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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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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丽师不解地:“干吗?你这么优秀的教师,不能因为这点小事毁了前程啊,大不了换个系科嘛,凭什么要给他道歉,不道。”
  叶若黎叹了口气说:“岂止是调系科不可能,陈院长说以刘志伟在学科里的影响,到其他高校谋职都难,你想刘志伟给我扣上这样一顶帽子,人家哪个系科、哪个学校敢要我?”
  李丽师不服气地:“吆喝,他刘志伟熊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啊?太霸道了吧?他是谁啊?”
  “他也不会明着跟你过不去,暗地使坏呗,你想啊,做蜜不甜做醋都酸,我已经碰了两个钉子了,谈的都挺好,可是都不了了之了。”叶若黎已经渐渐悟出了陈敏跟她说的那些话的真谛,要想在学校呆下去,道歉是必须的,除非你辞职。
  李丽师替叶若黎着急:“那怎么办?要不,让袁克托托人?我就不信,还没公道了。”
  叶若黎摇了摇头:“算了。这些天我也反复琢磨了,实在不行,跟你学。”
  李丽师吃惊地:“跟我学什么?”
  叶若黎一字一顿地:“下海经商。”
  李丽师心想,完了,若黎肯定是被刺激出病来了,她经商,还不得把自己赔进去?再说,经商,她干什么呀?连校门都没出过,想经商,那不纯粹是异想天开吗?自己这大半年的摸爬滚打,已经是不胜其苦,可不能让若黎往这个火坑里跳。
  叶若黎看着李丽师,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其实,经商确实是她想都没想过的事情,要不是那天晚上意外地遇到高大姐,到她的“大姐菜馆”里坐了坐,她说什么也不会想到要开餐馆这件事,当然这事儿她还谁都没跟谁说,估计要是说出来,身边所有的人都会晕倒,所以她没敢冒然行事,悄悄地做着市场调研。
  毛剑当然也不知道,昨天刚接他出来,在拘留所门口见他胡子拉碴那样儿,心酸的不行,虽然他给自己惹了祸,可他不也是为了她吗?好心办坏事,现在埋怨他也没用,所以晚上她亲自下厨给他做了好吃的,毛剑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看她的眼光都有些闪躲,直到回了卧室,到了床上,两个人如胶似漆时,才算恢复了夫妻的常态。毛剑内疚地把叶若黎揽在怀里,叶若黎小猫一样地贴着他,窗外,雨依然淅淅沥沥地下着,毛剑关了灯,两个人粘在一起,无法分开,毛剑感觉叶若黎比任何时候都柔软,软得让他恨不得把她揉碎了,他近乎疯狂地膨胀着,叶若黎钩着他的脖子,任他揉搓着,她也比任何时候都更贴紧他,她轻轻地###着,扭动着,配合着他,两个人时而搂抱着坐起,时而纠缠着躺下,翻腾挪移,毛剑湿滑###,不住地问叶若黎:“好吗?”叶若黎喘得说不出话来,一股热流涌遍她的全身,她禁不住咬住毛剑的肩膀,使劲憋着,不让自己叫出声来,毛剑停下来,温存地等着叶若黎悸动过去,他吻着她的耳鬓发梢,直到叶若黎再一次搂紧他。 … 手机访问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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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九(3)
毛剑伏在叶若黎的耳边,内疚而温存地说:“咱不在那儿干了,给他道歉,那是一件多羞辱的事情,我想办法,找不到工作也没事儿,我养着你。再说,你有那么好的学问,到哪儿不是人才?”
  叶若黎撩了一下毛剑的头发:“别说傻话了,你养着我,还有两孩子,还不累坏了?你别管了,我自己想办法,到时候你支持我就好了,别拖我的后腿。”
  黑暗中,毛剑拍了拍叶若黎的脸蛋:“除了这次,我什么时候拖过你的后腿?”
