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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想你-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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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家那一家子奇葩终于再也没有了翻云覆雨的能力。

    他小时候幻想的,想要把沈惊蛰爸爸抓进去,让沈家『奶』『奶』从此没饭吃的愿望,居然真的实现了。

    于是他很快乐,洗着碗哼着歌,洗干净一个碗就交给坐在琉璃台上的沈惊蛰,看着她低头,微笑着把碗擦干。

    这样的画面,他可以看一辈子,可以看到沈惊蛰头发花白身形伛偻,可以看到自己眼睛从近视变成老花近视。

    “我们以后不要买洗碗机了吧。”太开心了以至于他都觉得今天请亲戚的碗有点少,洗着洗着就见了底,“我喜欢洗碗。”

    沈惊蛰抬头又瞥了他一眼。

    手里的干『毛』巾柔软干燥,江立洗过的碗拿在手上手感清爽。

    解决了走私案子,又解决了沈家的事情,江立现在看起来像是再也没有了心事的孩子。

    终于肆意张扬了起来,说话开始不经大脑,也不再时时刻刻小心翼翼的注意着她的情绪。

    他终于宠回了少年模样。

    第一件事情就是很欠揍的要求不买洗碗机。

    明明在x县的时候每次洗碗都会叫嚷着剪刀石头布的家伙,虽然他永远只会出剪刀,虽然他每一次都输,输完每一次嘴里都嘀嘀咕咕,眼里却溢着笑。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沈惊蛰这样的人,也终于不能免俗的问出了女孩子最爱问的话。

    当发现自己真的被一个男人珍爱如生命的时候,女孩子总是会忍不住想要知道这段美好感情的开端,那些在她的记忆中平淡无奇的回忆,却在对方的生命中成为永恒。

    “很早很早。”她的长『毛』狗笑着甩甩一头的长『毛』,眼睛被遮住一小半,嘴角咧到耳根。

    “你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和宏峻攒钱买了『奶』油蛋糕,你抹了我一脸『奶』油,然后跟我说谢谢。”

    “……”沈惊蛰眨眨眼,“那时候你十四!”

    “我早熟。”江立恬不知耻,笑哈哈,“其实还有可能更早,但是对我来说真的意识到不对的,应该就是那时候。”

