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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农科院里关于介绍断肠草的书籍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段话:断肠草,学名钩吻,亦曰相思草,又名木芙蓉。含极毒的钩吻碱,误食能致命。中毒后导致心脏及呼吸衰竭而死亡,有窒息症状。李太白诗曰:昔作芙蓉花,今为断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南朝·梁任昉《述异记》记载,今秦赵间有相思草,状如石竹而节节相续,一名断肠草,又名愁妇草,亦名霜草,人呼寮莎,盖相思之流也。
“看看它名称里的关键词,愁妇断肠,相思有毒!”李智林感叹道,“真是一种悲情的植物!”
往后的几天,我一直在单位的办公室里加班,没回过租住房。
为了随时查阅案卷,那些天我干脆住在了单位值班室。李智林看我不回去,也不好意思走,于是一起睡在了那里。
高原打了几次电话,问我忙完了没有,说找我有点事。我问他什么事。他说电话里说不清楚,见了面再谈。
然而我还回不去。几天以来,一直得和李智林在办公室里查阅案卷,重新整理案件的脉络。
现在,男死者的死因虽然清楚了,但案情却又陷入了另一个疑团!——既然他死于断肠草中毒,那么这种毒草来自哪里?
这种极毒的植物不可能被用做中药配方,显然是被人故意投放到药罐里的,毒杀之心昭然若揭!投毒的这个人会是谁?难道是女死者?又或者还有其他的人?
案件绕了一个弯,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不得不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
表面美好与实际邪恶的巨大差异,让“钩吻”两个字显得狰狞不已。这种强烈的反差,戳中了我心里某处脆弱的地方,让我总感觉有东西在那里不住地张牙舞爪,猛烈却又无法触碰,以致于让人感觉很累!这种累,表现在心理上的疲惫。比如斜靠在椅子上说话,不知不觉就能够睡着,睡着的时候就会做梦。
那几个晚上我做着同一个梦,梦见一个模糊的影子,夸张地端着一大盆汤药对我说:“相思有毒,你敢不敢喝?”
“你是谁?”我问道。
“谁是你最想念的人,我就是谁!”它说。
“那你一定是刘嫣!”我欣喜不已。
“不!我是你自己!”
“怎么可能!”
“其实你最想念的,不过是你自己!”
于是便有一种失望的痛苦弥漫开来,让我深陷其中,无法挣扎!
“不!”我喊了出来。
……
醒来后,梦里的情节已经模糊不清了,苍白的灯光映照着四面的墙壁,衬托出暗冷的颜色,与那依然很强烈的悲哀相互交融着,浓浓地笼罩着四周!
李智林有些吃惊地看着我。
“师父,要不你先回家休息一下,有什么事让我先顶着。”他关切地说。
“没事!我经常这样,习惯了!”我抱歉地笑了笑,“吓着你了吧!”
“没有。”他说,“你这段时间太累了,胡子都长了出来!”
“这说明真相快浮出水面了!”我笑着说了一句。
后面的工作,都是围绕着断肠草进行的,找到它的来源将成为破解谜团的关键。
我们从报案开始,一直到最近的家属上访,对所有的案件发展情况重新梳理了一遍。立案调查时,能收集的情况基本已经收集,没有收集的现在也没法补充了,因此我们并没有纠缠于那些信息。
最后,为了弄清家属上访的情况,了解他们所反映的事实,我们找到公安局的纪检部门。——如果有人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往往由这个部门首先接待。虽然这些情况表面看起来与案件无关,但实际上可能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帮助。
此案中,死者家属这个词我们听了很多次,可是两个死者的家属我们从未见过,我尤其感兴趣的是男死者的家属会是谁!——根据以前的调查情况,这个人视财如命,人情淡薄,已经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了!
纪检部门的领导对我们说,到他们那里反映情况的只是女死者一方的家属,那些人认为是女死者的丈夫作案杀的人,公安部门放纵不抓,所以一直申诉。据来访者反映,女死者与丈夫的关系一直不好,两人时常争吵,已经分居很长时间了,女死者和房东住在一起已是公开的秘密!案发前不久,女死者的丈夫还去过她店铺里捉了一次奸,跟那个男死者打了一架,双方都受了点伤。为此,女死者还不得不把店铺的门锁换掉了,生怕丈夫再去生事。
至于男死者一方,自始至终没有什么家里人来访过!
原来如此!听到这里,我心里便有了底。
回到办公室,我们综合调查得来的信息,再次分析了案情。李智林总结了两种可能,一种是女死者投放的毒草,另一种是有第三人进入现场投放毒草。我笑着说,他的总结涵盖了所有的可能,在逻辑上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不过范围太过广泛,似乎对案件侦查没什么意义!
“女死者投毒的可能性最大!”听了我的评价,李智林把范围缩小了些,“女死者投毒在先,男死者杀人在后。当男死者发现自己中了毒,明白女死者的企图后,出于愤怒用刀杀害了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场四周门窗封闭,没有第三人进入的痕迹,也解释了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害女死者!”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样,那可真是死无对证了!双方当事人都已死亡!”我笑着说,“可是,女死者投毒的动机是什么?男死者怎么知道女死者投毒呢?”
