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浮云镇人口的扩张速度很快,在数月之内,就从六万突破到了七万,向八万人口迈进。
商队送信,一般来说都是几百个铜板或是几两银子不等,对于浮云镇的居民来说,也不过就是几十块钱的事,哪怕是再不行,一个月几能赚个一两千块,也就是一二两银子,放在其它地方,那可算是高收入了,自然不差这几十块的信件钱。
公孙武要寄的信重量大,信封也大,而且路途又远,所以价格自然贵了一些,也要几百块,而一个银币由相当于一千块之多,还能倒找回来不少。
虽然公孙武身为**官,可是这寄私人信件,也要自己掏一,他一个月标准的收入是五块银币零二百块,自然能负担起这数量颇多的信件之钱。
楚国,内地,沽原石县,人口万余,一无商业之繁华,二无地利之便,不过倒是个种粮大县,每年都可以为楚国上交数十万担的粮食。
唐凌文管着钱粮,却又不是主官,只是一个小吏而已,拿着帐本正对着他的上头主薄咆哮着。
“亏空,看看,亏空如此之多,这帐目……唉,做假帐也要有个做假帐的样子,这假帐都是一踏糊涂啊……”唐凌文一脸愤恨的吼叫着。
“姓唐的,另以为像是从盛华书院出来就可以目中无人,我告诉你,在沽原石县,一切是县太爷说了算,你只要照做就行了,既然帐做得不好,你就给重新做个好的出来。”主薄不屑的说道。
“哼,亏空家国之粮,良心何在啊……良心何在……”唐凌文怒吼着,年青的心跳动着,空有满腹才华,却也只能对着这些腐朽的老头子咆哮,可是对方回应给他的,却是不冷不热的嘲讽,数次上书,可是最后,却出现在县太爷的案子前。
“啪……”唐凌文将手上的帐本摔在了主薄大人的脸上,一甩袖子,气哼哼的走了。
主薄拿着帐本,冷冷的哼了一声,若不是看这小子还有些才华,在处理一些事务上还有几手,有时候还用得上他,否则的话随便找个罪名就能流放三千里。
“相公,刚刚有个小伙计,给送来了信……”刚刚进了残破的小院,一名布衣荆钗的女子便迎了上来说道,虽然女子朴素,可是却很清丽,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娘子辛苦!”唐凌文叹了口气说道,他自然知道那信是谁来的,肯定是自己的好友公孙武,之前写过数封信,自己心系乡土,未能远离,没想到现在又寄了信。
不过当他看到这沉重的信封的时候也有些愣了,怎么这一次弄了这么大的一堆?
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白纸,唐凌文再看看那个薄纸壳的硬质信封,再看看这上品白纸,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种纸壳一般用于浮云商品的包装,而那种上品白纸,更是贵得吓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两银子一张也不过份,商队,将浮云镇的商品带往各地,分布颇为广泛,身为读书人之人,唐凌文自然认得这种被读书人视为身份的上品好纸。
“这公孙……”唐凌文不由苦笑了起来,看起来是有钱了,否则怎么能用得起这么好的纸。
摊开信纸,一张张的看了起来,眉头也是越皱越紧,唐凌文虽然与公孙武是至交好友,但是对他的成见却颇深,身为楚国读书之人,竟然不思报效朝庭,反而前往域外之地,这简直就是一种背叛。
只是每次想到自己的境遇,却又有一种深深的无奈,他的学说,被称之为歪理邪说,幸好楚国文风开放,而他的学说又仅仅是针对商业,没有威胁到一些高层之人,否则的话,必像公孙武那样,家破人亡。
“相公,灯油不多了,这是最后一壶了!”妇人自内室中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拳大的小壶,将最后一壶油倒进了油灯里,无奈的叹了口气。
“无妨!”唐凌文混不在意的说了一句,挑灯接着看信,当他看到信后面那些对浮云镇的描述之言时,砰然心动,法律的独立,法治的实现,还有关于浮云镇对商业改革的迫切需求。
在信中,唐凌文看到了自己才华施展之地,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虽然那里不是楚国,可却是一个可以让自己梦想放飞之地。
家国,梦想,在唐凌文的脑子里飞速的转动着,不停的敲击着自己的脑壳,自己的心脏,夜半,妇人看着还亮着灯的书房,和不停走动的唐凌文,微微的叹了口气,拿出一件满是补丁的衣服给他披上。
天色微亮,唐凌文再一次拿起了桌上的信封,从里面倒出五枚银币,做工很是精致的硬币,他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硬币。
浮云镇的银币或许无法其它国家通行,但是只要是在各国的商队,浮云镇的钱币都可以使用,无论是想换成银子或是金子,都随意,而浮云镇的一些居民向外寄钱的时候,也都是寄出银币或是普通的硬币,由亲属再到商队去换。
“相公,你一夜未睡……”
“无妨,不累,娘子,收拾一下东西吧,只拿一些衣物细软便可,我们……去浮云镇!”唐凌文咬了咬牙。
“浮云镇?怕是很远吧?”妇人有些担忧的说道。
“我们与商队同行,走吧,这里,不适合我!”唐凌文无奈的说道,披上那套陈旧,却浆洗得干净的官服出了门,一封辞呈递交给了县老爷。
