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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起来。
离开众人视线,大货车在离相撞点七八米后,才停了下来,可当他们前去寻找孙妍的身躯时,却不翼而飞,别说人影,就算是一滴红色的血液也没有。
“人呢?怎么不见了?”
“难道见鬼了?”
“难道穿越了?”
各种疑问同时出现在众人脑海,不过更多人都占同是遇鬼和穿越,因为没有比这更合理的猜测。
其实孙天宇现在的速度,并没有达到肉眼的极限,即便刚才他用尽全力狂奔,依然留下一条黑影,只不过在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孙妍身上,而两人在离开的哪一瞬间,货车的身影又冲了过来,所有,没有人把孙天宇这如同世外高人一般的高高手联系在一起。
被孙天宇抱在怀里的那一瞬间,孙妍也从呆泄中清醒过来,不过她的第一念头不是被救了,而是“好傻,到底是谁这么傻?”她还没有来得及转过头看是谁为了救她,就要和她死在一起时,她再一次惊核的张开小嘴。
“快!”只感觉眼前一道光线,迎面吹来的飓风,几乎可以让她窒息,然后她就出现在数百米外的树林中。
“我居然没死。”孙妍不敢相信的睁开双眼,小心肝还在砰砰直跳。
每个女生都会幻想自己生命中的白马王子,而今天,她孙妍遇上了,在刺激和惊醒的双重刺激下,孙妍迫不及待想看清楚救自己的人是谁。
虽然被人环抱在怀里,很不舒服,但孙妍却没有让孙天宇放手的意思,而且这样的情况下,她觉得很幸福,甚至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第十四章 白马王子?()
“是他!居然是他。”看清楚救自己之人后,孙妍不可置信的望着孙天宇,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救自己的这个人,居然会是自己同校的学生,而且还是那种坏事有他,好事永不出现的人。
但这个想法,只是在一瞬间就被推翻了,此时,孙天宇在她心里的定位非常高,而且在不知不就中,白马王子的定位,都在随着孙天宇所改变,就算是这有点瘦弱的身板,在她看来,也变成是她自己喜欢的类型。
确定自己没有因为救人后被发现,孙天宇绷紧的心也放松下来,然后轻轻把孙妍放在地上。
“孙天宇,想不到你居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孙妍满脸兴奋的看着孙天宇,一抹娇羞在她脸上闪过。
“武林高手?给我提鞋都不配。”年头一闪而过,孙天宇轻微点头,摆出一副仙骨道风的模样,道“这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希望你能保密。”
救人不图回报?孙天宇不是这样的人,在他的字典里,有这样一句话,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但前提也得看那是什么人,如果孙妍是一位美女,在他眼里能打90分以上的女子,就算没有机会,他都会想办法去泡她,何况如此绝佳的机会,怎么可能摆出刚才的那副仙骨道风,为了不太惊世核俗,只好几个跳跃,消失在孙妍面前。
看着孙天宇离去的身影,孙妍露出一脸自信,暗道“孙天宇,你逃不过本小姐的手掌心,我们走着瞧,我就不信平本小姐的智慧加容貌,会征服不了你。”
在救下孙妍后,孙天宇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考虑怎么样去弄钱,现在他兜里只有一百九十七块钱,对于现在话的都市来说,只能用空空如洗来形容,那点钱,连吃顿饭都不够,更别说中午自己可答应过周欣要去买一个手机的。
想到兜里的钱,孙天宇只好苦逼的摇头。
现在的他,虽有一身孔武之力,却没有一个赚钱的好方法,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说的就是他这样之人。
“抢银行?不行”“打劫?不行”“偷盗?咦!这个想法不错。”
考虑半天之后,孙天宇终于想到一条快速赚钱的捷径,那就是偷盗,当然,他偷盗的对象是那些富人,心里却美名曰“这叫劫富济贫。”#65279;
青山市虽然不是华夏国的超一流城市,但也能在六百六十一个城市中排行前几十,而且青山市重在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在空气质量上,也是顶尖的,因此,青山市这个不算超一流城市,有钱人还真不少。
只是在少许的考虑,孙天宇就选定了这次的目的地,云天山庄,云天山庄虽位于青山市郊区,但里面住的人,绝对是实打实的有钱人,而且这里是距离孙天宇家最近的别墅区。
夜晚十点左右,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在夜色的遮掩下,孙天宇一路急速狂奔,在路边灯光的照耀下,只能看到地上的倒影闪过。
从青山高中到云天山庄,大概有十公里路程,而孙天宇跑完这段路程却只花了短短几分钟。
来到云天山庄外,看着里面一座座霸气优雅的别墅,孙天宇手心握拳,心里暗暗发誓,不久的将来,他要名正言顺的走进去,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的偷偷摸摸。
一番观察后,孙天宇化作一道黑影,利用自己特殊的感应,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避开门卫和电子眼悄悄潜入。
进入云天山庄,孙天宇随便找了一栋别墅,一个跳跃就从窗口潜了进去,凭借他的速度,根本就不担心被人发现。
不得不说孙天宇的命有点好的同时,也很背,接连进入两栋别墅都没有任何一人,而他在两栋别墅里都没有找到任何现金,首饰到几件,还是比较值钱的那种,不过这些首饰他都没用动,人靠衣装,首饰,绝对是女人打扮的一个关键,他自认为自己是有修养的无赖,所以他不屑去拿女人的东西。
在经历过两次潜入别墅的经验后,孙天宇也变得大胆起来,直接朝下一个目标走去。
云天山庄的一座别墅内,一女子闭着双眼,透过窗口看着天空祈祷,道“上帝!我的白马王子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当她祈祷完后,悄悄张开双眼,就看到一男子犹如天神般,轻飘飘从天空飘落,站在她所望着的窗台上。
“你是上帝赐给我的白马王子?”女子双眼发光的看着孙天宇。
其实孙天宇还没有跳到窗台上,就已经知道里面有人,只是她被女子许的愿望给惊了一下,加上他的速度太快,一不留神就已经落在跳跃选择的目的地。
见眼前那名女子用花痴般的目光望着自己,孙天宇有点毛骨悚然,自己这瘦弱的身板,和对方只能用反差来形容,此时,孙天宇恨不得煽自己一个耳光,干什么不好,偏要想走捷径,选择偷盗,偷哪家的不好,偏偏选择这栋别墅。
“不是!”话刚出口,孙天宇脚下一蹬,身体就往外飞去,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我的白马王子。”
悲愤的声音从孙天宇消失的那栋别墅传来,犹如狮子大吼,那穿透力,几乎整个山庄之人都能听到。
第十五章 天狐张启凡()
偷盗不成,还被抓个正着,虽然成功跑掉,但孙天宇心里还是很郁闷,如果许愿的是一个美女,那该多好?
