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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以后切不可任意妄为了,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那道士语重心长地拍着雨翔的肩膀。
雨翔谦恭地道:“是,是,是,我知道了!大仙您真是法力高超呀!”
道士得意地一笑,摆手道:“哪里哪里,雕虫小技,何足挂齿?”
雨翔奉承道:“不算───这怎么能算雕虫小技?”
那道士越发得意。
我阴险地笑道:“想必大仙靠这门雕虫小技骗了不少钱吧?”
那道士蓦地沉下脸来,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婆婆也冷言道:“奈丽儿,休得胡言乱语!还不快向大仙赔礼?”
我撇撇嘴,不作声。
雨翔嘿嘿一笑,把手里的东西朝那道士脸上扔去。
那东西黑黑一粒,落到地上,一直滚到墙边───“还魂丸”。
“你要是真有本事,怎么会连这个都看不出来?”雨翔走到我身边,讥笑地看着那道士,说:“刚才我既没有诚心悔过,也没有吃你的鬼药丸,但我一样没事啊!”
道士脸红了,辩解道:“你虽未吃药,但也多得贫道为你施法解灾,你才得以脱险!只不过吃了药会更有效用。你虽不悔改,但祖师慈悲,本就只对你略施薄惩,并不会伤你性命,你该心存感激,切勿再出言无状!”
“哈哈哈……”
雨翔与我对望一眼,大笑起来。
“你这个死道士!本少爷刚才是装出来的,你以为我真的被你那个什么鬼祖师掐住脖子吗?笨蛋!还说你为我施法?又说你那把烂木头剑开过光?分明就是想骗钱!你再不滚,看本少爷不把你送到警察局去吃牢饭!”
后来,那道士只能灰溜溜地走人,婆婆也怔在当地。
雨翔识破了那个神棍,这事儿着实令他高兴了好一段时间呢。
而单家也再不敢胡乱找人回来收妖捉怪,只不过除了雨翔,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是惊惧而厌恶的,但我并不在意。
雨翔最近已经去公司上班了───他本人要求的,说是要自己赚钱养老婆───公公只好答应他,虽然明知他到公司也做不了什么,但还是给他安排了一个闲散的职位,任他去胡闹。他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我在公司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儿。他是那么兴奋又兴高采烈,彷佛外面的世界再新奇不过了。
我耐心地听他讲述那些令他觉得高兴的事,看着他眉飞色舞,我就觉得自己也好开心。
平时,单家四个男人上了班,婆婆也会借口出去打牌或逛街,从而避开我。
家里只剩下我自己,着实有些闷,以前有雨翔陪我,还不觉得人类的生活有什么,现在才开始感觉寂寞。但是这样一来也好,我可以趁着中午的时候,出去走走,到外面四处看看,找寻一些猎食的机会。
自从那次喝过活人的血之后,我便知道活人的鲜血比死人的要美味许多───但我绝不愿以这个理由再去杀人!通常我会在市场里买几只活鸡活鸭。或其它什么动物,带到避静的地方用餐───虽然那带着牲畜臭味的血液已越来越令我作呕,但我宁愿喝这样的东西。
有了血液补充营养,我的脸色看起来红润了许多,身体也健康了起来───雨翔一直以为这是他逼我多吃东西的效果呢!
我已固定在每天下午五点至六点钟出去吃东西,而雨翔会在七点钟回到家。他回家的时候,我必须站在门口等他,然后给他一个问候吻。
我之所以不选在上午出去,是因为上午一直到中午的太阳都太猛烈,下午五点以后会好些,而且白天我喜欢睡睡觉。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有一个月,就在佣人们的碎嘴之下终止。
晚上吃过晚饭,雨翔拉着我的手,道:“老婆,我们生一个小贝比吧!”
我诧异地望向他,他一向都喜欢独占我的感觉,怎么这会儿想要生孩子了?
“好不好?老婆?”他恳求地摇晃我的手。
“为什么呢?”我问他。
其实他今晚吃饭时已经有些不妥了,吃得很少,而且也不多话。
雨翔脸色变了变,很快笑着撒娇道:“我想要一个小贝比嘛!”
我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事情,令他对我都避讳了?不肯说实话了?
“老婆?好不好?我们生一个小贝比好不好?”
看着雨翔略带忧愁的神色,我沉默不语。
并非我不愿意为他生儿育女!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给他生一打孩子,有男有女,他要多少个,就生多少个!可是不行!
