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把卡特琳娜赶出去,然后我们睡觉呗。”安丽丝的声音真好听。卡特琳娜的声音也好听,但仍然带有一丝稚气。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够忍受那么久仍旧没有法办她的原因之一。“对了,琳娜,你不许再偷听!”
安丽丝又好气又好笑,她又摁我的额头。“兰特,我是说正经的。”
不就是仗着大我两岁吗?老摁我的额头。没听说过男头女腰,只看不摸吗?可惜现在没有立场批评她,因为我正搂着她的腰。
“接下来的发展方向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不打算以兽人为基础来创建我的王国,毕竟兽人是人类一千多年来的世仇。凭我,如果率领兽人与英格兰尼开战,那就真的会成为人类的公敌。”我停顿了一会儿,将以前断断续续的想法组织了一下。“虽然上回我率领阿塞拜部落进攻了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但许多人都知道我是针对英格兰尼的刺杀行动展开报复。在爱克斯大陆,主公为家臣报仇是天经地义的,而兰妮。格里恩是我家臣的遗孤。虽然我的手段有些血腥,而且借助了兽人,不过大陆上仍旧有些国家或领主认为我在道义上并不理亏。但是如果我为了国家的纷争而率领兽人参战,那却不行。”
卡特琳娜听到兰妮这个名字,偷偷将脸埋在我的怀里。我吩咐过她,这个秘密不要对任何人讲。
安丽丝也静下来想了想。“昨天我激动了些,也没仔细考虑。借助兽人的力量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股力量完全放弃不用,似乎也可惜了一点……”
我点点头。是有些可惜,不过力量不能够乱用。比如说禁忌魔法,谁都知道它的威力极大。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威力太大,某些装做悲天悯人的国家还专门为此签定过协议,对禁忌魔法的使用加以限制。其实用普通的刀剑杀的人远远比禁忌魔法杀的人更多,为什么不禁止刀剑呢?
“我也觉得可惜。凭正常的力量,我觉得与英格兰尼对敌胜算极小。但是兽人现在不能参战!”
我的语气斩钉截铁,正担心安丽丝会受不了,谁知她柔顺地点点头。“既然夫君觉得不妥,那么我们可以再往别的方向想。兽人因为魔王降临的缘故,现在暂时团结了起来。但是如果你一走,他们可能不久又会陷入内战。”
这确实是个令我发愁的事。兽人的某些部落之间的仇恨,甚至比对人类的仇恨还要深些。毕竟种族间的仇视只是一种思想,而相互仇杀过的部落间,却有着血淋淋的现实恩怨。世仇的部落相互敌视,只有当其中一族完全被消灭或全部成为另一族的奴隶时,这种仇恨才会消亡。某一种强权的存在因而压制着他们可能会令他们老实一点,魔王大人的命令于兽人而言比什么都重要。但问题是兽人的记忆力并不好。如果我离开,三五个月之后他们之间或许又会打打杀杀起来。
“我既不能长期待在兽人部落里,又不能率领他们进攻人类。安丽丝,你有没有好办法?”
“办法不是没有……”安丽丝望着象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迷迷糊糊的卡特琳娜,有些犹豫。
“不行,绝对不行。虽然我知道琳娜的实力极强,但是我不放心她离开我独自生活在兽人部落里。她甚至都不会烹调!”安丽丝尚未将建议说出就被我一口否决了。在伏击英格兰尼第九兵团的时候,卡特琳娜与我分别率领兽人,当时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极深。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她比我似乎更适宜率领兽人。但是我实在不忍心让卡特琳娜独挡一面。她那么小,那么可爱,怎么能够忍受整天与兽人一起生活?再说,内心中我也把卡特琳娜看作将来的妻子。我照顾她还来不及,怎么舍得与她分离呢?
安丽丝握住我的手,安抚我的情绪。她轻轻弹了一下卡特琳娜吹弹可破的小脸,把卡特琳娜弄醒。“琳娜妹妹,你愿意代替兰特率领兽人并且训练他们吗?”
卡特琳娜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愿意啊。不过兽人不需要什么训练,他们在草原上的艰苦生活以及平时的骑射本身就是一种训练。我在这里坐镇,那些兽人必然会很听话的。我的族人本来就很擅长这个。现在那个桑让又认真学习安丽丝姐姐的烹调技术,我在大草原上也就不会吃不习惯了。”
我听得一愣。卡特琳娜的家人情况我知道得很少,现在听起来,她似乎出身于军人世家。虽然如此,我还是很不放心。
安丽丝见我准备反对,轻轻捏了一下我的手。“为成大业者,岂能只顾儿女私情?”
话虽然对,但是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人活着为什么?不就是图个高兴吗?世界上有些人的目标更远大些,他们想要成修炼成神(也有人想修炼成魔,不过这种行为被爱克斯大陆明令禁止,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不过我只想快快乐乐地过一生。如果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却让自己的未婚妻受苦受累,那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不顾安丽丝更加用力地捏我的手,我用另一只手抚摸卡特琳娜的头发。“琳娜,你舍得离开我吗?”到了关键的时刻,我并不在乎使用美男计。
“舍不得。不过为了表哥的奋斗目标,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嘛。”
我呆了一呆。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
不错,连卡特琳娜都可以想到的,为什么我想不到呢?难道我真的太儿女情长?
