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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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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什么意思?”银铃儿有些发呆:“你是在跟我告别吗?”

    “明年春天,花儿发芽的时候,我还会回来的。”

    怎么还会有分离的时刻呢?

    银玲儿从未想过。

    她问得天真:“是不是池塘不冰封,你就不用烧炭了?”

    冬天会来,水会结冰,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真相。

    小春依然没有回答问题,对银铃儿笑:“趁着我没离开之前,我想看你穿福气绣坊棉衣的样子。”

    将钱收好,银玲儿也对小春笑:“我明天就去买,你明晚就能看到。”

    她俏笑过,婷婷起身,微俯娇躯,在小春耳边轻轻说:“我听说茶越喝越冷,酒越喝越暖,咱们俩明天晚上喝点酒吧。”

    耳边轻语过后,红唇轻啄脸颊,银铃儿跑着离去了。

    冬风虽冷,吹不凉她如沐春风的背影。

    第二清晨,满目寒霜。

    小春坐在池塘旁读书时,见到不被日光沐浴的池水,已有淡淡的薄冰。

    他拉紧衣襟,忍受寒冷,将昨日剩下的半本书读完。

    银鲤听书,在夏秋两季,已经参透了无数奥义,再有月光的加持,神通已经不可限量。

    它仰望小春的面目苦涩,心里偷偷藏笑。

    小小池塘,我若想让它是春水,它怎敢冰封?

    昨夜飘雪,今夜月明。

    银铃儿来了,她不但穿着华美的棉服,还提了两壶酒。

    她走到小春身边,慢慢转上一圈,让小春看清楚她所有的美丽。

    她的美,如此炫目,像天上的公主。

    小春看得痴决,他是天地间最幸运的人。

    “老实人,如果看够了,就陪我喝酒吧。”

    看不够,永远也看不够。

    小春微笑时,银铃儿将一壶酒塞到小春手里。

    酒是暖的,心是烫的。

    饮酒的人儿,是有情的。

    这是小春第一次喝酒,也是银铃儿第一次喝酒。

    果然和人们说的一样,酒越喝越暖。

    小春暖透心窝时,银铃儿的俏脸已被酒浓熏红。

    酒乱妖性,银玲儿第一次尝到情欲的滋味。

    她放下酒壶,将柔软的娇躯贴近小春,笑的桃花盛开,咬着小春的耳朵说:“你知不知道,福气绣坊里最好看的不是棉衣。”

    此一刻,香玉满怀,素手如若无骨,红唇微息如兰,银铃儿的少女体香,熏得小春更醉。

    他本以为这是银铃儿的又一次调戏,可是银玲儿的下一句话,让小春心跳如鼓。

    “福气绣坊里最好看的是女儿肚兜,我穿上了,现在给你看。”

    银铃儿婷婷起身,解开衣襟,露出脖颈下如玉的白皙。

    小春握住银灵儿的双手,双眼情真意切:“如果这是你对我的心意,我要明媒正娶你。”

    银铃儿不懂人间礼数,她只知道互相喜欢的人,就该在一起。

    可是小春拦着她,惹银铃儿皱眉:“难道你不喜欢,难道你不想看?”

    “我喜欢,我想看,但我要先娶你。”

    小春的手已发烫,烫红了银玲儿的心,她甜甜笑:“我也喜欢给你看。”

    小手儿挣脱了他,拉开绣工精美的棉衣,露出洁白如雪的肚兜儿。

    肚兜儿上几朵梅花,盛开在银铃儿胸前,月色下,谁还能比她更美?

