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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停止吞噬,那景物便又开始凝实,直到和真的没什么区别了。
可庄夏却察觉到,这方圆十几公里的范围,在一天天缩小,梦蝶的力量也在一天天虚弱下去。
吞噬的烘炉化为坚固的实质,上面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俱全,活灵活现的展示着一个天地,恍若一副绝世画家所著的画卷。
“梦蝶,快点放我们出去,不然我还会这么吞噬下去的。”庄夏对着天空大喊。
这里的景物一天天虚幻下去,庄夏知道那只梦蝶的神魂之力在快速流逝,已经不足以完美的显现栩栩如生的景物了。
只是那梦蝶丝毫没有回应,庄夏无奈,看来只有来真的了。
他体内那精致的吞噬之炉自口中飞出,转眼便膨胀的硕大,炉口大开,吞噬之力如同一个极大的漩涡,将海量的神魂之力吞噬。
每吞噬一分力量,硕大的烘炉便凝实一分,吞噬之力也强大一分。
四周的景物快速的开始虚幻,远处的范围在迅速的坍塌,从而化作神魂之力补充此处,使其凝实起来。
但这么下去,这个梦境迟早会被吞噬一空的,毕竟梦蝶无法抵抗这种吞噬之力,无法阻止自己神魂之力的流失。
庄夏抱着火火,将其搂在怀中,看着这一点一点虚幻下去的花草树木,还有那生活多年的山洞。
这算是他们的家了,可他们终究要离去了,无法再在这里停留。
一辈子都呆在梦里,这并不是他们所愿的。
只是,当这个生活多年的地方开始坍塌消散,他们仍旧心感不舍,有些伤感。
“我们在的地方就是家,以后,我们还有有自己的房子的。”庄夏抚摸着火火的秀发,安慰着她。
“嗯。”火火点头,夫君在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多时,那巨大的烘炉四周都破碎成为混沌的一片,这个梦境也如同打碎的镜子一般支离破碎。
两人画面再次一转,瞬间便出现在了那个树洞之中,荧光四射的梦蝶不再盘旋于两人头顶,扑哧一扇翅膀,便从洞头飞出。
硕大的吞噬之力凭空出现在树洞之中,灵气混杂着天地精气,如同漩涡一般吸引而来。
虽然威势远不如梦境中时,却也相当可怕,凭空产生了涌动的微风。
这尊炉鼎,本是神魂之力所铸造,吞噬精神力很有功效,但作用在现实,那威力大大减弱。
庄夏赶忙将这炉鼎收入神魂,这可是他的宝贝了,可塑性极强,用的好,那绝对是一大辅助,更是一大杀器。
天已经蒙蒙亮了,一夜过去,梦中却已经流逝多年。
黄粱一梦般的时光,却没有丝毫的隔离感,庄夏依旧记得,自己和怀中的火火拜堂成亲的场景。
只是看着这小胳膊小腿,庄夏就忍不住叹气,要快点长大啊!
火火看着庄夏那胖嘟嘟的小脸,捏了捏,感觉很是可爱。
抱着庄夏,火火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夫君,我们回去吧!”
两人消失一夜,不少人都该担心了。
重新感应到世界树空间的庄夏凭空一抓,便出现了一个小天寿果。
火火很是惊喜:“有果子吃耶,夫君,这果子哪来的?”
庄夏听着火火那稚嫩的声音喊着他夫君,别提多受用了:“你猜。”
精灵般的火火才不会猜呢,就这么直接在庄夏身上找了起来,可是差点把庄夏裤子都扒了都什么没找到。
“你的空间法宝呢,藏在哪了?”火火萌萌的表情,很是不解。
“火火也有的,不过放在家了,夫君,你的空间法宝给火火看看嘛。”
庄夏一摊手:“它在我体内,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只能用,取不出来。”
火火也不追问了,在神域,奇奇怪怪的事情她见的多了,随即两人吃起自己的早餐来。
你一口,我一口,大人拳头一样个头的小天寿果就这么吃掉了。
庄夏在丛林中穿梭,警惕着猎手的袭击,往玄武部落的方向赶着。
幸好人族的个头小,一般的大型凶兽并不会在意他们,至于小型猎手的侵袭,动作迅猛之下也能逃脱。
花了不少功夫,庄夏身上挂着火火,便回到了部落。
自然是一番询问,两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不少人当然很担心,还找了不少时间。
庄夏傻呵呵的被他们埋怨了几句,什么也不说,反正这么出去一晚,他就娶到一个老婆了。
从这一天起,玄武部落的族人们便能时常见到,一个小屁孩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儿,还夫君夫君的叫着。
火火一点都不脸红的,随别人怎么看,反正她每天心里都是很欢喜的。
时光匆匆,春夏秋冬周而复始,花开花落四次,转眼四年时光便过去了。
一栋小小的石屋里,一个一米二多的小萝莉,熟练的用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烹饪着菜肴,不多时,他们的午饭便新鲜出锅了。
六岁的火火渐渐的长开了,仙气飘飘,花容月貌而冰清玉洁,精致地恍若自童话中走出。
单是此时,要问玄武部落的人谁最漂亮,过往的他们会一口咬定是红桂,可如今,他们也会犹豫了。
庄夏坐在桌旁,六岁的他,个头比火火还高的多,这几年他的大巫血脉觉醒的越发多了起来,身躯也越发强壮。
身高近一米四的他,看起来完全不逊色一些九、十岁的孩子了。
过往的婴儿肥渐渐消去,干练的面目也有了一些成年时的英姿,
