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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金鳞才子”唐慎之,其人人品远远地胜过酒品,而且酒量也很是有待历练历练。
“……原本出身名家的千金大小姐们如果个个心比天高,都是难以外嫁的;不过想来人家的女儿家们出身极好,傲然清高一些,想着原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连青楼中的女儿们也都只凭借着自己出挑的相貌技艺就无所取舍,一心一意地只想着要跟天下的才子名士们长相厮守、或者只为了一较高低输赢,万事全都听凭了自己的小性子来决断好恶,却终究因为此事却去蹉跎掉了大好的韶光、仍旧算得上是要辜负了自己的美好青春、灿烂年华……可是,这些事情,却又能听凭谁人扼腕叹息才是?”
提道高子衡、洪临川这些人,皆都是唐慎之从小就一起长大的旧时好友。
凭借着往昔以来对“金鳞才子”唐慎之的了解,几个可以推心置腹的好友彼此心中想着:此子多半又刚刚痛失了心头挂念的哪位漂亮姑娘。所以一船上的知己友人们无不捧着酒杯、充耳不闻,任凭才刚刚失恋没有多久的唐慎之唐大公子在此处满腹牢骚、满嘴胡邹。
醉酒后的唐大公子一手端着酒壶、一手指点江上美景,本还待要再议论些什么,却忽然被一阵悦耳的笛声给打断了:
那阵笛声清脆婉转,摄人心魂……
“哎哎哎,”半醉半醒之间的唐慎之伸出手去扯扯近旁洪临川的衣袖,问道,“那边是谁在那里?”
洪临川顺着他伸手指着的方向望过去,果然看见不远处有一叶扁舟,正在缓缓向他们这个方向飘过来——
“看这个小舟的样子,倒是很像出自‘青馆’的风格……”洪临川眯着眼睛瞧了一会儿,便道。
“青馆、青馆……”唐慎之甩着他那个迷迷糊糊地脑袋想了一会儿,便揪着洪临川的衣袖,伸手指着他嘲笑道,“啊!……小川学坏了……知道‘青馆’了?……不错、不错,很有你们洪家长兄的风采……可是仔细来日被你爷爷和你爹知道了,回家之后关起门来捶你啊……哈哈哈哈哈……”
“……!”一番调笑搞得洪临川面红耳赤、尴尬不已,见他此刻醉得糊涂,也不认真与他计较。
唐慎之费劲儿地睁着眼,嘴上却不肯停下,嘴上絮絮叨叨地不知又嘟囔了一些什么东西,眼见着那叶小舟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借着酒疯不由得冲着那小舟大声无礼妄言道:
“这是谁家的风尘花朵啊?……人家风月场中的美人儿都是喜爱弹琵琶,怎么这一个就与众不同?喜欢吹笛子呢?……不错、不错、吹得还是挺好听的……”
高子衡、洪临川这帮人无一不是给他吓得心惊肉跳,恨不能立刻跳进江里头不要上来,只当做不认识这货就好了。
唐慎之迷迷糊糊地看着那小舟,却见不多时,一位素衣素衫的年轻姑娘手持竹笛款步走出来:
“奴家并不知公子们在这里游玩,只图自己一时高兴,就吹了一曲,若是扰了几位雅兴,实在失礼失礼……”
唐慎之看着那素衣素衫的年轻姑娘,酒突然就醒了。
……面前的这个女子,应该怎样形容她才好呢?
是了!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说得就该是这样的女儿家!
那位年轻的姑娘向唐慎之他们施了一礼,算是打过了招呼,便叫撑船的小童意欲将小舟划走。
唐慎之眼见着她就要走,急忙没话找话地说道:“这位姑娘,唐某见你的笛子吹奏得极好——我有一支家传的玉笛,不如就赠了给姑娘,可好?”
