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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吴节用上了“代入感”这个刚从小阮」那里学来的新词汇。
只不知道,陆小姐会带入进〈红楼梦〉中的那个人物?
宝钗、湘云还是林妹妹?
林妹妹估计不可能,探春还差不多。
吴节这么想。
其次,这书本来就适合女孩子看。吴节当年在大学学中文的时候,这书本就是必读科目。可从图书馆将书借回去之后,总觉得故事实在太平淡了,一翻书就犯困。到现在,只记得黛玉进府和晴雯补雀金裘等几个场景。
即便如此,那些鲜活的场景,到现在依旧历历在目,不因为时间流逝再变淡。这就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不过,红楼梦这本书本就以写人情世故为主,故青节奏也慢,却最适合那种文青女阅读。
第三,鲁迅说过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从句话看得出来,这书适合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阅读。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品味,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和兴趣,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感兴趣的部分。
这也是一本传世名著本身所具有的特质。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古今中外,但凡能够传诸于后世的文字,大抵如此。
抄这本小说,保险。
既然决定了要抄这本书,吴节乘小阮和几个女同事抢过钞票唧唧喳喳地跑出去买零食的当儿,赶紧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人民文学八二版的〈红楼梦〉翻看起来,准备先背两章备用。
实际上,他也知道这书实在太长,要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根本就没有可能。
这可是一本一百多万字的宏篇巨制,他又不是人形优盘,一插上去,就能全部复制下来。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背几首唐诗宋词,八大家散文来得实在。!。
第一百二十七章这不是胳应人吗
所以,吴节决定就算要背,也只能将〈红楼梦〉中的诗词和景物描写中那些大家族的器具什么的细节背下来,以免漏馅。至于故事,大概记一下,到时候用自己的语言随便写写就是了。
说起来,前一阵子在陆家族学中还真学了不少真本事,对付这种文章,吴节现在是毫无难度,也有信心单凭一己之力把〈红楼梦〉的故事写得圆满。
红楼梦前八十回乃是曹雪芹的原著,后四十回是高鄂续作。全书大约一百多万字,其实,吴节也不用把这一百二十回全部记完的。他有信心用不到二十万字的篇幅从陆爽手头将那本春宫书给要回来。
凭这本书的质量,每更新一回,至少能弄回来两三张图。以〈红楼梦〉每个章节大约六千字计算,也就是三四十章的样子。一天一章,也就是一个月时间。到时候,正好是乡试,时间正好。正好将这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给打发了,再说,也可以通过这个机会同唐小姐见上几面。
因此,事不宜迟,吴节立即打开书本,仔细地阅读起来。
这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红楼梦〉一共有四本,只需将第一本记熟就可以了。
一边看,吴节一边打开电脑上的文档,给这本书做了一个详细的大纲。每个章节都有一句话将故事大概记下来,然后补上内容中出现的诗词和需要记熟的细节。
背大纲总比背整本书要来得容易许多。
吴节不禁为自己突然想出的这个好办法得意起来。
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很快,将前二十回的故事梗概做完,直到〈贤袭人交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为止,这才甩了甩已经发软的双手,停了下来。
到晚上,他想将这二十回的故事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才开始背诵大纲。
这一背不要紧,吴节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突然好得出奇,不但整个大纲记得一字不漏,连原著中的文字也清晰地浮现在自己眼前。
“啊,这,这,这……见鬼了。”吴节也知道自己的记性最近好了不少,却不知道如今牛逼到如此程度。
心中没由来地一阵害怕,忍不住灌了一大口王老吉凉茶。
这一口喝进去,却感墅不到任何滋味,寡淡得像是一杯白开水。
“这什么凉茶,会不会是买到山寨货了?”吴节骂了一声,端起来看了一眼,商标什么的都对,颜色也正宗,不像是假货。
王老吉是出了名的甜,怎么会没味道。再说,饮杵里有没有放糖也很容易分辨的,只需倒一点在手指上,用手捏一捏,如果发粘就是对的。
吴节很是不解,又拿起一颗苹果,狠狠地咬了一口,入口如同一团棉絮,依旧是没有任何滋味。
与此同时,正放着的电视的声音也变得瓮声瓮气,好象隔了一层什么。
吴节心中一震,背心立即出了一层热汗,心中突然有些明白过来:自己彻底穿越到明朝的日子快了。
随着彻底穿越的日期日益临近,现代社会的灵hun和也逐渐地在另外一个世界铸造成型。也因为穿越时空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自己的记忆力突然变得牛逼到爆,过目不忘大概也算是一种异能吧。
只不过,现在才给自己这种异能,是不是太迟了点。前一阵子背书背诗,好辛苦,临到要彻底穿越来,才给自己这个个特殊能力。
老天,你这不是玩人吗?
