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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当时的计划是,十六岁了,儿子已经完全能独立了。现在也应该让他接触到一点公司的事情,毕竟天诚集团迟早要交到儿子手里。但天诚集团这么大,关系到几十万员工吃饭的问题,林海哪里敢轻率的把这么大一个公司交给他。但是这个濒临破产的子公司却无所谓。反正总资产也不过几百万的事,交给他捣鼓,撑死了几百万的事。对于天诚集团来说,几百万资产的小公司真的小巫见大巫。林海只想通过这个破烂的公司,让儿子了解到一些经营公司相关的东西,为以后掌管天诚过度。
一个学生能知道多少东西,人家经营几十年最后还是濒临了破产,林君玄才不过十六岁。林海压根没指望儿子能给他多大希望,最大的期望是林君玄还能把这个破烂公司留下破烂架子,不至于完全倒闭。
商场如战场,能经营天诚,林海哪里能没有两把刷子。那段时间的表演,林海几乎不输于任何影帝级明星。林君玄一看老爸这么憔悴,整日长吁短叹的,自然想帮忙。林海也没有拒绝,一副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样子。
林海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看儿子出丑,在自已的办公室里,他特意留下了一大书柜和经商相关的东西。这些书籍,有一些林海还自已批注了。生意这一道,不是纸上谈兵。林海知道自已这个儿子喜欢看书,但也没指望他一下就通了窍,看一遍书柜里的书,就成了一位天才的商人。毕竟,如果看上一遍商场上的书,就能懂得经营的话,这世界上早就是商界奇才遍地爬了。
事情的结果完全出乎林海的预料,林君玄干了一件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事——他居然将公司卖了!按照林君玄当时的说法,即然是濒临破产,那就索性让他破了。林海真是气不打一出来,但他还是压住了自已的怒气,唯一的原因是,林君玄以分拆的方式把公司卖了出去,林海想看看,这个儿子倒底能捣鼓出什么。
林海办公室里满柜的书,只有两本书翻烂了——两本介绍股市资料的书。卖掉公司的第三天,林君玄把钱全部投入到股市中。三个月后,林君玄买下了另一家同类的,但经营状况要好很多的公司,同时将一张存有三千万的存款的银行卡交到他的手里。林海虽然被誉为‘商场奇才’,但面对儿子交上的那张银行卡,也是震惊得嘴巴张圆,几乎能吞下一个鹅蛋!
当时,林君玄还说了一句话:“老爸,你的公司已濒临破产,按照古话说,那已经是病入膏肓,我索性卖掉了。短期来钱最快,莫过于股市。你公司最好的时侯,资产是三千万。现在我已经帮你挣过来了。另外,我也帮你买下了一家同类型的公司,这样,你相当于又回到了起点。经营方面的事,不是三两天也学会,我帮不上什么忙,而且我对赚钱实在是不感兴趣,一切还是得看老爸你自已的了!”
经营之道,不是一天两天就能会的,就算是林海也是在艰难的创业中,一步步走出来的。但股市却不同,普通老百姓,只要明白怎么操作的,也能参和进来,当然能不能赚钱又是另一回事了。能把公司分拆,以最大的获取利润,本身就已经证明林君玄还是从那些书里学了点东西。而三个月把一两百万的资金翻成三千多万,这本事,就算李羽凡也没有。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能做到这种地步,只能说明,他拥有极佳的商业嗅觉和敏锐的判断力。
如果那公司真的是林海毕生心血所系,林君玄一下子将他卖掉,他说不定真会气得吐血三升。但跳过这一层,林君玄在这个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果决、果断,却让他老子激赏不已。唯一的问题是,林君玄说他对赚钱不感兴趣,而事实似乎也真的是这样!
“真是可惜啊!”李羽凡又叹息一声,一个拥有极强商业天赋的林家公子,却偏偏不喜欢经营,这是一个极大的遗憾。特别是得知真相后,林君玄的态度显得更加坚定了。李羽凡也是个商人,也有自已的公司。看到自已的外甥有着这样的天赋,却偏偏不经商,窝到这个偏僻的小区,实在是个极其令人心痛的的事实。但再怒其不争,李羽凡也没办法,毕竟,林君玄并不是他的孩子只是外甥,不能越俎代庖。
打开大门,李羽凡走出了楼道。大楼前,看到这位车主出来,一堆围着法拉利的大姑大妈让开路来,让这辆法拉利慢慢驶了出去。拐来拐去几个转弯后,这辆豪华的法拉利便消失在小区外宽阔的车流中。
在黑色法拉利消失后不久,大楼不远处的一处拐角里,一个穿着黑色西服,身材削瘦的男人探出头来,他戴着一副眼镜,精瘦的脸孔显得很干练。执起毕加索的钢笔,干练男子在左手托着的笔记薄上写了一行字:10;45法拉利李羽凡。合上笔记薄,黑色的封皮上写着一行金箔的字迹:深城海明侦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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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购物()
每个工薪阶层大量聚居的社区附近必有一个大型的购物中心。从住的地方穿过两条马路后,就是一家购物中心。这家总部在法国的购物超级商场兴建之后,带动附近的地价也直飙升。房地产业中,交通、购物向来是房价升值的重要因素。
