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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好像也并不能全部都怪我吧?
因为,他总是不关窗也不拉窗帘,我们的窗户相对,我的视力又是出了名的远视,就算不想看到,也都会被我全部收进眼里。实在是不能怪我,我很抱歉。
终于,在我的无奈和习惯中,某天,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好像开始收敛了很多,他在换衣服的时候会拉上窗帘了,在打完篮球以后,不会再那么肆无忌惮地拔光自己,他的房间开始整洁干净,他的书籍开始在书架上本本紧挨整齐。
每到周末,他都会在窗口弹吉他,『吟』唱出一首首热门的小情歌,并且他还在他的窗框上新挂上了一串用天然贝壳做成的风铃。他的窗户玻璃上居然会时常出现一些用随意贴拼成的图案,笑脸,盆栽,太阳,月亮和五角星,然后直到最近开始出现粉『色』的桃心和火红的玫瑰。
随着他的这些变化,我居然也开始早睡早起,不再熬夜,因为我想自己的和他的窗口在同一时间亮起灯火,我会在他窗口的风声铃动下闭紧眼睛,我会在他的歌声里静默沉思,然后会在无数个夜晚想着他并且想着因为他而联想起的高新晨入睡。
我会望着雪白的天花板,下意识地去想象,想象他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不是因为我?
那么,我是不是也应该有所回应?
我是不是也应该在自己的玻璃窗上贴上各种的图案,还是干脆买一些彩灯回来装饰?抑或者更直接一点,在某天也假装在窗口呼吸空气,然后,不得不在连续几次都那么巧合的遇到他的时候,顺便跟他打上一个招呼,问问他的名字?他究竟来自哪里?
而就在我鼓足了勇气想要开始自己的行动的时候,却发现他居然开始早出晚归,他好像有了新的什么兴趣,所以,我开始『摸』不着他生活的规律,他没有如常早起到窗口大力呼吸,没有继续在窗边歌唱,并且,他的窗户也越来越长时间紧闭起来,到后来连窗帘也都拉上了。不过这样的情况持续得其实也并不是太久,大概在夏末秋初的时候,他居然消失了,他的房间人去屋空,在我还没来的及跟他打一个招呼的时候,在我还来不及认识他之前。
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会把他住过的那间房间租了下来,到了他的房间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熟悉这里了,我竟然闭着眼睛也能『摸』到书柜,后退着不看路也能依稀退到门口。我在他曾经用过的书架上摆上和他差不多品类的自己的书籍,我躺过他曾经躺过那张床,望着同样雪白的天花板失落地想,我是不是以后再也不能看见他?
从我注意到他,到我慢慢在他不认识我的情况下熟识他的过程,用外国人的话来说是命运,而我们中国人会承认它是一种缘分,那么,我和他的缘分难道就止于此了么?
第131章 番外一:风铃背后的那扇窗(3)()
当逐渐的,我越来越多的来这间房间,越来越多的顺手带来自己的东西,比如一瓶矿泉水或是一本杂志,一盆花然后还有一把舒服的椅子,并且当这些东西逐渐散落在这个小小的房间的时候,那些他的感觉逐渐随着我常来常往而渐渐变淡,我在这晚闭眼前决定要去买一个跟他曾经挂在窗框上那个一模一样的贝壳风铃,房间总会因为住的人不同,而让它曾经的『摸』样在时间里消失殆尽。也许,只有同一种风铃的声音,是我唯一可以留下的念想。
可是,我并没有想到的是,在我的风铃买回来之前,我就听到了同样的铃声,原来挂在这边的贝壳风铃现在在斜对面的那扇窗。我自己房子的隔壁,原来,我一直都不知道,从他的房间窗口望过去,除了我住的那间屋子的窗,还有另一个她的窗,我原来一直都不知道,他面对着两个窗,而正当我来到了他的房间以后,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搬去了另外一间屋子的她的那里,而那个她已顺理成章住进了他的心。
原来,我也并不知道,就在我的灯熄灭的同时,隔壁的她的灯光会跟随他一起点燃。
可是我又可以做什么呢?
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自己,他欺骗了我么?其实并没有,他不过是我被高新晨伤害过以后短暂时间的替代品,是我又一次因为曾经的喜欢而想入菲菲。误入『迷』途。
我又开始喜欢熬夜,我会靠着自己房间的墙,去感受隔壁的他们的日常生活,虽然我看不到,也听不得十分清楚,但是我相信他们的灯火一定如同这个城市里的普通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会想象他们甜蜜,想象他为她弹琴唱歌,想象他抱着她很温暖的微笑。
然后有一天,他为了她折了很多纸飞机,每一只飞机的机翼上都写着很多,我现在看起来那么幼稚的爱来爱去的浪漫话语,纸飞机被他们哈着气飞来飞去,其中有一只居然会不偏不倚飞进隔壁我房间的窗口,他便过来敲我的门,笑着对我说:“不好意思。”
我打开门,把那只纸飞机递回去给他,然后笑笑,很矜持地说没有关系。
但是,也许只有我自己能知道,如何能没有关系?
这世上最累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碎了,还得自己动手把它粘起来。我终于有一次跟他对话的机会,可是,始终,我还是没有来得及问他到底叫什么?来自何方?