漫无目的游走在市中心,孙天宇从兜里摸出花了两块钱买的烟,美滋滋的抽了起来。
就在孙天宇吞云吐雾之时,一位打扮得有点妖艳的女子和她面对面走了过来,大概离他还有一步之遥时,问道“小帅哥,需要特殊服务吗?”
“不需要!”孙天宇没有任何考虑就回绝了妖艳女子,他虽然不是好人,但却对这类人很讨厌,同时也怕得上什么梅毒,花柳之内的病。
妖艳女子鄙视的看了一眼孙天宇,转身离去,嘴里讽刺,道“穷鬼,穿得这么破烂,这个时候还在外面游荡,不就是想找特殊服务,装什么装?”
孙天宇不由得一阵苦笑,他穿的衣服虽然没有烂,也没有补过的痕迹,但在现在流行潮流的都市里,那身洗得发白的衣裤,真的只能用破烂来形容,摇摇头,自顾自往前走去。
“救命啊!”
前方传来呼救的声音,孙天宇额头微皱,疑惑的望着前方。
距离孙天宇大概还有一百米左右之处,有四个人,受害者是一个胖子,他跑在最前面,而后面不到五米距离的样子,有三个手拿砍刀,头发五颜六色的混混在追他。
在路灯的照耀下,即使有数百米距离,胖子也看到孙天宇的身影,眼看就快跑不动的他,不知为何,心里却升起一丝活下去的希望,速度比之刚才还快乐一点,同时心生一计,朝孙天宇喊道“兄弟,救命啊!”
在胖子发现孙天宇的同时,他身后的三个混混也同时发现了,不过他们一点也不担心,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傻子,否者一百个人里面有找不出一个二愣子出来救人。
可当他们听到胖子叫兄弟时,也愣了一下,这一愣,就把两者之间的距离,又拖后了一两米,不过在转眼,三人就明白过来,他们是被胖子给耍了。
武艺在身,孙天宇是艺高人胆大,把握着速度,不快不慢的往前走去。
见前方之人不快不慢的行走,没有丝毫帮忙的想法,三个混混对视一眼,脸上同时露出自信的微笑,继续朝胖子追去,在接近六七十米的追逐下,四人之间的距离,已经不足三米。
胖子体重一百八十多斤,跑了数百米,身体已经到了他的极限,根本就没有力气在跑下去,此时,他眼中露出绝望的眼神,在离孙天宇几米的地方,他已经看清楚孙天宇的穿着,一个计谋又出现在脑海里,大喊道“朋友,只要你肯救我,我出十万块钱。”喊完后,想想不对,在这个时代,十万块钱能够什么?连一辆车都买不起,跟别说房子,谁又肯搭上一条命呢?立刻改口道“我出一百万,只要你肯救我,我给你一百万。”
重赏之下,必有匹夫,他相信,只要对面之人有一点实力,就会救自己,一百万,普通人工作十年都挣不了。
遇到这种事,在自己有实力的情况下,就算胖子不以重金许诺,他也会救下胖子,不过既然胖子已经许诺自己,不拿白不拿,脚下一个跨步,就出现在胖子身后,藐视的看着三个混混,说道“你们走吧!这人我保下了。”
身后传来的声音,让胖子激动不已,脚下一软就摔倒在地上,趴着气喘连连,连站都站不起来,转头看着三个混混和孙天宇,双眼带着两种眼神,绝望和期待。
毕竟是三打一,而且混混手里还有砍刀。
追逐胖子一百多米,三个混混也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和巅峰时期比起来,现在的他们,最多不过有三分之一二的战斗力,比起眼前之人,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手里握着的砍刀。
其中一人举起砍刀,在手里摇晃,看着孙天宇威胁道“小子,不要多管闲事,否则哼哼!。”
“哼尼玛的!给你面子不要面子!”
话刚出,孙天宇的身影就动了,三个混混还没有反应过来,每人的肚子就被踢了一脚,飞出三五米才落地,一个直接昏迷,两个躺在地上痛的翻来覆去。
没有动用真气,孙天宇的速度虽然很快,但也只是超过普通人类的极限,但即便这样,三个混混也没有任何一点反抗的能力。
这一切,都被躺在地上的胖子看着眼里,这一刻,胖子看向孙天宇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友好和尊敬。
胖子全名张启凡,表面上是金凡娱乐会所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