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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余雨反返回屋子里喝茶,她还不知道顾砚的身份,但初步判断是富二代,既然是富二代家里一定不止他一个人了。
“你家里……会不会有别的老爷夫人太太的那种?”余雨自顾自说着,脑袋里立即遥想出一位在大户人家里为奴为婢的言情小说作家,怎么感觉那么凄凉的样子。
顾砚逐渐习惯了她的思维与说话方式,浅笑了笑:“我一个人住。”
柔光的橙黄灯光下,大帅哥对着她微微一笑,那景象怎是一个美字了得,余雨看的入神了,这简直就是她笔下的男主角啊!不过他说他一个人住,碍于职业病她又开始浮想翩翩。
“我们这,算不算同居啊。”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余雨语出惊人,顾砚被茶噎了一下,却没有失态,他面色冷静,慢慢放下杯子却没有抬头,拿起了桌上的钥匙往外走,走到门口了才说出两个字:“不算。”
“哦。”余雨连连点头,见他出去,她也急忙跟上,心里松了好几口气,看来短时间里她不会无家可归了。
爬上车系上安全带,往窗外望了一眼她发现天色比方才来的时候更黑了,伸手不见五指的。
酒足饭饱,余雨在车里坐上一会儿就忍不住打瞌睡,到红绿灯时车子缓缓减速,余雨也昏昏沉沉醒过来,突然就有那么一个感觉,为什么好像都说清楚了,她却还是有种上了贼车的感觉?
顾砚的房子买在郊区一处别墅群里,都是独栋别墅并还带着小院子,从私房菜馆开过去一个时辰。醒来后的余雨想得开,反正上都上了,下不来,待到车子驶进小区时,余雨那种感觉全没了,她现在才可以真正跟她妈妈说她住的地方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了吧?虽然这地方不是她的。
夜晚的小区很亮,路灯三五步便是一个,挂在造型蜿蜒的铁架上,车子一路开过去余雨将环境看得清楚,建筑是中西结合的风格,白灰泥墙结合浅红砖瓦,房子的四面都有成树绿化,每一处露台外沿也都有鲜花与植物。
“居然连小区里都有喷泉,好厉害。”余雨连声赞着,一脸的兴奋,想不到A市还有这样的地方,她看到这有湖有假山,那是不是可以说倚山而居,傍水而栖?
顾砚的房子在后面,时下已是秋季了,没想到这里还开着这么多花,大多是秋海棠和茉莉,还有些余雨也叫不出名字。
到了地方停下车,余雨先下来,她站在院子外往里看,原来顾砚养的是一条边境牧羊犬,这么大的狗,她本还以为是蝴蝶犬或是吉娃娃呢。
“它叫汪汪。”顾砚过来介绍,推门而入,那条狗闻声就扑过来,十分热情。
余雨有些惧大点的狗,但她也不能表现出来呀!跟在顾砚身后跟这只汪汪打招呼,心里嫌弃起它的名字来,如果不是顾砚为了这狗还请了保姆,她一定觉得顾砚不疼爱他的狗,这么不费大脑的名字也敢取。
家里突然多了新的闯入者,还是个陌生面孔,汪汪一下子就警惕起来,刚刚还对着主人撒娇卖萌,这会儿看到余雨眼神就凶狠起来,余雨被它盯的发毛,也不管它是否听的懂,居然一本正经的解释起来。
“我是你家主人请来的保姆,专门照顾你的,以后会住在这里。”
余雨一下子傻乎乎的,顾砚心里在笑,拿了她的箱子对她说道:“进去吧。”
那只箱子是粉色的,聪明的汪汪一下子就猜出一定是这个保姆的,主人帮保姆拿箱子?敢情这个保姆是来跟它争宠的!它就知道男人带个女人回家身份铁定不一般!
