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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草根混都市-第3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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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后,第一批酒开始装瓶了,样子很好看,也非常好喝,放了解酒石的果子酒,果真非同一般。

    马走日信心十足,受他感染,汤红娥也信心满满,认为酒厂很快就能做起来,她会成为明星企业家,有一回甚至跟马走日撒娇了:“啊呀,要是电视台来采访,怎么办呀。”

    马走日鼓励她:“别怕,我在你后面抵住呢。”顺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汤红娥立马就媚眼如丝了。

    然而理想是丰腴的,现实却老是那么的特别骨感,汤红梅试卖了一下,半个月,卖外去不到两百件,六瓶一件,

    也就是说,不到一千瓶,一瓶一斤不到一点,也就是半吨酒左右,而送外去品尝的,反倒贴出去了五百多瓶。

    不但销不动,而且是纯亏。

    汤红娥立马就慌了:“走日,我说了我不行的,要不,请姚副市长帮着出出点子吧。”

    “没得必要。”马走日断然摇头。

    他实际上已经转变了心态,但是,他必须站在汤红娥的立场上想这个问题。

    姚红娟她们瞧不起汤红娥,他就要帮汤红娥抬高地拉,如果酒厂的事,都是姚红娟她们帮着弄的,汤红娥永远要领她们的情,也永远不能跟她们站在同一水平线上说话。

    所以,马走日心中早已决定,这件事,他绝不会去请求姚红娟她们的帮助,他要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帮汤红娥把酒厂做起来。

    “那怎么办啊?”

    他心里的想法,没跟汤红娥说,汤红娥不晓得,心就慌里慌张的,买下酒厂杂七杂八什么的,几十万外去了呢,

    对她这样的老实女人来说,几十万,已经是不小的数字了,整天就象有块石头堵在胸口一样,有一种没得法子呼吸的感觉。

    马走日是最了解她的,就拍胸脯:“没得事,交给我,我亲自去跑销售,多少亿美元我都拉来了,还不信就卖不出几万斤酒。”

    他不是个欢喜吹牛皮的人,但为了安抚汤红娥,胸脯拍得山响,汤红娥对他是真的信得过,立马就有了信心,眼中满是柔情:“辛苦你了走日。”

    “我明天就去卖酒,不过你今晚要好好犒劳我。”

    汤红娥立马红霞双飞,轻轻的嗯了一声,眼珠子中好像就汪着水一样。

    然后她给了马走日一个惊喜,不晓得什么时候,她竟然买了润滑油在家里,晚上便拿了出来,在马走日怀里喘着气呢喃:“你不要收着,再大的劲我也不怕……。”

    马走日惊喜异常之下,却又散发着一点怜惜,汤红娥是那种较为守旧的女人,

    按理说,马走日不说这个要求,她是不会主动买这一类东西的,为什么闷声不吭的买了来,肯定是给姚红娟她们刺激到了,所以不顾羞耻的,想要讨好他。

    “姐,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的。”

    马走日没辜负她的心意,但在把她折腾成一滩烂泥的时候,也在心里下了保证。

第556节妻妹姐夫喜相随() 
第二天,马走日去汉东市,亲自跑销售,汤红娥清早起来杀了鸡,给他做了鸡丝面,昨晚被弄个半死,这个时候却是容光焕发,就好像浇足了雨水的海棠花,绽放出惊艳的美丽。

    而且她是生过孩子的女人,相比于姚红娟她们,更有一种少妇特有的玉润珠圆,说不出的诱人。

    邵晓雯也在,她是已婚女人,看到汤红娥这个样子,自然晓得是怎么回事,心中暗叫:“昨晚看来是给喂饱了。”

    偷偷看着马走日的侧脸,没留心的夹了一下腿,牙齿咬着下唇。

    这是她一个招牌性的动作,碰到纠结或者心烦的事情,就会这个样子,但这一刻,她眉眼间,却很复杂,既是有几分气恼,却又散发着几分春意儿。

    马走日不经意抬头,一眼瞥到,倒是认为有些异样。

    邵晓雯连忙低头,心中砰砰跳:“给他看到了。”

