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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现在他们一家已经搬了出来,吃食不会再被抢走,她也还是下意识会这样做。
不过,杜春澜相信,只要时间久了,她这个习惯会慢慢扳过来的。
堂屋里,萧磐听着杜春澜的介绍,一连吃了好几个炸响铃,酥脆香浓,简直停不下来,除了这道菜之外,其他的每一道菜他都喜欢,尤其是那道红烧肉,香浓软糯,略微有点弹牙,末了还有点回甘,带着一丝甜味,好吃得他恨不能把舌头都吞下肚去。
杜金桐虽然嘴馋,但顾忌着自己的身体,没敢多吃,结果自然全都便宜了萧磐,看他吃得那叫一个欢,心里简直羡慕得冒泡。
肉吃完了,萧磐还将浓浓的汤汁倒进碗里,就着汤汁足足吃了一大碗饭。
萧磐是个纯粹的肉食爱好者,杜春澜也了解这一点,所以桌上的菜大半都是荤菜,不过考虑到自家弟弟的身体,她特地做了两道清淡点的,香椿拌豆腐、素炒大白菜。
这时节的香椿,芽叶未舒,颜色紫赤,最是鲜嫩,嗅之香气扑鼻,做法很是简单,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待冷却下来,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嫩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
一筷入口,三春不忘。
萧磐本是意思意思吃一口,结果瞬间被惊艳了有木有,尤其在吃多了油腻的情况下,这一口清爽鲜嫩的香椿拌豆腐下去,简直让人感动。
而素炒大白菜看着简单,其实也真的挺简单,但是这大白菜本身可不简单,是杜春澜空间里种出来的,咬一口,鲜甜无比。
吃完了再喝一碗熬得香浓无比的萝卜排骨汤,只觉全身舒泰,这日子,给个神仙也不换啊。
萧磐暗暗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多来蹭饭!跟杜春澜做出来的这些菜相比,他以前吃的简直就是猪食!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呐!再要他回到以前那吃猪食的日子,哪里能忍受得了?
离开时,杜春澜递给萧磐一只大竹篮,里头装了一碗红烧肉,一碗炸响铃,外加一碗萝卜排骨汤,“这些我放在灶上温着,还是热的,你带回去给萧爷爷尝尝。”
“谢了!”萧磐冲她眨了眨眼。
“老头儿,快出来,你有口福了!”萧磐回到家里,将篮子放在桌上。
不用他说,萧潜早就闻着味儿出来了,揭开一只倒扣着的碗,底下红烧肉露出来,色泽鲜红,油光锃亮,他直接用手夹了一块送进嘴里。
“怎么样,老头儿?”萧磐略带得色地问,明明已经吃得饱得不能再饱,然看着面前的肉,他还是没忍住又伸出了爪子,结果“啪”的一声,手背上挨了一下。
萧潜将篮子整个抱在怀里,挥手轰他,“去去去,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你都吃得肚儿溜圆了,还好意思来跟我老头子抢这么点?”
“切,德行!要不是我,你能吃得上这等美味?”萧磐日常怼自家老头儿。
“臭小子,没大没小,滚一边儿去!”萧潜抬脚朝他屁股踹去,却被萧磐灵活躲过。
爷俩斗了一会儿,终于消停下来,萧潜在桌边坐下享用美食,萧磐抖着腿拿牙签剔牙。
“人家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以后你有空就多看顾着点。”萧潜突然来了一句。
“还用你提醒?”
