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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能治好,能……能跑,能像之前那样走路。”这孩子表现的一直都很稳重,淡定,可听到自己的腿时隔两年后,有望治好,忍不住激动了,意识到自己乌黑的爪子,抓着人家的手,赶紧松开,见她神情没有厌恶,这才松了口气。
“八成把握吧。”宝春说。
孙郎中拿晶亮的小眼神瞅着宝春,“现在就可以,器械什么的全乎着呢。”
宝春黑线,指了指固定着腿的那孩子,“你把他也放倒了,谁来照顾他。”
孙郎中摸摸头,“也是啊。”
“既然他不急着看,那就先给我看,我这腿刚伤不久,肯定有救……”
“还有我,我这脓包长了两年了,什么膏药,草药都试了,就是不见好。”
“还有我这肚子疼了好几天了,该不会也要像赵四弟弟……”
顿时,院子里成了养鸡场,一群小鸡,叽叽喳喳,乱叨乱嚷。
“别吵,排队。”孙郎中一嗓子吼下去,把院子的声音全覆盖了下去。
于是,众人纷纷你挤我,我挤你开始排队。
人言面前,活生生的例子才是利刃!
在外伤医疗还不发达的这里,宝春的小试身手,在他们眼里那可是断骨再接的神奇,放眼镇上,无一人能有此水平,至于天下有没有,他们是不知道,毕竟他们的见识也就局限于方圆百里而已。
即便是没有见识,难道还没长眼睛啊,没看到孙郎中那副如饥似渴,恨不得吃人的眼光?
至于女人怎么滴怎么滴,在神奇有效的医术面前,也是可以搁置一旁的,病可是在自个儿身上,天大的事儿,也不比了病痛,生命重要啊,他们都是些小老百姓,生活本就不易。
最先围拢过来的,反而是刚才那些反对最激烈的刺头,尤其是挨了小酒揍的那几人,完全遗忘了刚刚不和谐的一幕,献媚的笑脸,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一时间,宝春成了香饽饽,火了,沈姑娘,沈姑娘叫的别提多亲热了。
对兰香,马叔,小酒,甚至是凶狗大黄都带着敬重。
真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自从回到这里,兰香,马叔他们看的最多的就是白眼,听得最多的就是污语,那里受过如此待遇,倒一时不知所措起来。
尤其是小酒,被那些叔叔阿姨大婶大娘塞了不少的水果点心,堆了老高一桌子,斜对他的宝春扭头,都看不见儿子的身影,当然也不知道儿子此刻什么反应。
☆、第十四章 树大招风!
宝春这个半吊子的伪神医,没有孙郎中,在某些方面她连赤脚医生都不如。
不知道有一天会穿越,所以,也没提前研究研究中医,说句不好听的,在这里,她连个药都不会用。
不会开药的她,诊出病症,处理些急症,剩下的全是孙郎中的活了。
所以说,她单独开不了医馆,找上孙郎中,逃不开利用之嫌。
两人忙的脚不沾地,连兰香和马叔都在帮忙,抓药,招呼病人。
唯一清闲的就是小酒和他的跟班大黄同志了,最可恨的是,那凶狗大黄大吃特吃,满嘴冒油,肚皮翻滚,瘫在儿子的脚边,别提多惬意了,宝春是腾不出手,否则,早一脚踏上去了。
在同行面前,真相是隐瞒不了多久的,很快孙郎中就察觉到了宝春的不对劲。
宝春解释说,“在有限的时间里,我当然要挑选首要的先学,至于别的,识药,开药什么的完全可以慢慢学么。”
什么是首要?
孙郎中想说药材药方这些才是最基本的,那个徒弟不是先从这些开始的,不会开药,你当的是哪门子的大夫,可想想她二十来岁的年纪,以及那些全新的理论和神奇医术,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毕竟,这开膛破肚,断骨再接的本事,也没几人会。
在小镇,名声也打出去了,钱也赚了,日子也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有时名声这玩意它也不光是好的,最大的副作用就是树大招风。
看诊的第三天,天都黑了,宝春他们才忙完回去。
现在的座驾已经升级了,不再是牛车,而换为马车了。
一头高大威猛的白马,宝春挑的,习惯性地给其取名,老白,多名副其实啊,不像某只凶狗,明明披着一身白毛,非要叫什么大黄。
老白同志拉着四人一狗,哒哒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不亏是宝春挑的,老聪明了,才走过一遍,几乎都不用人赶,仰着脖子,小碎步地往前跑,老稳当了,宝春老满意了。
“养匹马,养头牛,还能拉车干活,养只狗除了吃还是吃,你说它还能干什么。”没事的宝春又开始挑衅某狗了。
小酒却是抽了抽嘴,按住了就要扑上去的大黄。
“你能不惹它?”小酒斜她一眼。
“就惹了,不但惹,我还要剁了它,天天抱着它,你心里压根就没有我这个娘亲?”某人哀怨指责,酸气冲天。
小酒瞪了她一眼,没搭理,跟一只狗吃醋,还能更蠢些么。
兰香却笑着说:“大黄那能跟小姐比,小少爷晚上跟你睡,可是从来没让大黄上过床。”
旁边的小酒耳朵瞬间红了,将头转向了外面。
宝春心说,要不是她不顾安危,死皮赖脸扒着人不放,他会准自己上他的床。
被踹下床几次都已经说不清了好不好,血的代价。
不过,想到小火炉般暖暖软软的身子,过程再惊险,也是值得的,人形火炉老稀罕了。
况且,也可以顺便培养培养原本就不太好的母子感情。
正在这时,前面的老白却突然发出一声嘶鸣,然后,车子停了。
“怎么了?”宝春掀开帘子。
“有人挡道。”马叔在外面说。
兰香一听,手忙抓住了鞭子。
“诸位这是何意?”就听外面的马叔说,“若是缺酒钱,我这里……”
“老子要的是人,就是那个什么姓沈的会些稀奇古怪的大夫,识相的乖乖跟老子走,其他人老子也不为难……”
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可以看到老白的对面站了二十几名凶神恶煞的大汉,脸上蒙着黑巾,各个配有武器,说话的那人肩膀上扛着把大刀。
生在和平时代,长在和平时代的宝春那里见过这场面,就连黑社会对她来说,都只是传说,惊得忙捂住了嘴巴,心脏跳的跟擂鼓似的。
居然指名要她,干啥?钱不要,难道是先奸后杀,或者先杀后奸……
当然,也不排除为她身上的医术而来,毕竟,她或多或少也算是有些名气了,可即便如此,也不能跟他们走啊,这帮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尤其在这个杀人比捏死只蚂蚁还容易的时代,生命完全没有保证。
宝春下意识抓住了儿子的手,老用力,老用力了,儿子竟然都没甩开。
就听马叔说:“明目张胆抢人,真是猖狂的可以,打我家小姐的注意,是要付出代价的。”
紧接着,外面便响起叮叮咣咣兵器交接的声音。
这帮人各个都有拳脚功夫,人多势众,马叔身手再好,也不可能速战速决。
宝春看的心惊胆战,无奈自身微弱,无计可施,兰香早已下车去帮忙,嘱咐她,千万不要下车。
马叔的确是了得,那些人愣是近不了身,不大的功夫,便揍翻了一半,再加上兰香,眼看就要打退这帮人时,意外发生了,居然从后面又包抄过来一拨人。
拉开车厢,就要往里冲啊!