  叶若黎感动得差一点儿就把想要开餐馆的事情跟他说了,但她还是稍微讲了一点儿策略,试探地说:“要不,我也跟丽师学,下海经商?经商也许没有想像的那么难,你看丽师,不也做起来了?”
  毛剑一下揽紧她:“可别异想天开了,做生意你以为是闹着玩儿的?那是需要本钱和天赋的,你还是安安分分做我老婆吧。别被这件事儿冲昏头脑,我明儿一上班,就跟我们主任,对了还有袁克说,咱不信,这么优秀的人才,还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睡吧,别胡思乱想了。”
  是呀,做生意是需要本钱和天赋的,可人家高大姐,大字不识几个,原来就是一街上摆摊儿卖红薯的,现在居然有了一家干干净净温温馨馨的餐馆,一年纯利将近10万块,且不说她赚的多少,就是那份自由和自在,也让叶若黎羡慕不已,她是不如李丽师,但她总不会比高大姐差吧?本钱,她是没多少,可有多少人,不都是白手起家吗,远的不说,丽师就是其中一个。天赋是什么?她天生就是当老师的吗?好像也不是,那时,她心里也打怵,觉得自己连面对一个生人都要脸红心跳,何况要面对几十号学生,可是把她放到了那个位置上,虽然一开始很难,她几乎退缩,但现在,她不也游刃有余了吗?
  叶若黎开餐馆的想法从她离开大姐餐馆那一刻就徘徊心头,挥之不去了。那天,赶上雨,她没穿雨衣,躲在墙根下避雨,裙子已经紧紧贴在了身上,看上去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大姐菜馆”几个霓红大字在她的头顶处闪耀,从外面回来的高大姐招呼她进去避会儿,吃不吃饭都没有关系,见大姐一直给她撑着雨伞,叶若黎觉得不好意思,便跟大姐进了门。这是个不大的家常菜馆,七八十平米的地方,放了大约有十来张餐桌,都是四人位的,桌上都铺着格子麻布,墙上挂着老玉米、干辣椒、蒜头什么的,农家氛围强烈,这让叶若黎感到亲切。叶若黎一身透湿,不知道往哪儿坐好。
  大姐招呼着叶若黎:“洗手间在里面,你赶紧去拧一拧衣服,然后用热水洗把脸。”大姐吩咐完叶若黎,又招呼服务员:“小刘,快去煮壶姜丝可乐。”
  叶若黎回到坐位上的时候,桌上的姜丝可乐冒着热气,大姐给她倒了一杯,又递了她一瓶擦脸油:“来,擦擦。”叶若黎有些受宠若惊,叶若黎坐定后,有些腼腆地朝大姐笑笑:“谢谢,大姐。”
  “谢啥?看你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浇的跟落汤鸡似的。”大姐看着叶若黎说。
  叶若黎捋了捋头发,看了看雨还是下个不停的窗外:“早晨出来的时候还是大晴的天。”大姐说七八月的天,就像孩子的脸,哪儿有准?
  叶若黎正不知说什么,小刘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上来:“大姐,今儿都市报上给咱们发了一篇稿件呢,我拿给您看。”小刘撂下面,喜上眉梢地说。
  “啥?咱们还上报纸了?”大姐有些不相信似的。
  “可不,把咱们的招牌菜姊妹窜烧都登上了,不信您看?”小刘说着把报纸递给了大姐,大姐看着,眉开眼笑地,像是在自语,也像是在跟叶若黎说:“咋把我们写的这么好啊?”大姐把报纸递给叶若黎:“我这个馆子还是第一次上报纸呢。你看看。”
  叶若黎接过报纸,认真地看了起来,文章只有豆腐块那么大,但把大姐菜馆的特色介绍得简明扼要,从文章里,叶若黎了解到这个小饭馆有个十分朴素的名字:“大姐菜馆。”还知道他们的经营特色就是针对附近的居民,便民服务做的非常好,物美价廉是她们这儿最大的特色。叶若黎禁不住看了看店里的客人,多以三口之家为主,其乐融融。叶若黎看完,把报纸递给大姐,大姐开心地:“你瞧人家记者,就我这个小馆子,被她这么一写,成个宝了。”
《城·事》九(4)
叶若黎被大姐的开心所感染:“对附近居民来说,您这儿可不就是个宝?”
