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炼狱法则-第1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起来,锹甲虫的智力相当低,所以教会它技能远比教水晶骑士难得多,但好处是,锹甲虫学会的技能,绝对不会有差错,如机器般精确。

    它虽然只有一米来长,但份量却有一百来公斤,重心偏低,加上那长长的锹状大颚,撞击的威力自是惊人,尤其擅长用锹状的颚将敌人钳制住之后掀翻的动作。

    这样的动作虽然简单,然而,在那惊人的气势下,即使是十五级的战士也未必能防御或是闪避。

    “水晶宝宝,结晶墙防御。”小幽脆生生的命令道。水晶骑士—小幽起的名字实在太过可爱以至于旁人很难将其与这高大的水元素生物联系在一起——应声踏前一步,屈膝躬身,双手微张,紧盯着高速突击的对手。

    “上!”

    猛然间,水晶骑士向前一探双手,准确的抓住了那冲来的大颚,顺势向下一压。在锹甲虫激突的冲力下,水晶骑士向后滑出十多米远,在石板地面上竟留下两道清晰可见的痕迹。

    但是,它却将锹甲虫压制住了。

    “我说过的,火焰锹甲虫的实力还差得远。”兰德斯摊手道。

    小幽却很兴奋,挥着拳头尖叫着:“快起来,再打过呀,这样就结束可不好玩。”

    兰德斯微微一笑,弹了个响指道:“如你所愿。”

    捕网球的优点之一,便是捕获的魔法生物可以通过训练变强,而不像召唤那样,每次召唤到的都是随机的个体。随着兰德斯的灵魂波动发出微妙的信号,火焰锹甲虫那燃烧的双眼突然炽亮起来。

    双翅一收,一张,腾跃的火焰猛然向下喷出,一股强大的爆发力伴随着火焰锹甲虫的喷发向上冲起,竟带动着水晶骑士向上升起了十来厘米。

    虽然不高,但却成功的让水晶骑士双脚离地了。紧接着,锹甲虫微微向前一冲,便让水晶骑士失去平衡,背部着地发出一声清脆的撞击声。

    “宝宝,滚动!”小幽不甘示弱指挥道。水晶骑士也不起身,仍然紧抓着锹甲虫的双颚向后一翻,便将对方压在身上,抡起右拳狠狠砸向锹甲虫的头部。

    锹甲虫的甲壳相当坚硬,对于刀剑箭矢防御性能极好,但在那沉重的拳击下,却无法有效隔断冲击力。

    兰德斯微微皱眉,小幽的判断很及时,也很准确,而她的命令竟然能让水晶骑士不假思索的执行,可见女孩对宠物的调教相当成功。

    兰德斯自己若不是用了特殊的能力,绝对无法让锹甲虫这么听话

8A2犬魔A() 
“算了,不用打了,锹甲虫已经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了。”兰德斯苦笑道。

    “嘻,兰德斯输了。”小幽兴奋的跑进场,摸着水晶骑士的头,宠溺的不停和它说着话。水晶骑士只是呆呆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似乎全然听不懂,不过,兰德斯的晨星之眼隐约能看到那蓝水晶般的眼睛中时不时闪过的微光。

    果然,捕网球的作用,并不仅仅像兰德斯这个设计者想像的那样简单呢。兰德斯微微笑了起来。

    这场战斗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水晶骑士的表现自然是很强大,但火焰锹甲虫才是所有人关注的重点。

    冒险者们都知道,火焰锹甲虫并不是很强的元素生物,然而在勋爵大人手中,它竟然能和远超它数倍的强力战士水晶骑士战斗,虽然败了,但它所表现的战斗力,却要远远超过野生的同类。