如果仅仅儿女情长,那么我又置马迪尔、克洛斯、拉库里于何地呢?难道叫我一纸书信告诉他们不必守卫吾尔汉和卡敖奇,让他们爱上哪儿就去哪儿?!甚至连阿拉卡也在为我苦苦经营沙丝那亚,然后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支援给马迪尔他们。除去我的这些直属家臣,塞斯的普通民众也自发保卫我的领地。听说塞斯的普通民众还自发组织起来为保卫我的领地而战。
世间的事真的必须那么残忍吗?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就必须做出牺牲?!想到牺牲,也不知道克洛斯现在怎么样了,他正在为我守卫卡敖奇城。
第十章()
第三部第十章
伟人的形象无论如何高大,在他的身后必然有阴影之处。
神圣大帝兰特是正直、勇敢、睿智、强大的代名词。但是他的身后,同样存在着影杀这一组织。传闻中,影杀组织有两大任务。一是搜集消息,一是暗杀。这两项任务,并不专门针对敌人!
影杀的首领历来不为公众所知,根据消息灵通人士的猜测,第一任影杀组织的首领很可能是夏默。格里恩。夏默。格里恩虽然只是伯爵、少将,却极得大帝的信任,能够自由出入于大帝的寝宫。每当夏默。格里恩在深夜出入大帝的寝宫后,几天之后必然会有大事发生。
——摘自**《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虽然归心似箭,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我却没有马上动身。倒不是因为卡特琳娜的问题。如果我下定决心后却也不会再动摇,而兽人也很服从她的领导,这一点并不用**心。
行程被推迟的原因是木力告诉我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该去北方的乌克拉姆丹去会见兽人的总巫师。兽人的总巫师相当于人类的教皇,他是兽人的精神领袖,虽然并不理会兽人之间的世俗纷争,却拥有无形的权力。听木力解释过后我多少明白了这个兽人的地位。不过如果我是兽人,肯定不愿意去当这个总巫师。总巫师由上任总巫师从各族的大巫师中指定而来,当一个大巫师成为总巫师后,他毕生再也不能踏出乌克拉姆丹一步。如果一辈子必须生活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我非被活活憋死不可。
为了这个总巫师我不得不到那个荒凉的乌克拉姆丹走一趟。魔王降临大会都参加了,最后的步骤不履行岂不是功亏一篑?
交待卡特琳娜暂时充当魔王的特派专员率领兽人,让木力在离阿塞拜部落十公里处扎了一个营帐。我不想回来的时候再与卡特琳娜分别一次。离别最苦,我拒绝再经历一次。至于说阿呆,想起它我就生气。告诉它在我没有回来之前卡特琳娜就是它的主人,没想到它居然乐得在地上打滚。不知那个《山海经。奇兽篇》是哪个笨蛋写的,阿呆当时的表现——令我吐血!
心不甘情不愿地向北去,花了整整一天才到达目的地。总巫师住在一个巨大的山谷中,山谷内四季如春。这才令我满意起来。一路上非常寒冷,到了这里终于可以舒服一点了。
总巫师是个睿智的兽人。这个第一印象令我很奇怪。我从来没想过会见到一位可以被称之为睿智的兽人,但是总巫师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
总巫师年纪似乎很大,他的毛发全白了。我身高一米八五,在人群中显得很高,但是在兽人中却只能算矮个子(这也是我不愿意待在兽人中间的一个小小原因)。而这个总巫师现在却由于年纪太老的缘故佝偻着身子,显得非常矮小,甚至比我还要矮一个头。又由于全身白毛的关系,他更象是一个白猿。
“魔王找不到游戏对手,于是以整个大陆为战利品与众神进行一场游戏。游戏结束后,魔王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千四百年后,伟大的魔王将重返兽人部落。他骑着魔兽之王猞猁,偕同兽人最优秀的指挥官,率领无知的兽人重新见识世界的繁华。”
“在魔王的率领下,兽人将会学会如何与人类和平共处,在大陆上取得一席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听总巫师说完这几句话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他说话很慢,说一句话要喘几口气,还好中华语使用得非常流利。说实话,我并不明白总巫师的意思。不过我并不打算说太多话,言多必失。我挤出一副笑脸望着他,他那昏浊的眼珠闪动了一下,那种灵动吓了我一跳。
总巫师叹了一口气。“深处的洞内留有一把您从前用过的宝剑。如果您需要,可以去拿。”说完,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动作,宝座后面的墙壁居然裂开了。
见猎心喜是我的一个缺点。隐藏得越深的东西应该也就越好,我毫不犹豫就走进了那个大洞。
原来还担心必须屠杀巨龙才可以取得宝剑,没想到通过一条长约一百米的甬道后就来到了个天然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有一把连鞘的宝剑。剑鞘毫不起眼,剑柄镶嵌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就是总巫师所谓的“宝”剑?!我真不该相信他,兽人就是兽人,品味也太差了。
我走近那把宝剑,犹豫是否应该把它带出去。这把丑陋的宝剑是把双手巨剑,戴在身上既不方便也不帅。想了想,我还是将右手伸向剑柄。将这柄剑拿出这里然后扔掉算了,免得那个总巫师和我罗嗦。
握住剑柄后,我打了个寒颤。刹那间,整个大厅内迅速充满了杀气。显然它不是宝剑,而是神器!
弥漫在大厅内的杀气有如实质向我迫来。我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就**而言,我达到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就精神而言,我已经拥有魔导士的实力。但是此时仅仅由手中宝剑散发出的杀气也使我几乎抵挡不住。
我不知道是应该扔下这柄宝剑逃出大厅还是握着它离开。进行了短暂的思想斗争后,自尊心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