林君玄揣着银行卡,随意的在商场内逛来逛去,看着一排排琳琅满目的商品从身边划过。身边人潮涌动,林君玄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神态轻松随意,尽管穿行于如梭的人流中,但他那种常读古书,养浩然之气,培养出来的独特气质却让人很容易就区分出来。
林君玄经过的地方,一个个商场柜台后的小姐都对这位少年投以微笑,林君玄也回以善意的微笑。等到林君玄的身影从柜台前消失了,她们才收回目光。
“真帅,要是能认识他就好了,可惜,”收回目光,柜台后一名少女小声私语道。
“可惜什么,想让他做你男朋友啊?”另一名少女调笑道。
“去你的,才不是呢。我男朋友帅着呢。我看你一直盯着他,春天到了,我们家的小美女是不是春心荡漾了。”少女马上反击回去了,但底气明显有点不足,被人说中了心事。
“要死了你。”两人的小手相互捶过来,嘻笑起来,枯躁的工作仿佛也轻松起来。眼角瞥见一名穿着蓝色马甲,胸口挂着牌子的中年男子走过来了,两人赶紧低下头。
“不好,主管来了。”
在低下头的刹那,柜台后的少女脑海中却同时浮现那刚刚走过的少年的形象,一股奇异的感觉涌上心来。
“好奇怪啊,”回忆那少年的样貌,女孩发现那匆匆一瞥,自已其实根本没有看清他的样子,只知道那少年似乎很帅,但具体的却记不起,反倒是他身上流露出的那种独特气质让自已印象深刻:那是一种由内而外,如风一般随性洒脱的气质。在这里工作这么久,这个城市许多人都为生活所累,即使是那些挥金如土的老板,在表面的风光下,也流露出不为人知的憔悴与疲惫。真正能够洒脱随意起来的那真是少之又少,更何况这种自然散发出来的气质。
对于这些由于自身引起的涟漪,林君玄并不知道。乘着电梯,林君玄到了二楼,走过一个个柜台,最后在一处卖背包的地方停了下来。林君玄这时候才发现,决定回老家祭祖后,少了一个行囊包。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到你?”柜台边,看到少年过来,穿着红色套装的柜员小姐眼睛一亮,走过来,问道。
“谢谢你,我自已随便看看就可以,你可以先招呼其它的人”林君玄道。
“那好的,”女人点点头,微笑着走开了。
柜台边的背包很多,但符合自己登山要求的却不多。很久没回老家,很多印象早已模糊,但有一个印象却很深,就是老家有些很高的山,很适合登山。在城市里待久了,总会向往空气清新的山村小镇。林君玄准备趁这次回家祭祖的时侯,在老家多待一段时间。
“好巧啊,早上见过面,想不到在这里又碰上了,”一阵香水味从身边吹来,林君玄并没有在意,但耳边传来的声音很快让他觉得熟悉,扭过头,一抹冷艳的俏影出现在身旁。
“是你?”林君玄下意识的微微皱了下眉头,身旁的少女正是早上遇到过的杜若瑶,她换了一身黑色套装,较之早上的打扮多了一份冷艳。
“是啊,真巧,我看你也在选包,准备出远门吗?”杜若瑶微笑道,两边脸颊的小酒窝现了出来。她的手中拎着一件超级大的白色个性背包,与她娇小的身材形成反差,但也有种说不出的时尚感。她的眼睛在林君玄身上来回,心思根本不在挑包上。这句‘好巧’也只不过是个硬生生地开场白,但这女孩似乎根本不怕被人瞧破,长长睫毛在上下抖动着,黑亮的眼睛毫无顾忌的看着林君玄,眼中是毫不掩饰的热火。杜若瑶知道任她编什么借口林君玄都能看破,但她就是要让他看穿,让他看透她的心意。为什么只能男人追女人,不能女人倒追男人。没遇到了也就罢了,即然遇到了,她杜若瑶就绝不会放弃。这条信条从来没有被谁打破过,这次也不会打破!
杜若瑶的心思林君玄哪里看不穿,但杜若瑶既然说是‘巧遇’,林君玄自然也不好当面揭穿,这个敢爱敢恨的少女身上毫不掩饰的火热感情让他也有些招架不住的感觉。回过头,林君玄从墙壁挂勾上取下一个像苔丝一样深绿的登山包,轻轻弹了几下。
“我还有事,先走了。”留下这句话,林君玄便转身向收银台走去,掏出银行卡刷卡,然后消失在扶手电梯口。
林君玄都已经结完帐,下楼去了,杜若瑶都还没反应过来,她根本没有想到,林君玄居然就这么走了,一种强烈的委屈涌上心头,她咬着红润的嘴唇,死死的看着林君玄消失的方向。
“哼,以为本小姐就会这么快死心吗?我是不会放弃的!”杜若瑶望着林君玄消失的方向,自言自语道。
“哎哟,我的大小姐,不要这么花痴行不行?”一个穿着鹅黄长裙容貌清秀的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杜若瑶身边,嘴角上翘,露出一丝戏谑的笑容:“古代虽说流行英雄救美人之后,美人以身相报,但现在是什么社会啊,报答人家救命之恩,也不用套用这么俗的故事情节吧。”
低声自语被人听到,杜若瑶吓了一跳,随即转头一瞧,一看清身旁的黄裙少女,一只白皙圆润的玉臂伸过去,作势要掐她的脖子:“该死的小玉,吓我一跳,不是让你待在一边看就行吗,怎么自己突然跑过来了。”
“那还不是因为我们杜家的大小姐在一边犯花痴,连我都看不下去了吗。”黄裙少女嘻嘻笑道,一闪身,躲开了杜若瑶伸过来的作势要掐的手。
“哼,花痴又怎么样。”杜大小姐双手叉腰,气鼓鼓道:“本小姐问你,你不觉得他很帅吗?”
“这个倒是不丑,”黄衣少女笑道。
“你觉得他像出身贫寒吗?”杜若瑶得意的问道。
“我又调查过他的家庭背景,怎么知道他的出身是不是贫寒?”黄衣少女戏谑地笑道,嘴角都快笑成了一道弧线。
“切!”杜若瑶用她的食指戳了一下黄衣少女的头,说道:“我观察很久了,每天早上六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