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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我和我的父辈越来越像了,含蓄,内敛,腼腆,羞愧。我的父母结婚40多年了,我从来都没有看见他们拉过一次手。
也许,我也应该告诉我的妻子,“要我告诉你,我今天有多爱你吗?”虽然这话第一次说出口,显得有点艰难。
是的,无论你是刚刚陷入热恋,还是已经厮守了几十年,这句话,说出来都不迟。
第87章 原来你曾默默多年()
一路开花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在母亲之前,父亲曾深深地爱过一名长发及肩的女子。
我试图从很多途径打听,但仍然不能形象地描绘出她的面容。在母亲心中,这是一个无法解开也不愿去为之耗时追寻的疑问。对于父亲来说,这是一段一生都不可再提的旧忆。
她与父亲相爱的过程,像谜一般不可揣测。似乎,于那样物质匮乏的年代,一切爱情的发生都该属千篇一律,并又纯淡自然。
我曾鼓足了勇气问过父亲,那位你曾爱过的女子,此刻是否已为人妻?不曾想到,我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问题,竟会惹来父亲的暴怒与痛骂。因此,我与他的话题也就此结束。直到他后来远离尘世,我都不曾再过问此事。我想,在他心中,一定隐藏怎样不可让人知晓的秘密,抑或,是一道经岁月尘封而起的不可触碰的伤疤。
成年之后,为爱走了许多路,流了许多泪之后,我终于能以一种极为平和的态度向母亲发问。当年,与父亲相爱的那名女子,如今身在何处?
若在父亲生前,这个跨越两代的爱情疑问,一定会招来母亲的不悦。她一定略带讽刺地令我亲自去问父亲。而后,我还不曾进门开口,父亲便早已目露凶光,恶狠狠地立在了门前。
母亲不曾见过那名女子。但据说,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姓周,名静。她与父亲相爱许久,相识之景,已无从考究。只是清楚地知道,她与父亲已私定终身,相许此生十指紧扣,直至白头。
海誓山盟的誓言,永远只属于年轻的心。当父亲放下一切男人的尊严,与她同去家中说明心中意愿时,在家中本是热情之至的高堂瞬时勃然大怒。厉声呵斥,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
生性倔强的父亲,第一次卑躬屈膝地向他们表明自己心中的爱慕之情,并承诺一定会给她创造幸福,殊不知,却遭到了更为鄙夷的嘲讽。她的父亲将她反锁在家中,令她再不能与父亲见面,而父亲,亦不能再上门追寻。
许多个日夜后,穷困潦倒的父亲兴许是觉察到了自身的卑微,遂放弃了继续追逐的念头。此刻的父亲,孑身一人,孤苦无依,父母早已双亡,家中一贫如洗。而她,父母不但身居高位,并且家境极为宽裕。试问,在这样出生背景对比为天差地远的格局里,父亲要如何,才能夺取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
父亲狠心与她断绝了一切联系,他想,她是该去寻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继续那种衣食无忧的生活。爱她,就该为她懂得放下,懂得全身退出,以便为她铺平一切通往幸福之门的路途。
她顿时失去了一切可以依托的屏障。她知道父亲的良苦用心,却无奈势单力薄,忠孝两难。她用尽一切方法向父母了表明非君不嫁的决绝,最终得到了,却是更为残酷和冷漠的镇压。
在一个月凉如水的静夜,这位名叫周静的女子,因情不得,服毒自杀了。我的父亲后来如何从那样的阴霾中脱离而出,并与母亲相识,生育了我们,我无从得知。只是我相信,在父亲的内心深处,其实一直都有着她这么一个坚毅而又勇敢的女人。她的死,无疑给父亲带来了一生都不可道出的伤痛。
我的母亲,就在这样揣测与爱的挣扎中默默地陪伴着父亲,直到他人生的尽头。我想,母亲一定怀疑过,父亲是否爱她,或者,与那个因情殉命的女子相比,父亲到底爱谁更多一点?不过,她从未问过这样的问题。
正因为她的默默,父亲的一生过得极为坦然。也正是因为她的默默,我才能安然无恙地长大至今天的模样。可即便这样都已经成为过去,谁又能断定,在母亲心中,就没有那么一道与父亲记忆深处一样疼痛的伤疤?
