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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针又一针,不时颤动。那程度虽然比那蚊子咬得还轻,但在此时此刻,绝对比砍断手脚更管用。对付女人的身体,当然还有更具威胁的地方,可那个度该怎么掌握呢?
“淫贼!”
“死淫贼!!”
两女口里不住地骂他,但就是不肯收手。真要说来,痒都不痒,比起命只一条,根本无关大雅。但在两女看来,一再败在这么简单无耻的无名剑术下,自己这亏吃得实在太大,怎么都吞不下这口气。越无奈,越无赖般纠缠不休,只有大占口头上的便宜,大骂秦朝不是男人,小气得要命,一下都不肯相让。
“别的能让,这能让吗?”秦朝心想,“一下代表了一条命,我让得起吗?”
不得已,他只好继续面对两女的胡搅蛮缠。
两女和闪电貂越是想攻击他,越能给他创造更多攻击的机会,不然绝不会中那么多剑。因此秦朝觉得那所谓的淫贼,自己最多只占一半,毕竟自己一直属于被动。
木婉清的袖箭大占优势,可是数量的消耗大增,变成了此时最大的短板。以往只用来偷袭别人,一招三箭,立决胜负,最重要的是质量。现在换成正面的持久战,就算把袖箭的数量连续翻倍,都还是远远跟不上消耗,质量反而变得不再那么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数量。袖箭上的剧毒反而是越轻越好,不用毒最好。若是两女肯放弃攻击,即等于又一次宣布停战,虽然不会再继续中剑,但两女更加觉得不甘心,总觉得是自己吃了大亏。
甚至胸部涨得厉害——虽然一再提醒自己,主要只是心生错觉,但在某方面更胜真的。
“秦朝恶贼,你再敢刺一下试试,我要你的小柳十倍百倍偿还。”木婉清突然又甩出惯用的杀手锏,一再百试百灵的杀手锏。顿时再不用担心秦朝的攻击,心中一松,痛快多了。
“乖乖貂儿,快上,报仇的时候又到了。”钟灵又把闪电貂当暗器掷。
闪电貂貌似真的听得懂人话。它懂得记仇不奇怪,懂得咬人不奇怪,但还懂得戏弄人,懂得趁火打劫,还可以按着主人的心意而动,才是最奇哉怪哉的地方。但若懂得人话,就不奇了。
两女又起了别的心思,边追击,边分心研究起秦朝的凌波微步。
表面上学起来倒是容易,见多了,小孩子都可以学着走两步,但真的有那么容易吗?
两女不会直接问秦朝,最多都只肯偷学。就像秦朝学医的时候,极不愿直接询问那些医师。
反正只要可以提升实力,两女便不愿放过,乐此不疲。算作从秦朝身上讨回一些债,收回一点利息。
今天早上,秦朝之所以不肯比试轻功,是因为胜了会加大两女的重视,败了会加大两女的轻视,怎么算都不划算。
到了不得不比,直到比都比了,只想最好是以平局收尾。但两女一直不肯平局,用尽了力。结果她们越是用力跑,当然越跑越累。另一边,秦朝却又越跑越精神。对比越来越明显,就算他肯承认自己败了,两女又岂肯相信,肯定又骂他虚伪。
比轻功,又变成了比持久,但在这方面,秦朝连傲视群雄的乔峰都不怎么怕,面对初出江湖的钟灵和木婉清,还比什么比?说到底,还是由于两女童心未泯,当他在藏拙,找上了瘾,将之当成了另一种捉迷藏,迷底是他隐藏的真正实力。
就连两女的母亲,‘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本来都怀疑他隐藏了大半实力,又因为那晚秦红棉随手点了他的穴道,使得怀疑一下减低了大半。
两女的轻功系出同门,都爆发厉害,长于弹跳力,但持久不行。其中又以木婉清为最。
两女的母亲,‘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早年同门学艺,钟灵的父亲‘马王神’钟万仇可不是。‘马王神’早年最擅长的正是轻功,速度和持久都能与马中之王相媲美,这才在江湖上得名‘马王神’。
木婉清不是‘马王神’钟万仇的女儿,反而需要宝马‘黑玫瑰’代步,弥补持久的不足。
钟灵无须宝马代步,持久力不足的缺点貌似已经用来自父亲的轻功补足。但用来与凌波微步比试,就像拿普通美人与绝世美人比试,很自然又开始显露出种种不足。
钟万仇的攻击大半来自于毒功,钟灵的攻击力则大半来自于闪电貂。这类手段最怎么厉害,都属于旁门左道,上不得台面。其实钟灵应该把闪电貂秘藏好,放在关键的时候用才好。
不用则已,用了就要杀人灭口,防止传播。不然别人多了防范,猜出闪电貂吃各种毒蛇长大,可用克制蛇毒的蛇药克制,钟灵的攻击力便要弱掉大半。一旦碰上生死大敌,便等于提前丢了半条命。
生死之战,只争一线,何况丢了半条命!
