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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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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长无能,抽中了死签!”

    一火斥候兵无可奈何,纷纷翻身上马,列队向大营外而去,他们很快便消失在沉沉的黑暗之中。

    大约走了一刻钟,几名骑马之人疾奔而来,为首之人正是鱼俱罗,他听说杨元庆抽中了死签,心中大急,杨元庆若出什么事,他怎么向主帅交代。

    在他身后便是贺百长,他已经知道杨元庆身份了,吓得他心都要停止跳动,原来杨刀头竟然是主帅杨素的孙子,一路上他已经连给自己五六个大嘴巴,恨自己有眼无珠,跟来的还有偏将赵勇。

    他们见杨元庆的营帐已空,知道他们已经出发了,赵勇急道:“鱼将军,我去把他追回来。”

    鱼俱罗缓缓摇了摇头,“不用追了,他不会回来。”

    一旦出了大营,军令就不能更改,他知道杨元庆勇烈,不可能再回来,他低低叹了口气,“但愿他平安无事!”

    。。。。。。。

    羊皮筏子倒不是用来给他们渡黄河,而是越过河套平原,渡北面的另一条黄河支流,这边黄河的狭窄处已经有先锋军队利用拖船搭建了一座浮桥,十万大军将在天亮后渡河,而三百名各军斥候则要提前渡河。

    杨元庆率领他的九名手下和十六匹战马,一边啃着干粮,一边在浮桥上快速行走,片刻便过了黄河。

    这时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天已经麻麻亮了,杨元庆找到一个一块大石摊开了地图,他当斥候已经半个月,已经基本上懂了斥候的基本技能,画地图也是一种基本技能,他找到了地图上的渡口处,用朱砂在上标下一个红点,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赶到于都斤旧镇探听消息,他在朝堂曾经提到过这个草原古镇,现在他们要真的寻找这个地方了。

    杨元庆收起地图,简短地对众人令道:“出发!”

    他统帅这支斥候队半个月,以身士卒,严于律己,再加上赏罚分明,已经在他们中建立起一点小小的威信。

    这群老斥候虽然在路上一个个偷懒耍奸,油滑无比,可真过了黄河,他们顿时像变了一个人,都变得精明严肃,身上的兵痞气消失殆尽,成为了真正的斥候精锐。

    众人加快了马速,向辽阔无边的河套平原驰去。

    。。。。。。。。今晚12点会加更一章,太晚,大家明早起来看吧!

    (注:关于杨坚血统的说法,老高更相信陈寅格的推论,宇文泰推行关中本位制,要求手下众将归祖籍为关陇,关陇集团由此出现,也就在这时杨坚之父杨忠自附弘农杨氏,以及李渊之祖李虎自称陇西李氏。)

第七章 初遇敌情() 
“火长,你上过女人没有,丰满女人的**又大又圆,一捏一揉,那鸡头米就硬了,哎呀呀!那是个爽。”

    刘简好色如命,三句话离不开女人,他尤其喜欢女人的**,大家便叫他刘**,一路行军无聊,他便兴致勃勃地给大家讲自己从前的风流历史,尉迟惇听他说得下流,便骂了他一句,“刘色鬼,不说女人你会死吗?”

    刘简哈哈一笑,“男人不说女人还有什么意思,大家都喜欢听呢!”

    他咂咂嘴,又津津有味说了起来,“我至少摸过五十个女人的**,有碗状、有木瓜型的,还有西瓜那么大的,当然也有小扁豆,你们知道西京的百妙楼吗?就是都市会旁边红色大门那家妓院,里面四牌花锦玉是我的相好,她的鸡头米是粉红色的,我昨晚做梦都见到她了。”

    刘简闭眼陶醉在回忆之中,旁边杨思恩嘿嘿一笑,“你胯下马的**也是粉红色的,昨晚你不会是捏着马**睡觉吧?”

    众人轰然大笑,刘简脸胀成猪肝色,恼羞成怒,举鞭便抽去,杨思恩早跑远了,刘简指着他大骂:“你他娘的王八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你在辽东那些龌蹉事,要不要我替你给讲讲。”

    杨思恩懒洋洋道:“你尽管说,等晚上老子扭断你的脖子。”

    。。。。。。。

    他们已经走了五天,越过了阴山,走过茫茫大草原,前方已经是于都斤山支脉。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杨元庆已经多少知道一点杨思恩的底细,他原是两百人长,去年攻打辽东时当了逃兵,刘简是他手下,原来也是两百人长,但因奸辱民女而被军法处置,直接贬为小兵,在辽东也跟着杨思恩当了逃兵,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又重新混进军队。

    他们一路跋涉,此时已经深入草原七百余里,靠近于都斤山脉,开始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再向东走百余里,就到于都斤山旧镇。

    杨元庆看了看天色,已经到中午,便对众人道:“找个地方吃午饭休息!”

