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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当富婆:大漠花汐-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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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汐儿,做我的女人吧!”

  “你是说,娶我当太子妃?”

  “呃……”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对做你的女人,没什么兴趣!”如果他没犹豫的话,答案,也许不同。

  “如果我要定了你呢?”

  “那是你的事!”

  “……”

  “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再说,我也有点儿冷了!”手,从他的手心抽出,她抱着胳膊,仰望月光。它低低的挂在天边,散出淡淡黄色,让人心间,有种朦胧的想念。

  忽然,他那温暖迷人的目光,钻进月色,添满了她的眼睛。不待她做出任何抗议,他的吻,如潮水一般,将她席卷。

  喔,短暂的挣扎,她再一次,向那幸福激情的旋涡沦陷,沦陷……

  是夜,他们终于睡在一张炕上。他一直睁着眼睛,抱着双臂,一动不动,天快亮时,却翻身,将熟睡的她,轻轻拥入怀中。“汐儿,别动,我只是想抱着你!”

  脑子短路了,她居然听他的话,没有动。

  他在她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用绒毛一样轻柔的声音,说:“伤已经好了,明天,我打算离开!路不好走,你就留在这里吧!等我回去了,会洠死唇幽悖 

  她没有出声,但是心底有个声音,想和他一起走。

  第二天,他们没走。

  帮助他们的这家人,是以打猎为生。花汐感激人家,想把随身带的金子和玉器送给他们,可是他们不要。于是花汐问金承:“离开前,你能不能,帮他们,把那个装猎物的地窖装满?”她知道,打猎,对他这个擅长射技的人来说,比抓一把雪还简单,只是不知道,贵为太子的他,愿不愿意去做这件小事?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走进雪海。然后,半天的时间,完成了她的心愿。还给她带回一只,可爱又机灵的小白狐。

  一下收获了这么多猎物,对雪野中的猎户来说,比得到一座金山还要宝贵。男女主人喜出望外,硬是把金承留下了。

  夜晚,窗外雪花纷飞,他们在火光融融的屋子里,划拳,喝酒。虽然语言不通,可是花汐,用她的花氏搞怪,把大家逗得开怀大笑。笑,是相通的。

  这天晚上,他们喝得都有些高,金承依旧是抱着花汐睡,却无法再像前一晚那么规矩。体内的情欲,在酒的催发下越来越烈,看着她醉态迷离的眼睛,他的毅力彻底瓦解。

  “汐儿,我会好好疼你!一定会!汐儿,汐儿……”一声声唤着她的名字,他的手,急切而不失温柔,剥开了她的衣服……

  雪花在窗外萦绕,亲吻着月光。她迷迷糊糊的娇吟,像动听的夜曲,穿过雪花,潜入月色。

  完了,就这样上了他的贼船!

  第二天醒来,光着身子躺在他的怀里,昨晚的销。魂还留在脑海深处,她的心情很复杂呀很复杂。

  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让花汐吓了一跳,也把金承从香睡中惊醒。很本能的,他的眉心耸了一耸。

  “怎么?”花汐感觉到他的警惕,不安的问。

  他看了她一眼,眼底立即闪过温柔,轻声说:“快把衣服穿好!外面有打斗,我去看看,你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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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突然的分别
不出去?有热闹不看,对得起这双五点零的眼睛吗?

  花汐穿好衣服后,小心翼翼的来到门边,打开门,猛的倒抽了一口大风。

  事情比她想得要灾难得多。

  男主人死了,侧躺在血泊里,手中握着红色宝剑。对,红色,有些奇怪的剑!

  花汐顾不得去琢磨剑的事,放眼一望,女主人就在不远处的雪坡上,舞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鞭子,与一群身穿银披风、头戴银遮面,幽灵一样的人交战。金承在帮她。小男孩儿被女主人护在身旁,胸口紧紧抱着一个盒子。

  女主人身手不凡,金鞭甩动如龙,苍劲有力。而金承的武功又在她之上。他们俩个联手,将五十几个幽灵杀手打得唏哩哗啦。

  杀手一个一个倒下,眼看他们就要取胜了,然而事情的变故,也就发生在此时。突然一阵雪雾飞起,呼,从他们身边卷过,他们顿时消失了。地面上,出现了女主人掉落的鞋子、手臂、脚……花汐不敢再看,十指深深扣着门框,有种想哭的感觉,却哭不出来。

  神智稍稍恢复一点,她放开步子,冲向雪坡。雪坡上血渍斑斑,就连那些幽灵杀手也被撞碎了。

  “金承,金承——你在哪里?金承——”她奔跑,寻找,深一脚浅一脚,任大风吹乱发丝,完全忘记了惶恐,只想快点找到他。

  那是因为,潜意识,有个声音在说:找不到他了!

  跑着,喊着,寻找着,终于在一跤跌倒后,她没有力气爬起。泪水,也在这时滑出眼眶。“金承……你是始乱终弃,不要我了吧?哼哼,那你可亏大了,我的很多优点,你还没发现呢!”笑,如此无力,心口的疼,让她在艰难的一笑后,倒在黑暗中。

  醒来的时候,她看到那个小男孩儿,也许,不该称他为小男孩儿。他坐在她身边,很冷静的看着她醒来,沐着阳光的脸,充满刚毅,没有半丝悲痛。

  可他的父母亲都死了啊!

  花汐明白,有些时候,痛到深处,表现出来的不是悲痛而是变化。男孩儿变了,他可能,再也找不回从前的笑容了。突然间,她想到了金承,那家伙的冷默,可能就是因为曾经的经历。

  好难过!

