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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心在当拔刀斋的时候,并不是畏惧杀人,而是厌恶无意义杀人的自己罢了。
但英落则不同,她坚决反对无意义的杀人,但只要能被她找到意义,那么此人就算是人人称赞的大善人,或是位高权重的上位者,她也照杀不误!
福原越后就是例子!
既是千难万阻,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她也在所不惜!
我杀的都是我愿意杀的,谁也躲不掉。
我不愿意的,任何人也休想强迫我。
如翱翔在天外之天的巨龙,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这便是她的剑道!
英落对鹈堂刃卫的问题没有回避,而是点点头说道:“是杀了很多,但都是该死之人。”
“该死?”鹈堂刃卫讽刺道:“凭你的喜好看法,来决定该不该死?”
“没错,我来定!”英落毫不否认。
鹈堂刃卫愣住了,然后哈哈大笑:“有意思,有意思!我还以为你会是什么大英雄,救世主,原来不过是个自私的家伙,好好好,我会在地狱里等着你,看看你到底能走多远!”
“自私我不否认,但我不认为自己会下地狱,你就安心去投胎吧!”英落说着举起了菊一文字:“那么,你的遗言说完了?”
“还有最后一句!”鹈堂刃卫说道:“心之一方你也知道它的原理了,相信凭你的天赋,一定能很快掌握的。啊,对了,还有鱼沼宇水那家伙的心眼,若是能学会,便一并学了去吧。”
英落楞了,皱着眉头问道:“为什么?”
“没什么,只是不想断了传承。”鹈堂刃卫说道:“虽说都是些你看不上的‘歪门邪道’,但也是前人一代代钻研而成的,失去了就太可惜了。你不是说了吗,即使枪炮的时代来临了,武人也不会退出舞台,既然这样,台子上杂耍不是越多越好吗?”
英落沉默一会,然后点点头:“好,我答应你。”
“多谢!”鹈堂刃卫整理了一下仪容,然后说道:“来,杀我吧!”
刀光闪过,尸体又多了一具。
人命如草芥,不论是强者,弱者,贵族,平民,都是如此。
这便是乱世!
英落手腕一抖,甩掉了菊一文字上的鲜血,然后收刀入鞘。
她如今浑身上下也是挂彩,尤其是腿上的伤口,大大影响了行动。
只是第一波追兵而已,就把自己搞的这么狼狈,前路多舛啊!
英落上了点止血药,然后简单包扎了一下,这样的伤口大概一两天就会好吧,自己这身体真是如同怪物。
不过也好,这世道,大概也只有怪物才能活下去吧。
她自嘲的笑了一下,然后对躲在一边,早就吓傻的福原越后说道:“走吧,傍晚之前还要赶到下一个村子,要不就只能露宿山林了。”说完便当头向前走去。
福原越后咽了口吐沫,没敢多说什么,老老实实的跟了上去。
因为不跟的话现在就会死,而跟上,则有一线生机。
山林中留下了两具尸体,大概不久之后就会被野兽啃噬的乱七八糟。
英落不是剑心,她只管杀,不管埋。
因为她认同剑心的那句话。
“不论什么人,什么身份,死后都不过是尸体罢了。”
剑心的意思是,死后罪孽终消散,到头皆是清白人。他埋葬对方,是因为怜悯。
英落对这句话却有另外的见解。
所谓人死如灯灭,只要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埋不埋,区别不大。
她还有好多愿望去实现,所以她会努力的活下去,即使再大的困难险阻,她也会活下去。
她,不会死!
敢阻拦她的,统统斩掉!
第三十三章 奇兵队()
鹈堂刃卫和鱼沼宇水很幸运,至少他们的尸体没有被野兽吃掉,而是被随后而来人员捡了回去。
长州藩的藩主毛利氏的脸色很难看,本来还在手下面前夸了海口,结果分分钟就被打了脸,人生之不如意,真可谓十之**。
什么心之一方天下无敌,简直就是废物!
毛利氏立刻开始甩锅,错的不是我,是无能的手下。
连想都没想,借口就自然在脑海中产生,这已经是本能了。
“业务熟练”的大人物!
他扫了眼被仍在地上的两具尸体,面色不愉:“既然被杀死了,那福原越后应该真的是被绑架了!”他表现了一下自己的洞察力,然后又不快说道:“真是的,长州藩虽然正值多事之秋,但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撒野的!各位,能看出杀人者是哪一路的流派吗?”
所谓流派,皆有惯用的手法,闻名的招式也会产生别具寻常的伤口,正好以此来推测凶手的大概身份。
一人走了出来,检查了一下两人的尸体,面露惊讶:“致命伤都是咽喉,而且没有反抗的迹象!不,应该说那时两人已经完全没有反抗之力才对。鹈堂刃卫的腰侧伤口很深,肋骨也断了好几根,能有如此强大力量的斩击,莫非是‘示现流’?”
但另一人又站出来反对道:“示现流威力巨大,但皆是由上至下的斩击,是不可能伤在腰间的。你看他的双刀,也一同被斩断,应该是先斩断了双刀,再斩伤了腰侧,也亏是这样,他才好险没有被拦腰斩断。非我妄自菲薄,我也沉浸剑术多年,如此强力的剑法前所未见!”
先前那人点点头,也是面色凝重:“不错,而且鹈堂刃卫身上的伤口虽可怕,但也说的通,但鱼沼宇水的伤口就让人只觉的诡异!”