马叔和兰香着实没想到还有其他人,边打边往这边赶,但距离有那么远呢,来不及。
宝春尖叫了一声,居然在情急状态下挡在了小酒面前,一根针戳到了一人手上。
那人啊的一声,迅速缩手,“他奶奶的,臭娘们,敢扎我。”整个人扑过去,大手一挥,宝春手腕一疼,手中的针瞬间掉落下来。
宝春边护住儿子,边抬脚踢那人裤裆,那人伸手去抓,却被窜出的大黄一口咬住,甩都甩不掉。
而扒开宝春的小酒,飞起身子将人踢翻在了地上,顿时砸倒了好几个欲上前来的人。
见小酒下车,宝春忙喊,“儿子,危险。”快到娘亲这边来,不过,这句话还没说出口,就见小酒小身子来回飞跃,打退了前面一层的人。
宝春嘴巴张的老大,儿子老厉害了。
可宝春并没有兴奋多久,就发现了不对劲,儿子似乎杀红眼了,眼睛血红,拳头凌厉,一拳下去,都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杀气,在他身上,她感觉到了浓郁的杀气。
刚好马叔和兰香解决完过来,宝春忙说:“快阻止他,他体内气息不对。”
宝春这么一说,两人也察觉到了,立马赶去对付那帮人。
宝春跑去抱住儿子。
小酒挥手就是一拳,宝春大喊,“我是娘亲,儿子,我是娘亲。我是娘亲……”
拳头都到身上了,却最终没落下,他的眼睛倒映着那女人着急关切心疼的面孔。
☆、第十五章 内家功夫?
“滚!”马叔一脚踢飞那扛刀的领头人。
“流血了!”那人惊恐地看着自己沾满了鲜血的手。
“再不领着你的人滚,流的就不只是血了。”紧跟着又飞起一脚,只听哐当一声,一把大刀飞落,横插在了那人两腿之间,距离那人的命根子不足分毫,那人瞬间吓尿,看他爬起来的快,“你,你们给老子等着……”被兄弟们搀扶着跌跌撞撞狗咬尾巴似的逃窜了。
“小少爷怎么样?”马叔走过来问。
宝春皱眉叹气,“除了月圆之夜,我怀疑剧烈的情绪波动,血腥也会影响他体内那古怪的气息变化。”
马叔叹道:“是我疏忽了,没料到后面还有拨人。”
望着漆黑的夜色,宝春问,“这都是些什么人?”
“这附近山里有股土匪,我看十有八九是他们,掠小姐上山肯定是听闻了小姐的医术。”马叔说,“这些都是亡命之徒,只能给点教训赶跑,赶尽杀绝的话,会生更多麻烦。”
宝春点头,素来良民都不会跟土匪过不去,除非,他是不想过安生日子了。
发生土匪抢掠事件的第二天,宝春比兰香起的还早,换套宽松点的衣服,围着院子,开始跑步,满头大汗,跑完拎起斧子就要劈柴。
刚好被马叔看到,一把将斧子夺过来,“小姐,你这是做什么?”不会是昨晚吓出问题来了吧。
宝春抹了把汗,伸出,“给我。”
“还是我来吧,这斧子不轻,你用不习惯。”马叔将斧子藏到背后。
宝春走开了。
马叔一见,松了口气,可还没等这口气喘匀,就看到自家小姐拎起两只桶,去担水去了。
这回倒是兰香抢先夺了过去。
“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宝春气急败坏。
“我们还想问小姐这是在干什么呢?”兰香说。
“年龄大了,武功练不了,我这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还不行么。”宝春一屁股坐在了石头上,手撑着下巴,唉声叹气,“至少下次再碰到土匪,我不至于连逃跑都没力气。”
危险时还要靠儿子保护,撇开没有母亲的威严不说,最主要是儿子那怪异身子还不能随便动武。
做人娘亲的,保护儿子她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不要太拖后腿,老弱妇孺的,实在是不太好拖她这只超大的后腿。
兰香愕然,看向马叔。
马叔沉思好久才说:“小姐是真的想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