    小春想闭上眼睛,但他舍不得,一切如梦如幻,人生如此完美。

    “老实人,我听说第一次都很痛,你要待我温柔一些。”

    银铃儿捧起小春的脸,红唇印在他嘴上,急促而娇弱。

    “我会待你好的。”只要真心相爱,去他的繁文缛节,小春抱紧铃儿,在她耳边立下誓言:“我愿意为你去死。”

    红唇堵住他的嘴,银铃儿微促纤眉:“老实人,别说话,让我们属于彼此吧。”

    月儿娇媚,冬风也暖。

    在星光下,相爱的人儿交织在一起,交换彼此的呼吸,比任何誓言都甜蜜。

第三百九十一章 传家宝() 
寒冬腊月数九天,城里出了一件怪事。

    连皇家运河都被冻成厚厚的冰,周半城家的鱼塘,却如春水一样暖。

    落雪即融,在冻掉下巴的天气时,池塘水面,甚至会熏出徐徐暖烟。

    人们都说,水意喻财,这一池春水简直就是财气腾腾。

    这是让人称赞的奇观,周半城更是得意。

    他认为是祖宗显灵,护佑后世儿孙财运亨通,于是他每日到周家祠堂供奉,每次都要说个十几遍,等冻土解封了,他就要将祠堂扩建十倍。

    之前因为得到稀世银鲤,周半城摆过酒席观鱼,现在因为冬日春雾,周半城再摆酒席看水。

    半城请客,来的人有许多,都是生意场上的买卖人。

    水有什么好看的?

    许多买卖人本不想来,却不得不来,因为是租了周半城房子做生意的。

    来了不能空手,否则就是白吃,会遭到同行笑话。

    去半城家吃席,拎的礼物并不会太便宜,反正单凭一张嘴,肯定吃不回来。

    年头不好,生意萧条,赚不下多少盈余,还得掏这种莫名其妙的份子钱。

    同样一池水,半年看两回,已让许多人不舒服了。

    今天来的人,其中有一个绰号叫“杂技王”的。

    杂技王是做古董生意的,从古到今,文玩行总结起来就一个字,骗。

    文玩行里的假货,不能叫假货,要叫“不真”。

    无论谁看走了眼,买到不真货,只能自认倒霉。

    要不倒手再骗别人,要不砸了解恨,总之不能找卖主去退。

    因为也不可能给你退,不但拿不回钱,还要被同行笑话你打了眼,以后在文玩行里还怎么混?

    杂技王是骗中高手,他的古董架子上,今天三真七假,明天七假三真。

    随便进他店里逛逛,看中了一个小碗儿,定好价格,装盒儿的功夫,小碗儿就被调包了。

    你抱着盒子往家走的时候,还美滋滋的以为自己捡了便宜。

    所以行里人都笑说,他不是做生意的,他是耍杂技的。

    杂技王的骗术还有许多,比方说,他得了好货时,不在行里卖,要把消息散出去,然后邀请附庸风雅的富户,在夜间观宝。

    古玩行里的人,都懂一句话,灯下不观色。

    因为在灯下的颜色,总是不真量。

    所以在夜间观宝时,杂技王会点亮百十盏油灯,只为糊弄行外人。

    这个办法很有效,将不真货大价钱卖给行外人,将真货送到京城的大古董行里,也能卖一个好价格,这替杂技王骗到不少钱。

    除了骗,古玩行里还有一个特点,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卖几个小碟子小碗,并不算古玩行里说的开张,杂技王半年没开张了,正是烦的时候。

    在这半年里,却接连两次花钱去周半城家看那个破鱼塘,这让他心里更烦。

    今天杂技王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了一位道爷。

    道爷身短体瘦,眼睛有神,不留胡须,两只大手粗糙,一对脚板结实。

    道爷不喜欢与人说话,在生意人寒暄时,他只静坐喝茶。

    主人周半城说了许多客套话,虚套做足了以后,引客人去后院观水,道爷就混在其中。

    今日冬风烈烈,池塘暖雾昭昭,还未走近,已觉得香暖扑面,的确像是人间仙境。

    众人暗赞不已时,突闻道爷一声嘶吼,嗓子难听的像刀子划过铁片。

    “好妖魔,哪里跑?”

    道爷纵身而起,拔出桃木剑,刺进春水里。

    鱼儿四散,池塘水莫名泛起一朵血色!