火火端上饭菜,两个人准备开吃了,可是这时,庄夏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夫君,这是什么呀?闻起来怪怪的。”
火火好奇的问着庄夏,不多时嘴角便挂着一丝乳白色的液体,小舌一舔,也被她吃了下去。
“夫君,我还要。”
她发现,这东西很好喝,所蕴含的营养与能量十分丰富。
难道这是什么天材地宝?火火猜想着。
第九十六章 进阶罡气()
庄夏接过火火手中的杯子,随即轻轻一摇晃,原本空空如也的杯子便又是满了。
乳白的的地乳好似牛奶,雪白的颜色,散发出淡淡的芬芳。
这是世界树的那个灵池所诞生的物质,原本的吞噬者精粹,如今成为了地乳。
在世界树吞噬下吞天王尸骸后,多年时间的消化,无量的地质精华被世界树收为己有,才诞生了这样的天材地宝。
地乳,顾名思义,地质精华所汇聚的宝物,哪怕就是巨天世界,也非得上好的风水宝地才有可能出产。
机缘巧合之下,加上数百万年的精粹汇聚,才会自然诞生,而且或许数万年都不会出产多少。
中正平和的地乳,用以修炼,不仅几乎没有杂质可以快速吸收,更不会造成修为的虚浮留下后患。
哪怕是一些大型宗门,运气好寻到一个地乳池,那也会当作宝贝一样看待,专门培养宗门的天才。
而今,庄夏却有了一个专有的地乳池,这样的好机缘可是少有的。
火火接过杯子,小口小口的喝着地乳,甘甜的味道伴随着庄夏的关怀暖入心中。
随即,两人开始吃起午饭来,粗茶淡饭却是两人的温馨。
这个小小的石屋,是他们亲手造就的,每一块石头,都是庄夏开凿劈就,随后做成了他们这小小的家。
而家中的家具,是两人商量了不少时间才决定的款式,仿佛,这个小小的家他们会住下一生。
玄武部落的族人们很是新奇地看着两个孩子捣鼓,还以为他们在玩过家家。
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两个孩子还真的造了一个小房子,甚至连家具什么的都一应俱全,像模像样的。
难道他们两真的如火火天天喊着“夫君”一样,两个小娃娃已经拜堂成亲了?
开什么玩笑!
不过让他们惊讶的是,庄夏居然没有开口否认,这就说明他承认了。
这个大新闻可是将他们雷的不轻,观玄武部落上千年历史,这也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呐。
两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没有长辈在场的情况下,就这么私定终身了?
是不是他们太老了,已经不懂爱情了?
就这么,在他们见鬼了的表情中,两个孩子就这么生活了下来,而已住就是四年。
漫长的时间过去,庄夏和火火的小日子过的有条有理,如胶似漆的的模样,那恩爱秀的,让那些老夫老妻都羡慕不已。
他们也真的相信了,两个孩子不是过家家的玩闹。
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的感情,恐怕也比不上庄夏和火火那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小夫妻吧?
“火火,今天我就打算进阶罡气境界了,磨了这么多年,也该到下一步了。”庄夏开口言道。
四年的时光匆匆而逝,早在一年前,他就接近二十万巨力了,可又硬生生磨了一年,达到一个极限。
如今除了大巫血脉的增长能给他带来力量,肉身境的他,已经走到尽头了。
“夫君,火火也快了。”火火哪怕天天晒晒太阳,修为也轻轻松松的追在庄夏的后面,稍微花点时间,竟然也到二十万巨力了。
只能说,火火传自父母的天赋太高,极强的血脉之力,让她走的很快很稳。
这就是神女的天赋,只要付出努力,火火早晚会进入神级领域的。
虽然庄夏如今胜过她,那也是花费了不知几倍的努力才做到的,更有着自己的机缘,否则,想要和火火并肩甚至超越,那真是痴心妄想。
当然,照火火的说法,她的天赋在神灵子嗣中,那也是最强的一列,谁让她爹娘那么牛呢。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投胎真是一门技术活,家门好,绝对让你少奋斗几万年。
下午,练武场上,庄夏盘坐着,安静而祥和。
不多时,他调理好状态,整个人处于巅峰,随即浑身的气血蓬勃而起,心跳声如同擂鼓,血液奔腾不已。
如此状态下,血肉之中的精气一丝丝的溢出,旋即汇聚至丹田,凝聚成为雾状。
身体中抽取而出的精气越来越多,雾状的精气不断被挤压浓缩,直到庄夏的丹田被填满了。
庄夏的肉身,经过一番的练气,自身体中提取了不少的精气,如今盘踞在丹田。
这算是初步踏入罡气境界,接下来他还要不断练气,使得自身的雾状精气越来越多,积蓄足够的力量打通全身经脉。
练气需要花费时间,因为身体的精气,只有在身体处于巅峰状态才能提取而出最精粹的精气,而打通经脉也需要不少时间,到了那时,罡气境界也算走完一半了。
这样的精气,或许称为元气更为合适,身体的精华本元。只要打通经脉,便能在运气中自动增长元气。
元气能够反补肉身,以元气蕴养、淬炼肉身,使得肉身再次进步。
而当元气沉淀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再度压缩,化为罡气,其凝炼程度远胜元气十倍。
如此,肉身与罡气共同进步,相辅相成,推进之中再次达到一个极限,之后就可以考虑进阶周天境界的事了。
庄夏的肉身何其坚固,一身的气血胜过一般的罡气境界圆满,提取元气的速度迅猛,短短时间便蓄满的整个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