第88章 追随着浓烈的爱意前行()
鲁先圣
在伟大的作家斯蒂文森面前,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会黯然失色,所有的浪漫故事也都减弱了光彩。
1876年,出生于苏格兰的斯蒂文森因为身体总是难以适应苏格兰的阴冷气候,就在父亲的赞助下到法国、比利时等地旅行。在法国巴黎郊区的一个艺术家俱乐部他与一位来自美国的少妇芬妮一见钟情。芬妮是什么人﹖她16岁嫁给了没有什么家庭观念的山姆,生了3个孩子,因为对山姆实在忍无可忍,就带了孩子到法国的巴黎学习绘画。正是在这里认识了斯蒂文森。
两人的爱情传到斯蒂文森的家里,立即掀起了轩然大波。斯蒂文森还是一个没有结过婚的富家子弟,不要说芬妮已经结过婚,有3个孩子,但比斯蒂文森大了12岁也让斯蒂文森的家人感到匪夷所思。
人世间一桩伟大的浪漫爱情故事就这样上演了。心中盘算着与丈夫离婚的芬妮回到了美国。不久,不惜与家庭决裂的斯蒂文森追到了美国。其时芬妮住在旧金山附近的一个小镇上,斯蒂文森就住在小镇的一家旅馆里。这个时候,芬妮还没有离婚,她的丈夫还经常回来看望妻子和儿女。而住在小旅馆里的斯蒂文森不仅仅断了财源,还染上了疾病。但被浓烈的爱意燃烧着的斯蒂文森丝毫没有退缩,他一面每一天都去探望自己的情人,每一天都给芬妮写来火热的情书,还被小镇的景物所感染,激发起强烈的创作冲动,完成了令他迅速蜚声美国文坛的业余移民一书和许多短篇。一直默默无闻的小镇蒙特雷因为斯蒂文森的出现而名闻遐迩。
经过一年的折磨,芬妮终于说服丈夫协议离婚。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打算离婚还没有离成的时间里,她的丈夫山姆竟然主动地离开家,让斯蒂文森与还是自己老婆的芬妮住在一起,而且山姆还替他们安排蜜月旅行的路线和地点,为他们推荐免费的住所。这真是让人无法理解。这个山姆恐怕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有了山姆的积极合作,离婚的事情很快就结束了,斯蒂文森和芬妮终于走到了一起。
斯蒂文森和芬妮的蜜月旅行又是奇异之举。他们没有选择到风景名胜的地方,而是到了一处废弃的银矿,以葡萄酒、温泉著名的那帕山谷。他们选择了半山腰一个废弃的工棚作为他们的住所。他们就这样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谷里,每一天目送日出日落,采摘花草,游戏于鸟语花香之间,尽情地享受着爱情的醇酿。他们在这里度过了令人难以忘怀的两个月的幸福时光。斯蒂文森在这两个月中由于芬妮的精心照顾,不仅仅身体得到彻底恢复,而且产生了炽烈的创作灵感。写出了风靡一时的席尔瓦多寄居者。
被浓烈的爱意燃烧着的斯蒂文森从此一发而不可收。他因为后来的化身博士及金银岛成为美国的著名作家。他一开始住的小镇,他蜜月旅行的山谷,他住过的小旅馆,都因为他的光临而成为当今美国的旅游胜地。
斯蒂文森在美国成名以后,又开始了浪漫的旅行,他这一次选择的是南太平洋的小岛萨摩亚岛,他被这里迷人的海天景色所倾倒。一生都在旅行中的斯蒂文森,最终死在了这个小岛上。但旅行给他带来的享受和灵感,浓烈的爱意给他带来的激情,永远地留在了他的作品中。
第89章 爱的谎言()
丁立梅
