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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蓓殇。”一道男声起。
是、是,他的确是来找她的,她听到了。
张厉风第一次在教室外等不是美女,也不是女朋友的人下课,他为什么要在这里等吴蓓殇,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只是随心一走。他觉得吴蓓殇似乎不想出教室门,于是大声叫她名字。
吴蓓殇搞不清楚状况,她认识这位仁兄吗?确实长得很眼熟,但哪位。她选择客气的打招呼:“你好。”
张厉风以为经过上次的事,她会知道自己是谁,可她现在一副参见陌生人的样子算什么。“你不记的我是谁了?”
兄弟你真聪明,我不说也知道。
“张厉风。”记起来了吧。
啊~想起来了,学校有名的花花公子,花心大萝卜。“您好。”吴蓓殇这次用了尊称。
马雨妃在旁忍不住想大笑,这场面真是有趣,想必学校有名的张厉风从没经历过被别人忽视的感觉。
张厉风心想这又是闹哪出?“我有事找你。”
于是场面上演牵手大戏,吴蓓殇想反抗也挣脱不了,马雨妃则是当着她的面甩出小手绢欢送她离去。马雨妃相信张厉风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情,毕竟这里那么多双眼睛看到他们俩在一起,如果出事,证人多的是。
但凡他们走过之处,必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留念,大家齐齐发微信朋友圈,@微博号。
商芷清正在刷微博就看到这条最新消息,瞬间就撕毁了她想与张厉风重归于好的决心。有人发文“张厉风放弃森林改吃小草”,底下评论蹭蹭涨。
放风筝的线:花心男及时醒悟,为爱痛改前非。
我爱水煮鱼:她抢了我的男人,我恨她。
伤心是A:楼上说的好,我给十万个赞。
幽灵佳佳:女主是谁,我不认识,路人甲?
生活有滋味:我看她就比那个什么风骚才女商芷清好,行的正,哪像她爱劈腿,我求老天下道雷劈死她。
美食美不美:我曾经看到她和宁宇轩走在一起,两人好的打波,原来不是我眼花。
我是头条君:我也看到过,那女人真贱,有了我们家帅帅还不知足,活该被甩。
伤心革命义勇军:同志们,我们一起发动水军的力量把那女的灭了,看她还敢嚣张,真把自己当才女了,我看就是一团臭气。
砰然心跳的回忆:说到才女我想到了陌殇大人,有谁能透露他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写的小说才叫有才。她/他是我的偶像^…^
路过的云:神秘人物,大家一起找出她/他
原本是关于张厉风的话题,结果变成了探讨陌殇大人的性别问题。
绿茵地,没有其他人在,很好。张厉风停下脚步,用深情的目光看着吴蓓殇,她没给出任何应有的反应,显得十分呆滞。
抱歉,她刚才在想事情,现在神游回来了。
吴蓓殇不待张厉风说话直接深入主题,“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她猜肯定没好事。
“你知道我身边的那些女人虽然长得美,但智商脾气都是那样,我觉得你不错,我们可以做朋友。”他是真的想和吴蓓殇做朋友,没有半点虚言。
她没听错吧?像他这样的“伟人”要和他做朋友,送他两个字,“不要。”
“为什么?我有哪里不好吗?”
容她想想,该怎么回他。他是不错,如果换做其他女生怕是早就迫不及待点头,甚至最好从朋友升级成男女朋友。可一百万个女生都不是她吴蓓殇,她的心思很简单,远离这种危险生物,安分守己过完大学生活。
“同学,在我说出原因前,你可否拿开你的爪子。”赶紧松开,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居然给他第二次机会玷污她的手。
待他手松开,“你是不是牵女生成习惯了?”他点头。“那希望你改掉这个坏习惯,天底下并不是所有女生都喜欢别人牵手,就像我。”吴蓓殇一脸认真,因为她不是在开玩笑。
光说听她说的这段话就可以感觉到她和那些不一样,他明白。“原因。”
“张同学,你知道自己在学校很出名吧!我不喜欢出名,只想在学校平安度过剩下的大学时间。试想,不管是成为你的朋友还是女朋友都会成为其他人口中的焦点,我当然要拒绝你。”吴蓓殇决定一次说清楚,省得他再找她。
“我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他从来只有男性朋友,因为他一直认为女性朋友不需要。不是他自恋,就算他有女性朋友,那些女人一定也不是安好心。现在他难得想和一个女生做朋友,对方居然拒绝他。
吴蓓殇抬头回他:“我是认真不想和你做朋友,朋友,我有一个就够了,多了不要。”个子高了不起,害她仰的脖子疼。
许久不见他回答,吴蓓殇以为张厉风放弃,谁知对方突然傻笑,“我就是喜欢你,因为你不做作,真的很想你做我朋友。”
敢情这位仁兄把她之前说的话都当成了耳旁风,“你对于我来说是个大麻烦。”
麻烦,他不麻烦。张厉风与女人交往的时候是个优秀情人,分手就是陌生人,那是他们当初就说好的,互相撇清,没有任何留恋。张厉风自认他做的很好,也从来没有女人说他是个麻烦,所以对于这个词他很新鲜。他并没有生气,对方直话直说这点,他很喜欢。不像其他女生不敢说,有些甚至表里不一,最难看清。
他怎么不说话回她,也认为自己是麻烦吧,有自知之明就离她远点。瞧他,上次和他的照片被登上学校报纸,被人误以为他们正在交往。天晓得他们什么时候走在一起,她本人都不知道,其他人就喜欢在底下乱猜。
“我不管,别找我,再见。”吴蓓殇赶紧溜,她看到不少人往这走来,一定是刚才张厉风引起的骚乱,她要是再待下去,误会一定更大,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相比吴蓓殇的潇洒离去,张厉风还在纠结自己哪里不好,他改不就好了。人生难得知己,他好不容易看上一知己,决不能错过。他就是如此,看到喜欢的任何东西都会想方设法把它弄到手,吴蓓殇,他志在必得。
☆、12、桃花朵朵开
张厉风不知放弃为何物,他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找吴蓓殇,想说以他的诚意感动她,结果一见面都是同一种反应,问他哪位,他长得有那么容易让人遗忘吗?害他在厕所照很久的镜子,一直在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同学,你是谁?”“同学,我们认识吗?”越想越觉得她是故意的。
男厕所,其他人看着张厉风站在镜子面前晃了很长一段时间,心中忍不住腹诽他。他到底是在炫耀自己长得比他们好看,还是想说每天照镜子感觉自己越来越帅。
厕所外有不少女生学等着张厉风,她们都期待张厉风能瞧上她们一眼,凭吴蓓殇那样的长相张厉风能喜欢上,她们自认比吴蓓殇长得还要好,不可能错过机会。可是,帅哥,请你留下脚步回头看看她们啊!