    那一次之后,沈惊蛰就替代了蔡依林。

    最初只是因为少年悸动,沈惊蛰在抹『奶』油的那一刻,手指划过他脸的触感以及她脸上因为感动又要强撑着姐姐架势的倔强。

    沈惊蛰长得很美。

    他从对美几乎毫无感觉的少年时代开始,一点点的看着沈惊蛰绽放,从像对女明星那样纯粹基于荷尔蒙的发泄到渐渐的发现她美的无法直视。

    兄弟的姐姐,慢慢的变成了沈惊蛰,再慢慢的变成了深扎在心里的朱砂痣。

    她离开n镇。

    她从他的世界里彻底消失,甚至没有说再见。

    他夜夜噩梦,却仍然在成长在生活。

    大学的时候是最好的恋爱时期,他帮室友写过情书,写的时候发现脑海里全都是沈惊蛰的影子。

    沈惊蛰瘦削的样子,沈惊蛰吃『毛』豆腐的样子,沈惊蛰生嚼辣椒满脸通红的样子,还有,沈惊蛰以为他还小,背对着他调整内衣肩带的背影。

    刻骨的清晰,清晰的他写完了那封情书就直接撕碎了丢到垃圾桶。

    那一刻,他才明白,他这样疯狂的寻找根本不是因为愧疚,而是因为除了这个女人,其他的人都无法让他这样刻骨铭心。

    她在他心里留下的痕迹太深刻,以至于这一辈子他如果不跟她在一起,跟任何女人在一起,都无法全心全意。

    他会忍不住对比。

    校花的头发没有沈惊蛰黑,系花的腰没有沈惊蛰细,电视台主播的妆太浓,皮肤太白,没有沈惊蛰诱人。

    于是他开始更加疯狂拼命的寻找沈惊蛰,在父母亲戚都无法理解的情况下,找到走火入魔。

    他其实,不是因为愧疚,而是因为不想以后的日子孤独一生。

    ***

    沈惊蛰的婚礼最终决定是中式的。

    就在x县还没有完全春暖花开的惊蛰时节。

    江立喜欢的婚纱牌子最后被江立自己放弃了,因为西式婚纱……都太『露』。

    高领的显胸大,『露』肩的会『露』出沈惊蛰的锁骨,薄纱的若隐若现更加『性』感,低胸的他压根就没有放在考虑范围。

    最后在沈惊蛰暴走之前,他决定改成中式婚礼。

    宁可自己傻不拉几的背着大红花,也不要让媳『妇』『露』出一点点美好让其他人看到。

    沈惊蛰是他的,从头到脚,从小到大,从她在医院的天台上救下了他和他妈妈那一刻开始,就注定是他的人。

    可就算这样,凤冠霞帔的沈惊蛰,也仍然美的让他红了眼眶。

    她盖上红盖头,趴在沈宏峻的肩膀上,手里拽着跟他连在一起的红绸布。

    沈宏峻不依不饶的不肯让姐姐出嫁,背着沈惊蛰上蹿下跳的就是不肯让沈惊蛰上花轿。

    急黑了脸的江立在一片哄笑声中看着自己的女人极其不耐烦的掐住了沈宏峻的脖子。

    又打又掐的上了花轿,传统里面因为出嫁眼泪汪汪的新娘子改成了小舅子,到最后还眼泪鼻涕的给轿夫塞红包,想要晚一点送姐姐出门。

    沈宏峻是真心的,并不是为了闹婚礼。

    哪怕姐姐嫁的男人,是他这辈子最服气的朋友,知根知底,知道他会对姐姐好一辈子。

    但是他仍然舍不得。

    那可是沈惊蛰,靠着扛大米捡破烂养活了他们两姐弟的沈惊蛰。

    命运对她那么不公平,她却仍然活的肆意开心的沈惊蛰。

    那是他的姐姐,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所以那一天,他痛哭流涕,抱着自己的儿子和女人,哭成了孩子。

    ***

    婚礼很热闹。

    老局长做了证婚人。

    换下凤冠霞帔的沈惊蛰穿着大红『色』的长裙,和西装革履的江立一起,在酒席台上,对着江家父母和老局长老姚深深鞠躬。

    老严在下面的叫好声震耳欲聋。

    沈惊蛰在弯下腰的时候红了眼眶,再抬起头的时候,葛萍握住了她的手。

    她终于可以喊他们一声爸妈,喜气洋洋的拿着改口费,从此以后成为他们的女儿。

    老局长的证婚词非常冗长,他让局里面每一个人都写了一小段话,自己写了五张a4纸。

    拿着手铐上台,扬言谁不让他把证婚词读完他就铐谁。

    胖嘟嘟的脸上红光满面,顶着沈惊蛰的白眼,用一张a4纸像沈惊蛰介绍了什么叫做普洱茶,什么叫做铁观音。

    他希望结婚后的沈惊蛰,能够恪守『妇』道,再也不要掰碎他珍贵的普洱饼,尤其不要拿铁观音混到普洱碎里面。

    然后在台下一片哄笑声中,清清嗓子,掀开了第二张。

    那是沈惊蛰的战绩。

    整整四页纸。

    这个站在台上笑意盈盈的新娘子,在x县做法医的这几年里,解剖了五百多具尸体,完成结案两百多个。

    喜庆的日子里,喜庆的老局长笑容满面的宣读着自己得意手下的战绩,志得意满的像是自家的孩子考了全校第一。

    他最后是被新娘子拉下去的。

    穿着高跟鞋在台上站到脚抽筋的沈惊蛰在看到老局长读完了五张纸,又从裤子袋子里掏出了一叠纸后终于出离愤怒,赶走了老胖子,催着司仪赶紧开香槟交换戒指,然后拉着全程只会傻笑的江立的手,冲下台开始往嘴里狂塞东西。