吴节哭笑不得,实际上,过目不忘的本事也没什么出奇之处。任何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就能极大地提升自己的记忆力。
就算是在明朝,任何一个能够考中功名的读书人,记性也差不了。至于进士或者翰林院里的天才们,随便抓一个出来,扔一篇文章过去,只需看上两遍,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能瞬间倒背如流。
好记性,乃是古代读书人必须拥有的职业素养。
感觉被老天折腾的吴节有些无奈,但现在却不是叹息的时候r与其在这里气恼,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需要背诵的东西都背熟了。
书到用时方狠少,别等彻底穿越之后,因为找不到得用的资粹而后悔。
现代社会的资杵书籍如山如海,东背一本西看一本毫无意义。既然觉得要在明朝士林混下去,就专门背国学书籍好了。至于现代科学什么的,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能遗憾放弃。
回到明朝之后,吴节就开始抄〈红楼梦〉。为了加快速度,一律使用鹅毛笔。也不讲究书fǎ,怎么快怎么来。
抄xi比自己创作要快多了,一整天下来,就是一万多宅朝也写晚也写,连回家之后临áng了,还忍不住抄长一两千字才能安心入睡。
到第三天,开篇三万字总算弄妥。正好抄到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精幻仙曲演红楼梦〉。
这部分是吴节当年看〈红楼梦〉时最喜欢的部分,主要是带了点黄色。
先是宝玉在秦可卿那里睡午觉,不觉得入梦,然后在精幻仙子的引导下初经人事,来了个性启蒙。
正写道:“那宝玉恍恍惚惚,依着精幻所嘱,未免作起儿女的事来,也难以尽述。至次曰,便柔情缱绻,软语wēn存,与可卿难解难分。”
旁边便伸出来一个脑袋:“不过瘾,写细节,要细节。”
此事,吴节正在课堂上奋笔疾书,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吓了一跳。这东西若落到别人眼中,有诲淫诲盗,不堪入目的嫌疑。
忙回头一看,却是陆畅。
si胖子一脸的委琐,喉咙里满是和因声。
原来,这家伙虽然立誓要认真读书,可到学堂里来却丝毫没有要苦读的迹象,整曰都是磨皮搞怪,吃代替先生几次责罚之后,才有所收敛。好在有吴节在旁边写故事,他闲着无事,就在旁边一睹为快。一边看,还一边小声评论。
刚开始时葫芦guān乱叛hu乱案一节,小胖子还看得上劲,说这故事有点意思。也不知道甄士隐的女儿将来怎么样了,父女是否团聚。很是牵肠挂肚了一番。
不过,林妹妹进贾府那一章,陆畅就说这书无聊,什么苟屁故事。拖沓臃肿,看得人恹恹yu睡。这书如果交给女魔头,只怕要怀事。
听到这个评论,吴节停下笔,笑着问:“那换成你,接下来该怎么写?”
si胖子mo了mo下巴,想了想,回答说,接下来自然是那甄士隐的女儿被人牙子骗去之后,卖到了青楼。在青楼里养到十四岁年纪,生得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然后又遇到一个青年才子,两情相悦,被赎身之后。相夫教子,做闲内助。再然后,她相公高中状元做了大guān。再然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同父qin相聚,一家团圆什么的。
吴节听得哈哈大笑,如果真按陆畅这么写,〈红楼梦〉还会是〈红楼梦〉吗?
笑毕,吴节道:“这只不过是你的口味,不能代表你家妹子。真按照你说的那么写,或许那本书还真的就要不回来了。如果你相信我,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保管把这事给办妥帖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留个小悬念
闻此言,吴节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看陆畅:“怎么了?”
“你你你,你写的这一段不就是我和丁香之间那事吗?”胖子气恼地将手指放在稿子上,从“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上划过,因为用力,手指甲几乎将一张涂了明矾的上好熟宣都划破了。
吴节“扑哧”一声笑起来:“胖子,原来你已经代入贾宝玉这个角色里去了。不是的,你弄错了,这个不是以你为原型的。”
他心中也是好笑,想不到这么普通一个故事,却与陆胖子的初夜暗合口看来,古代的世家贵族子弟的性启蒙大多由贴身大丫鬟完成,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就连我吴节也不例外啊!
这个死胖子居然代进宝玉这个角色,感觉不要太好口这厮横看竖看,都没有主角命相。
“那么,我的原型是谁呢?”听到自己不是宝玉,吴节也没拿这事来调侃自己,陆畅心情好了些,忍不住好奇地问:“可院子里也没几个男孩子,如果不是他,又是何人?”
、】看来,《红楼梦》书中的荣宁两府还真有些像陆府。
、】吴节又笑,心道:我会告诉你你的原型是薛蟠吗?
、】“还没出现,且等几日再说。”吴节随意敷衍。
、】“一定要好好写,最好是一个浊世佳公子,生得貌比潘安,才华出众。”陆畅捏了捏拳头。
吴节接下来的章节会出了一新人物秦钟,说起来,这家伙在书中也算不错,是个小帅哥口当时,陆胖子就以为自己出场了,很是兴奋了几天。当然等看到后面秦钟同学和宝二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时,胖子又是什么表情,这已经不是吴节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谁叫死胖子自我感觉那么好死活要把自己朝帅哥角色上凑呢?
“恩恩恩,没问题,放心好了,肯定是公子。”吴节被他弄得有些烦了,埋下头继续写接下来的部分。
贾宝玉这事写完之后,这个章节的故事已经说尽。如果吴节就此收笔,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小。不过,如此一来下一个章节又得从新开始铺垫、酝酿,然后需要很多篇幅才能写到最精彩的部分。
以前吴节对曹雪芹的书也没什么了解,到几日才了解到这人的厉害。一个故事从发生发展到、结局,起承转合丝丝入扣,让人yu罢不能。
这才是真正的大家手笔啊!
一个故事写完,读者快威已过。到下一个部分的铺垫部分,还需要一点时间酝酿。
如果这样,也达不到逼迫陆三小垩姐的把那本春宫拿出来的目的。
因此,吴节又接着写下去看能不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