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鸡哥想了一会儿,便交给陈老爹二十万两银子,让他带着乡人在这里建造客栈。坞坊里边,建造的客栈豪华,霸气;坞坊外边建造的客栈寻常、普通。另外,各种吃食也要一应俱全。
这下便一目了然了,鸡哥要做整片区域全是一条龙服务的天堂!
其实坞坊的地理位置很好,大小合适,若是经营得当,肯定可以很快打响名声。
陈老爹听完鸡哥的规划,顿时傻眼了。如果不是手里的那厚厚一大沓银票,他绝对会认为鸡哥在胡扯淡。
后来,经过乡人的一致决定,大家同意移村!于是乎,陈台村的人赶往坞坊,在那里扎下了根。
小白也被鸡哥留在了坞坊。毕竟现在要去大城市了,它跟在自己身边非常的不方便。留在坞坊既可以保护乡人,也能让萍儿放心一些。
只不过,萍儿依旧有些担心。萍儿自幼父母双亡,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村子里的老人个个都可以说是她的父母。这一下离开了家,难免有些纠结。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大余县?”萍儿抹了一把脸蛋上的泪珠,弱弱的问道。
鸡哥亲昵地将萍儿拉进自己怀中,“傻丫头,大哥答应你,明年过年就一定回来!”
萍儿呆呆傻傻地偎依在鸡哥的怀里,心中充满了幸福感。只不过,鸡哥这一举动,立马让玉若和玉雪有些吃味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交往,她们也知道了萍儿只是鸡哥认来的妹妹,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看着倒在鸡哥怀里,满脸通红的萍儿,玉若轻轻撇撇嘴,转头看向其他地方。
玉雪嘻嘻一笑,居然也做到鸡哥身边,抱着他一条胳膊,“慕容哥哥,给我们说故事吧!”
“又说?”鸡哥一愣,这十几天的路程无聊,鸡哥便充分地展示了故事大王的风范。结果萍儿和玉雪欲罢不能,天天缠着鸡哥说故事。
最近这段时间,他已经把三国演义分为大小一百多章讲了个遍,随后红楼梦也说了个七七八八。西游记鸡哥是没看过书籍版的,好在有电视,他也能扯一些。
可是,说完这些,鸡哥就真的没东西讲了。
“咳咳,我看这些天咱们一直坐车,不如下去走走吧!”
“慕容大哥,你可是一流高手,我们只是弱小女子,怎么能和你相比?”玉若微微摇头,“外面雪势太大,还是算了吧!”
鸡哥张了张嘴,“那。。。我继续休息,你们聊!”
“慕容大哥,你是士子,不如作些小诗来助助兴吧!”玉若微微一笑,“我还没见过大哥的文采呢!”
“我有个屁文采。。。额,不是,我不会啊!”鸡哥顿时手脚无措,如果是做坏事,那有把握。现在三个女人都在身边,嘿嘿。。。说道作诗,我那个去!
“大哥谦虚了。。。小妹可想见识一下大哥的文采呢!”玉若现在极度渴望鸡哥尽量的施展才华,回去若是爹爹知道了,一定会上心的。
鸡哥无奈,摊着双手叹了口气,“大姐,作诗这玩意儿要憋的,怎么说憋就憋出来?再说了,你要我作雪的诗。。。我不会啊!”
“大哥,你随意作首诗吧!”玉若两个大眼睛星光闪闪,好似十分期待。
鸡哥欲哭无奈,砸吧砸吧嘴,想了一会儿,脱口而出,“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轻轻念叨完,鸡哥挠挠头嘿嘿笑了起来,“这算是诗吧?”
玉若和玉雪呆了一会儿,对视一眼顿时笑了起来,“大哥,不算!咯咯咯。。。”
萍儿是不懂诗的,只不过听鸡哥说的顺溜,也跟着轻轻说了一遍,“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大哥说的没错啊!”