他拿起鱼沼宇水的左臂,上面黑紫一片,肿的老高。他拿出一把短刀,在对方手臂上一划,露出里面血肉模糊的景象。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他点了点头:“骨肉和肌肉都彻底变成了粉末,混杂成一团。还有这些盾牌碎片,边缘处都好像是风化已久的泥沙一样,只要轻轻一捏,就……”
说着,他手上用力,金属的碎片竟然如枯木般化成粉末,从指间飘洒下来。
“我无法想象,怎样的招式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大厅里安静极了,落针可闻。
每个人都噤若寒暄,沉默不语。
气氛变的压抑!
“咳咳!”毛利氏最先回神过来,他咳嗽几声,唤醒了众人:“不管怎样,长州藩可不是能任人宰割的。若是传出去,一名家老竟然在领地之内被绑架,而我们又无能为力的话,那可会让天下人耻笑的!”
尤其是在幕府讨伐的前夕,就如同雪上加霜。
面对外敌,他们要做的是凝聚人心,让他人心甘情愿的赴死。若是这件事传出去,只怕原本就不高的士气,更会一落千丈吧!
“诸位,可有人愿意讨伐此贼,救回福原越后?”
毛利氏威严满满的问道。
但,无人应答。
所有人要么望天,要么看地,再就是盯着两具尸体,好像能研究出什么花一样。
一群混蛋!
毛利氏心中大骂。
都是胆小鬼!
他继续骂。
有好处的时候抢破头,要出力就一个个装缩头乌龟,有这样一群家臣,我简直倒了八辈子霉!
可骂归骂,事情还需要解决。
他总算还有那么一些担当与魄力。
只有那么一点点,却超越了这个时代的大多数掌权者。
所以他才会想要改革,想要改变这个国家。
不论出发点是什么,手段又如何,但他在一点点做着这件事。
唉!
他心中长叹,又摆上了更多的价码。
“若是有人能救回福原越后,我可另开一名家老的名额!”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人人脸上一片喜色,然后便是贪婪,接着又浑身一震,变成了谨慎与畏缩。
毛利氏眼看手下的情绪变化,自然明白他们的心理变化,不由大怒道:“即便这样,尔等也不愿为番内出力吗?”
众人脸色难看,一人站了出来,犹豫说道:“藩主息怒,非是我等不愿,而是事不可为。鹈堂刃卫、鱼沼宇水已经是一流的剑客,之前更是深得您的信赖,但他俩尚且死于敌手,我等门下食客,就更加不是对手了!”
毛利氏语塞,刚才盛怒,倒是没想起来。手下的一举一动他一直暗中布有眼线,收留了哪些食客浪人,本领如何,他一清二楚。仔细想想的话,连自己派出去的人都解决不了的事情,他们就更不行了!
“可恶,长州藩何时陷入过如此窘境,若非要严防幕府的进攻,我恨不得派正兵队亲自前去追击!”
所谓的“正兵队”,便是长州藩内部的军队,由武士构成,算是职业军队的雏形。
可为了防备幕府的讨伐,正兵队已经被分派了出去。若是为了个毛贼而撤销防守的话,那可真是丢了芝麻捡西瓜。
该如何是好?
毛利氏陷入了沉思。
但他的一句话却点醒了一人!
那人越众而出,兴奋说道:“藩主,若是正兵队不行,可派奇兵队去啊!”
“奇兵队?”
毛利氏一愣。
所谓奇兵队,听名字就知道跟正兵队是相反的存在。
是高杉晋作组建的队伍。
这支队伍录人不讲究身份,不论是农民还是商人,僧侣还是艺人,只要愿意加入,肯认真训练,能听从指挥就行。
高杉晋作认为上层藩士只知锦衣玉食,既无体力也无智力,所以才亲自组建了这支部队。
不得不说,训练起来也算声势浩大,颇具规模,确实比正兵队要强许多。
正印证了那句话,高手在民间!
如今高杉晋作因故被关进监狱,奇兵队的确是空闲了下来。
“但……他们愿意听从命令吗?”毛利氏有些担心,那些家伙可是一直以高杉晋作马首是瞻。
“放心吧。”之前那人信誓旦旦的说道:“那些贱民参加奇兵队,不外乎是为了混口饭吃。对他们来说,尊王攘夷还不如晚饭里多个肉片来的重要,只要舍得些银钱,肯定会有人愿意领命的!奇兵队现在有上千人,就算只有一半领命,那也有五六百人。这么多人,就算个体实力不济,但磨也能磨死对方!”
分析的很有道理嘛,毛利氏有些意动,但还有些犹豫:“可万一死伤过重,对高杉不好交代啊。他虽被关在牢中,也不过是为了敲打他,若他出来后……”
“放心吧,只要给高杉些补偿就好了,他不要一直想向西洋人购买火器,而寻求番内拨款吗?干脆同意,这样一来,他也不会再过多追究了吧。毕竟,不过是些贱民而已,想要招揽,到处都是!”
没人反对。
对在场的所有人而言,平民就好像是韭菜一般,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去割一把,过几天,他们就会自己长好的。
毛利氏点点头,下达了命令:“就按你说的,出动奇兵队,抓住绑架者!我要让别人都知道,即使在逆境之中,我长州藩也不是好惹的!”
“是!”
第三十四章 逃跑者()
剑心拿着药箱,巴背着小薰,两人一同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照在他们身上,将影子拉的很长。
“没想到,咱们的药出奇的好卖呢!”剑心有些高兴,他用饭塚带来的草药做了药膏,虽然与巴的婚姻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