这里上上下下的官早就看唐凌文这个异类不顺眼了,只是顾忌到他的才华,还有一些名声,所以才不得不对付着用着他,每月的奉禄也少得可怜,如今他自己要走人,自然批复,巴不得他赶紧走,倒也免得世人误认自己过于薄情了。
PS:关于武器方面,嗯,正在研究当中,循序渐进嘛……
187 八百骑
“前面狼林子这里,有八百人,都是骑兵,没有收编土匪。 ”一身花花绿绿的元林指点地图说道,一团长林思海捏着下巴,扭头看了看郑强子。
“团长,你别看我啊,看我也没用,总不能让我的营用骑兵冲吧,人家可是八百骑兵,我这三百多号人就冲上去,死伤肯定也大。”郑强子摇着头说道,身为精锐的骑兵营长,郑强子做战固然勇猛,可是却从来都不会逞强。
“我知道,只是我琢磨着,该派谁去引出来,咱们是出来武器实验的,一个都不能跑。”林思海敲着手上的头盔说道。
“人少了肯定不行,而且必须是骑兵,我们破山队可以做最后的清剿工作,而落网的清剿工作就得是你们来了,所以,必须要保留一部分骑兵为机动部队!”元林眯着眼睛说道,在特种做战上,他拥有着比别人更加敏锐的直觉。
“强子,你分出二百人的骑兵去引人,先灭了他们的巡山队,然后冲杀一阵就退回来,引到我们的埋伏圈去。”林思海琢磨了半晌,终于敲了敲地图说道。
“万一他们不追呢?”郑强子问道。
“笨蛋,不追说明他们的老大是个有头脑的人,咱们就再换个地方,不过我估摸着,肯定没问题,这支骑兵已经劫了三支小商队了,很不老实。”林思海摇了摇头说道。
之前劫的三支商队商品全失,幸好这些人也不想惹太大的麻烦,所以商队的人损失并不大,只死了十几个,这对于商队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身为浮云镇的精兵,总要把这场子找回来。
郑强子手下的二百骑兵轰轰的开了出去,直向狼林子杀了过去,在这片山谷当中,藏着吴国八百骑兵精锐,十余人组成的小部队正在例行公事的巡逻着。
对于这骑部队的军官哈达哈来说,八百骑兵,还都是北国勇士,在这里可以横着走,浮云镇的兵,不过就是一帮乌合之众而已,只要自己的骑兵不攻城,累死他们也不敢来找自己的麻烦。
哈达哈身为北国勇士,天生就是战士,想让他老老实实的龟缩在某一处,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在没有将军的命令之前,打浮云镇是不可能的,违抗军令这个罪名,哪怕是勇士也担不起,不过打打商队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着那些商队面对他八百精骑束手无策,举手投降,哈达哈只能稍解一点心头的闷气,甚至连商队的武器都懒得收,只是劫了不少的好处,抓了几个细皮嫩肉的小伙,没有女人,清秀小生也凑合了。
灌了一口从商队那里抢来的四十度烈酒,哈出一口酒气,别提多爽快了,可惜这酒太贵了点,若是在北国,有这种酒喝,简直就是神仙才能过的日子。
两拳大小的精致瓷酒坛里的烈酒喝了个精光,挥手将酒坛子远远的扔开,发出啪的一声碎响,在门口两名士兵的哄笑声当中,推开临时建起的木屋屋门,里面,一个长相颇为清秀的商队伙计缩在床边上,惊恐的看着壮硕的哈达哈。
“怎么长的呢,跟娘们似的水灵……”哈达哈一把揪过这名可怜的小伙计,一把扯了他的衣服,嘎嘎的怪笑着压了上去。
郑强子带着二百骑兵直接就冲向狼林子的山口,远远的一次齐射,十余名无精打彩的吴国骑兵被**个通透,伸手从身上拽出手雷,拉了弦远远的扔了出去,砸进了几个房子里,轰的一爆响声当中,碎片乱飞,火焰升腾。
大半由北国汉子组成的骑兵部队发出呜啦啦的声音,几乎在几息之间就有一支百余人的骑兵冲了出来,随后,越来越多的骑兵冲了上来,吴国常大将军手下的精锐骑兵,名不虚传,只要提刀上马,就是最勇猛的战士。
郑强子带着二百骑兵远远的遁开,不时的一次齐射,将靠得近些的骑兵射落下马,半自动弩的射程可比他们手上的弓强多了,直到几支强弩射的箭射中的身上的防护服,把人从马上射下来,郑强子才带人拖着伤兵远远的逃离。
“怎么回事?”提着裤子冲出来的哈达哈怒吼着,屋子里还传来呜呜的哭声,刚刚那几声爆响,吓得哈达哈直接就喷了,就连那玩意都有些麻了。
“有敌人袭击我们,是浮云镇的骑兵!”一名纵马狂奔而来的士兵叫道。
“娘的,总算是来了,憋死老子,全体上马,给我追,灭了他们,对了,多少人?”哈达哈怒吼之后突然反应了过来。
“不足二百。”士兵就道。
“好,灭了他们,放了一个,全体受罚三鞭!”哈达哈狞笑着跳上马背,接过四十多斤重的大刀,脚下一磕马腹,黑色的骏马如同闪电一般的飞射而去。
“他们追来了,走,去预定地点!”郑强子扭头看了一眼黑压压追上来到骑兵叫道,这地方地势平坦,适合骑兵冲锋,虽无地利,可是哈达哈为了保持骑兵的优势,仍然将驻地选择在此,又离主要商路不远,干什么都合适。
一逃一追,纵马速度又快,转眼就跑出十余里去,平时郑强子他们都是一人双骑,不过为了诱敌深入,所以才选择了单骑,而哈达哈一伙人,则个个双骑,人在马上,身子一纵便换了匹马,速度几乎没怎么下降,这距离,自然就越拉越近。
已经看到了前面充做标识的大石头,郑强子一咬牙,大喝一声,手上的马鞭狠狠的抽在了马身上,啪啪做响,最后鼓起劲来,郑强子带着手下跑得更快了,瞬间拉出几百米去。
纵马冲过了巨石,郑强子扭头看了一眼,对方还在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