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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常常跑好几条街去给她买她喜欢吃的汉堡和薯条,她想重温一下那种感觉,那种即使自己不断无理耍赖,还会被人呵护的感觉。
真的,那种感觉,已经很久很久不曾属于她了!
窗外不时的走过一些三四十岁的男人,奇怪的朝车子里看来,看到只有她一个女人的时候,眼光变得有些不怀好意。
不过门窗都被沈予墨锁好了,她也没什么好怕的,而且她知道,沈予墨很快就会回来。
果然,不到半个小时,她就看到了沈予墨的身影。
他提着麦当劳的专用环保袋向这边走来。
车旁那些奇怪的人也都走了。
他打开车门进去,一边把东西给她,一边问:“没有害怕吧?”
“有什么好怕的?”
之前她也常常一个人过来,也常常碰到一些对她不怀好意的人,她的确没有什么好怕的,生死,她早都置之度外了。
打开沈予墨带回来的袋子,里面有汉堡,有可乐,有薯条;所有她爱吃的,都应有尽有。
她拿出一个汉堡来给他,“给你吃!”
以前在认识她以前,他从来不吃这些,这东西在他眼里都是垃圾食品,但是看到她吃的那么香,那么满足,这些垃圾食品好像都变成了美味佳肴。
“怎么样?好吃吧?”她一边吃着,一边笑着问他。
“麦当劳的味道,百年不变!”
他真不怎么喜欢吃,他只是喜欢看她脸上那种满足的笑意。
她一手拿着汉堡,一手拿着可乐,把脸转向了窗外。
有一滴眼泪,从她眼中流了下来,滴在了可乐的盖子上,她没有让沈予墨发现。
妈,我真的好爱他!请你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可以毫无遗憾的离开他,我发誓一定会为你报仇,一定会为你和心心还有外公报仇,请你原谅我,再等一等我!
沈予墨在她背后,凝望着她纤细瘦弱的肩膀,他知道她一定哭了,想给她一个拥抱,想让她在他怀里痛痛快快的哭一场,而不是这样背过身去,默默的掉眼泪。
但是,他把手伸出去,越靠近她越颤抖,怎么都无法把她拥入怀中,只能和她望着同一个方向,那座山的方向——
眼前仿佛浮现了两年前的那一幕景象,那一幕,车毁人亡的惨状。
他不敢再触碰她,心中默默发誓:蓝伯母,请你相信我,我一定好好好的保护她,这一生一世,我都不会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好久好久之后,若溪才转过身来,又对他扬起笑脸,“我吃饱了,我们回去吧!”
他不语。
若溪,如果你心里很难过,如果你不能让自己靠在我的肩膀哭泣,那么能不能,不要在哭过以后还扬起笑脸来面对他?
但是,这些他都问不出口,最终还是发动了车子。
回家的路程有些远,对他们而言,却好像很近很近。
车子也慢慢的行驶着。
真的希望这条路不会有终点,他们可以一直一直这么走下去
然而,这又怎么可能?
到了蓝家门口,她说了一句“你先不要走,等我一下”,之后就匆匆忙忙的下了车,跑进家里。
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再出来的时候,看到她怀里抱着一把吉他。
他顿时双眼发亮,摇下车窗来问她:“你要弹吉他给我听吗?”
“你不想听吗?”她以同样的语气回问。
“只有你不想弹,怎么会有我不想听?”
“好!如果你知道我接下来想去什么地方,我就弹琴给你听!”她抱着吉他上了车。
今天晚上,她想去哪里呢?
她没有说,他也没有问。
二十分钟以后,他们来到了当初相遇的地方——
一个小花园里。
现在已进入秋季,河岸边少了许多乘凉的人。他们静静的走了一小会儿,然后她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坐下,笑看着他,“你想听什么?”
第139章 如果活着不能在一起1()
“只要是你弹的,我都喜欢!”
“那就谢谢沈大总裁捧场了!”
这个小花园,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也是他们当初定情的地方。
他永远不会忘记,当时因为连心的事,他离开从小长大的美国,回到这所城市,隐姓埋名的,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是沈家的孩子。而当时在这个花园外面,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他走了进来。
发现了她。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先发现了她的声音。
她的声音很美,轻轻柔柔的,却有一种使人安定的力量。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爱上了听她弹琴,爱上了听她唱歌,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把她当成是他失恋之后感情的寄托。
因为,蓝若溪就是蓝若溪,不是连心,不是任何一个人,而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蓝若溪!
她轻轻的拨弄琴弦,是那一首曾经熟悉的旋律: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阴天傍晚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
这是他最初发现她的时候,她正在弹唱的一首歌。
再次唱起这首歌,依然有种无法抗拒的感觉。
然而这次,一曲没有完毕,她眼中已经蓄满了泪水,仰起头来,与他对视,依旧是那种令人悸动的感觉,带着他们回到了那个夜晚。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就是在那个夜晚,在他那一双深邃如谭的眼眸中,她看到了自己的一见钟情。
如今再弹起这首歌,他知道,她有话想说。
他在她的面前蹲了下来,握住了她的手,“若溪,你——”
“我再给你弹一曲,好吗?”她好温柔的问。
所有说不出的话,就让歌声替她传达吧!
