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奶劲。但没想到的是这张善义的蛇骨灵躯喝醉后竟然变得很僵硬,甚至比一般人更难搀扶。
丁灵修一步一步蹭着过了马路,走进了那条小胡同,这个胡同黑的有点渗人,走在里面总会产生被注视的错觉。没走几步,丁灵修发觉有些不对,因为他隐隐约约听到身后似乎断断续续传来一阵脚步声,刚开始他还以为是张善义在自己手中挣扎的呼喊,于是他驻足站定,却发现这的确是脚步声。丁灵修立刻回头望去,却因为这条胡同实在太黑,恍惚间好像看到个人影,但也看不清楚胡同内是否真的还有人。
黑压压的胡同之中弥散着不详的气氛,月亮孤零零地盘旋在天空,月光惨淡,仿佛女人眼角的怨泪。胡同远处高大的建筑物被黑暗模糊掉棱角,远远看去,似血肉模糊的脸孔。丁灵修在这黑暗之中嗅到了一丝妖气,他的眼睛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其他原因,开始莫名的产生光晕,身体也有些发飘。胡同外的路人声音渐渐变得飘渺,甚至有些听不清楚,而胡同也似乎变得更加幽深,仿佛一下子被拉长了一般。
丁灵修发觉不妙,立刻拉起张善义开始奔跑,却惊讶地发现这条并不长的胡同竟然变得怎么走都走不完,跑了一会儿还没有走出去,而且这种感觉竟然还不像是幻觉,仿佛这条胡同本来就是如此曲折反复一般。
丁灵修知道事情有些不对劲,就赶紧将张善义扶到墙边,从背包中取出了寻妖罗盘。
昏暗的光线中,寻妖罗盘难以辨识,但丁灵修见寻妖罗盘没有闪光,他可以断定的是这附近暂时还没有妖魔出现。可是自己又为什么会遇到这种鬼打墙的事情呢?丁灵修点燃了一根香烟,努力让自己镇定,但就在丁灵修刚把香烟点燃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后脊一凉,一阵阴风从身边掠过,还没等把眼放进嘴里,他就惊恐地看到,在他面前不远处的地方,竟然好像有个穿着鲜红衣服的女人飘荡在半空,女人的肩膀看上去是塌陷的,脑袋也耸达着。整个身影在黑雾一样的光影之中摇曳着,那若隐若现的感觉,让人骨寒毛竖。
丁灵修本能的反应是,自己遇到了一只女鬼。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即使是只孤魂野鬼,那寻妖罗盘也一定会有反应,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如果寻妖罗盘完全没有反应,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女鬼是……
丁灵修还在叼着烟思考,那浑身血红的女鬼已经慢慢地向丁灵修移过来,当她和丁灵修之间只隔不到两米的距离时,丁灵修才看清楚这个女鬼的样貌。
女鬼穿着十分陈旧的校服,浑身上下湿漉漉的,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湿漉漉的液体竟然都是殷红的血液,血液已经十分粘稠,发出刺鼻的恶臭,而女鬼原本白色的衬衫也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脚上那双暗红色的女鞋特别惊心动魄。红鞋已经非常旧,暗沉的红色上面有着斑驳的纹路和一块一块磨得赤露的皮色煞红的衬衣、黑色的校裙,再加上女鬼苍白的脸和胡同内黑压压的光影,足以使正常人心里无比恐惧,但丁灵修却满不在乎,因为身为猎妖师的他连阴曹地府都去过,更别说是一只普通的孤魂野鬼。只不过他此时此刻确实有些紧张,因为如果寻妖罗盘对这么一只普通的女鬼都没反应的话,那就只可能是他面对的这只女鬼是某些阴阳先生所养的小鬼。既然是被养的鬼,那这个家伙在这里召唤出她,就一定有目的所图。