收拾了碗筷,杜春澜一家子在屋前屋后散起步来,规划着院子里该种些什么,畅想着未来。
夜色渐深,一阵寒风吹来,丫丫不自觉打了个哆嗦,杜春澜道:“娘,我们回去吧。”
“好,回去。”孙氏一手牵着大女儿,一手牵着小女儿,杜春澜则将杜金桐的手拽在手里。
回了屋,杜春澜在炭盆里添了些炭,用火钳拨了拨,让它烧得更旺。
此时,锅里的水也差不多烧好了,杜春澜拿出买回来的大木盆,灌入满满的热水,将丫丫扒光了放进去。
澡盆有人小腿那么高,井口那么大,丫丫小小的人儿,都能在里面游水了。
丫丫很是新奇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全身都浸在温热的水中,别提多舒坦了。
杜春澜拿出香皂来给她从头到脚搓了一遍,丫丫玩着身上搓出来的泡沫,开心得直乐。
换了两次水,丫丫被洗得全身香喷喷的,心里感叹着,洗澡可真是好玩儿!
被从澡盆里抱出来时,她还有些不舍,“阿姐,以后还洗澡不?”
“当然,以后每隔三天就得洗一次澡,天热的时候一天一次。”
“娘,你也快去洗吧。”杜春澜一边给丫丫换上新买的柔软中衣,一边对孙氏道。
孙氏摇头,“等你们洗了我再洗不迟。”
这一天晚上,一家四口全都洗了个香喷喷的澡,睡在柔软舒适的床上,一夜好梦。
杜春澜修炼了一整晚,临近天亮时分才眯了一会儿,她不知道的是,她修炼时吸引来了无数的动物,不过它们都一心沐浴在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灵气中,顾不上互相厮杀。
当她修炼结束时,那些动物纷纷悄悄离去,只有一只留了下来。
杜春澜睡了小半个时辰就醒来了,却是神清气爽,丝毫没有刚起床时那种头昏脑涨的感觉。
她偏头看了眼,娘亲和丫丫还沉睡着,面容安详,不知做了什么好梦,唇边挂着浅浅的笑意。
她伸手给两人按摩了一阵,灵气顺着指尖没入她们体内,两人睡得更熟了。
杜春澜揭开被褥下了床,又给两人捂好,穿上衣服,打开大门,一股凉润清爽的空气扑面而来,她深呼吸一口。
清晨刚升起来不久的太阳仿佛一个蛋黄,挂在苍翠的山峦上。
她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全身热气哄哄的,冷气被驱散殆尽,洗漱一番,她拿起扁担和木桶,准备到河边挑水。
村子里的这条河是从雀屏山上流下来的,将大半个村子环绕进去,最终汇聚到清江中。河水清澈见底,养育了方圆数十里的乡人。
不过有一年遇到灾年,大夏天的,几个月都没下过一滴雨,河水都干得露底了,整个村的人差点儿没被渴死,所以灾年过后,村人就凑了钱打了口水井,以防万一。
就近的人家都直接打井水来用,而杜春澜他们家在村尾,距离水井远着呢。不过这时候的河水清澈得跟井水有得一比,吃用完全不用担心卫生问题。
杜春澜才打开篱笆,一只圆滚滚的白色小狗冲她软软叫唤了声,“哞——”
卧槽!一只狗怎么发出了牛的叫声?
第37章 旺财()
杜春澜仔细看了看,才发现这只小兽只是和狗长得比较像,其实并非一只狗。
它的额头上覆盖着一小片玉白色的鳞片,不注意看还看不出来,爪子介于兽爪和鸟爪之间,尾巴末端分叉开来,看起来有点怪,杜春澜实在认不出这到底是个什么物种。
不过总体来说,这只小兽还是挺可爱的。乌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她,呆萌呆萌的,它又唤了一声,朝她走过来,结果一不小心跌了一跤,圆滚滚的身子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抬起头看着她,一脸懵逼的样子。
杜春澜“噗嗤”一笑,上前将它抱了起来,将它身上沾染上的灰尘拂去,摸了摸它一身柔软光滑的毛。
小家伙舔了舔她的手,又含在嘴里吮吸起来,动作有些急切,似乎是饿了。
杜春澜将它抱回屋里,将昨天剩的饭菜拿热水泡了泡,放在它面前。
它倒也不挑,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杜金桐打开门走出来,看见小家伙时眼睛就是一亮,“阿姐,这只小狗是哪里来的?”
