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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非人类-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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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道石点点头,“永生。”
    这种细胞构成的生命体,是永生的。
    我终于咯噔一下,在夏天的大排档里,觉得脊背一阵发凉。
    他说他现在也只是猜测,因为感觉都不是一个生物系统的,所以也不能以常论论之。不过他还是觉得我们研究长生不老,也许压根研究错了方向。研究什么端粒酶啊,直接研究不要酶才对。那些细胞确实现在还在培养基里活得好好的。他打算移交专门做生物这一块的同学或者老师,看看他们的说法。说不准还能繁殖一些,做更深入的研究。他现在犹豫不决要不要去拿诺贝尔奖了。尼玛诺贝尔奖又不是吉尼斯纪录,还可以申报。
    我以为这事就这么了了,我要找的生物,是不死的。没想到卢道石打了个饱嗝,把一厚叠资料从花生米盘子底下抽出来。
    事情才刚刚开始。
    他推了推眼镜,说,“这块鳞片很有名。你给我的时候,我就觉得眼熟,回去之后查它的资料,记起来了。我以前在很冷僻的杂志上看到过它的专题。它有个专有名词,叫里阿斯之谜。”
    我没有想到,尼玛从我衬衫里面发现的石头,它居然还有个名字!
    我随便翻了翻卢道石给我的资料,大多数都是英文的,密密麻麻,还有剪报,我看不懂。但是那几张黑白照片,模模糊糊可以看出来,跟我那块鳞片长得差不多,但是更像石头,风化磨损得厉害。卢道石告诉我,这种鳞片全世界有三块,第一块是在里阿斯统发现的,当时是1934年。刚出土的时候曾引起过一场争论,后来因为不确定到底是不是生物化石,再加上二战爆发,所以研究就沉寂了。
    我问他什么是里阿斯统,他跟我说是下侏罗纪的一个地层,接近两亿年前了。我当场就hold不住了。尼玛永生就算了,两亿年!我被一个两亿年的东西给睡了!操!要不要那么牛逼!
    能引起人内心深处最为恐慌的,永远是浩瀚的时间。
    不过恐慌归恐慌,两亿年的东西出现在我的衬衫里,我可以发一笔横财了。
    卢道石让我仔细看当时的一些资料。最重要的是出土人手记,一个名叫德什么什么的法国贵族,后来的文本中都称呼他为弗里韦斯特,他是第一个发现鳞片的人。当时,弗里韦斯特在法国中部挖掘玛君龙遗骨。当他用刷子清理头颅中的尘土时,发现了这枚鳞片,它卡在玛君龙的齿列中,而玛君龙的头颈,被折断了。
    卢道石说到这里又盯着我,好像希望我发表什么高见,我真的一点概念都没有,只能说,这真是个好重大的考古发现啊。他发出嗤笑,“没人相信他,大家都觉得弗里韦斯特是个骗子。”
    他跟我分析为什么。
    一,玛君龙属于掠食者,平均体长七米,在生态系统中属于顶级。暴龙遇到玛君龙,也没这个力量把它的脖子弄断,因为暴龙手短嘛。撞断的话,也不太可能——玛君龙脖子短。
    二,更重要的,暴龙根本遇不到玛君龙。
    他喝了酒,又很激动,说到这里,不知从哪儿翻出世界地图,给我折,折得乱七八糟。
    “你看,两亿年以前,大陆板块是这样的……南面的这些,看到没有,南美洲,南极洲,印度,非洲,以及澳大利亚,全并在一起,是一整块大陆。现在我们叫它冈瓦纳古陆;北方的几块也并在一起,叫劳亚大陆。玛君龙生活在冈瓦纳古陆上,在现代非洲的马达加斯加附近。北方大陆整个都是属于暴龙科的领地。”
    我很快捕捉到了他话里的重点,“欧洲是属于北方大陆的,所以那个叫什么什么德的,根本不可能在法国中部发掘出原本生活在南方的玛君龙的遗骨。”
    卢道石点点头,表示就是这样。“那块鳞片也被认为是一场骗局,从此沉寂了。只有弗里韦斯特自己一直记得这件事,写了很多关于鳞片的手稿。可惜他死后,那些手稿被他的子孙丢进了当地图书馆,那家图书馆不幸在1983年毁于失火。”
    我觉得他扯得有点远。我找他,本来是想调查谁把我睡了,他跟我扯一条玛君龙的死,我觉得这压根连不上。他却让我耐心听下去。他本身很喜欢这种猎奇的未解之谜,这篇手记他很早就看过的,当时觉得里头疑点太多,穿不起来。但是他听我说了老楚的事情,突然感到了某种启发。他大胆做出了假设,发觉这两件事未必没有关联。即使中间隔着两亿年的时间,他也依稀闻到了系列谋杀案的味道。
    为了证明他自己,他给我看了另外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些凌乱的印子,密密麻麻散落在地上,呈长条形,很不规则,因为时间,看上去像是刻在石碳模子里的纹路。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让我仔细看,我看了很久,觉得那每个印子都差不多,呈卵形,中间还有叶子一样的筋脉,“……是、是羽毛?”
    卢道石流露出赞许的意味,“这是一堆羽毛,散落在离玛君龙二十米远的地方。”他又给我看另外一张航拍的,因为有站着的法国佬作参照,我发现那一摊羽毛真尼玛大,每一根都有接近半米长,一直看有点恶心了。
    我问他这是啥,两亿年没死的怪物的羽毛?
    “不,”卢道石一脸恨铁不成钢,“玛君龙的羽毛。”
    “啥?!恐龙还长毛?”
