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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侵袭-第4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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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静默许久,欣然笑道:“这个答案原本便无好坏,最重要的是,你能否找到。现在看来你真的已经找到了,很好。动手吧。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忠君之事,原该如此,原该如此”

    岳风道:“吴先生格局极大,但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一定要杀你?”

    吴明笑道:“格局再大,造成的杀孽却也无法挽回。君帅现在既然还是公门中人,杀我自是理所当然。”

    岳风倒也不再矫情,道:“吴先生,明事理。”

    吴明一笑,道:“更何况,君帅为了除掉老夫,强行将功力提升至巅峰状态,就算能除掉老夫,不,是肯定可以除掉老夫的,也必受伤极重,如此决绝,我若不死,自己心中都不安。”

    “请!”

    “请!”

    再无第二句话,霞光漫天而起,吴明身影虚幻,化作了无常之风云,冲天而起。

    一剑。

    岳风只斩出了一剑,这一剑连天接地,不知其多长,亦不知其多宽,占据了满满大半边天。这一剑过后,世上便再也没有吴明的气息,彻底而又决绝。

    “咳咳”

    岳风直接摔倒在地上,胸口爆出一大朵血花,脸色苍白得吓人。

    “啊。”人群中忽然发出一声尖叫,公孙兰人已迅捷如电地冲了出去,苏瑾却如一条小老虎般,霸气十足娇叱道:“站住!”磅礴的真气已如海潮一般倾泻而出,硬生生将公孙兰撞飞。

    “哎,别冲动,让她过来。”岳风叫道。

    “是。”

    苏瑾手腕一翻,外攻的真气又倏忽往回一卷,公孙兰便又飞了回来,并且还飞进了岳风的怀中。

    呦,妮子,你是个会来事的啊。

    岳风微不可察地扫了苏瑾一眼,才十八九岁模样的苏瑾,俏皮地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狡黠的神情。

    公孙兰赶忙爬起来,却被岳风一把揽进怀中,微微一笑,道:“那日认识兰姑娘以后,我便做了一首诗,你来听听,好不好?”

    “你你先将我放开,这么多人啊!”这一刻,公孙兰再不是红鞋子里那个高高在上的公孙大娘,也不是那个在月圆之夜胡乱杀人的熊姥姥。

    女子,她只是一个女子罢了。

    “咳咳”陆小凤咳嗽了一下,转过了头。

    “哎,武当山的风景真不错。”司空摘星也转过了头。

    几乎是一瞬间,现场数千号人,全都极有默契地转过了头。

    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行为,放在后世,这行为的严重性简直是当着同班同学的面儿来了一场十九禁,还是有人拍摄的,小名爱情动作片,别名小电影,学名adult…video,简称a…v。

    “这段时间我特地做了一首诗,不妨来听听。”

    “你、你说”公孙兰声若蚊呐,满脸绯红。

    “你爱的是春天,我爱的是秋季,秋季正和我相似,春天却正像是你。”

    “你的红红的脸,是春天的玫瑰,我的疲倦的眼光,秋天太阳的光辉。”

    “假如我向前一步,再跨一步向前,那时,我就站到了,冬日寒冷的门边。”

    “可是,我假如退后一步,你又跳一步向前,那,我们就一同住在,美丽的、热烈的夏天。”

    陆小凤猛地打了一个冷颤,浑身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忽然大叫道:“不行了不行了,我现在一定要喝酒,非喝到醉生梦死不可!”

    司空摘星道:“那咱俩打赌谁先被对方灌醉,怎么样?”

    “好,好好!”

    两个人风一样的离开。

    花满楼当然也非要跟上去不可:“陆小凤啊陆小凤,论偷东西自然是司空摘星要强一些,但论喝酒,他如何能是你的对手?可你没有听清楚他的话,他说谁先被对方灌醉就算谁赢,可不是把对方灌醉的赢!”

    他是陆小凤最好的朋友,他当然不能让自己吃亏,所以他也风一样的离开了。

    叶孤城、西门吹雪紫禁之巅那一战即将开始,并且从岳风适才那一剑,他们又体会到了许多,现在当然是第一时间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起交流切磋。

    “万梅山庄不错。”向来冷淡的西门吹雪竟开了尊口,这当然也就是邀请的意思,叶孤城当然也不会拒绝,所以他们化作了两道剑光,闪电般的离开。

    当然也还有许多人,他们来得匆匆忙忙,走得也是大步流星。

    以后发生了什么?

    时间还那么多,又那么远,我怎么能看到那么远?我不过是一个写手罢了,哪有那种本事。

    我只知道,地球上每年无故失踪的人高达百万,或许我们的君帅岳风就是其中之一。

    再以后的故事,再以后的故事我只知道,这厚颜无耻、毫无下限的骚。货,非但剽窃了许多情诗,并且还秉持物尽其用的原则,同一首诗,他在这个世界对公孙兰念过。在笑傲的世界,他对莫愁小姑娘念过。在诛仙的时间,他也对碧瑶念过。甚至在西游的世界,连蜘蛛精都不放过,虽然只是戏弄。

    告别,启程,这就是他一直经历着,并且将来也会持续经历的事情。

    我笔下的君帅的故事,告一段落,但君帅自己的故事,却一直在进行,穿越了时间的长河,茫茫的宇宙,迎着他的是永无休止的征程,创造自己的,一个又一个传奇。

    他知道自己的花儿全都在哪儿,武道只是辅助,不再是第一位,所以,他的那些花儿,都已幸福。

    当然,也包括他的朋友,或者说已经是他的亲人,譬如他唯一的弟子谢王孙,和曾经唯一成为家人的二妮。上午他或许还在三少爷的世界跟王孙下棋,下午他或许便已经回到了笑傲世界,陪莫愁小姑娘赏花,而到了晚上,又已经回到了这个世界,同兰姑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造小人活动,通常我们简称是啪。啪。啪。

