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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一路过去没见到几棵桃树。本来带着照相机屁颠屁颠的想拍点桃林花海的景象,结果走了半天就只看到稀稀拉拉几棵,每一棵前面至少站着四五拨对着镜头摆造型的人,所以最后只能在小吃区里打发时间。
“这是桃花乡?还不如叫小吃乡。”吃得多,林绢抱怨得也多,不过只要用照相机对着她一照,她马上就没声音了。漂亮的人通常总是对照相特别的慎重,因为漂亮的人总是希望自己在镜头里更加漂亮。
镜头里忽然捕捉到几团粉红色的球。
在林绢笑得灿烂妩媚的脸旁边飘飘移移,忽近忽远。乍一眼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拿下照相机想再看看仔细,谁知道镜头刚一移开,我面前啪嗒嗒突然间弹出五六瓣小小的粉红色翅膀来。然后听见一连串唧唧咕咕的笑,这些粉红色小东西忽地扑到我脸上,又在我一抬手的时候倏地下飞了开去。
眼见林绢皱着眉有点狐疑地瞪着我,我赶紧再把照相机举起来。
真没想到今年也会碰到这些东西,这些寄居在桃花芯里的精怪。
大凡一片林子栽得久了,这地方自然而然会生出点精气,所以老园子和新园子、老林和新林,走进去的感觉会很不一样,不论是嗅觉还是视觉,这多半因了它们存在的关系。
基本上环保越好的地方这些东西越多,形状是各不一样的,有的像球,有的像棉花,喜欢在春秋两季浮在空气里随风晃荡,肉眼是看不到它们的,它们也从不伤人,所以基本上就是一群空气般存在又好似完全不存在的小东西。当然,对我而言例外一点。似乎因为我能看到它们,所以他们对我的碰触我也就不像其他人那样无知无觉,这对于它们来说好像是件很有趣的事情,所以见到我必然会时不时飘过来碰我几下,一两个是没所谓,多了很容易让人鼻子过敏。
不过能在这里看到它们……是不是意味着这附近有大片挑花林?
琢磨着,看林绢也吃得不多了,我拉起林绢随着它们飘飘摇摇的身影跟了过去。
一路过去周围的人影越来越少,树也渐渐多了起来,林绢开始担心我会不会把两个人带迷路:“喂,我们这是去哪儿。”
我也不确定了起来。刚才看到有几个一块儿还听挺多的,往前飘了下忽然就散了,不知道它们一瞬间都去了哪里。朝前望望,前面是一片密集的林子,而就在离我们几步远的地方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游人勿入。
真见鬼,好像是被那几个小不点给耍了。当下正要转身往回走,冷不防听见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从后头传了过来:“啪嗒……啪嗒……啪嗒……”
我回头看了一眼,一看清楚过来那人的样子,马上拉住林绢就朝来路方向快快地走。
林绢被我拉得莫名秒,急跟了几步用力甩开我的手,她提高嗓门对我喊:“喂!我脚扭啦!”我的手被她这一甩正撞到那人擦肩而过的身体上。
心里暗说一声不好。眼见那人背对着我的身影忽然站定,头朝林绢的方向微微一转,而林绢还无知无觉地低头揉着自己的脚。我只能压低声音轻轻催促:“走啦……走啦!”
“急什么?”扭了扭脚踝子又在地上踩了几脚,一抬头看见我的脸,她突然扑哧一笑:“你怎么啦,尿急?”
“有点。”
“好了好了,走吧。”说着话挽起我的胳膊就朝前走,没走几步,我听见悉悉琐一阵轻响,那人的脚步声又跟了过来。然后听见林绢问:“宝珠,闻到什么味道没,好香啊。
“我没回答。
眼角瞥见身后那道身影不紧不慢跟了过来,那道艳丽得一朵怒放的桃花般的身影,几步已经来到我边上,扭头看着我,一张被同样艳丽的发色衬得瓷片似白的脸凑到了我的耳边:“妹妹,去哪儿。”
我只当没听见。直觉他那双桃红色的眼睛盯着我上上下下地看,片刻目光流转,抬指轻轻划过我的脸:“那只狐狸呢,很漂亮的白狐狸。”
这时林绢忽然拉了拉我的手:“好像是桃花的味道嘛,这附近是不是有桃花?”