    “恐龙都长毛,你不会不知道吧?要不后来怎么变成鸟?”他让我赶紧别蠢了,整理整理思路,想到什么了。
    玛君龙的头颈被拗断了,它的羽毛全堆在二十米远的地方,不规则长条形……
    “你不会要告诉我,两亿年前,有一只玛君龙,被带到离家千里的地方,扒了皮吧!”
    卢道石一拍桌板,“bingo!”
    我起身就要走,卢道石把我拉住了,“你怎么不信啊你。”
    “我信你妹妹!”
    “站住!我问你,如果是你,你为什么要扒人皮?!”
    我了个大操,我根本不会去扒人皮好么!卢道石也意识到这个问题问得不好,把我哄坐下,又再问了一遍,“你觉得人什么时候,会去扒其他生物的皮。”
    “冷呗,要穿大衣。”
    “那个扒老楚皮的东西,可没把他的人皮穿走。再想想。扒皮是一个很有技术难度的活,做这件事的,首先肯定是一个智慧生命,没有足够的智商,做不出来。而只要有智商的生物,它做事情,一般都是有目的的。”
    我哪儿知道啊。
    卢道石转而问我,我知道老楚被扒皮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这不废话么,“我害怕呀。寒毛倒竖。我怕我自己哪天上趟厕所,也被扒皮了。”
    “对,这在生物学上叫共情,它成功地引起你和已经死去的老楚的共情。在战略上,这叫威慑。它用一种很残忍的方式,想让某种东西规避,害怕,包括人。要知道,扒皮在远古时候,在很多宗教仪式中都出现过,展示神和巫医的力量。”
    他指了指玛君龙的照片,“法国中部的那块区域,其实是平坦的雨林,侏罗纪时期生长着茂盛的蕨类植物,里阿斯统以下,恐龙数目和种类都很惊人,可以想见是生态链中很重要的一环。但是在里阿斯统之上,方圆一百公里之内,再没有出土过别的任何恐龙化石。仿佛一夜之间它们都蒸发了。那片地区最后的恐龙化石,是北方所有恐龙从未见过的、陌生味道的巨型掠食系 ——玛君龙。它还被扒了皮,挂起来。你觉得呢?”
    “所以……你的意思是……这个鳞片的主人,在两亿年前杀了把一条玛君龙剥皮,又在9月20日把老楚剥皮,为了……诈唬?”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箱傲娇了一下,本来应该是九点的

☆、第30章

卢道石耸了耸肩膀:“如果还是它的话——毕竟它是不死之身。即使不是它;也是这个种群中的一员吧。”
    “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卢道石示意我讲。
    “你知道这块鳞片从哪儿来的么?”
    “哪儿来的?”
    “我跟人……419之后,从床上找来的。”
    卢道石一脸WTF:“你还跟古董贩子上/床?我真是小瞧你了。”
    “不……”我的脸色要多差有多差;“这鳞片……应该是从他身上掉的。”
    卢道石又是一脸WTF:“你口味真他妈重。”
    “重点根本不是这个吧!他是假装成我认识的朋友,把我骗上了床,结果中途我那朋友给我打电话了;他就跑了!只留下这鳞片……”
    卢道石喷我一脸烟圈:“敢情我没日没夜的好几天;就为了给你找骗身骗心的中老年富婆。”
    “是个男的。”
    “……”
    “……”
    “你确定鳞片从他身上掉的?”
    “它在厕所里蜕皮。”
    卢道石又打量了我几眼;“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了;想不到你还有这么丰富的约/炮经历。不过这东西既然可以变成人,为什么要找你?”
    “我也奇怪着呢。我身边的确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它为什么要找人类繁殖?它是不死的。”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卢道石一脸正直:“我说它为什么要找人类繁殖?它是不死的。”
    “繁殖?我们只是办事儿。”
    “办事儿的本质是为了繁殖。生物系统中只有人类进化出了办事儿时的快/感;以吸引雌性来完成整个交/配动作,对于其他物种来说,办事儿是没有快/感的,甚至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既然这东西是永生的,不需要繁殖来延续生命,那么它应该没有专门用来交/配的器官,更不要说快感。”他举起鳞片,隔着塑料膜把玩着,“那么我猜测它跟你办事儿,绝不仅仅只是因为做/爱很快活。对他来说做/爱是无所谓快活不快活的,它应该是有别的目的。不过话说到底,办事儿除了繁殖,还有什么目的?”
    我脑袋里轰得一下,肚子更痛了。我不会是怀上了吧。“不不不……可是你说它是永生的,它不需要□□就可以无限延续自己的生命……”
    卢道石眼风一厉,推了推沉重的镜框,“原本应该如此。但是现在这个机制已经无法保证它的正常延续——它应该是遇上了大麻烦,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生存,所以它开始想留下后代。你说他假扮成你朋友的样子,说明他不想让你知道那天晚上的人是他,为什么?因为和他办事儿会有很严重的后果,而这个后果他要瞒着你。你觉得对一个成年男性人类来讲,办事儿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有了。”
    “这就说的通了。”卢道石用“瞪谁谁怀孕”的眼神看着我。
    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快给我室友打电话。
    原本我就一直抱有一种男人的直觉:那天把我上了的那个绝逼是我室友绝逼是我室友,“任兴”说话做事的语气神态和习惯都太像他了,那么文艺小清新的。更何况,就算是任兴,我也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就跟他上床的,但是那天晚上,我完全完全hold不住。怎么说呢,我在我室友面前,经常会感觉特别失控,摸不着北,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有一次我室友来教室给我送书,我竟然莫名其妙哭了出来,完全不知道什么缘故,感觉很心软,也很心酸。那天晚上我也处于这种乱发情的状态,我的身体诚实地告诉了我,可以把自己交出去。
    他带我看海,说想家,他身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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