    成长捕网球捕获的生物,同魔宠一样可以训练和成长!这个想法,立刻让人兴奋起来。

    然而,一千金币的昂贵价格,却让多数人望而却步,这样的价格,也只有老牌贵族或是大商人有能力考虑。

    兰德斯适时的推出了新产品。价值两百金币的低级球,价值两千金币的禁锢之壶,以及针对元素生物的四元素之镜。低级球的捕获能力略低于捕网球,但相当廉价,而禁锢之壶的捕获效果只比捕网球高出三成,价格却翻了一倍。至于四种元素之镜,则只在捕获对应的元素生物时有很好的效果,捕获普通魔法生物时和低级球相比并没有优势,其价格却高达五千金币

    各种魔宠捕获装置的销量都高出兰德斯的估计。在此期间,因为兰德斯大量收购原料和雇佣魔法学徒及炼金术士,导致整个帝国的魔法装备全都上涨了相当的价格。这一点,倒是出乎兰德斯的意料。

    在赚够了一笔钱之后,兰德斯便减少了产量,毕竟这种东西并不可能一直热销下去,买得起的人本来就不多,能买很多的自然就更少。

    “这就是那个年轻人做出来的?”坐在书房中心的老者微笑着拿着手中的禁锢之壶,“短短的时间,他便从一个家族骑士成长到能独立发明出前所未见的魔导器的程度了吗?”

    “看来,我们对他的关注是值得的。”另一名老者点头道,“维加里会喜欢这种东西的,作为武器大师,他却连魔法物品都无法使用这个小东西,能让他的战力突破现在的瓶颈吧。”

    “的确是相当方便的东西,这么看来,我也很想去捉一只宠物了。老友,看到这么有趣的东西,你介意,我把那个给年轻的侯选者吗?”

    “唔,可以试试,我想,他现在有能力消化那种礼物了。”

    “大人,有人送来的”兄弟会的手下躬身上前,双手递上一封加了火漆的邮包。不等兰德斯开口,奥洛菲便走上前接过了邮包,拿在手里翻了翻。

    “奥法研究学院,大人,是魔法密信吗?”女战士轻轻掂了掂,便又递到兰德斯手上,“似乎没什么问题。”

    兰德斯笑了笑,伸出手指轻轻一挑,似乎有一双无形的手慢慢的解开邮包上的细丝绒,拆开邮包,露出其中的“礼物”。

    “头冠?”兰德斯疑惑的用风之手抓起它,轻轻抖了抖,头冠中,有一张纸条。

    “林德院长的信”

    信的格式很严谨,字体也很漂亮,不过兰德斯并没有注意这些。他注意到的是几个关键的信息。

    迷之冠,即随信附送的头冠,与之前赠予的迷之杖一样,同属于一个复杂魔法系统的部份——通俗的说,就是套装。

    除了头冠和法杖,还有一件法袍,一付手套,一双皮靴,一条腰带和一颗宝石。据说,这些魔法物品有着某种共鸣,将它们组合起来,将会有令世界震惊的力量。

    兰德斯哧的一笑,随手将头冠丢在一边,连同迷之杖一样。他拥有的是法则的力量,既然如此,又何必刻意追寻什么迷之秘宝呢?

    不过,另一件事让兰德斯很好奇,林德说,在凄风旷野中,会有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凄风旷野么兰德斯笑了起来。

    “大人,要去么?”

    “不理他。”兰德斯随手将信塞进口袋,转头道,“奥洛菲,你捕到合适的魔宠了吗?”

    “是的大人,来自土元素界的石盾战士。”奥洛菲晃了晃手中的土元素之镜,答道,“虽然有点笨重,但防御的效果确实很好。”

    “青鬼你呢?”

    “属下没有找到合适的魔宠,属下想要的是能配合潜行刺杀的生物,但是,属下对于魔法生物和异域生物并不熟悉。”青鬼答道。

    “唔,我帮你留意。”兰德斯点点头道。

    “我们现在做什么好呢?”小幽偏着头,问道。

    兰德斯奇怪的看着小幽一眼,反问道:“小幽你很想我去凄风旷野么?”

