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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就怕你冲动。你也看到了,医院厕所的门上,哪个没写着卖肾的联系电话,就算有合适的,价格也是高的离谱。
嗯,我知道,只要有合适的,我不想放弃任何机会,也帮我保密吧。
好!
我长长的吐了口气,沉重的身体仿佛减轻了不少。
对了,我想把车卖了,你有认识这方面的朋友吗?
你要卖车吗?
我想多凑些钱,以便不时之需。
那你问问你那个同学啊,我刚换了车,就是小凯帮我联系的,好像是你的大学同学,对对,叫白承康的。
康康?他不是做房产买卖的吗?怎么也做汽车交易了?小凯怎么认识的?
不是你介绍认识的吗?
哦,我知道了,小凯的妈妈认识,那我找他吧。
走出孙浩的办公室,便联系了康康,把车况车型编辑信息配了图片发了过去。
透过探视窗看了一眼方晨,决定去冯明家里看看任可。
每一个同性恋内心都藏着无根的渺茫和绝望感。这句话此刻让我颇有感触。想到任可,更是悲哀。我们被贴上了艾滋病、性病、肮脏变态各种标签,我们被忽略被歧视,连站在阳光下做人都这么难,为什么自己还要作践自己!想到我和方晨,我们连保护自己的爱人都不能,更何谈那些冠冕堂皇的权利!
难道,我们只能这样苟且的活着?
☆、第三十八章(一)
任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冯明说,已经两天不吃不喝了,也不哭也不闹,看着都让人心疼。
威尔斯耸耸肩,一副无奈的表情,和冯明一起出了卧室。我坐在床边,抓起任可的手,冰凉。
任可,别想太多,人还是要往前看的。
任可的头撇向一边。松开他的手,扶着他的脖子想让他坐起来。
来,咱们吃点东西,不然身体真的会垮的。
面条一般,任由我摆弄。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的时候,正好落在我的手上,像剑刺穿了我的心,激怒了我的神经,把他从床上一把拉到床下。
不就是艾滋吗,又不是活不下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多人都被感染,人家都还活的好好的。
没有看我,发出一声冷笑,缓慢的从我手中移开,坐回床上躺了下去。
你给我起来!
掀开被子,想再次拉他起来。
松开!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是死是活也不用你管!
你以为我想管你吗?不是这么多年的朋友,管你死活。
好啊!那从现在开始,我们不再是朋友,所以,没必要管我了!
任可说话时轻蔑的表情让人生气。
要死别死在这儿,这儿是冯明家!
谢谢你的提醒,不拖累你们。
说完,起身穿鞋抓起衣服就往外走。
你给我站住!
上前一步一把把任可摔在地上,貌似头磕在了床脚,手捂着头,见他没有其他反应,迈出的脚,又收了回来,冯明和威尔斯也冲了进来。
你没事儿吧?
略带歉意的询问,却也开始慌张起来。
任可摇摇头,并没有察觉,血已经从头顶流了下来,顺着头发,从额头流到了嘴角。血滴在衣服上的时候,任可抬头看了我一眼,放下捂着伤口的的手,眼神从呆滞到惊恐。
血!我流血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一时间我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任可,你捂着别动。威尔斯快去拿药箱!
冯明命令式的口气,威尔斯一刻不敢怠慢,快速拿回了药箱,只见冯明翻出两粒白色药片,迅速的捣碎磨粉。
张淳,你把药箱里的纱布、棉棒和碘酒拿来,威尔斯你去拿刀片和剪刀!
任可,乖,让我看看口子大不大。
冯明把刀片消毒,把伤口处周边的头发刮掉,用碘酒擦了伤口,把刚才磨碎的药粉撒在伤口上,纱布包扎,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也只有这个时候,才看出冯明是医学院毕业的。
对不起,任可,哥不是有意的,对不起,对不起。
我在旁边不停的道歉,却不知道该怎么帮忙。
按着冯明的指示,打来了热水,拿了新的毛巾,刚要帮任可擦去手上的血渍时,冯明大声的制止了我。
别碰他的手,万一你有伤口很容易被感染!
哭着的任可此刻却没了声儿。不顾冯明的告诫,抓起任可的手便擦了起来,用坚定和理解的眼神看了一眼冯明。
简单处理完伤口之后,用过的毛巾和脸盆,冯明都包装好做了标记放在床边,床脚做了消毒清理,随后去了医院处理伤口。
哥,谢谢你!我不会再做傻事儿了,你放心,自己造的孽,自己承受,也许这是我该有的报应。
不是报应,是老天爷在考验我们,看看我们到底有多坚强。任可,记住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我们要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活的精彩,才能对得起老天爷对我们的考验!
晚上,任可领回了国家免费发放的药品,吃药的时候,眼睛里含着泪,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生命之于轻视者而言,它只有生死之别,重视生命,才会有更多的意义。
☆、第三十八章(二)
熟睡的方晨,侧身躺在病床上,长长的睫毛非常好看,像是害羞的星星拉起的帘子。我张开手放在他的面前,鼻孔呼出的气息,温柔的在手掌里打转,像电流一般透过手心温热着我的全身。就这样睁大眼睛看着方晨,生怕他突然的消失,直到没有意识的睡着,醒来已经天亮。
你醒了?方晨说。
才意识到一只手始终握着方晨的手没有松开,口水浸在床单上,不好意思的笑笑。
我想上厕所,不想叫醒你,一直忍着。
说着我赶紧起身扶他,心里有些自责。
你不知道你不能憋尿的吗?