但这种事情,说着容易,表面貌似极为合理、简单,事实上钟灵的表现很正常,反而是秦朝显得不太正常——他一会要顾及这,一会要顾及那,首尾两端,且效果寥寥。
原本即使拥有很上得了台面的武功,都不该拿出来四处炫耀。别说北冥神功,就连凌波微步,起初秦朝都很担心暴露,生怕被太多人得知,引发类似那种波及天下各国各门各派的超级大战,更怕提前引起逍遥派前辈高人的注意。
最终连他这个资深宅男,都受不了山中的野人生活,一入江湖,便身不由己。就算只呆在小镇的小酒楼说书,都禁不住一再多嘴多舌,将越来越多的秘密暴露。而且早就想离开小镇,闯荡天下。
若还硬要钟灵忍住,甚至再过十几年都不出万劫谷,除非把闪电貂废了不用;若还硬要秦朝忍住,除非完全把一身逍遥派的武功废了,不用了。
又或者,一个人跑到深山老林中躲起来,不见人;又或者,见一个杀一个,不断杀人灭口……
否则别妄图什么十全十美。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既然怎么避都避不开这些江湖上的纷争,那么只好积极些,主动融入江湖。别当自己是不死的主角,只当是小虾米一个初入江湖,最大的快乐还在于能不断取得进步。才拥有更大的能力,做下更多曾经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比如说帮助更多想帮助的人。结下更多的朋友,击败更多的敌人。当然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少得了美人相伴。
群花各有其美,一辈子都观之不尽。
一入江湖,最最关键,无疑是用最快速度提升最多的武功。
不然随便来一个了解逍遥派武功的前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就晚了!
此时此景,难道还要继续等,等别人刀下留人吗?
或者还要等到死了亲人,怎么都救不回来了,才开始有动力爆发?
不!
第十五章 别人不医我来医()
那还情愿不练武。练武若不能用来保护自己和亲人,动力再大还有什么用?
可只要有一丝一毫鲤鱼化龙的机会,当然不能不练武。秦朝再顾不上是否暴露北冥神功吸人内力的秘密,打算趁着这次神农帮与无量剑大战,找机会多救几个人,广积福缘,多提升一下内力,薄利多收。
若一个人只丢失一点点内力,双方都应该用不着太在意,何况还是发生在一场大战中。说不定像放血一样,偶尔少量放血捐献,不但利人,而且利已。
他还在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寻找,学了北冥神功更用心地找,找了这么久,也就找到了这么一个稍好一点的解决办法。
“好人!真***不是人!”心中秦朝禁不住大发感叹。
“今晚我要夜探无量剑。”秦朝突然开口道,“咱们白天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嘴里说是咱们,心里巴不得两女都拒绝今晚的行动。可惜等了半晌,两女既无一人答应,也无一人拒绝。
半路分道扬镳。
秦朝认为,两女肯定是打算回什么秘密分院,补充箭矢、毒药,准备晚上用的衣物、工具等东西,决定要参加今晚的行动,否则不会这么轻易就放人。
认定是秘密分院,而非钟灵的主家万劫谷,原因非常之简单——路程。
普通人少说得走上四天,才可以在无量剑和万劫谷之间走个来回。两女只剩下半天的时间,就算全程在脚力上能赶得及,也肯定不轻松,更可能累得不好再参加今晚的行动。
秦朝甚至懒得往龚家酒楼来回跑动,反正最近见多了钟灵寻蛇、引蛇、捕蛇、养蛇、驯蛇、吃蛇,自学了几手。又以蛇为主食,在龚家酒楼的厨房反复试验了好几道特色佳肴。
也算是未雨绸缪。
主要是方便出门在外,可以随时随地吃得好一些,少些烦恼,减些忧愁。
那些毒蛇对于钟灵来说,当然是越毒越厉害越好,越是优待,活得越长;秦朝再怎么学都学不了这些,见了越毒越厉害的蛇越是不爽,下手越狠,死得越快。
附近的蛇虫特别多,秦朝只随便转了一圈,手里很快便多上十来条死蛇,大大小小串成了一长串。接着在半里外找了一户农家,乃以前用免费医师身份所结识,正好用来解决今天的吃住。
秦朝原计划先休息一下再来管别的,才刚刚躺下来,听见外面又来了客人。同来的还有一个少女,是农户的自家人秋语。结合以往对农户一家的了解,再加上现在的谈话,猜那客人是位大富人家的小姐。那秋语极有可能是为了凑钱给家人治病,才卖身富家小姐当丫鬟。不料病越治越重,钱却越花越多,不断雪上加霜,形成恶性循环。可那不断增长的医药费从何而来?
会不会是这位富家小姐在不断支援秋语一家?
片刻之间,一堆疑惑一齐解开一半,只缺验证。
本来还只是习惯性地随便听一听,随便想一想,当秦朝听说那客人姓左,顿时想起神农帮与无量剑之战,不由出声问道:“认识左掌门吗?”话一出口,又觉得问得好没道理。
外面一阵沉默,又一阵咳嗽,接着才传来那客人的声音,回道:“左掌门是我堂哥。”
这答案更加大了秦朝心中的疑惑,暗笑自己可以改行算命了,因为这次可是抛开了小说的真正预言,连自己都事前不知道,事后还找不到原因。念头一闪,嘴上紧接着那客人的话问道:“听声音,你的年纪好像比左掌门要小上一大截?”
那客人又一阵咳嗽,道:“这奇怪吗?我堂哥都已经五十好几了,最近又生了个儿子,弄得儿子比几个孙子都小,你说这些儿孙的辈分,该怎么算才算对?”
提到辈分,秦朝顿时一个脑袋两个大,犹豫了一下,岔开话题道:“听你的咳嗽,像是因为练内功练岔了气。而且似乎时间已经过了太久,难道是因为你修炼内功的时候年纪太小?”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中,那女客从农户一家几口嘴里接连获得了秦朝的名字、来历,得知他医术奇高,又惊又喜道:“小女确实是七岁开始练内功,练早了,您可以治好吗?”
秦朝想起,传说那‘天山童姥’巫行云六岁开始修炼内功,而且还是要求最高的上上乘超级内功,扑哧一笑道:“七岁算早吗?”
一阵咳嗽声中,传来秋语的声音:“秦神医,您刚才说我家小姐练内功的年纪太小,现在又说七岁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