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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扎兰吉泰送她的剑就进了地道,看着倒在地上的母亲,落下一行行清泪,进了地道,关上了门。
冲天的大火没过多久就将尚书府烧了个干净,唯一还活着的就是蔓歌门前的那株木兰。看着已成废墟的尚书府,顾离殇没有笑,是的,他计划好了一切,唯一没有算到的就是,他真的爱上了那个叫许蔓歌的女子。
他其实一直知道蔓歌会武功,刚刚那一剑他明明可以让她当场毙命,但还是下不了手。明明蔓歌在五年前便会死,是他护了她五年,上次蔓歌出气奔走,如若不是他早一步赶到,蔓歌早已成为刀下亡魂。
每当蔓歌夜晚放心入睡时,是他在门外守了她一夜,就是怕有人趁他不在,杀了蔓歌,在这他盘桓了十多年的楼兰国,有时候,他也不是那么随心所欲的,他从一个民间皇子到现在的势力,他经历过生不如死,蝼蚁般的生活。
他也多想像扎兰吉泰般抛弃一切,守护蔓歌,可是他不能,他的仇必须报,他有他放不下的担子。
或许对于顾离殇而言,只需记得曾经结过那么一段美丽的尘缘,那么温柔的相爱过,真的足矣。
蔓歌,如果你还活着,那么下次遇见,我定会抛弃天下也不会抛弃你。但是,我知道,你已经死了,被我亲手杀了。放心,很快,我会去陪你的。不过,像我这种人,一定会下十八层地狱吧,你那么好,我们铁定遇不到了。
要怪就怪造化弄人,我们一相遇就是生死仇人。蔓歌,对不起,我爱你,但是无能无力。
第二十一章
扎兰吉泰番外篇:香消为红颜
你是我此生不遇的海,
我是你过则消逝的梦。
她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子,勇敢坚强,一个个用在男儿身上的夸耀之词对于她,也是恰到好处。草原上的女子也十分豪爽,洒脱。只是偏偏她就是那样的不同。
记得十一岁那年,我们第一次相遇。那时我正在练习捕狼的能力,狼喜欢攻击弱小的动物,阿爹告诉我,小孩子只需要装出很害怕的样子,狼自然而然就会出现了。
我在草丛里选择了一个较好的位置坐了下来,便开始呜呜哭泣。作为一个堂堂男子汉,想想那时也是在丢人,竟以哭的方式吸引狼的到来。一阵假哭后,终于不负辜望,狼如期而至,正当我准备出手时,耳边却响起了匆促的马蹄声,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我无法辨别来人的是否是敌人,不敢轻举妄动,反正这里有一头狼,到时候可以趁机逃跑。正当我思索之际,那边的人也没了动静,我微微不解。突然,狼向我飞奔而来,我急忙起身,按住了腰间的弯刀。却发现狼已经换了方向,扑向了后面那人。
顺着狼的身影望去,那人竟是一个小女孩,看起来比我还要小上几岁。眼见银狼已经扑到了她的身前,她却如鬼魅般霎时翻身下马,并无惊惶之意。好俊的身手!面对奔驰而来的银狼,她竟冲了过去,将狼骑在了身下,手上的匕首狠狠地刺进了狼的背上,颈项上。
狼吃痛奋力一甩,她就被扬了出去,果然,还是小孩子。我悄然拔出了弯刀,准备给狼致命的一击,只见那女孩蓦地飞身而起,再次骑到了狼的身上,利刃一次又一次的插入了狼身,银狼又将她甩到了头顶,大嘴一张,将她的手咬在了嘴里。
那女孩却丝毫没有反映,顺手将匕首刺进了狼的眼睛,手腕一转,抹向了狼的脖子。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银狼眼皮一翻,便奄奄一息倒下了。她直直的起身,从容的将手从狼的嘴里取了出来,然后就呆呆的站在了那里。
不悲不喜,不恐不惧。那是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女子,心里翻起了滔天巨浪,我无法不再动容。多年以后,任岁月如何洗涤,那晚的情形,总是历历在目,那个女子傲然凌立的身影就永永远远的刻在了我的心上。
其实她不知道,族里的赛斯是不给中原人治伤的,其实她不知道,我阿爹是不允许我和她来往的,每次和她相见,都会施以族刑,但我从未后悔。阿爹骂我傻,笑我痴,受刑还如此开心。
我说:“有她此生,我已无憾。受这点苦算什么,她是我扎兰吉泰用一生要守护的女子。”
阿玛说,等我长大,遇到了更多的人,就不会如此这样了。事实证明,我还爱着她,一直爱着她。
我告诉过她,北疆族以放羊牧马为生,却从未告诉她还有一项便是捕狼。我想如若我是告诉她,她一定会怨我吧。我一直都知道她对我很重要,却不知道是到了什么地步,直到我死的那刻,我才知道,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早已融进了我的生命,久久不息的荡漾在我的脑海,我的世界,早已习惯了有她的存在。
其实她不知道,是我求了多少次阿爹,阿爹才答应与朝廷谈和。其实被朝廷招安,赔上的是整个北疆族的命运,其代价不仅仅是阿爹自愿献上生命,还有便是,北疆族的族民必须一生都为楼兰战斗,奋战边疆。
当然,这包括我。从计划招安开始,我便一直很忙,为了让阿爹放心,相信我的能力,我每天都会拼命的练功,学知识。做一名合格北疆族的领首,我写着我不喜欢写的字,我是武官,却要握笔,阿爹说,要想成功,不但要有过人的胆识,还要有足够的智谋。
北疆族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逐渐的交到了我的手上,我变得越来越忙,以至于她受伤期间,我都只能去看她几次,坐会就要走。
我知道我喜欢她,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但我还是喜欢她,不能在一起,那么就好好守护她把,将她交到一个放心的人手中。但是,当我知道她要嫁给楼兰若的时候,我却濒临崩溃,一想到她就要成为他人的新娘,我的心就像被撕开了一个血盆大口,永无禁止的吞咽着我的痛苦。