香烟的刺激让丁灵修清醒了许多,他推了推张善义:
“阿义,醒醒,醒醒……”
张善义呢哝几句,没有什么反应。丁灵修见摇不醒他,就也没再理会。而是打开了背包,从符囊中掏出了驱瘴符,想要破解眼前的幻障。
可就当丁灵修刚要用打火机焚符的时候,那只女鬼却发出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凄叫,一下子朝丁灵修扑了过来。女鬼深深凹陷的眼窝像两个血洞,血浆和黄色的混浊物从里面流了下来,她嚎啕的时候,整张脸是变形着的,像崎岖的山脉与山谷呈现在你的面前,牙齿却尖利无比但又并不完整。
这张骇人的白脸突然间出现,还是让丁灵修本能的一惊,而这时候那毫无血色的手一惊搭在了丁灵修肩膀,尖长的指甲抓得他骨头酥麻,火机被这一抓,啪嗒掉在了地上。丁灵修叼着香烟,女鬼口中股浓重的腥臭味让他想要呕吐。而丁灵修见手中的驱瘴符也没有办法点燃,丁灵修索性一咬牙,干脆将驱瘴符揉成了一团,用力塞进了女鬼的嘴里。
驱瘴符被丁灵修这么狠狠的一塞,女鬼那两个血洞瞪得更大,想要惊叫却因为被堵住而没有发出声音。驱瘴符发出淡淡的灵光,因为不是降妖捉鬼作用的符咒,所以攻击性的灵力并不强,但这么近的距离而且直接塞进了女鬼的要害,还是让她痛苦万分,一下子松开了抓丁灵修的手,而去从嘴里掏这枚窝成了纸团的驱瘴符。女鬼浑身筛糠,战战兢兢地用惨白的手去往外扯堵在嘴里的驱瘴符,每一次尝试都像火中取炭一样艰难。
女鬼试了好几次,嘴里也被驱瘴符上的灵气烫的直冒黑烟,女鬼见这么下去自己的脸一定会被烧烂,于是终于狠下心,两只手一起伸向了口中的驱瘴符,她强忍着剧痛,生生将驱瘴符从嘴中掏了出来,几颗血淋淋的牙齿还插在驱瘴符上,已经一点点融化。
几乎同时,丁灵修也早就掏出了镇妖符,趁女鬼措不及防,一下子粘在了她的脑门上,金光闪烁,耀眼的辉光照亮了四周。镇妖符牢牢贴死,女鬼狰狞的面孔一下子凝固了,只有眼窝的鲜血还在流淌。
“哎……你也蛮可怜了,年轻貌美却被人炼成小鬼,我要抓到这个人一定替你报仇。”丁灵修深吸了一口烟,望着呆立住的女鬼有些黯然。
女鬼刚被封住,丁灵修忽然听到黑暗之中似乎传来一阵急促的奔跑声,但这声音虽然明显是一个人在狂奔,但他奔跑的方向却不是朝着丁灵修而来,而是与他相反的方向。丁灵修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一定是这个女鬼的主人见到女鬼被封印,立刻抱头鼠窜。
丁灵修笑了笑说:
“太岁头上动完土还想一走了之,哪有这种好事。”
说完,他点燃驱瘴符,胡同又恢复了原样。果然丁灵修看到胡同的尽头,一个身形猥琐的男人正疯狂地向大街跑去。丁灵修赶紧撒腿去追,但没跑几步,丁灵修就发现不妙,这个男人竟然是骑着摩托来的,此时已经骑在了摩托之上正准备发动,见丁灵修追赶,还朝丁灵修得意的摆了摆手。
丁灵修一口吐飞了香烟,火星迸溅在墙上。
丁灵修从背包中掏出了百鬼图,念动唤妖冥咒:
“纨绔子弟,挥金如雨。纡尊降贵,只为伊兮。”
咒语念罢,土黄色的妖气射在地面上,黄牛精庞大的身形一下子出现在胡同内,激起一阵尘埃。
“少主,你……”
没等黄牛精问话,丁灵修就一下子骑在了黄牛精的背上,两手握住黄牛精的牛角喊道:“牛兄,给我撞飞开摩托车那丫的。”
丁灵修指着远处那个刚开出去的摩托车大喊。
“好。”
黄牛精应了一声,变成牛形,磅礴妖气浩然喷涌,发出了一声类似引擎喷气的爆鸣。
第九十七章 劫道你得选对人(三)
四蹄惊踏,尘埃飞扬,黄牛精风驰电走般狂飙而出,丁灵修紧紧握住牛角,感觉只要稍微放松一点,恐怕都会被黄牛精一下子给甩下去。