没等我开口,边上那抹艳丽的身影忽然不见了。
我不由得松了口气。
运气还不错……貌似他对我们并不是很感兴趣,不然这会儿狐狸不在,我们俩要真被那东西缠上了,只怕多少条命都不够我们用的。
刚才出现在这里那个人可不是人。
很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曾经还以为自己见到了神仙,后来才知道,那东西叫桃花煞。见女人化成男,见男人化成女,一般在春天桃花最旺的时节里最容易出现,专门在僻静的地方迷惑那些单身的男女,然后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就吸走了他们的魂魄。但不是所有有桃花树的地方就一定会有这种东西的,狐狸说,通常出现桃花煞的地方,那里肯定冤死过人。
是一种比较凶险的东西。
我就曾经差一点就被这东西缠住过,那是前年的事了。只不过结局比较搞笑,就因为那个桃花煞一眼看到狐狸被他给迷住了,结果反让自己成了被迷惑的那一位,这叫人不得不佩服狐狸精魅惑人的功力。
确实,有什么能抵挡得了这样一种生物的媚。
他一个眼神,嘴角一个笑……
而他的嘴唇如果吻住了你,那又是种怎样销魂的滋味。
心跳突然跳快了一拍,在我猛地意识到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的时候。脸一下子烧到耳朵根,慌慌张张朝林绢扫了一眼,她倒也没有注意到我的失态,只侧着头朝前面拉长了脖子看着,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以让她看得那么出神。
于是顺着她的目光抬头朝那方向看了看,一望之下不禁一呆。
前面不远处藏着道矮墙,在周围的树丛间半隐半露着,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跟整片林子混在了一起。
墙里头花浪翻腾。
粉艳艳一团团新开的桃花摇曳在阳光下,雾似的层叠作一片煞是好看。真是没有想到,原来还真的有这么大一片桃花林在这里……
不过却好像不是给游人进去参观的。被那么长一道围墙给环着,这片偌大的桃花林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风不断在里头游走出沙沙声响,静得让人几乎忘了这片桃林娇艳得把阳光都快要吞噬了的颜色。
赶紧拿起照相机对着那角颜色校了校焦距,我打算拍几张带回去做个纪念,可就在正要按下快门的时候,我忽然发觉镜头里那片被风吹开了的枝叉间隐隐约约显出了一个人。
画里走出来似的一个人,不过他周围的景致何尝输于画。
手插着衣袋,他在这片粉烟似的花海里闲闲走着,桃红的妖娆映着他白衣的乾净,衣服被花染出层淡淡的红,脸也是。
人面桃花相映红……
原来这种诗,真要在遇到了这样的景色,才能让人乍然惊觉这些简单字眼所组合出来的华丽奇迹。
怎样一种妩媚的颜色。
怎样一种乾净而妩媚的人。
也许这就是之前那只桃花煞匆匆放过我们的原因么?
如果是因为这个人的话,倒也是可能。
真像啊……
如果不是因为那一把张扬在桃花间火般颜色的发,我几乎以为就是他了……那个笑起来两只眼睛会弯成一条线,喜欢夸张地对你哦呀一声轻叹的家伙……
忽然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那人抬头朝我们这方向看了一眼,慌得我忙收起手里的照相机。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一声喊:“喂!两位小姐!这里是禁止游客进入的!请快出来!”
我一个惊跳,和那人目光撞了个正着。
那人有双湖水般深不透底的墨蓝色眸子。
随即回过头,一下惊觉那人正闻声朝我们这方向快步过来,我一把抓住林绢的手连蹦带跳跑出了这片林子。
一路嘻嘻哈哈,我感觉我们两个就像两只刚偷了次奶酪的耗子。
有点窃喜,有点刺激。
边聊着刚才那片桃花林边往回走,快接近湖边的时候,突然发觉那地方人山人海被围得几乎水泄不通。
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隐约听见边上人说到死人和谋杀什么的,一下子好奇心给勾上来了,我们互相拉着手跟在人群后面用力往当中挤。
“啊呀!太惨了啊!”
“啧啧,这么小的年纪!”
“毛毛你不要进去看!乖啊听话!出来!”
“要死了……都是血啊……”
先是自己削尖了脑袋往里钻,后来是被身后的人顶着不得不一个劲朝前挤,总算挤到头一下子钻出了人群,边上林绢突然一身尖叫,拉着我的手就拚命往后退。
视线重新被人群挤住的当口我看到了一双腿,腿很白,修长,优雅,像两只美丽的天鹅,天鹅上面全是血,映着那大片大片苍白色的皮肤,有一种地狱般森冷的美。
手机突然欢快地唱了起来,突兀间惊得我手一阵发抖。
摸索半天从包里拿出来喂了一声,话机那头传来一道淡而苍老的话音:“宝珠么,我是外婆。”离开那天,说是两天后会来电话找我,外婆这通电话比她原先说好的迟了两个星期。
在我都快忘了这事的时候突然间就打过来了,和她上次很突然地出现在我面前时一样的令人意外。
她约我隔天去她住的饭店和她碰面,说是要带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样的人,她没说,只说了碰面的时间,还有那家饭店的名字。饭店名叫大都会,因为接待的华侨居多,是我们这座城有名的“华侨饭店”。
大凡上了年纪的人,似乎总对那些被时间所沉淀的东西特别的钟爱,即便它已经不再是很多年前那个被人所瞩目的至高点,在他们心中,它大概是永远都停留在那段时空的绚烂里的吧。
‘大都会’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产物。在那个年代,它曾有着远远显赫过现在‘香格里拉’或者‘希尔顿’的地位,虽然在那些层出不穷的高级饭店包围下,现在的它已经老得像个掉了牙齿的爷爷,可是在老一辈人的心目里,它始终有着无可替代的这座城市最顶尖饭店的位置。也因此不管它再怎么陈旧,再怎样在周围一座比一座奢华的酒店旁变得逐渐丑陋,始终是很多年老的归国华侨回到这座城市后后首选的居住点,彷佛不这样住上一回不足以证明自己衣锦还乡。正如我外婆。
有些东西在有些人的眼里,基本上就是一种阶级一种层次的代名词,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
不过我并不喜欢这个地方。
年岁越大的房子越是容易吸引一些不属于这世界的东西,因为阴。这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最近几年它在不断地被修整和翻新,很多设施都是全新的了,但本质上改变不了什么。很多东西是再怎么翻修也涂抹不掉的,那种无数岁月里它不断经历着的生老病死在它每一块砖泥里所积压腐化出来的变质。
况且它还经历过战争那个动乱的年代。
有时候只是从外面走过,都可以感觉得到它周身所散发出来的一种阴恻恻的寒,虽然从没在那地方碰到过什么不想碰到的东西,不过始终对它是敬而远之的,我想这也许就是我的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
见面的地方约在‘大都会’十九楼。
上了电梯才发觉自己迟到了,路上塞车塞得比我想像中要严重,半个小时的路走了一个多钟头,以至原本安排得还算宽裕的时间,我却足足迟到了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