    众人精神振奋,一起加速向前方一段山峦疾驰而去。

    。。。。。。。。

    顺着高耸起伏的山峦奔行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一条潺潺小溪前,这里是于都斤山一条支脉的末端,山峦下覆盖着莽莽森林,虽然此时只是早春时节,但春天的气息已经悄然来到了草原,冰河解冻,小溪潺潺,小溪两侧长满了嫩绿的小草,柳枝发芽,树木和草地都仿佛披上了一件淡绿色的新装,森林内鸟鸣兽走,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们刚到小溪边,一群黄羊便从森林内仓惶奔出,斥候们大喜,纷纷取弓搭箭,杨元庆早已一箭射去,箭矢强劲,一箭便射倒了一头肥壮的黄羊,野外打猎,这是他的拿手本领。

    九名属下纷纷吆喝射箭,片刻便射倒了五六只黄羊,其余黄羊都惊恐万分地奔回森林,不见了踪影。

    意外的收获使斥候们喜出望外,刘简扛过一只黄羊便在小溪边开膛破肚,尉迟惇却反应过来,眉头一皱道:“不准用火,怎么烤野味?”

    斥候有明确规定,探查敌情时不准轻易点火,冒出的黑烟会被人发现,但这却难不倒这些经验丰富的斥候,杨思恩看了看山脉,对众人笑道:“我去看看周围情况,马上回来

    !”

    杨元庆还没有这种经验,不知道杨思恩的用意,手下斥候张锦缎笑着给解释他道:“杨大熊是去找山洞,山洞点火烧烤野味,黑烟就不容易外泄,也不会被发现。”

    “原来是这样,这些家伙倒也聪明。”

    他也翻身下马,拎着一只黄羊,在小溪边洗剥,众人一起动手,片刻便将五六只黄羊洗剥得干干净净。

    这时,身后传来杨思恩的声音,“火长,你过来一下!”

    杨元庆见他表情有异,便丢下黄羊走了过去,“出了什么事?”

    “你跟我来,发现了一点情况。”

    杨思恩领着杨元庆快步向森林深处走去,这片森林是沿着山脉生长,并不宽,只有不到三百步,但很长,延绵百里,就像山峦的一条绿色腰带,很快,他们走到山岩前,山体是石灰岩,长年受冰雪和雨水侵蚀,使山体出现一条条巨大的岩缝,有的深数百丈,其中有一个山洞异常宽大,高约五丈,宽三丈,山洞内黑黝黝的,显得十分幽深。

    杨元庆拿着弓箭,一点不敢大意,他知道草原上的山洞往往就是野狼和豹子的巢穴。

    “里面没有野狼,我查看过。”

    杨思恩的声音很低沉严肃,甚至有一点紧张,杨元庆感觉到了他的不安,便瞥了他一眼,“你发现了什么?”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他领着杨元庆走进山洞,山洞里更大,竟高达十几丈,各种钟乳怪石嶙峋,有的像石树,高大挺拔,有的如怪兽,面目狰狞,时间仿佛在它们身上凝固了几千万年。

    但杨元庆立刻便发现了人间的烟火,就在离洞口不远的一根石笋下,有一堆马粪,杨元庆吃一惊,凭他的经验,他一眼便看出,马粪是新鲜的。

    “我仔细看过,这堆马粪最多五个时辰。”

    杨思恩的经验显然更加丰富,他甚至能看出准确时间。

    五个时辰,那就是半夜三更时分,“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赫然转身,在四周寻找着什么,杨思恩知道他在找什么,摇摇头道:“不用再找,没有篝火的痕迹,我仔细找过一遍了。”

    “那会不会是野马?”杨元庆用排除法,考虑每一种可能。

    “不可能,石笋上有缰绳的痕迹,地上石缝里还有奶渍,肯定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色,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他们,斥候军,而石缝里的奶渍告诉他,这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显然杨思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

    !”杨思恩很自信地道。

    “为什么?”杨元庆不解。

    “火长请看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数了一下,大约二十条左右,突厥斥候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杨元庆忽然明白过来,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杨元庆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

    “我去把他们叫来!”

    他们很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杨思恩拔足向森林外奔去。

    杨元庆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一种危险的气息,他的手摁住了金鳞剑柄,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乳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乳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乳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杨元庆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杨元庆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杨元庆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杨元庆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杨元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他杀了不知多少飞禽走兽,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他第一次将活生生的人杀死了,尽管是突厥人,但一个人生命的消失还是让他有一种想吐的感觉,这不是恶心,而是一种杀死同类的畏惧。

    “你如果不杀死他,你也会被他所杀!”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思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八名手下,牵着马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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