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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想去承认谌子慎不在乎他,因为她知道,绝大多数时候他表达爱意的方式都是低调内敛不张扬的。
可有时候,小女生就喜欢轰轰烈烈,喜欢万众瞩目。
在面对物质的时候,恺悦不会有虚荣心,可在面对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的时候,恺悦虚荣心就强了……她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谌子慎爱她如生命。
“孙翔宇就是作死。我告诉你,我担心谌子慎要搞得他一无所有。”
彦均在那头提醒,恺悦在这头一听就有点慌了。
“什么?”
孙翔宇确实挺让人烦的,但好歹相识一场,恺悦不希望他因为自己有什么变故。
“你们这些奸商,我就知道,你俩在一起久了准没好事。”
“别那样说我,我跟你男人不是一路人,我只赚我该赚的钱,至于那个姓孙的,你男人要搞他我没办法。”
兄妹二人没聊几句就挂了,恺悦放了手机坐在沙发上托腮沉思。
老谌太可怕了,看似不声不响,竟然要和他舅子在背地里搞孙翔宇。
与此同时,谌子慎正在会议室开高层会议。
早上恺悦在电话里和他大闹一场,他心里也是躁得慌,烦闷不已。
但这些年上了年纪,不太容易发脾气,恺悦跟他吼他也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但他明显心情不好,开会的时候殃及无辜,已经有三个部门主管被他骂了。
舍不得骂恺悦,可手底下的人是舍得的。
282 谌子慎说,我家的乖孩子()
282 谌子慎说,我家的乖孩子
陈露露进来,在他手边搁下一杯咖啡。
老谌今天下午跟吃了枪子儿似的,不用说,肯定是在恺悦美眉那里吃了瘪。
哎,这傲娇的男人也该得恺悦教训教训。
陈露露看见老谌不爽,她倒是蛮开心的,坐在老谌旁边,双手托腮笑眯眯的。
老谌瞪她。
老谌当然知道那两个丫头是一伙的,长期在背地里合伙编排他。
老谌喝了口咖啡,烫了,也不顾还有人在站着讲投资案,手有点重的搁下马克杯朝陈露露喊,“你打算烫死我?”
“噢,我给您换一杯。”
陈露露作势要站起来。
老谌火大的看她一眼,“不用!”
陈露露心里头可开心了。老谌越反常,就说明他越在意恺悦。
这样子,恺悦在他心里的地位就不言而喻啦。
从会议室出来,已经是下午六点半,早就过了下班时间。
谌子慎烦着呢,双手插兜走在前面,陈露露抱着文件夹一路小跑跟着。
“老板,晚上需要我陪您吃饭么?”
恺悦不在,今晚没有应酬,陈露露心说你老人家一个人寂寞孤独冷。
谌子慎停了下脚步,冷冷看着她,“我看起来像没地方吃饭?”
陈露露笑笑,“那就好,那就好。”
你就装呗。
陈露露下班过来跟老板说了一声就走了。
谌子慎坐在办公室抽着闷烟。今晚的确没地方吃饭。
办公室烟雾缭绕,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
谌子慎回忆了一下早上的事情。
那姓孙的跟恺悦在一起,他见都见不得,一个过了四十岁的大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也的确没有自己想的大度。
就好比恺悦明明知道他去跟那些人喝酒,找女人的不会是他,但心里依旧会不爽,是一个道理。
谌子慎知道恺悦对男人没意思,但那人三番五次来找她,他就是不高兴。
男人小气起来,比女人更严重。
谌子慎想着恺悦在电话里都带着哭腔了,心里就疼了,恺悦不嫌弃他年纪大,那么喜欢他,他不应该惹她伤心的。
谌子慎蹙眉点了点烟灰。
也不知道那孩子现在在做什么。
彦均打电话说她去香港了,说她听起来还好,没什么事儿,就是生他的气了,一时半会儿好不了,还得他亲自哄。
彦均还说,恺悦很少这样,平时心挺大的,这次他是真的惹毛了她。
谌子慎摁熄了烟头,起身,拿了外套和车钥匙,离开公司。
……
……
今晚一个人,谌子慎打算在外面随便解决一顿。
他吃得不多,一份711的便当就够了。
车子停在711门口,熄火,下车,锁车,一气呵成。
谌子慎的外套搭在车座椅上,下车时就穿着一件白衬衫,卷起了袖子,整个看起来干练且英俊,气质不凡,即便是到了这个年纪,也能惹得年轻女孩子在心里犯花痴。
落地窗旁边的小桌子上,坐着一个正在看手机的女人,桌上摆着一份便当,女人手里拿着筷子,看着手机上什么好笑的内容,一直在笑。
谌子慎一进去就看见她。
有些时候不见了,上一次,还是被邀请去时装周颁奖,和她在场内遇见。
聊了几句,当时她很忙,说了改天再聊。
谌子慎先没叫她,走到冷柜拿了一盒便当,然后付钱,然后加热。
窗边的漂亮女人不经意抬了下头,于是她注意到站在微波炉边等饭的男人。
她惊了一下。
恰好这个时候谌子慎从裤兜里拿出烟和打火机,低头点烟的时候轻轻转了身,于是跟女人目光相撞。
谌子慎抽了口烟,烟夹在指尖望着她笑了一笑。
迟嫣也是会意的笑着。