余雨跟着新老板进屋,到了里面她坚信这个顾砚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瞧瞧瞧瞧,地上楼梯上均铺着暗色的地毯,弄脏了送洗多贵多麻烦啊!这要是买支拖把能用几十年。
房间是挑高设计,整间屋子的装潢也很简洁大方,几样极具艺术气息的摆设,再者就是一些不可缺少的家具,别的也没什么特别的东西。脚下是米黄的大理石,四壁也都是这种颜色,不暖不冷,只让人觉得明亮。
余雨真心对这种设计好满意好喜欢,原来一个男人的房子也可以如此亮堂,称不上温馨,但也绝不令人压抑,从前她小说里一向都写男主角的屋子是黑色灰色,看来她错了。
“我住在哪里?”一时高兴,余雨对着顾砚笑眯眯地问,都没留意在她身后有一只中型犬正极度凶猛的盯着自己。
“楼上右边有间储藏室,你搬进去吧。”顾砚说着给了她一把钥匙。
余雨顿时默了……表情怪怪的,仿佛在隐忍着什么,半响才低声狠狠问:“你居然要我跟一堆垃圾住在一起?!!”
顾砚“嗯”了一声,把钥匙放在她手上,自己先上了楼。
余雨简直欲哭无泪,她就知道木有这么好的事,拖着行李箱上去,开了门余雨发现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差,好歹有张床啊!只是明明有床有沙发柜子,却给叫成储藏室,这是怎么回事?反过来看这屋子也的确搁着一些不要的东西,书籍瓷器,还有一个落了灰的留声机。
从今往后这就是她住的地方了,余雨开了窗户通风,发现她这个方位看出去,景色很好,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连丢垃圾的地方都比她花钱租的房子要好。
其实余雨还有想不通的事情,这房间里的床是白色雕花镂空的,很有一种浪漫气息,她顾砚一个男人,怎么会睡这样的床。
她正想着,还没琢磨出个眉目来,外头就响起敲门声,余雨跑过去开门,顾砚站在外面,已换了一身休闲服,一手揣在口袋,只是那么静静站着,就格外的赏心悦目了。
“你出来,我告诉你怎么照顾汪汪。”
余雨领命出去,下了楼到了客厅,客厅里有一个零食柜子,这从她一进门就看到了,顿时就想原来老板跟她还是有共同爱好的,可是这会儿她站的更近了,才发现里面的东西都是居然狗狗吃的。
原来这是汪汪的零食柜子,一只狗都生活的这么滋润潇洒,她顿时心中充满了各种羡慕嫉妒恨啊!
顾砚简单说了下汪汪的吃食后又介绍它的生活习惯:“你每天早上七点和晚上六点带它去小区的公园散步,至少五十分钟。”
余雨的眼睛本来还盯着那些个零食看的目不转睛,可听到这两个时间后她豁然回神,第一反应就是:“七点也太早了,我起不来。”
顾砚似乎早已猜到她会是这种反应,站直了身体不紧不慢地说:“晚上早点休息,早上一定起的来。”
余雨:“……”难道说从今往后再也无法赖床了吗。
第 7 章
第二天余雨起的格外早,她先在小区里熟悉熟悉环境,才发现原来早点起来也没什么不好,这里的空气太清新了,多呼吸应该可以养生,熟悉完了就到小区的超市里买了一整箱子的泡面抱着。她身上还有两百多块钱,她要用这两百多块过完一个月。
回去的时候余雨发现屋里多了个人,其实是顾砚请的厨师,一天三趟过来做饭,做好收拾完就走。
李阿姨也是在这房子里第一次见到余雨,不知她什么身份,以为是顾家的什么小姐,亲和的笑笑自我介绍:“我是顾老板请来的厨师。”
这个中年阿姨这么恭恭敬敬地介绍,余雨怪不习惯的,抱着泡面站了一会儿,哦了一声,也学着她的话说:“我是顾老板请来的狗保姆,阿姨你好。”
李阿姨心里小小错愕了一下,原来不是顾家的人啊!只是顾老板的汪汪需要保姆吗?
