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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眉头蓦地一皱,他拉起我的袖子问:“怎么是湿的?”
我迷茫地看自己的袖子:“怎么可鞥是湿的,我可没有穿湿衣服的癖好!”抬着袖子看了看,我很窘迫,“那啥,好像是茶水,方才不小心洒的……”
高长恭坐在我对面,细长的烛火轻轻跳跃,比我房中的亮上好几倍,果然不同人不同待遇。他披了一件外衣,藏蓝色的,似是透着清冷的光泽。
我看着手中的一只金坠,觉得甚是眼熟,偏偏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这是送给我的么?为什么只有一只?”
他登时一愣,掂了掂自己手中的另一只,很是无奈:“小昀,这副坠子你送给我的……”
“啊?”在多伦镇分别时他送我短刀我送他金坠,美其名曰礼尚往来……那坠子本是替嫁嫁妆里的,也就看了三四五眼,哪里还记得具体形貌:“本就是成双的东西,你为什么给我一只啊?”
高长恭将半只金坠端放进胸口:“我明日外出,金坠一半留下,另一半等我回来给你凑成一双如何?”
“……”我不知所措,他说这话的意思难道知道我要离开的心思?我明明掩藏的很好。
他说:“在邺城等我回来!”
等他回来……带着定亲的消息回来么……
看着他坚定而自信的脸我的眼眶蓦地湿润起来,难掩的悲伤从心底炸开,慢慢将我缠绕。偷偷转头,避开他灼灼的视线,我是一个坚强的姑娘,眼泪是脆弱的表现。
我知道他马上就要走了,又怎么能让他看到我的眼泪呢。我不想流泪,可在他面前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身子被轻轻环住,高长恭站着将我搂紧怀中,声音带上一些慌乱:“小昀,别再哭了,你哭得我想带上你一起去……听话,在这里等我,可好?”
模糊的视线里,他的脸都跟着虚幻起来,伸着手臂紧紧圈住他的腰。我想,一起去看他们定亲,还不如一刀结果了我来得痛快!
缓慢而决绝地点头,我将脸埋得深一点,再深一点……
我答应他,却还是要走的,所以最终,我还是骗了他。
那么,仅此一次吧。
…… ^ ^ ……
很早便想过,高长恭美貌的妻子知道我的存在,一定会将我赶出去。女子善妒,毫不讲理,怨不得谁,就换做是我,我也会将他府上别的女子赶出去。偏偏我不能嫁给他,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门当户对的家族……越是无望越是容易绝望,所以我离开,走得远远的,继续去寻那条已成为信念归家之路。
积雪朝化晚结冰,路面湿滑,我小心翼翼溜出房门。
包袱中装着他送的短刀、丝绢、胭脂……无字信和那条金坠静静躺在屋中的床榻上,因为不太会写,千言万语只能留在心中;而成双的东西最好不能拆开,留下金坠给他也算不负他的嘱托。
夜黑风高,人烟稀少,一路无阻。
想到放在榻边的还有高孝珩的那件竹青帔衣,虽不能亲自道谢,好在会有人帮忙归还,心里也算没了牵挂。
惨淡的月色拉长我的影子,瞬间便有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凄凉。我想,怎么可能会没有牵挂呢,那是我喜欢的人,这一生很短暂,可我也只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真不知以后会怎样。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直到分别才知道相遇太短,来不及记得所有的好,我多么希望在高长恭府上的最后一时可以无限延长,延长到地老天荒,可我已经走出了府邸。
从后门绕到正门,那两只石兽在月色下泛着幽幽的暗光,我想,这一次出门原来是真的别了——
再见,邺城。
再见,高长恭!
①注:北史记载长恭是高澄四子,墓志记载为三子,此为相互矛盾。不过,长恭与孝琬同岁且相差不多,因孝琬是嫡出故而嫡子在前长恭在后,历史上也有先例。本文顺延北史记载,长恭比孝琬虚小,行第四。
作者有话要说: 迷迷糊糊把上一章的题目打错了,囧,刚刚改回来了~~~
☆、第一章 刚易
幽州三月天,草长莺飞。
我坐在城郊土城上看日出,静候良久,才看到东方那片清幽嫩绿的土地上露出一抹金红。这是晨曦,大地上的第一缕光芒,温暖却不灼人,金红而不刺眼。
因为日子过得还算清闲,每隔几日我便来这看一次日出,太阳冒出地平线的那一瞬,生命的力量赫然绽放。我喜欢这样的感觉,生机勃勃,无穷的力量于身上升腾,似乎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都有劲头向前走。
我渴望被这样的激励,如此才能无所畏惧的走下去。
两月前,我安顿在此,希望能找到神出鬼没的王仁信。当天晚上看着天上的那轮姣姣明月,仿佛自己真的回了家一般。月是故乡分外明,宁静自心底发酵,那时我想,若是真的回不了家,我一人在此生活,应该不算太坏。
晃悠进城后,菜头蔫头耷脑,显然是集市已快作罢了。因着看日出,我再度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不过也没什么可买,倒也不觉可惜。
街北是裁衣的铺子,街南坐落着粮食铺,这两家毫无关联的铺子门对门,着实让人费解。似乎半点商业理念也没有,好在大家都不懂,我也不太懂,不伦不类的感觉也被忽略得彻彻底底。