那素衣素衫的年轻姑娘听罢,浅浅一笑,应声回答道:“多谢公子美意,不过不必了。竹笛玉笛各有千秋,奴家还是更偏爱——竹笛的音色。”
唐慎之怔怔地看着那叶小舟远去的方向,直到彻底看不着了,连水纹都不再荡漾的时候,才回过头来,向着船上的众人道:
“瞧见了吗?这才是真正的女子——‘才色卓绝、一尘不染’……若是和她相比,这天下旁的女子,可算都是白活了……”
后来多方打听询问,唐慎之唐大公子才得知,自己那一日在江上偶遇的,正是青馆的“绝尘姑娘”。
事后他真是很想大嘴巴抽自己一通。
闲谈勿论人非,否则失了心魂……
君子不能背后议论旁人短长,可见此言非虚啊。
☆、第十六章 失落的繁华
唐慎之决定要再次回到元邑城是在两个月之前,那个时候天气尚冷,许多河流并没有破冰,不像此时百花含苞、柳叶抽芽,想来再过不多时日,漫山遍野便可呈现出一片万紫千红。
已经两年了,他已经两年不曾回到这里。唐慎之感觉自己上一次离开元邑城的时候,仿佛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一样。
而现今他重回这里,总觉得自己不仅年纪渐长,而且肩膀上扛着的担子也随着重了不少,心情心境却与以往大不相同。
做这个决定其实完全没有计划过。
进城的时候,骑马经过元邑正门儿的唐慎之唐大公子还是忍不住一阵吐槽:
“……临渊啊,你瞧瞧你瞧瞧,那城门口的一对汉白玉的狮子,是不是比之前咱们离开这里的时候旧了好多哇。”唐大公子伸手向身后一指,问着身边跟随着的那个年轻女孩儿。
那女儿家像个男儿汉一样,也自己骑了一匹银色短毛的骏马,英姿飒爽、好不得意。
“人家狮子哪里就旧了呢?是现今公子看着它们的眼光与以往不同了吧?……”洪临渊看着唐慎之说得那对汉白玉的狮子,她怎么就觉得跟两年之前的那一对,没有任何差别呢。
“是哦……”唐慎之低声喃喃自语地道,“……或许你这丫头说得也不错。”
上次离开元邑城,至今已逾二载,倘若要说当时他决意离开元邑城前往距离都城千里之外的嵦岭县赴任那个时候自己心中还烧着一把炽热的烈火;那么而今——他的胸中只长燃着一盏指路的明灯。
火未熄、心犹在。
——不过却再也不愿意肆无忌惮地烧成一片燎原之势。
“公子,你是想直接回府里去,还是先进京城去寻高公子、我三哥他们见上一面、叙一叙旧之后再回去?”说到回唐府,洪临渊心里头是一百个一千个的不情愿。倘若一会儿要真见了那个曾经逼死了唐慎之生身母亲,后来又企图要谋害唐慎之性命的歹毒妇人,她可不能保证会不会砸下一张冷若冰霜的脸来给她看……更何况那个恶毒的妇人还是自己的亲姑姑?!……反正若是能拖着不见就先不见了吧。无奈此行原本就是要陪着唐慎之进京述职的,要是这样都不肯回唐家看看,实在是不成体统,因此洪临渊也只好硬着头皮说服自己不要跟怨妇小人一般计较就好了。
唐慎之略想了一想,道:“先回家去。”
洪临渊忍不住白眼儿一翻,抖一抖缰绳,催着自己胯下的马儿跟在唐慎之骑着的马屁股后头闷着向前走。
二人御马走到城郊,这才驻足于一座看上去并不气派也不甚太大的旧宅子门前。
自打唐家家道中落之后,唐慎之的父亲便携妻带女地搬到了如今这座旧宅子里头居住着。说起此座宅子,本来就只是偌大的唐府于繁盛之时,被昔日风光无限的唐老太爷——也就是往日红透半边天下“金鳞才子”唐慎之唐大公子如今已然辞世多年的太爷爷,在一次暮春初夏时节里户外郊游踏青时,一时之间兴致所至,随便伸手一指敲定下来的一处山清水秀的闲置地方。唐老太爷眼瞧着这片地方背依青山、坐拥碧水,放眼皆是一片不错的好风光,风水极为不错。于是便突发奇想地命手下工匠们招人修葺了一座不大的宅子出来。
