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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半年,这场案件竟然还没有结束,武曌突然提议御驾亲征,唐冠也随其出征,这才让某些人暗舒一口气。
现如今宗室诛戮殆尽,负责此案的周兴却依然乐此不疲,要说唐冠身亡,谁最高兴,莫属这位仁兄了。
他号称牛头阿婆,自认丧心病狂,可自从目睹唐冠那毫无道德底线的行径后,那可真是自认惭愧,简称弱爆了。
两人战斗力完全不成正比,唐冠死后,他这个一等一的酷吏才显得有用起来,来俊臣以被唐冠残杀,他的死就像砂砾掉进牛粪,连一层波浪都没有泛起。
这更让周兴心寒,武曌对此却闭口不提,来俊臣一支几乎全部被雪藏,离职的离职,归乡的归乡。
这一日,倒是有一事成了牛头阿婆立功的机会。
唐冠彻查宗室一案时,确实雷厉风行,仅仅有了一天工夫便让主谋认罪,剩下的也都好说了,大网一撒,迅速将眼中钉。肉中刺拔出。
可是,周兴自唐冠走后却一直在着手善后之事。查来查去他猛然有了新的发现,那就是唐冠似乎“漏”掉了一些大鱼。
“陛下。都在这里了。”周兴眯着小眼睛恭恭敬敬的将一封文书呈上,武曌慵散的斜倚着,伸手接过,可是刚一打开,她不由凤眸一睁。
周兴察言观色,伏地道:“陛下,小侯爷虽是仙人,法力广大,但贼子实在狡猾。侯爷仙逝,不能留下这群贼子为祸世间。”
武曌闻音默不作声,眼底的讶异转为衡量,周兴口中的侯爷便是唐冠了,她封唐冠道号真君,一众大臣也深知个中三味,在其面前口口称呼唐冠为仙人。
若是唐冠得见不知又要作何感想,这人都做的不顺溜,反倒成仙哩。
这年头真是成仙容易。做人难。
“薛家。”武曌面无表情的盯着奏章所写,这个薛家无他,正是她的“好亲家”,当然说亲家也只是卖他薄面。毕竟太平公主死活没嫁。
蛇蝎如武曌倒是没有诧异于谁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莫说薛家,就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背叛自己。也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令她感到诧异的是唐冠竟然疏漏了这么大的事情,这不由让她睹物思人。当年是她责令唐冠处理此案,做的也着实不错。
若是唐冠在此必然要大呼糟糕。他真的不知道薛家鬼祟吗?
其实唐冠这是故意放了薛绍等人一马,因为按他记忆中的进程,李冲反时,薛家便与其鬼鬼祟祟,只是到了后来按兵不动而已。
这些他都知道,要找证据也很容易,但他没有这么做,那是因为太平公主还真的死活没嫁给薛绍。
唐冠对太平公主可谓是一点好感都没有,巴不得她做个寡妇,从着手处理此案时,唐冠便来了个釜底抽薪,先把大头给灭了,至于薛家他可以随时旧账重提。
在他想来太平公主不可能一直不嫁,一年不嫁,第二年肯定要嫁。
此女之骄横实非常人所能忍受,她与薛绍的感情也必然不是一见钟情,估计应该是婚后初尝人事,慢慢积累所致。
既然如此,那就留下薛家,尤其是薛绍,等太平公主嫁过去,再给予致命一击,让太平公主领教一下天高地厚。
可惜唐冠明显过于看得起薛家了,当时此案初审时,薛家便被吓破了胆,直到武曌御驾亲征,见好像没有人发现他们的鬼祟,这才犹如劫后余生一般。
而且这一年间鲜少见到薛家人进宫,对于提亲一事更是闭口不提。
只见武曌闭目沉吟,薛家是老牌贵族了,与皇室通婚数代,薛绍更是自己所挑的驸马,没想到这么久竟然被周兴查出了蛛丝马迹。
周兴与薛家素无瓜葛,不会是因为其他原因来这里陷害他们,其实武曌手下的一干酷吏大体相似,真可谓是“忠心耿耿”。
“哎,去病,你百密一疏,这薛家朕便送下去,给你个完善也好。”
武曌心中轻叹一声,其想法令人惊骇。
有人说女子生下来就是给人骗的,这句话虽然带有歧视,但女子感性却是不能否认的,唐冠可以满嘴甜言蜜语,心中却冷笑不止,但武曌不能。
就如上官婉儿起初觉得唐冠温柔散尽,正隐隐有些心动之时,却发现唐冠只是把她当做玩具一样,高兴了便把玩一会,不高兴便踢到一边。
再聪明的女人碰上混蛋也会酿成悲剧。
再言之,武曌少女时代也并非骄横之人,就算野望再大,也决计没想到会有今时今日,到底是什么让她走上了称帝的道路。
归根结底,两个字“男人”。
若无太宗,若无李治,若无那无名老僧。
便无她日月当空的女帝。
她想得到的,偏偏得不到。
不想经受的,偏偏又来找她。
许是她心中的那个小女孩那时只会想:“或许,贵为人间帝王,便不用理会这无聊天命了吧。”
是的,帝王看似为所欲为,想得到什么,便得到什么。
可惜到头来,老僧对她说:“皈依。”
好,他做他的佛便是,她的心就此断了。
可惜又有一个小混蛋闯进来,揪住那个小女孩的辫子笑道:“陛下,你我来世再做君臣。”
这就像一场噩梦,武曌闭着眼睛似乎不想说话,无论什么事好像都与唐冠有关,周兴跪伏在地默默不语,在静候最后发落。
良久后,武曌终于檀唇轻启道:“准奏。”
周兴闻言大喜,躬身领命,转身离去。
若是唐冠在此必然要苦笑不止,他埋下的伏子就这样被拔掉了,这个周兴还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看来太平公主一时半会是嫁不出去了。(。。)
第三百一十六章:送佛送到西()
长安波澜诡异,这个帝国中心总是那么精彩,自古汉至今,有人来了,有人走了,它却从来没有为谁定格过一分一秒。
是以后世有一个文人曾说:“西安的天空终究不是长安的天空了。”
这片天空下依然川流涌息着,农田中躬耕者收耕着一年的喜悦,市井中走卒小贩叫喊着生计,风尘中商女花魁出卖着色相,佛堂中诸僧敲打着笃信,庙堂里还是一样的勾心斗角。
是以我们说:“长安的天空终究还是长安的天空。”
可惜这一切阻挡不了贪狼归家的路,他崛起于迷茫,现在他要回家,于是再也没有人能阻挡他的每一步。
“去病兄,走出来了!走出来了!”
