听不到她说话。
“凉亭这么大,我们也没碍着你。要我们让开太霸道了吧。再说,这里是我家娘子先来的,凭什么让开?”皓雪反驳道。她孩子心性,几天相处之下,她已经打心底地喜欢上了这个性子沉静随和的主子,再加上早就听闻自家主子性格懦弱,如今看她默不作声,更是护主心切。
霍凌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
“哪来的野丫头,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撒野。”明月瞧着霍凌脸色,色厉内荏地上前一步,扬起手,准备甩这个小丫头一个耳光。
“啪。”手急速划过空气,却蓦然在半空中静止了。明月一惊,猛地抬头,原来是一直坐在一旁的霍长乐挡在了皓雪前方,无比精准地抓住了她的手腕。
“主子……”皓雪又是感激,又是担忧地看了霍长乐一眼。
明月暗暗使力挣脱,却发现手腕纹丝不动。她吃了一惊:那双紧抓住她的手白皙秀美,甚至有些文弱,却竟然如此有力、稳固。
就在下一秒,霍长乐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她用一个刁钻的角度,把明月的手扭向后方,再往上轻轻提起,整套动作流畅迅速,一气呵成。
于是,在场的人都清楚地听见“咔哒”一声脆响。
下一秒,明月惨叫起来:“啊!”伴随着这声惨叫,她的右手无力地垂落下来。
霍长乐前世是一名医生,平时医治病人的事情做多了,没想到第一次让人脱臼,也做得如此得心应手。
在场的人,尤其是霍凌都惊恐地看着她。
霍长乐黑眸沉沉,缓缓开口:“我久不理事,还当真不知道,现在霍家的奴才竟如此没有教养。我倒好奇了,是谁借给你这个胆子来我面前放肆的。”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低柔平缓,但在场的人都听出了隐含在其中的冷意和怒意。
“你的主子再得宠,在族里的长辈面前,也要尊尊敬敬地唤我一句三姐。我坐,她就得站。我站,她就不能和我比肩而立。如果你忘记了为奴的本分,我不介意亲自帮你想起来。”
霍长乐一向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信条,她不会故意惹事去招惹别人,但如果别人欺负到她头上,她也不会是省油的灯。霍凌以往怎么对待她,由于不是亲身经历,她还不算有多大憎恶感。但今日真正遇上霍凌和她的奴才,霍长乐只觉得,就算没有以前那段记忆影响,霍凌此人也难以获得她的好感。
霍长乐眼中从未见过的冷厉决断之色,令人不寒而栗,刺得明月生生打了一个冷颤,慌忙忍痛跪下:“奴婢知错,奴婢知错。”细细想来,嚣张惯了的明月便惊出了一身冷汗:方才自己确实太得意忘形,霍长乐再不受宠,也是老爷的女儿,自家主子名义上的姐姐。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以往霍长乐就像只软柿子,她一点也不怕。而今天霍长乐的改变让人措手不及,却不像是装出来的。
霍长乐冷冷地看了下跪的明月一会儿,冷淡道:“起来。”
明月战战兢兢地站起来,霍长乐再次轻轻一提她的手臂,咔哒一声,明月惨叫一声,却发现自己的手能够动了。
吃了苦头的明月退到后面,不敢再造次。
霍凌见状尖声道:“霍长乐!我刚才叫你,你怎么不应!我要给爹爹告状,你打了我的奴婢明月!”
霍长乐仿佛听见什么好笑的事情,看着她轻挑眉毛:“哎,我妹妹的狗没有教好,出去乱吠,还差点咬伤人,我作为姐姐,帮忙教一下,又有什么不对的?”
“你!走着瞧!”霍凌气得跺了跺脚,领着明月转身而去。
亭中安静了下来。
霍萱看了看霍凌的背影,又看了看霍长乐,怯怯地喊了一声:“三姐好。”
“嗯。”霍长乐朝着她点点头,想了想,道:“要坐下来一起吃点东西吗。”
霍萱怯怯地点点头,坐下来了。
皓雪这才回过神来:“娘子,我现在才知道,那些人都是胡说的。”
“什么?”
“外面的人都说娘子是软柿子,任谁捏都成。但我看来,娘子根本就不是啊……娘子刚才的表现,我觉得很……很……很……”大字不识几个的皓雪憋了半天,憋不出一个词。
霍萱接口道:“很威武。”
“对对,十三娘子说得对。”皓雪笑道。
霍长乐忍俊不禁,轻轻笑了。
接下来,霍长乐和霍萱聊了一些琐碎的话题。相对于霍萱,霍长乐显得成熟稳重,气质淡定,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