张厉风哪有时间理她们,他准备继续挑战吴蓓殇,去找她们今天在哪用餐,准备随时刷脸以求认证。
她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学校四处的长椅,今天选择的是学校树林里一处隐蔽的小角落,看在别人眼中会觉得此地很凄凉,但吴蓓殇就是喜欢。学校那么大,哪里都可以坐,她偏偏喜欢其他人不会去的偏僻处,因为安静。马雨妃问过她怎么每次午餐都是吃一些面包、饭团、汉堡,尽是些没营养的东西。她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只是为了吃着方便,又可以随身携带,吃剩下放包里,饿了拿出来继续吃。马雨妃汗颜,她如果不是知道好朋友有小小的家底,估计和旁人一样以为她家境贫寒,平时才会如此节省。
马雨妃习惯了吴蓓殇吃面包之类,但还是怕她营养不良,每次都会带自己做好的食物给她吃。
鳕鱼三明治、什锦蔬菜沙拉、健康饮品、黄油曲奇,吴蓓殇咽下口中的三明治说道:“雨妃,你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好妻子。”像她只会泡面、煎鸡蛋、蛋炒饭。
她是很开心啦,蓓蓓那么称赞她,“我做的很好吃吗!这些东西都很简单,只是你不喜欢做而已。慢慢吃,还有。”她知道蓓蓓食量很大,每次都做很多。
事先声明,吴蓓殇不是饿死鬼投胎,她真的是饿了。今天一早上学还没来得及吃早饭,有个不知名的女教授点名找她,然后拖了她好久不肯放手,大至讲什么她忘了,记忆犹新的是女教授劝她做人要有自知之明。紧接着她就赶着回教室上课,只有趁下课时间嚼了几口面包,又被其他女生叫出去,一早上可为忙碌万分。
“蓓蓓,自从你和张厉风上报纸后就变得好忙,那些女生时不时找上门,你也真辛苦。明明和他没什么,非得被误认为有点什么。”如果这就是作为名人付出的代价,她才不要。
吴蓓殇吃着嘴里的东西不住点头,其实那些女生对她讲什么她全都忘了,因为她每次被喊出去都在无聊的发呆。当然这件事她不会告诉马雨妃,怕是被她知道要当笑话看。
“蓓蓓,有个男生往这里走来。”马雨妃看到了不远处的男性身影,只因有点距离她看不清楚对方的样貌,“不会又是张厉风吧?他最近追我们跑得很勤,有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
结果不是张厉风,而是很久未曾路面的宁宇轩。他穿着黑色正装,头发梳得锃亮,脸上带着一抹微笑向她们渐渐走来。马雨妃很少见到宁宇轩,但还是知道学校有这位名人存在,他的名气不下于张厉风,是众多花痴肖想的对象之一。
吴蓓殇对他有点印象,好像想到什么在马雨妃耳边交代了几句,马雨妃听完表情止不住的惊讶,原来宁宇轩是这样的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可惜了一个好长相。吴蓓殇为何会对他有印象呢?其实她早就忘了对方是谁,只是前几天她又在某个地方看到了宁少爷,那时他搂着美女哈哈大笑,哪会注意到她这样的小人物存在。言辞之间更是放肆形骸,吐露出作为他本性的真实。
马雨妃喜欢帅哥,但也是很挑,像宁宇轩太装的这种,果断弃之。仔细想想还是张厉风比他好,人家换女友交女友,大家都知道,里面背面都一样,至少一眼就可以看出好坏。
宁宇轩是看了校园报才想起有吴蓓殇这个人,也想起了之前没有完成的赌约,他不相信张厉风会比他的魅力还要多,就这么一个小女生别人都牵到手了,难道他还不行。于是他今天稍加打扮,相信那个小女生一定抵挡不住他的魅力,成功之后再把她甩了。他宁宇轩一出马,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他勾起迷人的笑容,“吴蓓殇同学,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宁宇轩,之前向你表白过的男生。”
“我知道,被我拒绝的男生,后来一直死皮赖脸追着我不放,还以为你是跟踪狂,差点打电话报警。”笑什么笑,本姑娘不上当。吴蓓殇本来就不爱笑,平时脸上就是面无表情,所以此时她就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宁宇轩。脸上从来不曾出现一般小女生的反应,与男人所想不同。
宁宇轩笑容僵在脸上,他没听错吧,跟踪狂,怎么会是这种印象。他明明记得之前每天拿花送她,向认识她的人打探情况,总是在她喜欢去的地方蹲点等她,这么一想,还真是有点像跟踪狂。不对,他不是跟踪狂。
他想要解释自己过去的行为:“我想你误会了,我那么做都是因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