    我当然不会告诉你,这厚颜无耻、毫无下限的妖艳贱货,竟然没能抵挡住苏瑾的糖衣炮弹,由此展开了风格奇特,画风大变的另一个小故事。

    我只能说,他的生活同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多余的话:再见了,我的君帅!() 
ps1:为什么是ps,因为这原本是放在陆小凤卷最后一章的,但写着写着就太多了,感慨太多,所以胡言乱语的太多,所以废话貌似也太多,所以……不得不重开。

    ps2:先总结本书。175万字左右,我原本是想在180万字结束,强迫症患者,没办法。但现实更没办法,当前几个月,金庸老爷子还没发飙的时候,书没被封的时候,成绩是一直上升,平均下来,每个月稿费能拿两千三、四,其实这都还能坚持,更何况成绩一直上升,再过一个月就能上三千,完全能让我慢慢写下去,但是……哎,不多说了,一千多块钱的收入,并且已经看不到希望,我实在无法坚持下去,要挣奶粉钱的准奶爸是这样的,还要还房贷,亚历山大。

    ps3:不哭惨了,我生活的地方是小城市,消费不高,房贷每个月三千,这是大头。所以……现实所迫,也是有原因的。新书一个月内就能滚出来,应该还是这个作者号吧,要不就只能再开马甲,没必要,就这个号吧。到时候会说说的,要还想看的,这本书可以暂时别删。

    ps4: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完结卷幸福的坐标,两章吧。

    ps5:月票已然无用,但有些兄弟看到兴奋处仍然会投,说句矫情的话,月票没在书面上,但却在我心中。我是能看得到的,并且全都看在了眼里的。最后,感谢从头到尾陪伴的兄弟,感谢君断剑、西边晴天、猫兔娘、第七刘邪、叶子波涛、天神射倚风、黄泉大帝、最爱依韵、3拉丁、骑士要减肥诸位兄弟,还有那些后面的,能看到的只有500人,但也很多了,你们的名字就一直陪伴这本书存在下去。尤其是两位大萌君断剑、西边晴天的鼎力支持,没有你们,我就算能坚持,也肯定坚持不到现在,这是大实话,尤其是在最艰难的那一个月,记得是这本书刚上架,稿费才300块,想想都是一把幸酸一把泪啊,娘希匹咧。万分感谢!我的兄弟们!

    ps6:既然说到这儿,那就再多说一点儿吧,哎,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但到了分别那一刻,却总是心生千万种感慨,不能自已。ok,大体上总结已经到位,接下来是每一卷单独的,自我总结。

    ps7:我写的最简洁的一卷,绝代双骄。手感好,状态好,都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当时书是上升的态势。我写的最酣畅淋漓。

    ps8:我写的最爽的一卷,问天剑道。那时戾气很重,骂人凶猛,还带脏字,但也很爽,充分将我对令东来这些人的观点表达了出来,嗯,借君帅之口。

    ps9:我写的打斗最有力的一卷:神雕剑道与战道,阴谋阳谋写的很好,打斗是我所有打斗中最满意的,主要是君帅那时候的武力值还没到非常夸张的程度,写起来,怎么说呢,有种硬桥硬马的感觉,对,就是这感觉。到后来,已经完全是天马行空,只能用视觉效应来呈现招式的牛叉,而不是这一卷中那种硬桥硬马的打法了。最近我又重新看了一遍,看得很惊心动魄啊。然后确信,一招一式的打斗写的最好的,就是这一卷了。不论你们认可不认可,反正我就是这么自我感觉的。

    ps10:我写的最温馨的一卷,三少爷的剑。有些文青,但很温情,不论是大妮的乌托邦,亦或是君帅与谢王孙、二妮之间,我现在都习惯称他是君帅了,你们肯定知道我说的是谁。

    ps11:我写的最好的一卷,陆小凤传奇。是的,我自认状态最好、最好的一卷,就是刚刚完结的这一卷,原本设计中,至少能写20万字,但是现在,只能大幅度砍剧情,砍情节。砍的其实就是陆小凤传奇其他卷,这里写了金鹏王朝、绣花大盗、幽灵山庄,还是略略的一写,其实是可以更长更丰富的,因为陆小凤传奇,综合起来就是一部长篇侦探合集,还有银钩赌坊。但这要回到上面的几个ps了,再就是君帅的武力值已经彪悍到当世无敌,回到了那句老话,阴谋再强,一拳撂倒,而他又是熟知剧情的,在这种前提下,也根本多写不下去。唯一的看点,只在跟这个世界的人物的大碰撞。陆小凤传奇,语言最简洁,打斗最简洁,有霍天青一个人的爱情,也有陆小凤、花满楼、司空摘星的兄弟情,还有最后几章陆小凤等武林人的公道自在人心,当然也还有公孙兰,这是我自认状态最好的一卷,也是最满意的一卷!

    ps12:感慨万千,起初成绩很差,我很不待见这本书,也很不待见这本书的主角。并且作为双生子,岳风最初的性格完全跟孪生哥哥叶锋差不多,但随着君帅的诞生,随着君帅故事的继续,他的性格不再一样,他性格上的变化我自己都看得出来,尤其是对幸福的理解上,已经与叶锋不同。所以,我渐渐的,非常喜欢这个君帅,好像有点儿矫情,但这一段旅程走到终点,我心中竟有一丝怅然若失,感觉是不会骗我的。

    ps13:按理说,这是一本非常扑街的书,一般的人大概会早早解决,但我仍然坚持到了170多万字,一是责任,二是因为他是君帅,慢慢的,我倾注了自己的感情,或许有时连自己也不曾察觉。

    p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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