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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疑了片刻。沈妈妈道:“老奴也是猜的,娘/娘/的月事虽是不大准,但这一次隔得时间可有些长了,且娘娘最近老爱哭,忘性儿么……也有些大,老奴便猜着,会不会娘娘这是……”
沈妈妈话音未落,孟渊已然勒住了马。
“停车!”他举手示意,言罢又去看沈妈妈:“妈妈觉得有几分准?”
那一瞬间。他的眼神竟是灼人的期盼,灿然且明亮着,险些没晃花了沈妈/妈/的眼。
她连忙垂首。恭声道:“老奴瞧着,怎么也得有六、七分准,若是爷不放心,可请随行的军医来按一按脉,陈嫂子也懂一些。”
陈嫂子一直管着傅珺的吃食,略通些药理。
得了沈妈妈这句话。孟渊立刻便吩咐了下去,一面又叫过吴钩:“原地待命。准备调头。”
傅珺怔忡地看着沈妈妈,一时间无法言语。
她如何不懂沈妈/妈/的意思?她也一直奇怪,最近这段时间她的情绪时常失控,如今想来,说不得便是有原因的。
这念头只在脑海中转了转,傅珺的心跳已经快了起来,方才的离愁别绪尽皆消散,心底里隐隐生出难以言明的期盼。
车外的吴钩却是根本摸不着头脑。
他转头看了看已经远在身后的京城,又看了看眼前紧闭着嘴唇、神情严肃的孟渊。
这又是怎么话儿说的?
他的脑袋歪到了一边儿,简直想不明白孟渊这是什么意思。
这离京还没两里地呢,这就要回去了?他们家主子这又是怎么了?
心中虽是这般想着,他的身体却已遵循服从命令的本能,应了声“遵命”,便拨转马头,来到了旗官面前。
“大人有令,原地待命,准备掉头!”吴钩此刻神情冷肃、语气威严,很有几分上官的样子。
这支队伍原本便是受孟渊节制的,旗官闻言并无异议,打出旗语传下指令,这一大队车马很快便停了下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吴钩这辈子也不会忘记。
他方才自旗官马前掉过头,猛不防眼前便闪过一道亮眼的白光。
过了好一会他才弄明白,那闪过的白光,竟然是孟渊的那一口白牙!
他们家的主子居然在笑!
不是平素的那种淡笑或冷笑,更不是狞笑与嘲笑,而是开怀露齿、纵声长笑。那笑容如此灿烂,笑声又是如此清越,如鹤鸣秋水、鹰啸长空,刹时间穿透而来,直叫人心底微震。
吴钩捂着被震得发疼的胸口,半响没回过神。
他们家主子这又是怎么了,竟能笑成这样?
不就是吩咐停车待命嘛,这有什么可乐的?他刚才可瞧见军医上车了,军医还能弄出什么好事儿来?
此时,孟渊的长笑声终是停息,车帘启开一条缝,有女子的说话声传了过来,那声音清淡温柔,给人的感觉十分舒服。
虽不敢去细听那声音都说了些什么,但吴钩知道,这一定是郡主娘娘在说话,若问这世上有谁能降服住他们家主子,除了郡主娘娘再没第二个人。
轻柔的说话声持续了一会,便自停了下来,不消多时,军医便下了车,孟渊的面色也已冷肃如常。
他向吴钩打了个手势:“调转车头,回金陵。”简断有力的声线,却似饱含着激越与欣喜,言罢他便下了马,径自登上了车。
“遵命。”吴钩利落地应了一声,一直歪着的脑袋已经摆回了正常位置。
无论如何,他们这些追随孟渊之人,自是唯他马首是瞻,这会儿别说掉头回京了,就算孟渊说要攻打金陵,他吴钩头一个提刀跨马杀回去……当然了,这种情况是根本不会发生的,就算他们主子曾经有过这种打算,那也是曾经罢了。
吴钩甩甩头,甩去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飞快地传令下去。不多时,车队再次驶动,只是这一次,车队前行的方向,却是大汉朝的首都金陵城。
车轮辘辘,带动起一阵尘烟,小半个时辰后,西华门高大的箭楼已然在望。
傅珺依在车窗边,面上含一缕淡淡的笑意,只觉得胸中鼓涨着无法言喻的情绪。
孟渊小心地环着她,温暖的大手抚在她的手上,而她的手,此刻正轻轻按着小腹,那里面,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
前世今生,从未有一刻如此刻这般,让她觉出一种真切的幸福。
她抬起微湿的眼睛,看向窗外。
不知何时,天空已然放晴,朝阳在前方挥洒着灿烂金光,照亮了宽阔的大道,亦照亮了每个人的眼睛。
这一队车马,便如同行走在金色的河流中,沐浴着灿烂的霞光,带着新生的力量与希望。
她忽然觉得满足,前所未有地满足,那酸软而微甜的情绪,一丝一缕涨满了她的胸臆。
在那个瞬间,她想要笑,亦想要哭,然而最终,她只是紧紧握住了身边人的手,与他一同望着渐渐临近的城市。
在他们的前方,绚丽的红光正灿然跃出地平线,晴空如洗,风色正好。
(正文完)
后记
2015年3月,当我在电脑里敲下这篇文的第一个字时,我的心里有且仅有一个念头:写完它。
无论这篇文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何种态势,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又是何等形象,我都必须完成它。
与其说这是我的决心,毋宁说是我的执念。
虽然有着多年写作的经历,但我从来没有完成过一部超过十万字的作品,以前的我最常写的文体是散文,还是唯美抒情那一款的,我想从这篇文里你们可能也会感受到,我并不很擅长编故事。