血族中,有两个家族是特殊种族,一个是已经灭绝的克劳莱斯家,另一个就是罗瑞兹家。
这两个家族与其它血族有着很大的分别。
一般的血族在咬死或咬伤人类的时候,那人类会因应不同的情况而变成僵尸或毫无思想的丧尸,这也是一般血族用以承继血统的唯一方式。
僵尸和丧尸会忘却前事,新生的在血族中地位极低,任何资格老一点的血族都有权力驱使或毁灭他们;他们的法力低微,驱魔人很容易便能杀死它们。他们几乎是不具备资格被称为血族的───除了那百里挑一的极强大。优秀的个体除外,当然,也特别残忍───他会被承认和尊重。
而克劳莱斯家族和罗瑞兹家族却不会随意使人类变成那两种族类。
那些被咬的人,必须要得到噬咬者的授权才能获得新生,也就是说,这两个家族有令人永生而又保持人类本性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克劳莱斯家族和罗瑞兹家族具有其它血族所没有的生育能力───繁殖后代。
这两个家族的后代刚出生时,生长能力和过程与一般人类无异;但到了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他们的生长发育就会停止,生命永远停留在精力最旺盛的年纪,成为了真正的青春不老一族。
而其它血族并非真的不老不死,他们的生命其实有尽头,不过那可能是一千年甚至一千五百年或更久。我曾经听父亲说过,他见过一个九百六十岁的血族,满面皱纹。眼神诲暗,就快要死去。
众所周知,克劳莱斯家族和罗瑞兹家族的血,是永恒之血,又被世人称为“完美的生命”,人类和血族都想要获得这种神奇的力量。克劳莱斯家族就是因此而灭绝───僵尸一族抓了他们所有的族人去做研究,想要解开不死之谜,但直到最后一个克劳莱斯族人死亡,他们也未曾研究出什么来。
罗瑞兹家族也未能逃过被人类和僵尸追捕的宿命,几乎死伤殆尽。父亲负伤逃到布加勒斯特,在那里隐居下来,然后娶妻,又生了我。
后来父亲死了!
在我三百多年的流浪生活中,也曾被一些血族攻击过,但因为三百年前,人类与血族最浩大的。延续了大半个世纪的那场战斗,令血族几乎灭绝,所以那为数不多的一小部份追捕者,我还不放在眼里。
但是我若有了后代又另当别论。
初生的罗瑞兹家族的成员根本不可能斗得过残忍的僵尸一族,更别提毫无思想。只懂杀戮的丧尸!我并不能兼顾雨翔和孩子,而且───拥有无止境的生命,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吗?已独自活了三百多年的我,并不这么认为。那生命除了寂寞和孤独,我想不出还有什么!难怪父亲会说,罗瑞兹家族的每个成员都拥有一颗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的心!那是因为生命太寂寞了吧?!
我不希望那悲哀的生命延续到我爱的男人的骨血身上,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无论千年万年,都到我为止!
“老婆!老婆?”
雨翔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拉出来,我抬头望他。
他不甚满意地看着我,沉着脸问:“你为什么不愿意给我生孩子?”
我迟疑了一下,答他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有家族性的遗传病,不能生孩子!”
“遗传病?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起过?”他很明显不相信。
我无法向他清楚解释这一切,只能以谎言来欺骗他:“我有贫血症的,你不记得吗?那是每一个罗瑞兹家的人都会有的!一代传一代,永无止境!”
“可───可是你只要吃好些,身体也没什么大问题呀,不是吗?”雨翔勉强地说道。
我抬头看他,问:“你要我们的孩子不健康吗?要他一生下来就面黄肌瘦吗?”
雨翔低头不语。
就在我以为他要放弃了的时候,他竟又抬起头来,沉重地道:“可我还是想要一个孩子,一个我和你的孩子!就算他不健康,可───可只要他在你身边……你就不会离开我,对不对?”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吃惊地望着他,他怎么会以为我想离开他呢?
雨翔眨眨眼睛,我知道他要哭了。
“老公,告诉我!你为什么以为我会离开你?”我抬起他的下巴,柔声地问。
“……呜……你这些天都去了哪里……你每天出去做什么?”他难过地抱住我大哭起来,满腹委屈地质问我。
“这……”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总不能说我出去找吃的。
“你是不是认识了别的男人?”他哀怨地问。
“不是!绝对不是!”我赶紧否认,生怕迟一秒钟,他就会不知胡思乱想到哪里去了。
谁知这反而给了他怀疑的借口,他吸吸鼻子,道:“你回答得这么快,一定是在骗我!呜……老婆,你不要离开我……我好爱你的,你不要爱上别的男人……”
天!我头痛起来,早知道我刚才就作势想一下再回答他好了。
“呜……老婆!奈丽儿……你不许离开我……你不许爱上别的男人,要不然……我杀了你!呜……”
他又是哭又是恐吓的话语,真是令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公!你乖!我真的没有认识什么男人,我甚至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我拿纸巾给他擦去眼泪,解释道:“我出去,是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很闷!你们都不在家,我留在家里好没意思,所以就出去到处逛逛,外面人多热闹些!你如果不喜欢,我以后都乖乖留在家里好不好?我哪里都不去了,好不好?”
“可是,可是,为什么你要每天都出去?佣人们说你每天五点钟出门,我快回家时你就赶紧回来了!”雨翔不满地指控我:“要逛街也不用每天去吧?而且为什么你不告诉我?还要赶在我回家之前就站在门口等我,让我以为你一整天都待在家里?”
“呃───”我真的被他问到哑口无言了,只好求饶道:“好嘛好嘛,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出去了好不好?老公别生气了嘛!是我不对哦!”说着,我还揪住自己的两只耳朵表示认错,希望他能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这一回。
但他竟得理不饶人,大声道:“不行!你非要给我说清楚,究竟你出去干什么?是不是外面有男人?”
唉哟!天哪!我要晕死了!
“没有没有,我发誓!我赌咒!要是我做出一丁点。又或者我曾经想过要做出一丁点对不起你的事,就叫我万剑穿心。火蛇缠身而死!死后───”
“不要!”雨翔慌忙捂住我的嘴,气恼道:“谁要你发这些毒誓!我不要你……”他眼眶一红,又落下泪来。
为他这眼泪,我感动极了!
“老公,你别怕!我敢发这样的毒誓,就不怕会应在我身上。我没有做出过背叛你。伤害你的事,一丝一毫都没有!你相信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