摩托车没有开出去多远,那个男人还一脸得意的哼着小曲,而正当他得意之时,后视镜里突然出现的场景让他吓的险些直接摔下摩托车。原来后视镜中,丁灵修正骑着一头矫健彪悍的大黄牛,炮弹一样朝这个男人射过来,这夸张的气势和速度,让男人的大脑瞬间空白,车把都握不住了。
“妈妈,你看那个哥哥竟然骑着大黄牛。”路边一个小孩指着丁灵修对他妈妈说。
她妈妈因为没有阴阳眼,看不到丁灵修骑的大黄牛,而且速度又太快,只看到一个人影朝摩托车扑去,就赶紧拉着孩子往前走:“别瞎说,哪有什么大黄牛。”
孩子还不情愿的扭着头向后张望,边走边嘟囔:
“明明就是大黄牛嘛。”
轰隆一声,摩托车被黄牛精撞得七零八落,男人也摔得满脸满手都是血污,踉踉跄跄却站不起来。
丁灵修从黄牛精身上跳下,平静地望着男人说:
“大叔,我这回礼方式还的满意么?”
男人在地上挣扎着口吐鲜血,他看见丁灵修身后气势汹汹的黄牛精,瞬间汗洽股栗,脸都吓的煞白,颤巍巍地哀求道:“小伙子,你大人有大量,我是见你朋友掏出了那一摞摞钱才起的贪念,求求你饶了我吧。”
“我又没说不饶你,看把你吓的,我总不会像你这么伤天害理,竟然还养小鬼害人,你这事啊,还是交给警察处理吧。”
“警察?别别别……”男人连忙摆手,想要挣扎逃跑,却因为腿已经骨折,连站都站不起来。
虽然大多数人看不到黄牛精的妖形,但丁灵修还是怕引来骚动,就赶紧将黄牛精收回了百鬼图,此时周围也围过来一些人,大多数都是看热闹的,还有一个巡逻的交警。
“你们怎么回事?”交警问道。
丁灵修指了指男人说:
“他要打劫,后来没有成功,就骑摩托车逃跑,然后被我制服了。”
交警望向那个男人问:
“是这样么?”
男人连忙摇头说:
“不是,不是……我正开摩托车,这个男孩一下子就扑了过来,还把我扑到了。你看车都撞坏了。”
交警看了看地上撞得粉碎的摩托车,摩托车的车架都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整个车身,只要是能破碎的地方无一例外,全部破的粉碎。男人话一说完,不光交警,连在场的群众也全都乐了。丁灵修看起来虽然并不瘦弱,但也不强壮,而且这种事别说是丁灵修,就算是虎背熊腰的大力士都不可能办到。能把摩托车撞成这样,非得两个大货车一起撞过来把这摩托车夹中间才有可能。
交警严肃起来,厉声呵斥:
“你小子给我放老实点,我现在怀疑你酒后肇事,而且很有可能真和这个小兄弟说的那样,你还是个打劫犯。”
男人听后冷汗路路而落,嘴里还在狡辩。
交警没有理会他,用手台联系了急救中心和民警,男人见状不妙想要跑,但却根本动弹不得。而且交警用酒精测试仪测了男人的口气,果然发现酒精超标。
交警又详细问了丁灵修这事情的经过,丁灵修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但并没有提到女鬼和张善义那一大摞钱。因为他怕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眼下缺乏证据,估计也很难定那个打劫犯罪名,但好在他这次撞得不轻,估计下次也不敢再做这种不要命的勾当了。
没过多久,民警和120的急救人员都赶到了现场,他们将男人抬进了救护车,丁灵修把事情的经过也跟民警说明,并录了口供。民警和丁灵修回到胡同,想要看看另外一个被害人张善义的情况,并打算给他也录口供。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胡同,但没走几步,就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原来,张善义嘴中还在喃喃自语,怀里却紧紧搂着他的背包。在他脚边,正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