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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手中沙,一不小心便不见了踪影,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我们就地休息。
白衣男子他将我抱到地面上,他从马背的行囊里又取出一个油纸包扔给林旭,才转过身问我:“路上耽搁些时间,今日不得不在荒野过夜,姑娘不会介意吧?”
我摇头,在哪里歇着真是不所谓,只要不是我一个人就行。
“那就好。”他取下水囊递给我,“不知姑娘要……”
“沈郗昀!”我打断他,“我叫沈郗昀,不知你叫什么,救命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想我该知道你的名字,日后才好报答你!”
他沉吟片刻,搓了搓手:“名字无非是个代号,若救你只图回报,我大可不……”
“救不救是你的事情,但报不报恩是我的事情,你说对不对?你不能阻止我报恩就像你那时救我一样……”我垂着头看着自己绣着金线的裙摆,低语:“你不告诉我名字,我也不知道你的容貌,万一报错恩了怎么办,我会很亏的,你也会很亏,你看我们俩都吃亏了,多犯不上……”
拧水囊盖子的手顿了顿:“不过一个名字,你倒想了这么多的道理。”他笑了下,“也罢,我叫高长……”
“公子!”一阵呼唤打断了一切,我不确定是他说了我没听到还是他根本没说完,总之这个答案因林旭的捣乱而无疾而终:“二公子刻意交代尽早返程,我们是否还要绕去他处?”
“不去了。”
“那明晚可是住在……”
听着他们主仆谈论着家长里短,我其实挺伤心的,林旭本来正在一边把枯枝拢成堆以便引火点燃,也不知他是不是故事让我难堪,将话题扯走。虽然我穿着一身破烂的嫁衣,可也不至很没存在感吧,怎么说嫁衣的颜色也是红色的。
我安慰自己,大概因为在夜晚,所以衣服的颜色很不明显吧。用力踩了踩脚下的尘土,我从身上被草叶树枝扯坏的衣服上拽下一条编了一个盘丝扣。
欣赏着自己的手艺,我觉得没那么伤心了,成功逃出来,我是该高兴的,明天的太阳一升起来,那便是全新的一天,我就此新生,无拘无束!
手里拿着的盘丝扣突然被人抽走,我一愣,姓高的男子已将它举在月光下细细地打量起来,他莞尔道:“手艺不错。”
这用得着你说么……
“小时候见我母亲挽过,我曾跟着她学过,所以……我也会。”
他将盘丝扣还给我,伸来的手没有收回反倒去拉我的裙摆。我大惊,立刻戒备起来,双手在胸前交叉,匆忙后退:“你做什么?”
他垂着头,视线还定在裙摆上,说:“自然是从你衣服上扯块布料挽盘丝扣,许久都不做,也不知道能不能编出来。”
“那你不会扯你自己衣服啊!”
“你的不是已经破了么,再少一块也无妨。”
我:“……”
柴堆就在眼前,火焰跳跃舞动,夏夜的温度本就不低,火焰不断散热,不消片刻便有汗水凝聚。我悄悄松了松领口:“天这么热,生火做什么?”
“你若想被狼群吃掉,就离这火源远些。”林旭拿出一串荒草编的长绳用火引燃,一阵清幽的气味缓缓晕开。我吓得差点摔倒,艰难地踹了口气,“这里有……有狼群?”
白衣男子摇摇头:“此处地势平坦,动物极少出没,鲜少有狼,不过是以防万一,可还有什么疑问?”
我指了指绳子:“那这是?”
“驱蚊的。”
在火焰衬托下,那张银色面具分外妖冶。我其实很想趁他不备时撕下面具,那样就能看到他脸上的所有表情了,也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知晓他长了一副怎样的相貌。
不过仔细想想后,我果断打消了这个念头:第一,我打不过他,一定不能得逞。第二,我不想因此惹怒了他,被他丢在这里自生自灭与黄土胡杨作伴。第三,戴着面具搞神秘的人,除了有一副倾国倾城的容颜,还有一种则是极度丑陋的人。
有人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一般来说容颜都和人品成反比,一路看来,虽然他有时候会开玩笑,但人品还是很好的,所以他一定长得很丑,我可不想被吓到。
夜凉如水,他的声音也浸着温凉之感,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不知沈姑娘将去何处?”
我想了想,乖乖道:“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要去哪,这个问题已烦扰了我很长时间,我想回家,可谁知道我该如何回去。
心在这一刻迷茫起来,我问:“你去哪呢?”
“回家探亲。”
我十分羡慕他的口中可以称为家的地方,我也有家,值得别人羡慕,可我与我的家相隔了一千四百多年的时光距离,这个数字想想都让人心惊肉跳!
周围高大挺拔的胡杨树扎根于漠漠黄土中,千年不倒、万年不朽,不知千年之后的它们,是否能见证那个时空的悲欢离合。
在冗长的沉默中,我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你能在下一个城镇将我放下么?”