    她快要饿死了。

    饿到老局长在说她解剖尸体的时候,肚子里面一阵咕噜噜,嘴里都开始流口水……

    ***

    江立那一天,喝得很醉。

    对所有的敬酒都来者不拒,只要有人喊他新郎官,他就『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沈惊蛰觉得他要是有尾巴,应该早就已经摇晃断了。

    喝到洞房前就已经只会靠在沈惊蛰肩膀上傻笑了。

    送走了众人,回到二人世界的时候,难得西装革履的江立就彻底黏成了『液』体。

    贴着沈惊蛰走哪跟哪,从卸妆换衣服洗澡到上厕所。

    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沈惊蛰动一下,他就闭着眼睛呢喃老婆老婆惊蛰惊蛰。

    沈惊蛰拍拍他的脸。

    他的头发也难得做了造型,定型水让头发变得更硬,上面黏着拉炮的彩『色』碎纸。

    “要不要洗脸洗澡?”她本来想很没天良的把他丢在沙发上的,可现在看他熏红着脸满足到耳朵都耷拉下来的样子,新娘子心软了,找回了点良心。

    新郎官点点头,软糯糯的蹭。

    他很乖。

    不管是脱衣服还是给他洗头,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嘴里一直含含糊糊的哼着歌。

    沈惊蛰一直到帮他洗完澡,才听清楚他嘴里哼的调。

    是婚礼上司仪最后唱的花好月圆,很老很老的歌,曲调悠扬。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

    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

    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正文完…………

番外1() 
严高义已经被人叫了很多年的老严; 并不是因为年纪太大; 而是因为他太过严肃。

    他前半生经历了很多。

    十七八岁愣头青的年纪; 他疯狂追求过一个女孩。

    年代太久远; 以至于他其实已经忘记自己追求那女孩的原因; 甚至也不太记得那女孩到最后是怎么答应和他在一起的。

    总之; 他们恋爱了; 那个女孩,是他的初恋。

    他的家境一般,读书成绩一般; 甚至也没有特别出挑的体育强项。

    在那个满溢着青春荷尔蒙的年纪,他很不出众。

    而他的初恋对象,很出众。

    她是跳芭蕾舞的; 白天鹅的那种。

    所以她有纤细的身材; 曲线完美的颈脖,白皙; 优雅。

    以他现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 那就是一段不可能会有结果的初恋。

    她太娇嫩; 而他太粗糙; 完全不同的生活让他们彼此互相吸引; 在那个年纪,粗糙的他尽了全力也无法完好的保护住娇嫩的她。

    所以那段初恋理所当然的; 夭折了。

    谈了九个月,他的初恋就举家搬迁去了大城市; 她站上了专业舞者的舞台; 而他穿上了警服,在x县做了一名小小的刑警。

    他们和平分手,所以他的初恋在结婚的时候还给他发了请帖,他当时正准备出任务,把请帖『揉』成一团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人的记忆很奇特,他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那张请帖里面写了什么,却清楚的记得那天的任务是扫黄打非,十几个兄弟挨个踹开破旧宾馆的大门,看着那些光着膀子瑟瑟发抖的男男女女,他很莫名的就想起了他初恋跳芭蕾舞的样子。

    那应该是分手后,他唯一的一次清晰的想起自己的初恋,因为那张请帖。

    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

    刑警的工作繁忙而又危险,他渐渐的遗忘了那些柔软的东西,他开始晨昏颠倒,为了跟踪嫌疑人三四个大男人在一辆小轿车上吃喝拉撒,几天下来,大冬天的也能在自己身上闻到酸臭的味道。

    这是个需要麻木的工作,麻木五感,麻木恻隐之心,也麻木掉那些旖旎的、柔软的东西。

    他破了很多案,多了很多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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