    但随后又想:“看到了又怎么样,我就是想他睡了我。”

    这么想着,又抬起头来,可惜马走日却端起碗喝汤了。

    马走日喝了汤放下碗,汤红娥递上冒着热气的毛巾给他抹了脸,再把包拿给他,马走日出门之前,还搂着汤红娥的腰亲了一个。

    汤红娥有些害羞,但也没拒绝,眉眼中反散发着喜悦,陈老太在一边笑吟吟的,邵晓雯心中却好象有猫在抓着,一种慌慌的疼。

    乡下人欢喜烈酒,出劲的人,度数越高越得劲。

    城里人欢喜低度酒,低度酒养生,怡情。

    红日酒是果脯酒,度数不高,比葡萄酒高一点,这样的酒,在农村是没得什么销路的,销量也低,也卖不出价,必须要去城市。

    汤红梅第一站,就是汉东市,首先要打开汉东市省城,然后才说得上外州外市。

    然而红日酒虽然是经马走日以解酒石加工过的酒,但没得名气,又不是洋酒,所以虽然喝过的都说好,但要命的是,肯喝的人不多。

    现在酒类市城,要么就是高档的白酒,像茅台,五粮液,要么就是外国的红酒,像拉菲,

    国产红酒都没得什么市场,更不要说红日酒这种完全没得名气的果脯酒,所以说,马走日先是盲目自信了。

    他到汉东市,汤红梅在这边租的房子,一见面就诉苦:“姐夫,这酒几乎卖不动,没得人要,”

    “嫌我们老土,没得名气,要不我们重换一下商标,弄个西方洋名字,可以卖到夜店里试试。”

    “不急。”听汤红梅介绍了一下情况,比马走日想象的还要糟,马走日也意识到,先前自己有些盲目自信了。

    不过他晓得,汤红娥每天都跟汤红梅通电话的,而他是汤红娥所有信心的来源,所以,汤红梅可以不自信,他不行。

    “我再想想办法,你先忙你的吧。”

    汤红梅先说要跟着马走日混,但卖了三天不景气,她就又找了一个售楼的工作,当起了售楼小姐,还理直气壮的说,跟那些有钱的老板多联系,顺便就可以打开红日酒的市场。

    马走日晓得,她实际上是不看好红日酒的未来,马走日也不说,只让她忙自己的就好。

    汤红梅是个很现实的人,说起来,汤红娥跟她妈妈陈老太一点都不象,反而汤红梅象极了她妈。

    所以也不假思索的点头:“那好的,姐夫,你放心,我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向顾客推荐的,”

    “卖外去的这些,基本上就是这么先推销外去的呢,都是先品尝了,然后说好,回头来买的,所以你别说我只会送啊。”

    因为邵晓雯说她送外去的比卖外去的多,所以她有这话。

    马走日当然就安慰了她几句。

    先住下来,汤红梅租的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本来两姑姑娘合租的,那一个有事回去了。

    姚红娟和黄亚男在汉东市都有房子,但马走日下了决心,汤红娥的事,不和她们发生任何牵拽,所以不会去住。

    马走日本意也不想跟汤红梅一个屋子住,姐夫跟小姨子,汤红娥又不在这边,就有些尴尬了。

    但汤红梅不晓得怎么想的,一意挽留马走日住另一个屋子,马走日也不好强推啊,那就住下来罗。

    住下来第二天,马走日就后悔了。

    马走日醒得早,先起来,在客厅里开了笔记本,思考汉东市的酒类市场,汤红梅还是做了点功课的,这些材料,马走日就要好好吸收。

    这个时候吱呀一声,门开了,汤红梅走了出来。

    她穿一条鹅黄的吊带式短裙,裙摆都到了大腿根,最要人命的是,她里面没穿罩子,这个正常,女孩子睡觉,都欢喜把内衣解掉的,可她这么出来就要命了。

    马走日只看了一眼,连忙就低下头。

    汤红梅也愣了一下,这姑娘睡得昏头日脑的,显然把马走日给忘记了,看到马走日,她本来是想朝后缩。

    可马走日快速的低头,她却乐了,不朝后缩了,本来遮着胸前的手,也放了下来,反而喊了一声:“姐夫,起这么早啊。”