    “好奸猾,还敢逃?”

    道爷拔出木剑,迎风一挥,突然一道火光。

    火光转瞬就逝,消散在寒风里。

    “不好!”道爷惊叫一声,纵到周半城身边,狠狠叼住他的手腕,劈声厉问:“院子东南角,是什么所在!”

    道爷问得浊音破天,双眼布满血丝,大如铜铃,吓得周半城老脸苍白,声音哆嗦:“是,是,是犬子读书的阁楼。”

    “哎呀!”道爷惋惜苦叹:“可怜你儿命数将尽,早晚要做妖怪的嘴中血食!”

    这一句话,吓得周半城双眼翻白,晕死过去。

    众人抢上去,捶胸的捶胸,掐人中的掐人中,将周半城救了回来。

    刚醒过神来就嚎啕大哭,抱住道爷的腿:“神仙千万救我儿一命呀!”

    道爷收起桃木剑,仰天长叹:“天命难破,天命难破。”

    似乎无救时,杂技王紧忙求情:“道长,救人性命是无量功德,你可不能任由妖魔当道啊。”

    “若破天命,必损贫道阳寿。”道爷叹过之后,萧瑟苦笑:“罢了,罢了,一切都是命数。”

    自话过后,道爷低头对瘫在地上的周半城说清缘由。

    池塘不冰封,是有水妖作怪。

    桃木剑将水妖刺伤,所以水里才泛起几丝血色。

    但水妖道行不浅,遁逃而去,所以刚刚才有半空火光。

    现在,水妖逃到东南阁楼,妖灵附在你儿体内养伤,待它汲取你儿阳灵后,伤势痊愈之时,就是你儿命丧黄泉之日。

    从头到尾说清楚后,道爷思量再三,紧锁眉头:“若想救你儿性命,需要做三件事。”

    “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莫说三件,三十件也做了!”周半城老泪纵横,哭得凄惨可怜。

    第一件,水妖的修行至少有千年,须找一件两千年的瓶子,才能收纳妖灵。

    第二件,将妖灵从你儿体内逼出后,要给你儿喝一碗锦绣暖汤,才能彻底清除残余妖毒。

    第三件,毁掉水妖道场,断它退路,让它无处可逃。

    无论道爷说什么,周半城都一口答应,怕不懂道爷的玄机,一件一件的细问究竟。

    该找一件怎样的两千年瓶子?

    道爷低头思索,转头看杂技王:“你密室中的藏宝,刚好可以收纳妖灵。”

    杂技王倒吸一口冷气,满面为难:“道长,那是小弟的传家之宝,若用来装妖怪,岂不是毁去了吗?”

    “老兄千万救救我周家的独苗。”周半城双手抓住杂技王,满脸浊泪:“不管老兄的传家宝值多少钱,我出十倍,再将老兄租房的房契送给老兄。”

第三百九十二章 仙姑() 
杂技王这一手玩的很俏,甚至比真的街头杂技都要花哨。

    一把桃木剑,抹上胭脂,插在水中,胭脂融化时,像泛起血花。

    胭脂下面是石灰,石灰里掺着硫磺,石灰遇水即沸,迎风横晃时,硫磺散出火光。

    这是江湖上的小小障眼法,知道这些门子的人,只有江湖人。

    道爷就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他并不是真正的道士,他是专吃死人生意的盗墓贼。

    江湖上叫盗墓贼“吃臭的”。

    要吃这碗饭,最好身材细小,因为可以钻进最小的盗洞。

    每个吃臭的,恨不能自己长成老鼠一样的身材。

    道爷既矮又瘦,一双手经常扒土,经年久月后,就变得粗糙。

    一双脚经常蹬越攀爬,所以脚板奇大。

    他的眼睛亮而有神,却常年布满血丝,因为总要在黑暗中视物。

    做古董生意的和盗墓贼在一起,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道爷捉妖这场戏,是杂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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