沿街走走了段路,终于闻到飘香的食物,从袖口摸出两个五铢钱币,买了三个包子。
来到幽州安顿好的第三日,我便在街角发现了包子铺。小小的门面,做出的包子却和张记的味道极其相像。那是一种熟悉到令人疼痛的味道,久远到恍如前世的记忆便突然占据了大片回忆,绞得全身似是坠入一个走不出的轮回里。
那时没有营生的来源,生活极为拮据,我竟鬼迷心窍般地买下三顿饭的包子。当真冲动是魔鬼,自己揭不开锅时,只得无奈地蹭了邻居赵大娘家三顿粗饭。
幸好赵大娘善良,不然我就该泪眼婆娑地去喝西北风了。
赵大娘是好人,世上少见的好人。她年轻便守了寡,好不容易将两个儿子拉扯长大,他们又都离家投去从军了,很是孤单。她家里房子多无人住,恰巧我当了替嫁存下首饰以此寻房居住,赵大娘看我孤苦无依,一心软便低价租给了我。
除了穿越而来被绑替嫁,我想,我的运气真的很好。大半年前幸得高长恭出手相救,两个月前又遇上赵大娘,不若如此,我大概已经死无全尸了吧。
抱着热腾腾的包子啃,很是满足,这样一顿早饭,不知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一天之晨吃上一顿饱饭。世道就是如此,上层掌权者大肆挥霍,下层劳动者一颗汗水摔八瓣……看得多了心已经麻木,我没有力量改变这种状况,唯有护自己平安,虽然自私,确实唯一的出路。
说道温饱,那就不得不提生计,历来英雄能者,有一个算一个都要为此劳神伤怀。
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像无数万能前辈一样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无一不晓,乃至舞刀弄枪也略知一二,可我委实是个异数,多数中的奇葩——附庸文雅之事,我只会说不会写,巾帼女侠之事,以我的胆子大概有多远就会躲多远。
很多事情,不是想就可以做到,还得有天赋肯勤劳。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所以生计之事总能让人抓耳挠腮,甚至撕心裂肺。
被逼无奈,于是便重操旧业,在一繁华歌舞坊内——说书。歌者,唱也,舞者,跳也,可想而知这“说者,书也”是多么的不被重视啊!
过往种种,全然一把辛酸泪。就在我犹豫着手里剩下的两个包子是吃还是留着时,突然被迎面而来的孩子撞得踉跄好几步子。幸好身边有一辆停放已久的马车,我得以抓着边缘稳住身体。
耳边阵阵“抓贼”的声音由远及近,我匆忙把包子裹好死死攥住,以免被人偷去,转念一想,似乎该保护的东西不是包子该是身上的钱财,于是立刻腾出一手紧紧攥在钱袋上。这可是刚刚拿到的工钱,若真的被偷了,我……
瞅了眼方才与我相撞正从地上爬起来的孩子,我叹了口气,若是真被偷了,我也只好再厚着脸皮去赵大娘家蹭粗饭吃了。
我好奇地打量几眼拔腿就跑的孩子,瘦弱的脊背僵直地挺着,而喊贼追来等人抓的正是他。我叹息,比起治安好不好的问题,这里更加突出的问题该是百姓生活好不好,偷盗之事,如果有其他办法,谁会自甘愿堕落呢。
失神片刻,瘦弱的孩子已经被追来的人团团围住,孩子顿时无助起来,仰着脏乱黝黑的脸瞪着眼前的敌人。
很多人围上来,对他指指点点,惋惜小孩做贼的行为的同时略带几分同情。稍稍侧身移动一步,正好看到他一双干净清澈的眼睛,正散发着着浓烈的冷然,这样的眼神让我有片刻失神,好似很久之前也有一个人也用寒冷的目光看着追赶一个身穿红嫁衣逃命的落魄姑娘……
那个人的举手之劳让我脱离苦海,我捏了捏包子,没由来的想救救他,而事实却是我没有那么强的能力,这个认知其实让人很是难过。
围追的领头凶恶的开口:“把你偷的东西叫出来,念你年幼无知,主上姑且饶你一命!”
趴在地上的孩子没有说话,却把手掌悄悄藏到身后。
我想,这便是由钱衍生的执念吧。
执念是一种业障,太执着,就不能超脱。但在关乎温饱生死时,谁能放下这种执念呢?圣人可以超脱,释迦牟尼可以超脱,可世间还是俗人多,俗人如何能够超脱?我没有理由批判一个人,因为不知道假如我身无分文时,是不是也会做出这般本知是羞耻的事情。越是处于底层劳苦者中,愈是明白道德的界限何其脆弱。
蓦然回神,这都想到哪里去了?
身高马大的男子们凶狠拉出他的手,径直掰开那只攥紧的手心。明媚的阳光下,那里一只熠熠发光的贝壳。
现实让我哭笑不得,居然只是个小贝壳!使得双方劳师动众,大动干戈的原因,还真令人吃惊。
男孩坐在地上没有起来,眼中茫然,却没有绝望。我想,历来不被打倒的人才是强中之强。慢慢走过去蹲下,将手上的两个包子递给他:“吃吧。”
他没有接,愣愣看着我,眼中闪过一抹凌厉,仿佛雪山顶上到这孤傲盛开的莲花。我也愣上一愣,有些迷惑,拥有这样眼神的人,怎么也不该去偷东西吧……
拉过他的手将包子塞进去:“你别瞪着我,我不是同情而是内疚,若不是我撞到你,你也不会被他们抓到。如果你非得以为包子送你是侮辱你的话,不然等你发达了,再送回来两个扯平,也不是不可。”
这么说,因为我知道他饿了。方才我们都被对方撞倒,他从地上爬起的那一刻眷恋的扫了眼我手中包子,说句自大的话,本姑娘自知自己长得比包子好看,而唯一被包子抢走吸引力的原因,也只有是他饿了。
想到想到这里,为什么有种觉得自己还不如一只包子的错觉呢……
他狼吞虎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