每一次和他见面,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迟嫣曾经,算是谌子慎的女朋友吧。
高中时候念的同一所私立学校,谌子慎大她两届,学霸,校草级人物,本人比较高冷,属于那种全校女生都喜欢他又不敢递情书那种。
那时候谌子慎有个小女朋友,他班上的女同学,跳舞的,谌子慎每天骑车接送她,连自己家里的车都不坐。
后来迟嫣想,为什么谌子慎会喜欢幼琳呢,幼琳身上多多少少还是有他初恋的影子吧。
不管男人女人,都有一种情怀,初恋哪怕不至于刻骨铭心,总是难忘的吧。
后来谌子慎高中毕业就去国外了,跟他的小女友不了了之。
大概过了五六年吧,谌子慎在华尔街成功创业回来,昔日的初恋早就嫁了良人。
谌子慎去参加婚礼。
谌子慎在婚礼上遇上当伴娘的迟嫣。
后来有了联系,后来和迟嫣……算是谈起了恋爱。
直到遇上幼琳。
谌子慎那几年,失了本真,原本那么骄傲的一个男人啊,在一段并不属于自己的感情里成了一个疯子。
和幼琳回国后,看似婚姻美满,可他越来越寂寞。
这个时候遇到迟嫣,就像瞌睡来了遇上枕头。
他开始频繁出入迟嫣家。
但那个时候的谌子慎,到底还是忠于婚姻,他碰不到幼琳,可他也不会去碰其他女人。
谌子慎到了嫉妒心最强的时候,也有出言侮辱迟嫣,跟谁较劲呢,还不是自己。
再后来,他把迟嫣推得那么远。
迟嫣由始至终不信谌子慎不喜欢她。
但喜欢,和爱,还是差了很大一段距离。
听说谌子慎谈恋爱了。
那天迟嫣在一个朋友家的聚会上听人说,谌子慎找了个年轻女孩子,是陆氏的太子女。
谌子慎如今的身家,也不需要找门当户对的人,并且以他的个性,在最落魄的那种时候,他也没有这种想法要靠着女人往上走,那时候找他的有权有势的女人还少么?
朋友说,谌子慎很喜欢那个女孩,攥在掌心里疼的那种。谌子慎提起“我家那个乖孩子”时,脸上有从未有过的温柔。
283 恺悦,接电话。我只打第二次()
283 恺悦,接电话。我只打第二次
谌子慎一手拿烟,一手端着便当走过来。
姿势潇洒,一举一动还是那么的有魅力。
在迟嫣的眼中,他似乎没变过。
十几年前他从国外回来参加初恋的婚礼,没变,只是多了稳重。
之后和幼琳结了婚从国外回来,没变,稳重里又多了些沧桑。
再之后他和她又是好几年不见,再见还是没变,稳重和沧桑里头,又有了云淡风轻。
谌子慎这样的男人,他只需要给你一个眼神,就能让你中毒很深。
迟嫣笑着帮他拉开了一旁的椅子,谌子慎走过来坐下。
他把没有抽完的半截烟扔进了垃圾桶里。
“怎么一个人?”
迟嫣问他。
在谈恋爱的话,这种时候应该在和女朋友约会。
谌子慎揭开便当的盖子,有些无奈的笑起来,“得罪了人,落单了。”
今天周五,晚上本该是和某个小孩一起吃饭逛街然后回家亲热一番,但他把她惹毛了。
迟嫣一听,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眼中几许揶揄。
谌子慎掰开一次性筷子吃饭,边吃边笑,“我这个人毛病挺多的,容易惹得人不高兴。”
迟嫣点点头。
那倒是。
谌子慎几十岁的人了,有时候隐隐约约不太明显的还有少爷脾气,要真执拗起来就特别让人讨厌。
“你怎么也一个人?”谌子慎问迟嫣。
“刚刚从工作室出来,没约会,路过这里就进来吃点东西再回去。”
“男朋友呢?”
“回国办事去了,还有几天才回来。”
迟嫣的男朋友是法国人,任职一家大牌时装中华区行政总监,和迟嫣在朋友私人聚会上认识的。
对迟嫣特别好,追了一年多才追上,又花了一年多才得以屁颠颠搬去她家……那是个不错的男人。
迟嫣饭吃到一半,吃不下了,索性放下筷子和谌子慎聊起来。
“什么时候请我喝喜酒?”
“你可能比较快。”
谌子慎有打算,今年带恺悦去见了父母,明年手上事情不那么多的时候,就跟她举行婚礼。
虽然他不是很注重仪式的人,恺悦毕竟是小女生,每个女生都会想要一个难忘的婚礼。
迟嫣点点头,“记得结婚的时候要告诉我。”
谌子慎放下筷子,拿出一块方巾擦嘴巴,“这么喜欢参加婚礼?最近不是有人要结婚,你学生。”
“静文吗?”
迟嫣说到静文总会很开心,静文算是她带出来的比较有成绩的学生,甚至有欧洲的大品牌想要收购她现在做的牌子。
静文是很优秀的,她完全可以去国外开辟自己的事业,但眼下她已经和乔止非登记结婚了,事业在她的生活中只占了一半,另一半是她爱的人。
迟嫣和谌子慎在711坐着聊了很久,到后来,谌子慎的饭也没怎么吃了,两个人就那么坐着,聊着现在,聊着将来,唯独没有聊过去。
迟嫣开了车的,谌子慎送她上车,看着她离开才去拿自己的车。
夜这么漫长,他很想念恺悦。
而这个时候,恺悦并不寂寞,她在香港有朋友,已经去朋友家里做客了。
莉莎是恺悦在国外读书时的同学,一起留学,一起回国,莉莎回香港,恺悦回了c市。
恺悦和莉莎算是志趣相投,有共同的爱好和话题,坐在一起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
莉莎的男朋友凯文和莉莎感情特别好,有朋友在,凯文毫不忌讳的和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