    “哦。”马走日不好抬头,答应了一声,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我看一下材料,你收集得还是蛮齐全的呢。”

    “那当然。”汤红梅沾沾自喜了:“我是谁啊,我在汉东市,混五六年了呢。”

    汤红梅说着,竟然还款款的走了过来,看了一眼电脑,还给马走日指点:“主要是这两家,还有这家。”

    她说着,伸手滑动鼠标。

    她要滑动鼠标,就要弯身,而这一弯身,衣领前倾,睡衣本来就很宽松,再朝前这么一倾,好么,所有的风光全露出来了。

    马走日都不要转动眼珠子,只眼角余光一扫,就能看个丁是丁卯是卯。

    那一刻,马走日真不晓得自己是种什么的心情,想不看吧,可这是人男的本能,又还掌控不住,看吧,又认为有些难为情,特别认为对不住汤红娥。

    而汤红梅却完全没得感觉,也许察觉到了,也不大在乎。

    她虽然来自农村,却尽可能的学城里妹子,露个胸撅个屁股什么的,并不怎么在意,海边游泳,万人跟前穿三点式,也很自在。

第557节小姨子一半是姐夫的() 
汤红梅指点半天,马走日是坐立不安,好容易,她终于直起身子:“就这些,实际上你只要打开这几家,汉东市就差不多了,”

    “但我说句气馁的话,姐夫,想靠红日酒打开销路,基本是不可能的,”

    “华夏人啊,要不就是喝高度酒的老酒鬼,要不就是喝洋酒祟洋媚外的假洋鬼子,那些会所里面的低度酒市场,基本清一色洋酒的天下。”

    说到这,她瞧不起的冷嗤了一声:“那些所谓的国际牌子红酒,不好喝得要命,说大实话,连先前的红梅酒都比不上,更不要要说我们的红日酒了,”

    “但没得办法,很多华夏人都祟洋媚外,还就欢喜喝这种涩苦得要命的酒,因为可以装逼。”

    得,她还有几分愤怒青年的气概,马走日都不晓得怎么回她了。

    “啊唷。”汤红梅指点半天江山,突然喊了一声,按着肚子,跑进了洗手间。

    洗手间就在客厅一角,门还是那种带一半玻璃的,汤红梅上了厕所,又还开始洗澡,马走日只要抬头,就可以看到里面一个朦朦胧胧的身影。

    再然后,马走日又发现了汤红梅的一桩怪处,这丫头一边洗澡,竟然一边唱上了歌,还别说,声音还蛮好听的。

    奇了怪了啊,陈老太如一根干瘪的老苦瓜,可她养的这两个姑娘,不论是汤红娥还是汤红梅,却都是十足的美人胚子,无论身材长象还是嗓音,都相当的不错。

    马走日没听汤红娥唱过歌,但听汤红娥喊过床,那低低的嗓音,好听极了,而汤红梅唱歌,同样很好听。

    “哪天要红娥唱个歌听听。”

    马走日这么想着,拿着电脑进了自己房间,客厅不大,到卫生间不过四米左右距离,这么隔着毛玻璃,朦朦胧胧的,汤红梅不在意,他有些受不了了。

    原以为进房可以躲开了,结果他想错了,没多大一刻儿,汤红梅在外面喊了:“姐夫,我忘拿毛巾了,在阳台上,帮我拿一下哈。”

    声音还娇嗲嗲的,马走日可就挠头了,这叫什么回事啊,可不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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