后来我暗地里跟踪过她几次,发现楼兰若对她很好,她也蛮喜欢楼兰若的。我很开心,也很难过,我开心,是因为她喜欢,她开心,她遇到了那个会陪着她一生的人。我很难过,是因为站在她身旁的人不是我。
蔓歌,此生不能在一起,但我们还是遇见了,我还是喜欢你了。
朝廷和北疆族谈和了,阿爹死了。我忘不了阿爹闭眼的那一刻,他笑着对我说:“吉泰,你长大了,想做什么就去做,不要活得太累。阿爹还是希望你能活的幸福。”
幸福,没有蔓歌,就没有幸福。原本,我不想告诉她,我去边疆打仗了,但是,我想她,我想见她。我不顾他人的劝诫,去找了她,但是家丁告诉我她出塞行围去了。我没日没夜的赶路,好在,很快就追上了他们。
没想到,当我到那里时,她的马失控了,情况很危险,我原本只想远远的看着她,但我还是上前了,将她一把拉在了自己的身前。她看到我时,却抱着我哭了起来,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我无法那么淡漠,对她,我永远也无法绝情。
我很淡然的说着知道她已经订亲的事,努力的扬起嘴角,对她说我没事。我们一起赛马,最后一次赛马,她还是输了,一如既往的耍赖皮,恻隐之心让我还是对她说,让她在我生辰那天到草原找我。
我又打马离开了,我知道她在后面跟着我,但是,我告诉自己不能回头,一回头,我就舍不得走了,我有责任,一个很大的责任,我需要扛起了一个家族的责任。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生辰那天,我站在草原上等了一天,夜已经黑了,我原本以为她不会来了。可能老天也可怜了我,她还是来了,却带着伤,我清楚的看见了她隐在袖里的伤口,她没说,我也没问。她大概是不想让我担心吧。但是,她不知道,她不说,更让我担心。
她问我,为什么穿自己不喜欢的白色素缟,我告诉她阿爹死了。她愣了下,开始安慰我,但是她自己却先哭了起来。抱她吧,说不定是最后一次了。蔓歌,你不知道,我不喜欢穿白衣,但我却要穿它。我不想离开你,但我必须离开你。
这世上有许多我不想做,却不能不做的事情。活着,真的好累,但我知道,活着,就能看见你,看见你幸福,看着你微笑。我可以舍弃生命,但是我不生舍弃你。
我们在草原上坐了一夜,我最后选择悄悄的走了,我怕她的出口挽留,我就会放弃我的种种原则,我不能,我必须走。重新做的木兰披风也做好了,想起上次,她受伤的样子,我的心还是会隐隐作痛。
什么时候,她那么重要了呢,可能是从遇到了那一刻起,可能是打我出生的那一天,心里就为她留了一个位置,一个谁也不能替代的位置。
边疆的生活很苦,战事时常告急,情况危险。好几次都闯进了鬼门关,在我快要踏进了那一刻,我听到她的声音,她在叫我,她告诉我她在等我。我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连大夫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问我怎么做到的。我说,因为有个人的存在胜过我的命。
三年,是那么的漫长,还好,我熬到了回楼兰的时刻。我凯旋而归,被皇上封为了西征大将军,这个头衔,同时也告诉我,我的一生都会在战场上度过,没有她,只有无尽的杀戮,血染的双手。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只要她好,不就好了吗。自己怎么样,不就无所谓了吗。如果你不坚持,难道你想要她跟着你过一样的生活吗,给不了她幸福,就要让她幸福。
她成亲的前天晚上,我让下属给了她礼物。八万兵符和一对长剑。那八万兵符是北疆族的旧部落和三年随我一起上阵杀敌的亲兄难弟,我怕我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楼兰国内部的安定也只是表面。楼兰若可能会谋反。这些,都是他父亲告诉我的。我不能陪在她的身边,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但我还是回来了,我抛弃了北疆族,抛弃了自己的责任,我回来了。只是为了看她是否平安,但是,我回来晚了。当我看到尚书府的层层守卫,我就明白了。我站在府外,看见了跪在地上的她,她也看见了我。让我走,让我离开。
但是,蔓歌,你知道吗,从我打算回来的那刻起,我就不会离开了。我向她走去,剑刃穿过我的身体,我并未停止,因为我告诉自己,走到她身边,给她温暖,给她依靠,她现在需要你。
她看着我受伤的样子,她哭了,哭的脸都花了。泪水滴到了我的脸上,冰到了我的心里。我知道,我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我再也陪不了她了。
任我再怎么努力,这次,我真的踏进了鬼门关,我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呼喊,但我却回不去了。蔓歌,答应我好好的活着,我会一直守护在你的身旁。你是我今生最爱的女人,也是唯一爱过的,用生命来爱的。
闭上眼的那刻,我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有个傻傻的女孩,站在那片熟悉的草原之中,冲着我甜甜的笑,对我挥手,向我奔来。
第二十二章
进入地道的蔓歌,处于黑暗之中,受了伤的她,抱着扎兰吉泰送给她的长剑,扶着墙壁,艰难的向出口走去。几次快要倒下的时候,蔓歌都会告诉自己,这是爹爹,母亲,还是吉泰用生命为她铺出来的生命之路,她一定得坚持下去。
几番转折以后,蔓歌终于走到了出口,看着刺眼的白光,蔓歌有种沐浴到光明的感觉,来接她的人早已等在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