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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长成的样子。
铁轻雨手上提着一条皮鞭,迅疾地挥舞着,不断环绕在三人周围,挡住黑衣人的攻势。
“苍狼与白鹿”庞谢忽然想到,铁行云曾经提过他的血脉流传。
“喔噢,没想到能在这看到一场奇幻剧!”霍姆斯大声说道。
“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庞谢奇怪说道。
“当然,如果你翻翻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就会发现这种事情不过如此,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当然,前提是别让管档案的逮着,否则,他们会把你关一辈子。”霍姆斯说道。
第535章 路遇()
庞谢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洛克庄园看到如此奇幻的一幕。
铁轻雨一行三人,不但没有遇到预想中的风险,反而展露出强悍的战斗力,稳占上风,压制住了与他们对敌的黑衣人。
“那些黑衣人应该都是此地的血族”霍姆斯看了一眼说道。
“怎么讲?”庞谢问道。
“血族最大的弱点是不能见紫外线,所以,当他们在阳光下行走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这身装束是血族的标准打扮。”霍姆斯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微微点头。
他早已用神识扫过战场,看破了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只是并不清楚血族有畏惧阳光的弱点,现在想起来,他在喀尔巴阡山脉山脉的时候,与弗兰克交手也是在晚上。
“去死!”
“狼獾”罗根大喝一声,手中的长柄战斧猛然向前挥出,向面前的黑衣人狠狠劈了下去。
这名黑衣是没有闪躲,只是稍微侧了侧身子,避过身体要害,然后,迎着战斧的斧头,毒蛇一般递出细剑,向罗根的的小腹扎了过去。
如果罗根坚持要劈下去的话,固然能劈中黑衣人的肩头,但他同时也要挨上一剑,伤的要比黑衣人重的多。
黑衣人用的是以伤换伤的打法,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血族的恢复力强的吓人,这种打法占尽优势。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罗根压根没有躲闪,面对细剑恍若无物,双手握紧长柄战斧依旧劈了下去。
只听“噗、噗”两声,细剑深深地刺进了罗根的小腹,甚至从他后背刺了出去,与此同时,战斧也劈中了黑衣人的肩头。
鲜血顿时从两人身上一起溅出。
“嗯!”
黑衣人闷哼一声,在剧痛的影响之下,动作停滞了一瞬。
“狼獾”罗根则没有任何停顿,双手向上一扳,将战斧从黑衣人的右肩提了起来,接着,斧刃调转,对准黑衣人的脖子,飞快地切了过去,一斧头将黑衣人的脑袋切了下来。
黑衣人掉了脑袋,自然气绝身亡,无头尸体向后仰着,重重地向后摔了下去,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尸体倒地之前,忽然化作灰烬,在夕阳之下,被秋风一吹,顿时飘的满天都是。
接着,罗根用左手握住剑柄,将细剑拔了出来,随手扔在地上,而他小腹处的伤口,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短短几秒钟时间,就恢复如初。
“大多数血族一旦死亡,尸体就会化为飞灰,只有极少数高等血族,才能保留自己的尸体。”远处霍姆斯解释道。
“你对超自然界的研究不止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吧?”庞谢说道。
“那当然,超自然界只是低调,并不是隐秘,知道他们的人不在少数,对于我这种经常跟地下势力打交道的侦探来说,想不知道他们,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霍姆斯说道。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远处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
“狼獾”罗根压根不怕受伤,黑衣人手中的利剑对他来说也只是摆设,但他手中的沉重战斧,对于黑衣人却是催命阎罗。
几名黑衣人中,死在他手下的至少要占一多半,至于另外一半,则被“小爬虫”帕克和铁轻雨均分了。
“小爬虫”帕克的绝对速度非常快,甚至还要超过黑衣人,更为惊人的是他是反应速度,黑衣人每刺出一剑的时候,他至少能刺出三剑。
更加不巧的是,黑衣人用的是单剑,“小爬虫”帕克用的是一对短剑,造成的结果就是,每当黑衣人刺出一剑的时候,帕克可以刺出六剑。
虽然与黑衣人相比,帕克的挥击要轻一些,问题是,利剑不是锤头,并不需要多大力气,就能把人砍伤,甚至直接砍死。
故此,与帕克交手的黑衣人,甚至比跟罗根交手的同伙更加绝望,至少那边的同伙还能砍到罗根,而他们就好像在跟羽毛战斗。
铁轻雨的战斗风格与其他两人都不同,如果说罗根战胜敌人凭借的是强悍的力量与不死的身躯,帕克战胜对手靠的是绝对的速度和超快的反应,而她倚仗的则是高超的技巧。
她手中的长鞭时缓,时急,时快,时慢,时而如绵绵秋水,不知不觉之间,便将敌人溺亡,时而如长枪大戟,以挟风带雷之势,一举将敌人震毙。
总之一句话,铁轻雨居然是华国传统功夫的高手。
当然,她的实力要比普通的技击高手强得多,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到了远超凡人极限的地步,这也许与她头上生出的两只角脱不开干系,毕竟不是凡人血脉。
“好了,咱们暂避一二吧。”庞谢见战局逐渐走向尾声,决定跟霍姆斯先离开这里。
“现在就走吗?不跟他们聊聊?其实我对超自然力量还是挺感兴趣的。”霍姆斯说道。
“算了,现在见面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尴尬。”庞谢摇摇头。
“你说了算。”
霍姆斯跟在庞谢身后,两人一起走下山丘,向汽车走去。
刚才两人远远窥探战局的时候,双方正打的热火朝天,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远方的情景,也就没人发现庞谢和霍姆斯的窥探,如果等他们打完之后再离开,恐怕就要被他们发现了。
两人上车之后,调转方向,一路往出口开去。
“看来你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了。”霍姆斯说道。
“也许吧。”庞谢随口说道,双目微微闭起,脸上的神色比刚才进来之前更加凝重。
吱!