鸡哥哈哈大笑,“萍儿,这是打油诗,当不得真的!嘿嘿,若真是写雪,我想想。。。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嘿嘿,这虽然不是写雪,却别有一番味道,你们说呢?”
玉若和玉雪一愣,随即大惊,“慕容大哥,好文采!”
“额。。。这,这不是我写的啊!”鸡哥摇头,“我听来的。。。”
“大哥,那这首诗是谁作的?小妹虽然读书不多,可是许多诗歌却都有所闻。大哥这首诗歌朗朗上口,简单易懂,若是早些时候作出来,都足以天下流传了。大哥,莫要谦虚!”玉若微微皱眉。
慕容大哥的性子就是这般,明明有实力,却总是装作懒得表现的样子。玉雪手里的整理好的那本诗集,明明都是闻所未闻的,可是大哥偏偏说都是道听而来。哼。。。
“玉若,这事儿可不能开玩笑。这首诗不是我写的,我。。。我是赝品啊!”鸡哥连忙摆手。开玩笑,我们z国五年前来的文化精粹,怎么能随便就冒名顶替呢?啧啧,这要是被别人知道了,我会给鄙视死的!
玉雪在旁边见鸡哥手忙脚乱,嘻嘻直笑,“慕容哥哥,撒谎是会长獠牙的哦!”
“不许用我的话教训我!”鸡哥一瞪眼,连忙说道,“玉若,哥哥不骗你。我还会很多诗歌呢,拈手就来。只不过,要是我临时作的,怎么可能反应这么快?不信?好,我再说几首。。。咳咳,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罗万朵云!还有,还有,星榆叶叶昼离披,云粉千重凝不飞。昆玉楼台珠树密,夜来谁向月中归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鸡哥连续念了两首诗,随即笑道,“你看,如果是我作的,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憋出两首来?”
可是,玉若和玉雪却呆若木鸡,小嘴张得大大的,许久都没反应过来。
“额,丫头,你们在干什么?”鸡哥轻轻拍了拍玉雪的脑袋。
“嘶。。。慕容哥哥,你。。。你好厉害!”
“慕容大哥,玉若差你太多了!”
两个小丫头对着鸡哥便是一阵赞叹,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鸡哥无奈之死,我日啊。。。这也行?老子是盗版啊。。。
这一路,有美相伴的路程显得十分美好,并不会无聊。
萍儿很懂事,大家聊天时,不明白的时候不会插嘴,只有在休息的时候,才会低声问鸡哥;玉雪可爱活泼,对鸡哥几乎丝毫没有防备,一路上的相处,培养的感情比亲兄妹还要腻歪。
至于玉若,鸡哥就不是很懂了。这丫头有事没事就让自己念诗道词的,似乎对自己很有期望似的。
第四天中午,商行队伍停了下来。一名护卫御马来到马车前,低声说道,“小姐,叙州城到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玉品店淘宝()
进入叙州城,所有人都下了马车。货物自然早有商行里的人前来接应,玉若将账本递给一个士子摸样打扮的中年人,便和玉雪引着鸡哥,往叙州城的繁华地段走去。
叙州城又名叙都,是南燕国的首府。王城与叙州城仅仅一水之隔,最东边那一大片金瓦宫殿,便是王城所在。
叙州城住着南燕国诸多大臣以及富贾,是最富饶的地方,浙州商行早年发家,随后便将总部迁到了叙州,这地方吸引人之处,可见一斑。
叙州城的人口大约有三百多万,其中军队便有五十万。走在街道上,鸡哥几乎感觉没入人海。大冬天的,街道上居然一点都没有清冷的气息,反而叫卖身极为吵杂。
“人好多啊!”萍儿没有出过山,见过最多人的地方,估计就是大余县了。此时她的小脸蛋红扑扑的,显得十分兴奋。
鸡哥是大城市的人,滨江市是全世界都有名的大都市,那家伙千万人口啊,什么叫做人山人海,他见得多了,所以并没有一脸土鳖像。
“慕容哥哥,叙州城还算繁华吧!”玉若淡淡问了一句。
鸡哥点点头,“一般般啦。。。嘿嘿!”