他只好点头:“好!”
如果那一首遇见是开始,那么现在这一首永远永远,就是他们的结束了!
周围有好多人都围了过来。
刚才没有发现有这么多的人,大概都是在听到了她的歌声之后,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
大家都在为她打着很有节奏的拍子。
她也一直在控制自己的情绪,然而,唱到高潮深处的时候,她还是控制不住的泪流满面。
他永远做不到对她的眼泪无动于衷,这一刻,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就只有听着耳边回荡着她的歌声——
“别对我说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是太昂贵的誓言,我握不住,也看不见,最后随着浪涛消失不见。别对我说永远永远永远,永远不是我要的明天,你爱过我就已足够,就算到了最后爱已搁浅,只求你留我在你心田”
她用这首歌来跟他告别吗?
怪不得,今天的她的所有行为都那么反常,原来,原来,他终于懂了,她是要跟他告别,跟他永远的说再见了!
心,不可抑制的痛了起来!
然而,就在这时,旁边突然响起一个似曾熟悉的声音:
“哟,这是干什么呢?又在举行演唱会啊?”
大家的拍子,也随着这个声音,慢慢的减弱了,最后,一点都没有了。
这个人,难道还有什么身份不成?
沈予墨看着身边的那群人都渐渐的离去,还有若溪的歌声也停了下来,他朝来人看去——
即使是事隔五六年,这个人也不再是五六年前的样子,但是予墨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是你?”
“好久不见了!没想到沈总还记得我!”
那人还是五年前的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像什么事都不放在眼里一样。
周围的人也都散的一干二净了,只剩下面前的一群混混,和若溪还有予墨。
若溪看到他们,起初也是一愣,然后起身走到沈予墨身边,望着面前的人,“高阳,怎么又是你们?”
“是啊!时隔五年了,没想到两位还在这里谈情说爱!”说着,高阳转向了面前的沈予墨,吊儿郎当的笑了起来:“还有沈总,恭喜你,已经出来了!”
沈予墨不动声色,却握紧了拳头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揍上对方的脸。若溪仿佛意料到了他的心思,抢先一步握住他的拳头,对他无言的摇头。
曾经就是在这个地方,一场斗殴把沈予墨送进了拘留所。
虽说以今非昔比,当初的沈予墨是完全与家里脱离了关系,只以一个一穷二白的平民身份出现在若溪的世界里。但即使是如今,若溪不想再惹出无谓的事端来,硬是拉住了他。
而后,她迎视高阳:“没想到五年再见,高阳少爷还是当年的样子,仗着父亲是市长就为所欲为,一点没有长大,也没有改变。不过现在,既然你已经知道他是谁,知道他的身份背景,聪明一点的话,就不要再为难我们,否则你不会那么容易全身而退!”
“哟,真的是五年不见了,当年的纯情大学生变泼辣了。”
高阳说着,嘴里还啧啧有声的,不怀好意的目光的在若溪身上乱转。
沈予墨的脸色更阴暗了几分,用手臂轻轻一挡,就把若溪挡到自己的身后,冷眼看着高阳,“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沈总能不知道吗?我当然还是喜欢你的这个小女人啊,把她放出来嘛,谁都知道她现在是有名的大明星啊,而且我记得娱乐报道上有说,沈总的太太是个姓莫的女人,应该不是这位蓝小姐吧,你没有权利把她藏在你背后哦,漂亮的东西,应该拿出来给我们大家分享嘛!”说着,就对着若溪伸出手去。
然而,他还没有碰到若溪的脸,就再次被沈予墨挡了回去,紧接着,就听到空气中响起一阵咔嚓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高阳的喊叫声:“疼,疼,沈予墨你个混蛋,我的妈呀,疼死我了——”
他的手腕已经骨折了。
“你们还都愣着干什么?都给我上啊!”高阳疼得龇牙咧嘴。
一群混混立刻现身,挡住了予墨和若溪的去路。
沈予墨冷眼望着他们,一共有七个人,但他的脸上不见惊慌,只对身后的若溪低声说:“若溪,别害怕,你紧跟着我,我不会让他们伤到你。”
“不,”她摇头,“予墨,不要跟他们打。”
“你放心吧,我不会输的。”
“我不是怕你输,我是怕你受伤。”情急之下,她忘记了隐藏自己的感情。
他浑身一震,缓缓回头,握住了她的手,仿佛当面前这些人不存在一样,只盯着她的眼睛目不转睛:“若溪——”
她无声的摇头。
他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担忧,看到了紧张,他微微笑了,手臂微微用力,就把她扯入了怀中。
“喂,你们缠绵够了没有?”有人喊了一声。
不止没够,沈予墨深深望着若溪,下一秒,就深深吻住了她。
不管这是在哪里,不过一场斗殴,不是生离死别,但是此时此刻,面对她对他的担忧,他只想吻她。
身后有人在向他靠近,眼看着他们就要碰到他的衣服,他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