于是,完成这样一篇超百万字的作品,于我而言有多么困难,你们也应该能够想象得到了。
好在,这篇文终于写完了,无论过程如何,其结果终究是如我所愿,我也长出了一口气。
不可否认,这篇文在诸多方面皆有不足,节奏、人物、细节与事件之间的勾连等等,现在回头去看,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承认,这确实就是我想写的“那一本书”,书里的人物,也已经尽我所能地接近了我所希望塑造的“那一个”。
就像我在某篇书评里所说的那样,我就是想写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就是想描摹一个普通人,她有着普通人的智慧与个性,也有着普通人内心的坚守与信念。
与此同时,我还希望塑造一个坚持不肯被大环境同化的穿越者,这种不被同化,不是“举世皆醉我独醒”的居高临下,而是“我就是我”的迹近于卑微的执著。
我始终觉得,这些存在于普通人心里的渺小而坚定的愿望,是这世上最迷人最美好的事物,也最能打动人心。或许并不能打动你,但毫无疑问,它打动了我。
身为作者,我总要先被自己的故事打动,才能奢望用这故事去打动读者。
我不敢说我做到了,我只能说,我已竭尽全力。
真的很感谢耐心的你们,陪我一同守在坑里直到结文;也很感谢包容的你们,给了我完成梦想的机会。
是的,写作是我的梦想,亦是我的信仰。
在人生行至中途时,我很庆幸能够领悟到这一点,放下冗余,拾起荒废的笔,写下了这篇文。我更庆幸的是,能够在这里与你们相遇,你们的每一句评论,都让我觉得写作不是那么孤独的一件事,至少,有你们在我身边。
刚才翻看了一下这篇文首发的时间,恰好是去年的五月间,而这篇文正文完结之时,也在五月。
五月,是蔷薇盛开的时节,是春暮夏初,万物生机盎然的时节。
不敢奢望你们每个人都喜欢这篇文,但我衷心希望着,当我再度回来时,仍然能够看到你们,再度与你们结伴同行。
姚霁珊
ps:接下来还三张番外,会以每天一章(二合一)的形式发文,发文时间为中午一点以后。
pps:还有第599章发重的问题,让大家多花了一次钱,非常抱歉,番外的最后一章会发在免费公众章节里,就发在这篇后记的后面,请大家移步过去看。
番外一 春闻笛
四月的蔷薇开了谢,谢了开,开开谢谢,翠翠红红,便如这人间岁月,总没个消停的时候。
傅庚自前湖拐进夹道,顶着半肩的花瓣儿,眉间拧出一个川字来。
前头的贺客挤了个满满当当,大花厅里已然热闹到了不堪的地步,他心头絮烦,实也不愿意再去前头听那些谀词,与傅庄别过后,便干脆避进了垂花门。
总归今儿成亲的是傅琮,长房才是最要紧的,他这个三叔少露几面儿,想必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夹道里没什么风,阳光正攀在墙头上,高高地擎起一面阔大的金旗,晃得人睁不开眼。他走得有些热,将外罩的墨绿袍子解下来,露出了里头靛青的长衫,衣摆下银线缠着蟹壳青,勾起森森竹影,千枝万叶虚虚地浮着,光线下一起一落,宛若随风摇曳。
“山樵……”他起头唤了一声,便又拢住了声息。
他倒是忘了,今儿来得人太多,山樵被大管事借去招待人客,忙得脚不点地,他身边便只剩下了一个畦田,却也在方才随傅庄去取东西了。
傅庚摇了摇头,顺手将袍子搭在臂上,眸光一转,便瞧见了肩上的花瓣儿。
粉嫩的蔷薇花瓣儿,安静地停落在靛青的衣衫上,像敛翼的粉蝶,他这厢轻轻一拂,那粉蝶便翩翩地飞了出去,牵扯着人的眼睛,像是由不得你不去细看。
只是。这世上万般的人与事,又哪里经得住细看与深究?越是华丽的外表下,掩藏着的。便越是阴暗与丑陋。
傅庚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些。
他想起傅珺前些时候偶尔透露的话风,还有她今天请他与袁恪演的这出戏。
傅珺在查色盲一事,他也是知晓的。今儿他与袁恪听了傅珺的安排,一着绿、一穿红,若说这里头没有隐情,他无论如何也不会信。
只是,他那个女儿一向口风很紧。她若不想说,他怎样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知何故。傅庚的心里浮起些隐约的不安,总觉得,这平南侯的繁花似锦、烂漫春光,只恐不得久长。
心里揣着这个念头。他走得越发心不在焉,待听见耳畔传来潺潺水声时,这才发觉,他已然站在了闻笛别馆的浅溪边儿上,眼前落英成阵、乱红飘坠,清澈的溪水里零落了无数的粉蝶儿,石阶上也满满皆是,堆雪似地铺了一层,却是东风卷得均匀。
傅庚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他原是想回秋夕居的。不想反倒来了此处,与秋夕居恰是两个方向,看起来他方才是想得太入神了些。
略停了停。他回身便往花障里行去。
今日女客来得也多,这会子想必正是新妇入洞房之时,晴湖山庄定是热闹得紧。这闻笛别馆虽说一向少有人来,但也并非避人之所,且此时又恰逢花期,那蔷薇架搭就的穹顶别是一番意趣。万一又像上回那样,在这清幽花好处逢上几个不速之客。却也煞风景得很。
如此一想,傅庚的步子便迈得更疾了。
他还是尽快回秋夕居的好,那里地处侯府内宅的最西边儿,路口还有人守着,比这里可省心得多。
心里转着这些念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