没关系,反正也不是很着急。
可是从他下床和出门的速度,看出来肯定忍了很久,不自觉的心疼起来。
你说,假如有一天我生活不能自理了,可怎么好!
那岂不是我很幸福,可以照顾你一辈子,你就能听我的话,想跑也跑不掉了。
我故作轻松的说。
才不要呢,如果真的是那样,我只有求死的心了。
你忍心丢下我一个人?
突然停下脚步,方晨看着有些生气的我。
好了,怎么像个小孩儿一样,说生气就生气了,翻脸比翻书还快。方晨拉着我的手往病房走。我的意思是说,你又不会做饭,我不能动弹,还不被你饿死啊!
不会的不会的,我学!做饭有什么难的,你看你不在家的日子,我把家打理的多好。
见方晨如此解释,我连忙表态。
是啊,我也不能光指着你以后照顾我,我也得自己争气,不要每天病怏怏的。
听到方晨这么说,心里好受了许多,却没有深究方晨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在后来的日子里,在我的面前,他也总是按时吃药,按时复检,却总是不见好,能吃的东西也越来越少,身体每况愈下,一个月的时间瘦的没有人形。
这一个月来,像一只无头的苍蝇,在医院和方一山那里来回窜,所有的人都在说一个字“等”,可我内心的煎熬谁又能看的到。一天夜里,早早的睡下,梦里看着方晨站在桥上,纵身一跃跳入河里,离我而去,只听见方晨说“千年之后,我来找你,别忘了我!”我大喊“不要走”,瞬间梦中惊醒,直挺挺的躺在床上,紧紧的握着方晨的手,回头看看方晨,竟睁着眼睛看着我。
你把我的手捏疼了!
神情松了下来,松了松手,没有放开。方晨把头靠在我的胸口上。
是不是做梦了?
嗯,我梦见你跳了河,说千年之后来找我,让我别忘了你。
是忘川河,我早说过我不上奈何桥,不喝孟婆汤,也许现在我所受的一切就是前世的业障,是今生该还的债。
不,还有我,我们一起经历,一起面对。
如果不是因为有你,我想我没有勇气坚持到现在,也许早就不在了,可是我舍不得你,虽然我知道现在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可是每天早上醒来,看到你在我身边,我就踏实,那种从来没有的满足感。
我也是,有你在,不管生活有多难,我都觉得开心。
用力的搂紧了方晨。
清晨,习惯性的去抱他,人却不在,赶忙起身,打开房门,看到餐桌上放着做好的早餐。心形的煎蛋,一根烤肠,一份水果沙拉,还闻到了烤面包的香味儿。厨房里,他站在烤面包机前,认真的做着三明治。身上的大熊猫睡衣把瘦弱的他套在里面。走了过去,抱住了他。
干嘛不多睡会儿!
好久没有给你做饭了,我想给你做顿早餐。
以后你教我,我给你做。
好啊!
方晨笑着回应我,转身给了我一个深情的吻。
☆、第三十九章(一)
隔几天出门,我便会买几只百合花,百合花的花语也是我们喜欢的,象征百年好合、持久的爱、纯洁,放在餐桌上,很是好看。
快到中午时分,任可打来电话,说要来看看方晨,顺便叫了冯明和威尔斯他们一起。
方晨说:你不是要学做饭吗?就从今天开始学起吧。
于是我硬着头皮下楼买菜张罗做饭。按照方晨的指示,买了西芹、肉、西红柿、金针菇、还有肥牛卷,家里还有鸡蛋和豆腐。
这么多年来,都是方晨主内,而我几乎不去菜市场,买回来的西芹和西红柿都是挑大的买,方晨说都太老了,一点儿也不嫩。
他站在旁边指导,把芹菜的叶子摘了,洗干净热水焯一下,挤掉水分,切成小段,加蒜末、醋、盐、生抽、味精、香油和少许的糖一起拌匀。炸豆腐的时候,我被油锅炸的七荤八素的,方晨笑我,做饭像是打仗,可是,这是我必须要面对的实际问题。
以前我常说,方晨的饭菜做的都可与饭店媲美,此生我是有口福的,比我妈做的要好。就拿金针菇肥牛卷这道菜来说,以前在公司聚餐时吃过一次,觉得好吃,回来专门单叫了一份外带回家,给他尝尝,他说:这有什么难的,明天就给你做,第二天下班回家果真做的一模一样。
他把牛肉片卷起一撮金针菇,放到平底锅里油煎,直到表面变色有些收紧,然后倒入料酒、生抽,放一片生姜,烧到料汁收干,让我拿些花生去皮捣成末,和着黑胡椒粉撒在上面。看着好吃的不得了,刚伸手抓起的肉卷,被他一筷子敲了回去,粘到肉卷的手指赶紧含在嘴里。
哎呀,就先让我吃一块儿吧。
不行,等他们一起来了再吃。
我吃一块儿又不影响,厨师不都这样嘛!
你现在还是个小工,等学成了,随便你怎样。去,番茄炒蛋总是会的吧,自己做!
方晨在餐桌上摆盘,我乖乖的去做菜,忽然忘记了到底是先炒蛋还是先放西红柿,思量半天还是先放了西红柿,然后把打好的鸡蛋浇在上面,发现鸡蛋裹在了西红柿上,便随便翻炒两下出了锅,此时任可、冯明、威尔斯一起进了家,趁乱把这盘难看且不知味道的番茄炒蛋端了出去。
任可看起来比之前清瘦了许多,冯明倒是容光焕发,威尔斯常去健身房练的更加健壮了。
这都是什么啊?
任可拿着一大堆的***还有以前的名牌包包,进门就扔到了地上。
方晨,你得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