“篱笆后发现的,你仔细看看,这可不是小狗,具体我不知道是什么,以后就养在咱们家了,长大了说不定还能看家呢,你说好不好?”
“自然是好的。”杜金桐高兴地伸手去摸小家伙的脑袋,谁知还没碰上,原本吃得正香的小兽忽然朝他龇牙咧嘴,露出有些尖利的牙齿来,表情凶狠,吓得他后退几步,脸色白了白。
杜春澜先是愕然,继而眉头皱了皱,刚才她碰它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轮到阿桐它就变得这么凶了?难不成它只认她一个?
“阿桐,你没事吧?”
杜金桐摇了摇头,却是再不敢伸手了。
杜春澜敲了敲小兽的脑袋,“这是我弟弟,阿桐,不许对他凶,知道吗?不然就不要你了。”
小兽委屈哒哒地在她手底下蹭了蹭,主动走到杜金桐面前,鼻子翕动两下,似乎在嗅他的味道。
杜春澜心里一动,“阿桐,你再摸摸看?”
这一次小兽没有拒绝杜金桐的抚摸,这令他高兴极了,十四岁的男孩子,笑得像个小孩子一样。
“阿桐,要不你给它起个名字吧。”
杜金桐想了想,“叫旺财吧,希望咱们家以后的日子越来越旺。”
“好,这个名字好,旺财,旺财,”杜春澜越叫越顺口,点着旺财的脑袋道:“以后你就叫旺财了,记住没?”
旺财懵懵懂懂地看她一眼,又继续埋头大吃了。
“小吃货!”
杜春澜挑了水回来,杜金桐还蹲在旺财面前跟它玩儿,可能是从小就被拘在小小的屋子里,没什么玩伴的缘故,他对旺财异常地上心。
可惜旺财的真爱是杜春澜,一见她回来,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在她脚边撒娇打滚卖萌。
杜春澜怕踩到它,轻轻将它踢到一边,“去跟阿桐玩儿,我没工夫搭理你。”
旺财看起来小小的一只,就像没断奶一样,但它的智力貌似还不低,竟像是能听懂她说的话似的,蔫头耷脑地走到杜金桐身边,趴在他脚面上。
杜春澜将粥煮上,并没用灶,而是用的之前的那种瓦罐,放在炉子上慢慢地熬,这样煮出来的粥真是香得不得了。
她煮了两种粥,一种肉末蔬菜粥,一种燕窝粥。
燕窝还是她之前在悬崖峭壁上摘来的,乃是罕见的血燕窝,数量还不少,足够吃好一阵子了。燕窝粥有滋补养颜之效,最适合女人吃。相信这么滋补一段日子,娘亲的身体会越来越好的。
还有丫丫,她是早产儿,身体本就不比一般正常产下的孩子康健,从小又吃不饱穿不暖的,能活到这么大已经算是极幸运的了。
杜春澜还记得刚开始见到丫丫的时候,小丫头一张干瘦枯黄的小脸上基本没什么肉,显得一双眼睛特别的大,看着就叫人难受。
如今可好了,终于有了他们自己的家,她一定要想着法子将他们都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
杜春澜又往返了几次,终于将足有半人高的大水缸灌满,杜金桐几次想要上手帮忙,却又知道自己的身子骨根本就帮不了什么忙,只能干看着,心里一阵难受。
杜春澜哪儿能看不出?就道:“阿桐,你去帮我把灶烧起来吧。”
得了活儿干,杜金桐反而高兴起来,自己总算有些用处了,欢快地应道:“好。”
杜春澜麻利和好面,剁好肉馅儿,手指灵巧地捏了数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放进蒸笼中,此时大锅里的水已经冒起了热气,正好上蒸笼。
她还在大锅边缘的水里放上了四颗鸡蛋,又用靠里的那个小锅炒了两道小菜,一道小炒豆腐,将猪肉末和捏碎的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