在对面那个曾属于他的房间的租约到期的时候,我没有续约,我把我的所有东西都搬了回来,把房间还原成我拿到它的钥匙时的样子,还原成他刚刚搬走的样子。
在收拾好离开那间房间以前,最后一次看了眼,对面的他们的窗,然后正好就看着幸福的他们两人在窗前淡定微笑。
我忽然发现,原来看到他让我联想起高新晨应该就是一种错觉,他们确实一点都不像,而想到这里,我又发现对于高新晨,我的难过已经越来越淡了。我低头轻笑,笑自己的傻,然后我会去释然,原来每一个人一生中都应该会经历这么多的错过,而每一个错过都会成为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则都会有它说不出的一种美丽。
第132章 晴天娃娃()
【第二卷】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又觉得一切才刚刚开始,而如果有一天,你不再记得,我也不再记得,时光一定会代替我们去记得。
新的一个夏天来的时候,我给自己做了一个晴天娃娃,并不精致,我向来就不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但是我却可以为自己许下了一个漂亮的心愿。
挂晴天娃娃的时候,我把手机随手就放在了窗台上,没想到的是,陈静会突然打电话过来,手机随震动掉到了地板上,屏幕碎成了蜘蛛网的形状。
我正气急败坏的想要对着电话那头咆哮,没想到她比我还要更加激烈,隔着电话,我就能想象到,她现在火冒三丈,狗急跳墙的样子,“夏朵,你要是还是我姐妹的话就马上来万达广场,我被别人欺负了,给你半个小时,晚一分钟你就等着帮我收尸吧。”
她噼里啪啦的说完这么一大通话,在我还来不及问清楚情况之前,电话就已经被她挂断了,手机里只剩下一阵忙音。
谁能欺负得了她?我真心不相信。
就凭她那个举重冠军的傲人身材?
也还真有人敢主动惹她?我估计那个人,要么就同样是干举重或者摔跤的,起码是专业级别,要不就是吃错了『药』,发烧,烧昏了脑袋。当然,对方应该不会知道陈静曾经还是个拳手,一套咏春拳打得那叫一个鬼哭狼嚎,吐沫横飞。而想到这些,我就在家慢条斯理的重新洗了把脸,拍了爽肤水,擦了『乳』霜,又擦了防晒,没有化妆,只是换了套衣服,最后跟我刚刚挂好的晴天娃娃say了goodbye,才优哉游哉地出了门。
下楼打车的时候,陈静的电话就不出意外且迫不及待的又来了:“夏朵,你还没来啊!万达广场!要出人命了都!”
我相信,连司机都应该听到了她在电话那头声嘶力竭的怒吼,所以,我刚报完地名,他一脚油门就踩了出去,那速度,都快赶上跑车了吧。
我连忙给自己系上安全带,并且嚷嚷道:“师傅您慢点,慢点,我朋友她就喜欢瞎咋呼,她半个小时以前就说自己要死了,我拖拖拉拉出门起码都四十五分钟了都!”
饶是我这么解释,师傅的车开得还是比一般情况下开得快,所以,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按陈静说的时间,我只迟到了半个小时。当然,我也是知道的,哪怕我再迟到得久一点,我见到的,也绝对不会是她的尸体。
万达广场和记忆中的样子一样,还是那么的多人,还是那么的大,正午的太阳光从头顶直『射』下来,照得光滑的水泥地都泛起了白光,明晃晃的,晃得人眼睛都好像有些『潮』湿了起来。
我抬头半眯着眼环顾四周,远远就看到有一大群人围在新世纪百货商场的门口,我慢慢往那个人多的地方走,然后还没等我走近,就早已经看到在人群中健壮得有些鹤立鸡群的陈静。而比这个更加打眼的,是她今天的服装搭配,我可以肯定,仅仅是上衣,裙子及配饰的颜『色』就已经超过了六种,直『逼』彩虹,我也知道,她总是都对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穿着有着特别的偏爱。
人群中的她梳着冲天辫,叉着腰,正一脸满不在乎的嚼着木糖醇,十足的小太妹的『摸』样,口中还叫嚣着,“说了让你别惹我的,我好姐妹就要来了,等她来了就带你去医院。她是富二代,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管够。”
陈静那一副与土豪做朋友与有荣焉的样子,让我恨不得上去咬她一口,她知道什么叫富二代么?张嘴就在那里『乱』说,我家庭确实也还算富足,但是也并没有到了那种需要人人仰视的地步,所以处处需要低调,不要奢侈浪费,不撮就不会死,这个道理,我还是很懂得的。
我定了定神,拨开旁边的人走进去,陈静转脸就看见了我,一脸的无奈:“夏朵,你再不来她就要流血流死了。到时候,小心她以尸讹诈。”
我白她一眼,没有说话,赶紧去查看对方的伤势,还好对方既不是七老八十,也没有被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撞倒,所以,整个事态应该在可控制之中,再仔细观察下才发现,其实对方受伤并不严重,只是流了点鼻血,并且已经止住了,不过这阵仗弄得倒是挺大的,一地沾满了血的心相印和清风的纸巾,不明状况的,还以为她刚生完孩子。
第133章 美少年苏白()
跟陈静杠上的女生,一脸的浓妆艳抹,贴着的两层假睫『毛』,打着六七个耳洞,相信,也不是盏省油的灯,我伸手拉她起来问“我朋友怎么惹到你了?”她就撇了我一眼,抬手矫情地指向陈静“这个疯女人刮破了我的衣服,不但不肯赔还打了我一拳。”
她这样说的时候,陈静又想要冲上去打她,被我死活给拦住了。她就在我的身后张牙舞爪“这里这么多人,你凭什么就说是我刮的?”
“就是你,就是你,我说肯定就是你。”她刚刚被陈静打过都不知道学点乖,还使劲往我们跟前凑,凑着凑着她就跟陈静开始互相推搡起来,陈静力气那么大,几下就把她推倒在地。我想去拉她,她却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