年轻时,总会做些傻事,认着死理,爱着不值得爱的人,却一往无前,直到撞到南墙,撞得头破血流。时间一天一天的,冲淡掉那滩殷红,但伤痕却留下了,作了年轻的见证。譬如,她腕上的那块疤。
其实,早已不记得那人的模样了,交往的点滴,也已成模糊。可是,每次触及到腕上的疤痕,如一条蜈蚣一样卧着,她的心,总要疼疼地跳一下。自卑着,压抑着。
不咸不淡地又恋爱几回。男人们的目光,在她的腕上停留。如锐器,带着尖尖的锋利的角,直直刺到她的心里去。青天白日,藏无可藏。最后的最后,她只能落荒而逃。
遇见他时,她已年过三十。然不俗的外表,优越的工作,让她还是有望得见的靓丽。当介绍人试探地对她说,他长相一般,有点龅牙。老家在山沟沟里,有点穷。工作也不是太稳定,是跑销售的。她没有犹豫地点头说,见见面再说吧。
第一次见,他有些拘束,话不多。倒是她,见惯了这种场面,谈笑自如。一起喝茶时,她故意在他面前,晃着那只受伤的手腕。他的眼光,只轻浅地掠过,却忙忙地接过她手上的茶壶,笑着说,我来吧。他离了座,在她身边弯下腰去,给她的茶碗续上茶。
这细小的动作,让她的心软软地动了动,她和他便相处了下来。随后的日子,他的体贴,他的温存,渐渐密布了她的天空。
可是,心里是有个结的,让她不得真正开心颜。他怎么可以忽略她腕上的那块疤呢?她到底忍不住了,她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他说,好啊。她于是说起年轻时的事,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人,死心塌地地爱。后来,男人不要她了,她割了腕。
你看,就是割在这里,她举起有伤疤的那只手腕,指着那块伤疤说,静观着他的表情。她以为他会惊讶,或者,愤怒。可是,他只是笑笑,轻描淡写地说,就这事啊?我也做过傻事的。他掀开他的衣,她看到他的胸口,疤痕累累。他说,这是我被一个女人甩了后,用烟头烫的。
她讶异得不得了,心中的冰块,刹那间消融。她把头轻轻埋到他的胸口,听着他胸膛里的那颗心,有力地咚咚跳动着,她幸福地笑了。她想,这个男人,也是受过伤的,她一定要好好疼他。
从此,一路花开一路欢愉。她不再留意她腕上的疤,是在心里彻底把它丢掉了。偶尔瞥见手腕处,也只是淡淡一笑。天蓝云白啊,日子里有太多的欢乐要去感受。
是在那一天,无意中,他母亲跟她聊起他小时候的事,说他小时调皮得很,爬上桌子碰翻热水瓶,一瓶热水当胸浇过。
她呆住了。这时候,他们的儿子都过周了,在地板上摇摇摆摆学走路。窗台上一盆仙客来,花开饱满,岁月静好。
真爱一个人,都会这样吧,有时,不惜用我的谎言,成就你的完美。
第90章 父亲的骄傲()
周海亮
父亲退休后回到乡下。他在城市做了十几年工,却没有能力将家安在城市。父亲说这样也好,本来,他就属于乡下。乡下有山有水,有绿的田野和骡马亲切的气息,城里有什么呢?“连公园里的大树都是从乡下连根拔起然后挪栽过去的。”父亲这样说。
然而他的儿子却住在城市。年轻人和老人对于城市的看法,正好正反。城市里有霓虹,有超级市场,有高耸云端的写字楼和飘散着香气的咖啡厅,乡下有什么呢?“连镇上的路灯都是城市淘汰掉的。”儿子这样说。
儿子在城市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却没有一栋属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