“你不是说过,人的思维永远超出想象,动机最难把握,因此不应该纠缠于想法,而应注重于客观物证吗?”
“你所谓的客观物证,就是指现场门窗封闭。但是,门窗封闭并不是没有第三人进入的当然依据!”我说。
“那么,师父的意思是同意第二种可能,有第三人进入过现场,实施了投毒?”
“没错,我认为是这样!”我没有再兜圈子,很肯定地回答了他,“现在要弄清的关键问题,在于是那个第三人是谁!”
“师父为什么如此肯定?”李智林很好奇,“为什么不是女死者投的毒呢?”
“按照犯罪心理学理论,凶手一般会尽量避免在与自己相关的场所里杀人,并且案发后会尽量远离现场,以洗脱嫌疑。因此,如果是本案投毒的凶手,女死者不可能让男死者命丧于自己的店铺里,除非是准备殉情,但她并没有服用断肠草,可排除这种可能。而且,女死者在男死者中毒后并没有尽快离开,以致于被杀而死于非命,更排除了她投毒的可能性!”我说道,“记得我曾经说过现场里的茶杯吗?物证是不会说谎的,有茶杯就有外人,不是两个死者在家里所能解释的。”
“有茶杯就必然有外人?”李智林有些将信将疑,“是不是有点绝对了!那不过是件常见的东西罢了!”
“虽然常见,但意义特殊!”我说,“对于我们来说,茶杯不仅仅是件物品!茶道是我们传统的待客之道,出现在案件现场里,就具有了不一般的意义!”
“如果是这样,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害女死者?”
“这就是你刚才说到的,人的想法很难猜测!有的动机,很难用常理进行解释!因此不能纠缠于此。也许只有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才能知道为什么!”
“说实话,我被绕糊涂了!”李智林有些沮丧,“那么投放毒草的可能是谁呢?下一步该怎么做?”
“这个人的确很熟悉现场。”我开始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因为男死者熬药的位置很隐蔽,一般人是不容易发现的!而且,在男死者的倒地位置,有断肠草的残渣,我确信那是凶手事后清理现场时掉下来的!……”
“这样说来,女死者的丈夫可真有作案嫌疑了!”没等我说完,李智林似乎有所领悟,“他曾经到过现场,熟悉那里的环境,也完全可以事后清理现场,而且如果他到了那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死者总会倒茶给他喝吧?毕竟也算是客人!——只是有些特殊!”
“不会是他!”我摇摇头,有些不忍心打击他了,“这个投毒的人,一定跟男死者很亲近。——至少之前是这样!”
李智林看来我,等待解释。
“对于喝中药补肾的事,男人是最忌讳别人知道的,除非特别亲近的人,否则是不会说出来的。当然,在了解到男死者曾经与之打过架这件事以前,女死者丈夫也是符合这些条件的,我们不能排除他有从女死者那里得知的可能。但是正如我们后来所获悉的,他们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女死者甚至把店铺的门换了锁,这就阻断了这种可能!——女死者的丈夫已无法再平静地进入现场!”
我停顿了一下,以便李智林跟上我的思路。
“综合以上条件,投毒者知道男死者熬中药的事,而且能事先预备好断肠草,从容进入现场投放到药罐里,还能事后进入现场,试图清除掉断肠草残渣,不是男死者亲近的人绝不可能做到!而死者沏茶给凶手,以客相待,又说明不是经常见面的亲近者!”
“可以够上这个条件的,似乎只有男死者的前妻了!但是以前对她调查过了,证实她没有作案时间。”李智林说道。
“怎样确定她没有作案时间的呢?”我问。
“发案当天,男死者前妻一直在自己母亲家打麻将。这个过程,在场的牌友能够证明!”
“我从来不相信别人在娱乐时对时间的判断!人们常说,快乐得忘记了时间。——当对一些感兴趣的事过分专注时,时间是过得不知不觉的!在这个时间里,即使有人长时间地离开,也不会引起注意。”
“你是说男死者的前妻可能离开过?”
“完全有这个可能!”
我们把调查情况详细向潘云进行了报告,当他听到凶手可能是男死者的前妻时,颇为意外。
“能肯定吗?”他问。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这是他第二次这样问我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解释道:“我不得不谨慎一点,稍有差错很难收场的!”
第13章 那个女人的真相
潘云采取了很谨慎的态度把男死者的前妻传唤到了公安局,没有戴手铐,没有大声呵斥,只是说有些情况需要找她协助调查。但那个女人脚刚踏进公安局,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我和李智林去审讯室时,她已经一五一十把事情交待清楚了。
董建国坐在桌子前面,边问边做着记录。我和李智林坐在旁边,协助他讯问一些案情上的细节问题。
那个女子此时正坐在那里,拿着纸巾不时擦着鼻子,两行眼泪无声地从脸颊上流下来。
原来,离婚之后,前夫一直没有付给女儿扶养费。为了讨要女儿的抚养费,女凶手去找过他很多次。
“一开始就是我的错,我太相信那个混蛋了!”女凶手用手背不停地擦拭着脸上的泪水,“从还没有结婚那时候,我就不应该相信他,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当面说爱我,可一转身就找别的女人,没有一天不在谎言中渡过!协议离婚时,他说自己愿意承担女儿以后的所有扶养费,但条件是把房子给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