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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一次恋爱-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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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取车吗?我们可以一起。”男人低下头,笑得温和而有些羞涩。
  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喜欢她。
  白露这才想起来,其实她的条件一点也不差,一直以来她也不缺追求者,刚进公司的时候,基本上大多数单身男士都对她有过好感,男人就是曾经的其中之一,只是白露拒绝的人太多,连她自己也不记得了,也许她不知道,除了迟允,对于任何人她都太过冰冷,渐渐地,在她身上吃过闭门羹的人太多,人们这才识趣起来,这个女的不是有男朋友了,就是要求高着呢。
  你看,这些年,她都过着什么生活?在一棵树上吊死,还是一棵万年不会变心的死树。
  余光突然瞟到从大厅正在走出来的人,白露呼出了口气,高跟鞋轻轻一崴,男人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她的手腕,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吧?”
  身后的身影越来越接近,白露微微一笑,顺势就靠在男人手臂上循着支撑点,她咬着唇,有些为难,“脚,有点痛。”
  “那,那”,男人支吾了半天,终于鼓足了勇气,“那我背你吧。”
  “不必了!”迟允突然插了进来,在所有人还没有做出反应的瞬间,白露已经被凌空抱起。
  男人傻了,半天回过神来,结结巴巴了半天,“老……老……老……老板。”
  迟允面无表情瞥了他一眼,“你可以走了。”
  闻言,男人立刻跟得了特赦似的就差没给他插对翅膀,哪还管的上白露,笑话,这艳福他可承受不起,老板连自己父亲的公司都可以面不改色地吞下来,他这么个小角色可惹不起。不过男人倒也上道,临走前还知道要把雨伞留下来,可他若知道他那老板连正眼都没瞧一下就把雨伞扔在一边了,不知道是不是会特别后悔淋雨落了个大感冒。
  “放我下来!”男人一走,白露立刻就发话。
  “不是说脚痛?”迟允望着白露,满是嘲讽。
  白露对他的态度很不满意,也懒得再多说什么,只再一次重复,“我说放我下来!”
  “他喜欢你。”迟允直接用了个陈述句。
  “是又怎样?”
  “那你喜欢他吗?”迟允皱眉,他很不满意,“你刚故意勾引他。”
  “勾引?”虽是事实,从迟允口中波澜不惊地说出来,白露还是觉得心底抽地痛了一下,她自嘲道,“我就勾引了又怎样?难道我就不能有人喜欢?迟大老板,你不会认为你不喜欢我,这世上所有的男人就都不会喜欢我了吧?”
  “当然不是,你很漂亮”,迟允皱眉,他发现他不喜欢这样妄自菲薄的她。
  对,她很漂亮,会喜欢她的男人应该有很多。
  “漂亮?呵,漂亮”,白露突然仰起头笑了出来,“我当然知道我漂亮,可是,可是你都不喜欢我,这样就没有意义了啊,这样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啊!”
  迟允怔怔,半晌,嘴角有浅浅的笑意微不可觉的蔓延开来,“那你就继续只喜欢着我。”
  “迟允,你还真是什么都不明白。”
  迟允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白露突然变得很伤心,她直接从他怀里挣开来,慢慢走进了雨里。
  “我是不明白”,迟允冲过去拉白露,她挣扎,他费了好些力气才让她面对着他,“我到底不明白什么?”
  “迟允,我已经25了,没有几年青春可以挥霍了,既然你不能给我想要的,那可不可以不要再耽误我!”
  大雨落在身上,真的不是一般的凉,就连迟允突然落在唇角的吻,白露都觉得那般冰凉,用力推开来人,白露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冰凉的雨水一下浸润,她一个哆嗦。
  为什么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他就是不明白呢?
  “迟允,如果你不喜欢我就别再这样亲我了”,白露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嘶喊,雨水脆弱的淋下,她的视线只剩下一片迷雾中的疼痛,“你的吻总是那样轻率地落下,可是我却总是那么轻易地越陷越深,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你都不喜欢我……”
  接下来的话全部都被堵在了喉咙口,白露努力想睁大眼睛,却只能在雨水中痛苦地闭上眼睛,迟允的吻从来没有像此刻般来得虔诚,他紧紧护着白露,把她抱在了怀中,“我看从来不明白的那个人是你吧?”
  他有点生气,“我每次都那么认真地想要吻你,却都被你拒绝,我以为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吻自己的女朋友,却被说成轻率!你也想想我的感受吧。”
  “女,女朋友?”白露眨了眨眼睛,她想了很久,确定不是她在自作多情吧,“可是你都没有说过。”
  迟允有点懊恼,他一下子站起来,“所以我就说你继续只喜欢我嘛!”
  白露跟着站起来,她拽拽他的衣袖,郑重地点点头,“会的,我会一直都只喜欢你的,真的,我保证。”
  “丑死了”,迟允瞥了她一眼,立刻转过了身去,白露扑哧一声就笑了,才知道他原来这么别扭,所谓的乐极生悲,她阿嚏一下,大大的一个喷嚏立刻冒了出来。
  迟允皱眉,白露还在捂着鼻子,又是一个凌空公主抱,大雨滂沱中,她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迟允,刚刚不是我的错觉吧,你是真的喜欢我,对不对?”