当立于沙坡之上的一群风尘仆仆的少年遥望到帝国边疆时,各个面色狂喜,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旅程,左右千里,没有时差,没有死亡。
他们活着走出了大漠,有限的食物与水让他们有气无力,十几匹马也被宰杀了四只,可是他们终究还是回来了。
一名趴伏在马背上的病将也在呼喊声中缓缓抬起了头,抿了抿干裂的嘴唇,呆呆望着隐藏在风沙中的前哨。
为首之人缓缓除下了包在头上的衣物,露出了本来面目,多日的风沙吹袭,让这个半大少年看起来成熟了许多,就连个头也日渐拔高,若不是五官还带着些许稚气,很难发现这竟然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人。
“众位兄弟,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各自散了吧。”
唐冠回首对身后十七人出声。可话音一落,众人皆面现迷茫神色。
他救他们。是因为他们命不该绝,他们敢拼,那便是赢家。
长达数十个日日夜夜,这伙人几乎是背靠背的走出了险地,人在极端环境下做出正确领导的人物与救世主没有什么区别,显然唐冠便是他们的救世主。
唐冠见他们不为所动,眼光也微微闪动了一下,这伙人他大抵也都了解了名姓,其中有一少年人唐冠格外欣赏。此人名叫万锋,人如其名,行事果断的紧,正是那名起初第一个响应他的少年。
其余的人也各有名姓,诸如罗通,张还义等人,十七人来自全国各地,不过大抵都是川南,冀州。齐鲁一带人士,各个生的结实高大。
唐冠起初还挺好奇这群人不好好呆在老家,怎么跑到这鬼地方来了,后来细想之下也就释然了。自己与何弃疗还都是典型的南方士子,还不是他娘的来了这鬼地方。
果然万锋等人都低头默默不语,他们倒不是舍不得唐冠。而是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正如唐冠所想。他们确实是各有原因来到了此地,可叹的是无一例外都遭遇横劫。称得上家破人亡。
何弃疗程天策等人见状与唐冠面面相觑,唐冠也眉头微微一皱,他救他们并非要图什么,当然也没有人能理解唐冠此时此刻的自信。
就像以前唐冠不理解马烈为何这么狂妄,阿史那环为何如此好战,以及为何会诞生江湖这种畸形社会一样。
有些人拥有了不该拥有的力量,勤修所得尚且还好,诸如唐冠,阿史那环这种天赐之人,更觉得自己不像是人,更像是神。
就如马烈对常鹰所言:“像我们这种人。”
是的,当唐冠寻回属于他的荣耀,他也诞生了这种感觉,那一刻他从角落走出,只觉得天大地大,没有他不能去的地方。
人是一种奇妙的动物,寄托了情感思维,这本已是最强大的武器,偏偏自然界又有那么多强而有力的生物,于是在人群中便诞生了这样一群武者,他们往往能跨越身体的枷锁,迸发出不属于人类的力量。
人与自然就是那么不和谐,这力量的源头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人之情感,就连后世步入所谓的“板砖破武术”时代其实道理也是一样的,只是为人性中那份贪婪与暴力换了另一种表达方式。
开发身体极限被种种武器所取代,也不过是更新了一次战争模式罢了。
恰巧这是唐冠最需要的,神给的也好,天给的也罢,这满天神佛既然喜欢看人间笑话,那唐冠就让他们看个够。
众人依然保持着缄默,唐冠却轻轻启开了一袋水笑道:“ 最后一袋了,大家一人一口,喝完就此别了,我叫唐冠,家住长安,目前什么都没有,呵,等哪天大家伙走过路过可以来瞧我两眼。”
程天策等人闻言忍俊不禁,就连程怀弼也露出了笑容,这伙少年人并不识的唐冠身份,唐冠的才子之名也就在中原一带较为响亮。
万锋等人闻音缓缓抬起了头来,却没有去接水袋,而是互望一眼后,齐齐对唐冠抱拳道:“郎君大恩大德,我等无以为报。”
唐冠见状一愣,随即摇头笑道:“快走吧,马儿留给你们,此去几十里便有一镇。”
众人见唐冠屡屡出声道别,一时间有些尴尬,万锋踌躇片刻后还是抬起头来道:“小郎君,在下斗胆问你一事。”
“哈哈,但说无妨,咱们相遇便是有缘,说吧。”
“敢问郎君尊号可为去病?”
终于万锋问出了这么多日子以来最想问的问题,因为他们经常听程怀弼与何弃疗呼其殿元,相公名号。
其实不仅他想问,人群中有几人也一直觉得耳熟,但又不知道从哪里听过。唐冠本名流传不广,反倒是与霍大将军撞衫的去病二字成了他的真名一般。
唐冠闻言眼睛一眯,程怀弼等人却皱起了眉头,但过了片刻后,唐冠还是点头道:“是,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