就在汽车即将行驶出洛克庄园的时候,前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白人绅士,西装革履,面色慈祥,轻轻挥动着手臂,示意他们停车。
这个人出现的很突然,霍姆斯事先居然没看到,急忙踩了刹车,好悬没撞到这个人。
“你好,先生们。”白人绅士款款走到车前,来到汽车的副驾驶位置,盯着车里的两个人,说道:“你们是刚从洛克庄园里面出来吗?”
“是的。”庞谢说道。
“那你们有没有看到一桩非常恶劣是犯罪行为,比如说,强闯民宅,抢劫杀人?”白人绅士认真地问道。
“完全没有。”庞谢摇摇头,接着,正色说道:“我只看到有人斩妖除魔!”
第536章 纠缠()
“那么,两位先生,你们是否可以告诉我,他们除掉的是什么样的妖魔吗?”
听了庞谢的话,白人绅士一点惊讶的意思也没有,反而极有修养地打听了起来。
“呵呵,当然是”庞谢嘿嘿一笑,说道:“你这种妖魔!”
话音未落,他猛然伸出右手,一把抓了出去,将这名白人绅士的脖子死死攥在手里。
“唔”
白人绅士没能躲开,被他抓了个正着,顿时脸色大变,想要喊些什么,却因为脖子被抓住,喊不出声音来,只能手脚并用向庞谢扑去。
“嘭!”
霍姆斯特地加固过的防弹车门,被白人绅士一脚踢出个大洞,接着,被他两手一撕,就像撕旧报纸一样,把车门从车上拽了下来。
不单车门被撕成碎片,就连汽车也在这股强大力量的冲击下,横向移动了七八米远,差一点就从公路上掉下去,栽到两侧的荒野之中。
当然,最终没有栽下去的原因,并不不是因为这位白人绅士的力量不够,而是庞谢离开了副驾驶的座位,一手压住车身,让汽车不至于翻车,另一只手则抓住白人绅士的脖子,把他举了起来。
嘭!嘭!噌!
白人绅士挥动着手臂向庞谢抓去,十指末端已经长出了尖锐如刀的指甲,用力的抓在庞谢胳膊上,两条腿也没闲着,拼命地踢打着庞谢的身躯。
在玄空甲强悍的防御力前,这种攻击连挠痒痒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毫无意义的浪费力气。
“这点力气可不太够,想伤我还差了点。”庞谢笑着说道。
刚才与铁轻雨等人交手的黑衣人,从表现上来看,差不多都是刚入蜕凡境的战斗力,这位白人绅士虽然强些,但也不过是蜕凡顶峰的修为,莫说是他穿着玄空甲,就算什么都没穿,这家伙也伤不了他一根毫毛。
“唔唔”
在庞谢越来越强的束缚下,白人绅士的身体逐渐开始发生变化,眼睛渐渐发红,放出幽幽血光,两根又尖又利的牙齿从嘴里伸了出来,就好像鳄鱼的牙齿一样锋锐,甚至将下颌处的皮肤都划出两道伤痕。
“咦,你这是面具?”
庞谢一怔,忍不住说了出来。
这副面具做得极为精妙,刚才这位仁兄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牙齿划破了表面的皮肤,他才发现表面的一层皮肤居然是假的,只是一个面具,在这层面具之下,才掩藏着真容。
撕拉!
庞谢心生好奇,毫不犹豫地伸出另外一只手,一把将这名白人绅士脸上的面具撕掉,想要看看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可惜的是,他永远也看不到了。
庞谢背对西方,面朝东方,这名被他抓住的倒霉血族则正好面对西方。
此时已是黄昏,夕阳暗红色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
就在庞谢撕掉面具的同时,夕阳的光辉第一时间照在他的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这名血族第一时间化作飞灰,完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庞谢只觉手上一轻,手上这位仁兄就变成了灰烬,不由愣了一下。
“你忘了他是血族,见不得阳光的。”霍姆斯从车上走了上来。
“我忘了。”庞谢摇摇头。
“只有两种血族完全无惧阳光,一种是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的始祖血族,一种是天生就不畏惧阳光的日行者。”霍姆斯说道。
“我越来越觉得你对血族的了解非同一般,你确定你只是看了大都会警察局的档案吗?”庞谢说道。
“那是因为我善于思考。”霍姆斯没有多说什么。
干掉这名血族之后,庞谢并没有立即离开。
他本来以为铁轻雨等人战胜了那伙血族,不会再有危险,这才决定立刻洛克庄园。
没想到,还不等他离开洛克庄园,就遇到了前来支援的血族,这不由得让他提高警惕,决定在此守候,等铁轻雨等人离开之后,再离开洛克庄园。
于是他便与霍姆斯隐身暗处,等铁轻雨一行先走。
所幸铁轻雨等人也没有让他等太久,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便驾车离开了洛克庄园。
就在他们从庞谢眼前经过的时候,庞谢用神识扫了一下,发现他们的汽车后备箱里,放着不少古籍,其中不少还放在旧木箱里,上面贴着洛克庄园的火漆印,看来那名白人绅士说他们强闯民宅,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