  大姐不无自豪地:“那倒是,你想啊,这家里要是没个保姆,两口子都上班,还得带孩子,路上车又堵,回来再下厨房,可不累得半死,我呢,就是看准了这点儿,给他们服务,做点儿可口饭菜,干干净净地,价格也不贵,跟家里请个保姆的花销差不多,成全了他们,也成全了我。”大姐边翻报纸边满脸笑容地:“虽说开餐馆起点低,但利润可不薄。不过呢,你们文化人可都不爱干这个,不体面。”
  叶若黎四处看了看:“哪里,我觉得能有一间这样的馆子,挺有成就感的。”
  大姐爽朗一笑:“咳,啥成就不成就的,养家胡口,挣口饭吃。总比当时卖烤红薯时强。不怕风吹雨淋日晒了,好歹有个窝棚了,我挺知足的,一个外地人,在北京两眼一抹黑,能有个落脚之地,行了。”
  大姐说的平静淡然,叶若黎听的却是心潮澎湃,禁不住问:“开餐馆一定很辛苦吧?”
  大姐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别提了,辛苦咱不怕,难办的是啥事儿都能碰上,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哪儿你都得应付,这还不说,客人里也有调皮捣蛋的呀,碰上一个茬,你这一天就白辛苦了。”
  叶若黎觉得大姐说的很生动,餐馆仿佛就是她的一个舞台,她舞动着,辛苦却是享受着,她说的那些困难,现在可能已经不是困扰她的难题了,每一个困境,她都会有自己应对的办法。
  大姐意犹未尽地:“不过呢,我现在已经爱上这行了,挺有意思的。”大姐拿起报纸,又翻到那页:“特别是看了人家记者写的,就更感到有意思了。”
  叶若黎被大姐的情绪感染了:“记者们只会写,不会做。就像我,只会当老师,不会干别的。”
  大姐不同意,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哪里?你们是不愿意做,你们要是做了,我们就关门歇业了。你看看,光这个餐馆名字,人家记者就写出了多少内容?我当时可没想那么多,就是老听别人叫我大姐,我一寻思,得,就叫大姐菜馆,好记不是?”
  “这名字挺好的,很有亲和力。”叶若黎说的是心里话,很多餐馆,吃过饭,但名字却记不住了,但大姐菜馆,她不用特别记,就忘不了。
  大姐爽朗地笑:“你看,这话一到你们文化人嘴里就不一样,啥亲和力不亲和力的,就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了。我就知道,这个开餐馆啊,你得讲卫生,菜的味道要好,还有啊,对谁都得笑脸相迎。”
  叶若黎被大姐感染了,也笑着说:“听您这么一说,开餐馆好像也没什么难的。”
  大姐深有感触地说:“干什么不难啊?你当老师不难吗?我跟你说啊,不难的,只有那些祖宗给留下家产的公子哥们,可全世界,那样的人能有多少?大多的人还不是靠自己摔打?”
  叶若黎在大姐餐馆里吃了面,喝了姜丝可乐,身体暖和了,心好像也热了,骑车回家的时候,也轻快了好多,有个想法冷不丁地冒了出来“实在不行,也像大姐,开个餐馆,养家糊口”,叶若黎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虽然自己对美食感兴趣,刚结婚没孩子那会儿,她每天都换着花样地给毛剑做好吃的,害得毛剑不到半年长了十斤,要不是毛剑的坚决抵制,她现在岂止是会做八十道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在她的熏陶下,小莫的厨艺也见长,所以他们一家轻易不下馆子,毛剑要是在外面应酬时吃了什么让他印象深刻的菜,回来一定要叨咕给叶若黎听,叶若黎就按照自己的了理解,参考菜谱,传授给小莫,做好之后,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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