    “是啊,听名字就很奇怪呢,好想去看看哦。对了,我家宝宝也正好趁此机会好好训练一下哦。小幽想让它变成最强大的魔宠哦。”

    兰德斯笑了笑,伸手去捏小幽的脸,女孩抱怨了一声,轻松的闪过兰德斯的魔爪,现在,兰德斯的速度已经远远追不上灵巧如猫的小幽了。

    “勋爵大人,帝都的公文。”手下人突然在门外报告道。

    “公文?从官署转过来的?”

    “是,市政署的那位大人派人送来的。”

    “好,下去吧。”兰德斯接过公文,晃了晃,笑道,“今天是怎么了,又是林德院长,又是帝都公文。”

    打开一看,兰德斯的脸顿时一呆。

    公文的内容很简单,便是要兰德斯勋爵自行征慕人员,前往凄风旷野调查魔族基地。这种事,为什么会派到兰德斯这样一个没有军方背景的勋爵身上?

    在看公文的落款,不得了,竟然是卫戍部队的某个中将的印鉴。

    要知道,以维加里?费多拉玛的能力地位,在军中也不过只是上校级别,兰德斯有何德何能,需要一个中将亲自发派呢?再将那份林德寄来的信与公文放在一起,兰德斯就算不那么聪明,也该猜到这其中有什么秘密了吧。

    凄风旷野,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吗?

    兰德斯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他也没有办法推托了。因此,他只好安排青鬼和红斧留下来处理浊流港的事务,自己带着奥洛菲和小幽吉吉,率领临时征招的一支雇佣部队前往位于帝国西南部的凄风旷野。

    真正的主力,是兰德斯的亲卫队,猎犬,而那些数量众多的雇佣兵,兰德斯本就不报什么希望,只是不想让自己的人数看起来太寒酸而已。

    对付杂鱼时,这些谈不上默契,但个人实力确实不弱的佣兵自然有他们的用处。这些应征而来的佣兵,平均都有五级以上的实力,在佣兵团内部的同僚们配合往往如同一人,虽然无法将所有佣兵团指挥得如臂使指,但是单论战斗力,这些佣兵足够清除一路上的障碍了。

    越靠近凄风旷野,便越容易发现魔族的痕迹。时不时的,便会有十数头前哨魔组成的捕猎队从路旁跳出来,挥舞着前肢向马车扑来。

    猎犬们自然不会出手,只是冷冷的看着周围,兰德斯和小幽吉吉坐在马车上全当是在郊游野餐,言笑晏晏间仿佛身边不是杀戮战场而是成群的小绵羊在咩咩叫唤。

    动手的只有佣兵们,还有小灰。

    小灰永远闲不住,虽然前哨魔在它面前弱得像是蝼蚁一般,但小灰是绝对不会放弃任何制造杀戮的机会。于是一路下来,所有佣兵都忍不住刻意离小灰站得远一点。

    那杀气如有实质,剑上的血痕宛在,全身上下仿佛环绕着浓重血气,令人不敢逼视。小灰宛若未觉,依然按着剑,凶厉的扫视着前后左右。

    哥斯拉安静了不少,这几天,这头油光水滑的狗似乎有什么不对劲,懒洋洋的,甚至连以前最喜欢欺负吉吉这样的事都显得毫无兴趣。不过,兰德斯不是碧莎,他也没有关心哥斯拉的兴趣

    可怜的狗,为什么摊上了这么懒的主人呢?

    一行人正在前进时,哥斯拉却突然兴奋起来,它猛的蹿出队伍,向一侧猛冲而去。

    “哥斯拉。”兰德斯叫了一声,小狗似乎顿了顿,但仍然不停留的冲向荒地的乱石堆。

    “过去瞧瞧。”兰德斯叹了一口气。

    哥斯拉的吠叫声从远处传来,它叫得如此大声,在兰德斯印像中,哥斯拉并不是喜欢狂叫的狗。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哥斯拉咬人的本事没有谁会怀疑,它身上,已经背负着不下十条人命了。

    “是犬魔”兰德斯微微吃了一惊。

    犬魔是一种俗称,它的头颅像犬科动物,身体强壮矮胖,虽然蠢笨,但毕竟有着近似于人类的智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