  她起来,想拥抱一下男孩,和他默契一下心中的伤痛。他却冷着脸站了起来,转身,冷冰冰的一个字:“走!”这些天相处,花汐教过他一些简单的语言,他很聪明,一学就会。

  他说的对,现在,也只能离开,能打的都死了,万一有杀手再回来,就凭他们俩个,不够人家一刀剁的。

  花汐决定和男孩儿一起离开,就算帮他的父母亲照顾他吧,他毕竟还没成年。离开前,她想把他的父母安葬在雪中,却被他阻止了。花汐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但也没有坚持自己的主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前一世的社会,不就有流行*的地方吗?

  然而还有件事,她怎么也无法理解。

  男孩儿拿了一套他母亲的棉衣,示意她换上。花汐见自己的衣服上有血渍,也就换了。哪知接下来,男孩儿居然把她换下的棉衣给扯成了若干块,再粘上血渍,扔得到处都是。甚至,他还捡一些肉块,塞进碎衣服里面。

  真是个怪孩子!

  他受的伤害太深了!

  离开的路上,花汐搂着他的肩,说:“以后,你就叫花潮吧,做我弟弟!姐姐我上辈子没钱,读的书少,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你不要嫌弃啊!潮汐,潮汐,潮和汐,永远在一起!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一辈子,也不忘!”一路上惜字如金的小男人,居然对这一问,给了如此坚定的回答。

  花汐看了他一眼,笑笑:“看来,你真的很聪明,才几天的相处,能听懂的话不少嘛!我告诉你……”

  声音越去越远,消失在风雪深处。

  一天后,他们来到了一个热闹、但奇怪的国家。
  作者题外话:有不妥处,改了一点儿,抱歉~
真有视金钱如粪土的地方
奇怪就在于,它真的奇怪,不是人长着四个眼睛,也不是猪站着走,靠,在这个国家,人们视金子如粪土。

  因为作为花汐当亲妈一样爱戴的金子,在这个国家,连做洗脚盆都用不上,太软。

  这就很杯具了。

  花汐身上的手饰都是金的,如果她不是鞠府的三小姐,也许还有点儿银的东西,能换个包子啥的。

  现在,他和花潮,面临着饿死的危险。

  这个国家太富裕了,人家地上铺的,是玉石。咳咳,某花郁闷,身上戴着三哥给的观音玉佩呢,稀世珍宝,敢情,在这个国家,它是就从脚下扣出来的一块粪土。

  这让花汐联想到那个地道,那个流动金沙的地道,应该和这个国家有些渊源。

  走在玉石大街上,踢飞了一块挡道的金子,看着那道金光咻的一闪,她有了个畅想:将来要把来这里的路记下来,把那些缺衣少穿的人领到这儿来。

  不说别的吧,在这个国家当几天扫大街的,回到那边,至少也是个百万富翁。世界上到处存在捷径,像这种无公害的捷径,可太少啦!

  当然,这个与世隔绝的国度,有种特有的“货币”,一种彩色的石头。这里的人把那种石头做成梅花的形状,凭花片大小使用。

  花汐以前,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石头,不管是电视还是网络,都没有关于它的记载。

  “%……—×#&;#8226;&;#8226;&;#8226;”不友好的声音,一个长得很凶悍的丫头,拦在她面前,手里举着一块金子。花汐发现,这金子很眼熟。“¥%%F&;#8226;SS”凶悍女又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火星语言。

  花汐轩轩眉头,做了一个疑问的表情。

  凶悍女一把揪起她的衣领,叽哩呱啦的骂一通,简直太不友爱了!花汐对她笑笑:“对不起,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你是想问我,在哪找到这块金子的吗?”嘿嘿,人家肯定是来兴师问罪的,她用鼻子也能想到,自己刚才踢出去的粪土,砸到人了。

  乱踢垃圾是不对,可惜自己,现在等于一穷二白,又能做什么呢?

  对方又是一阵叽叽呱呱,揪着她的领子摇晃,花汐索性闷不出声,任她摇晃。既然是自己理亏,让她摇几下,出出气吧。令她意外的是,一直冷着脸站在旁边的花潮,竟突然推开了凶悍女,然后护着她,用鸟语,同凶悍女对话。

  这小子,敢情懂这一国的语言,却一直深藏不露。想想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自己用肢体语言,去向别人求水喝,而他明明懂这里的话,却冷眼旁观,她火气直往上冲,转身就走,没走出多远,花潮追上,一把抱住她的腰:“小汐姐,别走!我替你找到工作了!”

  “工作?”一听到这个词,花汐的交感神经不禁有些兴奋,没办法,上辈子净找工作了。
他还活着
刚才在路上,她也动过找工作的念头,可是不懂这里的语言,没勇气尝试。没想到,花潮会帮她找到工作。

  原来,凶悍女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管家,她出来,是替她们家小公子找一个抱宠物的丫头。花潮倒很机灵,三句两句套出了人家的话,并提出,以给她们府上打工两个月,作为道歉。

  两个月,时间太长了。花汐想早点回到湖城,和亲人们团聚,但是转尔想想,想要离开这里,首先要熟悉这里。她决定,留下,学这里的语言。同时也有一个不愿意承认的想法,那就是,也许某天,会在这里,看到金承。

  她有种很强烈的预感,这个国度,包括那片雪海,与湖城,与大漠,是并不相通的两重天。她和金承,只是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意外来到这里。他如果还活着,很可能还没离开,很可能像她一样,来了这个国家。

  嘿嘿,那就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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