这处宅子一空就是空了几十年,一直也并没有什么人在此地居住,多年以来不过都是用来存放一些常年也用不着了闲置杂物罢了。
可是自从唐家老爷(唐老太爷的嫡亲长子)因病辞世之后,其子(唐慎之唐大公子的亲老爹)不堪忍受往昔街坊邻里的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更深觉自己无才无德,振兴家族无望,因而深觉得自己再无颜赖在京城中心的那栋府邸里居住。
说得也对,唐家昔日风光不再,若是强行留在那栋大宅子里面,守着一座自己根本就撑不起来的豪门空名头,每一日每一日,所能得到的除了耻辱、只剩怀念。因此唐慎之的老爹便借口着续弦妻子产子不畅需要静养的理由,忙碌了几年,不停地变卖田地家产,后又携着全家上下搬至如今这块清净地方,过着虽然谈不上清贫拮据,但是也的确不再富裕的“守拙归园田”一般的日子。
除却一两位无所归处的老仆从和年纪尚小的侍婢以外,家中的小厮侍卫们都被遣散回家,如今唐家大小事务,无论昔日身为伸手阶级的唐家老爷、唐家夫人,或者是唐家的千金大小姐,现在都是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地过生活。
每日面对的事务繁琐,不得逃脱,更没有什么娱乐。真是不可谓不艰难辛劳,不可谓不令外人感叹世事变化无常。
唐慎之来到自家门前,翻身下马,在大门外面站了好久,才终于推开了大门走进门去。
……这并不是我唐府的大门!
想我唐府的大门,并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总有一天,我唐慎之要亲手将唐家失去的一切尽数拿回来!……终会有那么一天的!
……即便并不是今日!
☆、第十七章 想见到的人与不想相见的人
屋前的院子里正有一个年轻明艳的女儿家在喂饲着两只幼小的乳鸽,这位女儿看着也不过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生得很是美貌动人。虽然她此刻只是身着时下并不十分流行的衣衫素裙,显得并不十分地千金富贵,但是却妆扮地轻快爽利,让人一见就觉得干净喜欢。
当她看见推门进来的人竟然会是唐慎之,那女儿家先是怔忪了一会子,过后却惊得似乎要跳将起来,立马丢下手中抓着的细碎粟米谷子,欢快非常地朝着唐慎之飞奔过来,笑容明亮地犹如新生婴儿那般无邪而美好:
“长兄?!真的是你吗?!……你终于回来了啊?!瑶儿真的好想你啊……长兄,你当年不是答应过瑶儿打点好身旁的事务,半年之内就必然要回来看望我的吗?……现在都过了两年多了,你怎么如今才想起来要回来看瑶儿啊……”
唐慎之任凭唐瑶儿用她刚才还握着用来喂养乳鸽、并没来得及擦拭的双手肆意地拉扯着自己身上的新衣裳,听凭妹妹将她沾满草灰的脑袋瓜儿倚靠在他的胸膛之间。他低头看着他唯一的亲妹妹,使用了一种近乎两年多来从未曾有过的孩子气一般的口吻,说道:“二年不见了,哥哥的瑶瑶妹妹竟然都出落成如此漂亮的俏丽家人了——实在是令哥哥快要不敢认你这个小丫头喽!……”
这话说得,唐瑶儿可不爱听。却见她正把自己的脸颊藏在哥哥唐慎之的怀里蹭呀蹭呀的,听完哥哥说的这话就立马娇嗔地“哼”了一声,口气闷然,说道:“长兄你这样的话,说得瑶儿可真是不爱听啊。什么叫做‘快要不敢认我这个小丫头’了?瑶儿两年之前究竟是长得有多丑吗?……”
唐慎之不禁哑然失笑。
当年在他远离京城、远离元邑前去嵦岭县赴任那时候,唐瑶儿年纪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