“哦!”玉若见鸡哥心不在焉,心里也有些失落。
“现在去哪里?”
“自然是回我们萧府啦!”
“好吧,带路!”
四人一路走走停停,见到好玩的东西,玉雪和萍儿便会手拉手跑过去玩闹一番。玉若倒是十分大家闺秀,只是含笑看着,并没有什么其他举动。
经过这条大街,玉若带着鸡哥他们转了个弯儿。眼前的街道行人就少了许多,没有那么夸张。鸡哥一问之下,才知道前面那处算是一个小集市,每日都有许多人在那里营生。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鸡哥是蛋疼无比。这丫的有马车不坐,怎么都在走路啊!
“慕容大哥,我们是不是进去看看?玉若离家久了,买些小东西带回去送给爹爹,大哥帮我挑挑如何?”玉若一指对面的玉品店,轻声问道。
鸡哥恍然大悟,怪不得怪不得,这丫头是要给老爹挑礼物啊!正好,我空手上门也不好意思,一起挑了带过去拉到!
“恩,走,去看看!”招呼在一旁玩耍的萍儿、玉雪,四人齐齐进了玉品店。
玉品店的老板认识玉若和玉雪,见到对方进来,立马上去迎接,“老朽见过萧家大小姐,二小姐,今天可是来挑选玉品?”
“恩?大小姐,二小姐?”鸡哥一愣,随即了然地点了点头。
这两个丫头本来有个大哥,可惜早夭了。现在自然这就成了大小姐、二小姐咯!只有家里的仆人,才会像以往一般称呼她们为二小姐、三小姐。
“我们正是要挑选一些礼物,送给家父。掌柜的,最近有什么新货吗?”玉若淡淡地问道。
“有有有,最近店里收罗了一些血玉珊瑚,雕工十分不错,老朽这就去给两位小姐取来!”说着,掌柜的便走到后厅去了。
鸡哥在店里随意逛逛,萍儿乖巧地跟在旁边,好奇地打量着。
“嘿,这玉镯子不错!”鸡哥将一个镯子取在手里,伸手一拉,将萍儿的小手抓了起来,“来,戴上!”
萍儿顿时一喜,也不和鸡哥客气,把玉镯子戴在手上,“谢谢大哥!”
“哈哈,好说好说!”鸡哥有逛了逛,眼睛忽的一亮,连忙上前,将一个巴掌大小的翡翠小剑拿了下来。
嘶。。。好浓郁的灵力。我擦,这是高阶法器?!日,这地方也能淘到宝?!
修仙者武器也有高低之分,分别是灵器、法器、宝器、法宝、通天灵宝。寻常练气期修士,手中能有几件法器,便是不得了的了。
鸡哥的储物玉佩里的东西,都太高阶了,最垃圾的都是法宝。那玩意儿耗费的灵力太多,使用的时候得不偿失,正愁没有低级的东西傍身。谁知道,居然在一家凡尘中的玉品店,给他发现了一件法器!
啧啧,这翡翠小剑,老子要了!哈哈。。。
不一会儿,掌柜的抱着一个小巷子走了出来,笑呵呵地摆在柜台上,请玉若过目。不得不说,这件血玉珊瑚翡翠不错,大小适宜,雕工出众,玉若对它十分满意。
“掌柜的,帮我们抱起来吧,有劳了!”玉若盈盈一笑,也不问价格多少。
掌柜的可不敢胡乱开价,萧家在叙州城很有势力,并且就是经商起家的,里面的人都见多识广,这一点点小东西,哪里能够骗得过他们?
将血玉珊瑚装好之后,掌柜的放到一旁,“玉若小姐,三千两便可。”
“恩!”玉若淡淡笑了笑,转身看向鸡哥,“慕容大哥,你可选了什么东西,一起结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