这不是家事,李阿姨并没有多问,笑笑就往厨房去了。
而余雨是放下泡面就准备到院子里牵狗,她走的快,原因是这位厨师阿姨煮的饭太香了,似乎有粥,有菜,还有肉!
院子的一角有个狗窝,余雨小步过去,汪汪早已经醒了,看到它专属的保姆过来,径自把狗头一扭。
余雨昨晚特意上网查了资料,原来边境牧羊犬是很聪明的一种狗,她现在看着她跟前的小祖宗,怎么感觉它方才像是很不屑的瞥了她一眼呢?
汪汪长的其实还算漂亮,就是看起来感觉像狼似的,它身上有黑白两色,白色分布在脖子,腿上和尾巴半截。
“汪汪,我是你的保姆,要带你去散步了。”余雨说着小心翼翼的要去牵它的链子,汪汪似是不愿意,一个敏捷的动作就钻出狗窝越过余雨跑了。
这狗跑的快,浑身都充满力量似的,余雨哪里追的上,只好跟在后面跑,于是散步变成了跑步,人溜狗变成了狗溜人,余雨气喘吁吁时还不忘想,这汪汪根本不需要保姆好吗?它自己就可以完成每天的运动了。
“汪汪……你别跑那么快,等等你的保姆呀。”余雨跑着喊,不然被你家主人看到了,还以为我不尽责呢。
在公园跑了一圈回来,早上连口水还没喝的余雨完全虚脱了,以一种半死不活的姿势进门,再以一种半死不活的姿势倒在沙发上,反看汪汪,已浑身是劲的围着顾砚转了几圈,然后才乖乖巧巧的到主人面前去卖萌讨好。
顾砚已经在餐桌前坐下了,手里拿着一张报纸,见他刚刚聘请的保姆这会儿晕了似的倒在沙发上闭着眼,不由得想,这姑娘倒不跟他客气,自来熟的跟在自家一样。
顾砚任由她休息了一会儿,半响才出声指出她的错误:“你应该先喂了汪汪吃东西,再带他出去散步,从明天开始不要弄错了。”
正在养精蓄税中的余雨闻言倏地睁开眼,一脸震惊,质问:“那我不是六点钟就要起来?你骗我!”
顾砚好笑,放下报纸与咖啡,好以整暇地问:“我何时骗你了,我没有说清楚吗?七点带汪汪散步,但是散步前要吃早餐,这还需要我说吗?”
余雨:……虽然有那么点道理,但就是骗纸。
接下来余雨就是手忙脚忙的伺候那只小祖宗,直到汪汪吃上东西了,余雨才有时间拆了一盒泡面拿过开水烫了。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余雨捧着泡面问顾砚,站在餐桌旁边。
顾砚点头,目光落在她那盒东西上,犹豫了一会儿,看来这女孩子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其实余雨要求在餐桌前坐下是有目的的,望着那一桌子令人垂涎的早餐,再看看自己捧在手里的简直就是垃圾,她家老板的早餐丰盛并且种类多,相信即便他是一个男人也吃不完的,那么她在这里坐下,他难道不会客气一番?那么他跟她客气,她就不跟他客气好了!
余雨美好的幻想着,直到一盒泡面吃完她才知道自己想多了,人家从头到尾连声都没吭。
结局一点都不出乎意料,餐桌上还剩了大半的食物,余雨眼看着那些东西进了垃圾桶,内心那个淌血啊!
早餐之后顾砚去公司,季墨还没忘记昨天的放鸽子,见好友来了就出声问:“你要送我的东西呢。”
顾砚心情好,便跟他调侃了两句,季墨觉得好友难得幽默有兴致,怪稀奇,便不计较了。
季墨走后顾砚开了电脑,输入余雨的名字调出了她的资料,果真是公司内的签约作者,目前正在连载一本……耽美小说。
看签约时间有半年了,写过两本作品,第一本正常点,顾砚点开来看,觉得题材虽然幼稚了点,但文字的处理还是挺细致的,分段也不错。
早餐只吃了一盒泡面的余雨不多久便饿了,她正趴在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