我想先找一处城镇安顿下来,好好休息,然后再慢慢思量今后的打算,我的要求不高,有人的地方就好,我不想被抛尸荒野。
不知等了多久,他说了一个好字,不等我道谢,他便兀自说了下去:“我们先北上,不日还将西走南下。被迫离家,父母必定牵肠挂肚,你若信我,不妨说说家在何处,我可以将你送回去。”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接着说:“你不必觉得不好意思,我要跑遍大江南北,恰好顺路。”
胸口一热,晶莹的液体在眼眶里打了几转,我赶紧仰起头将它们逼回去。天上的一轮弯月很亮,繁星点点,感动得无以复加,可他的好意我真是无福消受,时空的谜题无人能解。
我长长地出了口气,响起之前就问过他的问题:“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他席地而坐,手中握着一根炭色的树枝,敛了敛燃后的余烬,将其丢开:“高孝和,家中排行第四,你可以……随便称呼。”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最近更新可能会慢一点,一方面是开学了,一方面是在修文,不过这文肯定不会坑的!
☆、第六章 别过
第二日的晨曦刚划破天空,我们便启程了,此时我俨然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好在一路不用我驾马识路,高孝和非常通融地让我继续睡。得此命令,缩在他怀里我睡得心安理得。
颠簸良久,再次睁开眼时,我们已经抵达一处城镇。
四处张望着,担心跌下去,我还特意抓紧握在高孝和手里的缰绳,我想,这一刻,我的激动是无以言喻的。试想一下,从原始森林突然跑到人声鼎沸的市井中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浑浑噩噩过了这些天,我做梦都希望自己能到一处镇子,小一点没关系,只要有很多人,有粗茶淡饭的生活,我害怕漂泊孤独无依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高孝和突然伸手:“小心。”
肩膀被他扣住,我的后脑径直撞到他的下颚,真疼!顺着躲开的方向看,方才正有一辆马车驶过,我的头差点同马车边沿亲密接触
我很不好意思,即便没撞到也够丢人了:“多谢!”
“哼——”不等高孝和开口,林旭便是一声嗤笑:“一看就知道没见过市面!”我立刻瞪了他一眼:“你见过市面?你知道火车吗,你知道电脑吗,你知道飞机大炮吗?市面是个什么东西,多少钱一斤?”
“你……”林旭恼然地不知如何接话。枉我活在千年之后,虽然放到古代一窍不通,可要说出些奇言怪语来,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完胜!我笑了笑,不再搭理林旭:“请问,这是哪里?”
“多伦镇。”
我默,多伦镇又是个什么东西……
高孝和好像看懂我的表情,遂开口解释:“多伦镇在燕州正北。”我微微垂了头,表示很不懂。他想了想,再次开口:“我们现在在突厥。”
我一愣:“出国了都?”非常担忧,“一般外国政策都不如国内政策好,突厥人会不是压榨我们啊?”
“……放心吧,这里不乱。”
进了城,长街的道路宽阔,林立屋群高大宏伟,往来的行人大多身着皮制衣袍,脚踩长靴,黑发拢成辫。
“从未见过这样打扮的人吧?”不得不承认高孝和真是善于观察我表情,这都被他看穿了,他接着道:“突厥一族的服饰和习俗均有严格要求,世代传承形成了信仰,这种崇高且神圣的信仰不会因为外界的环境而更改,就像是……”
他停了一会儿,好像没想到合适的比喻,我很善解人意地给找了个台阶:“就像你管你的父亲叫爹爹而不是叫阿娘一样,这是世代形成的习惯嘛,我懂。”
高孝和的身体蓦地僵了僵,我狐疑地看他一眼,银色的面具,什么也看不到。或许人家根本没反应,都是我的错觉罢了。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多民族共同发展的国家,某个历史阶段存在任何奇怪的打扮额民族歧视都不足为怪,但有一点我却非常惊讶——如眼前这些穿着皮衣皮袍皮靴的人,若说酷夏天热,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他们就不怕中暑?
于是我说:“我想他们一定有一副世代传承良好避暑药。”
高孝和沉默很久,我以为他不打算搭理我时,终于听到他的声音:“避暑药大概是从中原传去的。”
“你确定?”
“确定。”
我疑惑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做梦。”
“……”
他淡淡说:“你做梦可以梦到山珍海味,我若是梦到这些也不足为奇。”
“……”
…… ^ ^ ……
一边走一边被高孝和普及知识,柔然灭国,突厥崛起。突厥一族虽与汉人存在隔阂,但并未禁止多伦与汉通商的传统,汉人穿梭其间并不见怪,所以这方地带有多个名族混住,并且相安无事。
其实我觉得,古往今来上至天子诸侯下至州官百姓总避不开利益二字,只要彼此可以互利互惠,一切都很好说话。这就像是我家曾经养一双猫狗,它们冬天会在挤在一起,相处十分和谐融洽,相互取暖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而一旦它们有了争夺食物的冲突,这种和谐关系立刻会变得不和谐。
以历史进步观来看,现在的人大概还没通透到有多民族和睦相处的觉悟,总有一天他们会因为利益冲突大打出手,所以我很清楚多伦镇虽然和谐,却不是久留之地,
好吧,一不留神,想多了,收回思绪时高孝和的话再度飘进耳朵:“现在突厥可汗有仿汉制之心,也正是如此,城门会挂有汉制锦旗,两族之间可以通商。无论和平维持是长是短,对百姓来说总是好事。”
我侧过头问他:“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不过我觉得大概还有另一个原因。”
他的视线在我脸上转了转,慢慢道:“愿闻其详。”
“安谧祥和的环境,必然需要一种无形的权利来维系。”他好像不太懂,我继续解释:“就好比你要在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开酒吧,如果背后没有一个黑道大哥给你撑腰,那开张后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