  “……”
  回答她的是呼呼的风声,雨水落在玻璃窗上的嘀嗒嘀嗒声,白露闭上眼睛,她觉得她好像要感冒了。
  事实上,她烧的很厉害,迷糊中有人给她盖上了暖融融的被子,敷了一晚上的湿毛巾。
  还有人握着她的手,亲吻她的额头。
  白露很想勾勾嘴角,她想露出一个最好看的笑容。
  真好,她觉得她好像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她听见有人在轻轻述说——
  对,我不喜欢你,可是我觉得,我好像可以试着慢慢爱上你。
  白露想——
  那,我们就试试吧,好不好。
  番外三:谢谢
  第一次接受采访,谢芳华有点不习惯对着镜头,一直摆着同一个动作,她觉得嘴角都已经完全僵硬了,摄影结束,主持人过来握了个手就走了,毕竟不是什么大牌明星,人家也不是特别的殷勤,她自己倒也不是特别在意。
  揉着腮帮子从摄影棚出来,阳光有点明晃晃地刺眼,她抬起手去遮挡,不禁轻轻笑了,这里的天气明媚,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她不是个高调的人,怎么就会答应上电视了呢?她想了很久,在镜头前把自己呈现在所有人面前,或许只是为了让有些人看到,只想告诉每一个关心的她的人,她很好,真的,她一个人生活的很好。|公子肉整理|
  人生果然是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曾经的她又怎么会知道,有一天她的游记会在博客上引起广泛关注,还有人找她出旅行志,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初留在小镇,是不是真的就会车间碌碌无为,只待结婚生子,那样的生活果然不是她想要的。
  这些年,她世界各地走,一直都没有固定的住所,从云南金沙江虎跳峡回来后她就直接来了台湾,她想把中国的几个峡谷都一一走过来,在台湾的小旅馆安顿下来,打算第二天再顺着地图去找太鲁阁大峡谷。
  简单冲了个澡爬上床,她打开笔记本,毛巾一下一下擦拭着湿发,博客上又多了许多新留言,忽然视线就被页面底下的一条留言吸引住,她的手顿了顿,毛巾被扔在了一边,她抱起笔记本放在腿上,又反反复复看了几遍才确定自己没有眼花。
  夏离她要结婚了!
  谢谢,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这条留言,我和孙落要结婚了,其实我们都很想你。
  留言是几天前发的,她到现在才看见。
  谢芳华走到窗口,窗帘拉开来,灯火阑珊的街景,她忽然就寂寞了。
  这么多年,她没有回去过,也没有和任何人联系过,会定期寄钱回去,拿到第一本实体书的时候,也有给夏离寄去过一次,可是她大江南北地走,地址从来没有固定过,想凭此找到她,其实很困难。
  好像一路上结实了很多朋友,又好像其实没有一个是朋友,微笑,握手,再见,然后又是一个新的旅程,一个人独来独往,以为已经习惯了,以为这就是理所当然的生活,可是不明所以,看到来自家乡,来自熟人的一条陌生留言时,怎么心就猛地暖了一下,水汽怎么就氤氲在眼角,越来越控制不住。
  想念?怎么会不想念,原来,她也是同样想念的。
  每时每刻,她都在想念家乡每一处景物,每一个人。
  留言下面还留着夏离的联系方式,可能是担心被陌生人骚扰,她只留下了QQ,却也已经足够。
  谢芳华半天才把QQ号码输入,请求加为好友,很快就听到了咳嗽声,才一经确认,请求视频的窗口就立刻弹了出来,看到记忆中那张淡淡微笑着的脸,谢芳华忽然泪水就落了下来。
  原来,我真的那么想念你们。
  几乎没有犹豫,立刻结束了台湾的行程,第二天一早就定了机票飞回去。
  夏离的婚礼定在一个星期之后,她希望可以出现在对方的婚礼上,献上属于她的那一份祝福。
  怀着忐忑的心情首先回了趟家,站在门口却是始终没有勇气踏进去,过去以为不够优秀的自己在父母心中只是可有可无的,可是在见到越发伛偻起来的的老人抱着自己痛哭流涕,才明白,家人,是与生俱来的难以切断的割舍。
  而朋友,或许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她和夏离的见面显得温馨而自然的多,呆怔,微笑,拥抱,这算不算无声仿有声呢?
  “新娘最喜欢吃的三道菜是什么?”
  孙落被拦在新房门口,一群看热闹的人非得要个答案。
  “嗯……鱼,是鱼,夏离最喜欢吃鱼。”
  “这才一样呢?还有,还有……”新房外面是越来越热闹了。
  “红烧,清蒸……嗯,还有个水煮……”
  孙落斟酌了半天的答案,夏离在屋里噗嗤一声就乐了。
  “那新郎就对新娘说个三句情话吧。”
  还真的是不依不挠了,孙落直接推开了挡在门口的人,一眼就能看见坐在床沿的夏离。
  “我爱你”,孙落朝前走了一步。
  “我很爱你”,孙落又距夏离进了一步。
  “我最爱你”,孙落再朝前走了一步。
  “我只爱你”,孙落牵起了夏离的手。
  这一次,是谢芳华忍不住轻轻笑了,她觉得那天的夏离特别的漂亮,穿着婚纱的夏离浑身都散发着非一般的光彩,她的一颦一笑都像是百花开放在娇媚的春季,靠在孙落身边的夏离如此幸福,她站在一边静静看着,周遭如此喧哗,不知怎的就觉得心口那般柔软。
  最终,在一起的还是最初的那个人,这份感情美好的如此有始有终。
  而自己呢?夏离问她,她的幸福在哪里?
  她想,不远了吧,她还在半路,也许就在前头,也许再走几步就是了。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记得要忘记啊,夏离这样告诉她。
  她笑了,那是不需要忘记的事情,从来没有莫名记起,也就无需刻意忘记。有那样一个人放在心里偶尔纪念着,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
  不是真的非他不嫁,年轻时说着再也不要结婚了也不是随口说说的玩笑话,只是人就那么小,心就那么大,喜欢一个人是一个太过漫长太费精力的事情,当喜欢一个人变成了一种习惯,想的念的已不再是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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