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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他现在会后悔当初没有听老太太的话娶她为妻又怎样,那都是已经过去的事了。
沈凌听过就将此事抛在了耳边。她现在一门心思想给阿旭定下一门不错的婚事。
阿旭的性子没有随白朗,但是相貌却像了有八成多,生得俊俏斯文。加上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举人,沈凌刚一放出风声,很多人家便流露出意向。
沈凌索性借着自己的生辰,举办了一场宴会,给白朗的同僚以及赵家等几个交好的人家都下了帖子。
宴会当天,沈凌特意把阿旭从书院里叫回来,让他看看宴会上可有他喜欢的姑娘。
傍晚的时候,沈凌将阿旭叫到房里,直截了当的问他可看中了哪个姑娘。阿旭还未说话,脸色已经红了。沈凌就知道他准是看中了某位姑娘,便慢慢的问他是哪家姑娘。
阿旭吞吞吐吐的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家的女儿,只知道那姑娘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衣裳,头上只戴了几朵珠花,看着朴素无华,比其他人都要顺眼的多。
沈凌听了微微一愣,阿旭说的不会是林宝珠的二女儿吧!
在沈凌心里,她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娶赵秉章的女儿的。所以她后来试着又给阿旭安排了几次相看,只是发现儿子面上虽不表露什么,但心里很明显是抗拒的。
沈凌只好与儿子好好的谈了一场,发现他已经认定林宝珠的二女儿后,便妥协了。
几天后,沈凌问过白朗的意思后,便请了媒人去赵府提亲。
林宝珠想不到沈凌竟能取中自己的女儿,一时间喜出望外,问都没问赵秉章,便应下了这门婚事。
两年以后,新妇进门,小夫妻两个琴瑟和鸣,相敬如宾。沈凌也就放下了从前的执念,觉得这门婚事结的不错。
后面阿通和阿眉要定亲的时候,她也是充分尊重这两个人的意见。
时间如流水,白朗在十年以后升为户部的侍郎,按品级已经是正二品的大员。
阿旭成婚两年以后,不仅给沈凌添了一个孙子还中了进士。白朗给他疏通了一下关系,把他调到了外省做县令,准备让他在外面历练几年再说。
沈凌并没有像其他婆婆一样,将儿媳和孙子留下,而让儿子带着通房上任。她很爽快的让阿旭带着儿媳和孙子去了任上,临走的时候,还包了一大包药材给他们带走。
二儿子阿通并没有阿旭那么好的运气,考了两次乡试都没有过。沈凌觉得家里已经有了两个进士,也不强求阿通一定要考取进士将来为官做宰。
所以她后面试着让阿通往其他方面发展,比如她非常鼓励阿通开一家规模较大的书店,在这方面,她给了阿通很多有用的建议。在她的支持下,阿通后面将白记书肆从京城开到了外省。
至于小女儿阿眉,她虽然性子安静言语温柔,但是却有不小的野心。她看自己的父亲已经做到了正二品的位置,便一心想嫁给一个年轻有为的进士,好将来也能成为正二品夫人诰命。
对此,沈凌也极其尊重她的这一个意愿,夫妻两个选了很长时间,最终选定了一个来自晋城的少年进士。
只不过成婚以后,阿眉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没什么野心。不过人胜在细心体贴,对她特别关心,慢慢的,随着孩子的出世,阿眉逐渐将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对丈夫没有进取心一事也就放下了。
等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与沈凌说起此事时,沈凌笑着点头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何况没有进取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一辈子平平安安。”
她说这番话是有原因的,白朗成为正二品大员后,不可避免的卷入了几个皇子的争斗中。夫妻两个都觉得皇家的这种内斗,最好不要参与,所以白朗已经生了隐退之心。
第二年,阿旭被调回到京城后,白朗便递了折子上去。折子交上去没有几天,便被批复了下来。夫妻两个收拾了行李,将京城的宅子留给了大儿子阿旭,带着小儿子阿通一家回了晋城。
第 46 章()
沈凌一口气从一楼爬到六楼;还未来得及掏出钥匙开门;她现在的母亲郑莉香推门出来了。郑莉香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子吴童。
“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子后;对这个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
郑莉香嗯了一声;牵着儿子的手下楼去了。
沈凌进了门换了拖鞋;没有急着放下书包而是先去饮水机前接了杯热水;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电脑是台式机,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精致小巧;但对几百年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
沈凌把书包放下;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份份试卷。本以为高考过后;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让她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
沈凌刚穿来的时候;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积分也就越多。
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下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干一份工作。
所以她对成为网络作家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长。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还是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说。
沈凌将一张卷子做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应该是吴叔下班回来了。
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出来,我买了菠萝回来。”
沈凌放下手里的卷子,出来道:“吴叔,我妈和童童出去了。”
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食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食当饭吃,不是爱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帮着吴叔将菠萝切成小块。这个时候正是初春,菠萝刚上市的时候,沈凌放学回来,闻了一路的菠萝味。只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零花钱,所以即便想吃也没钱买。
这会儿见吴叔买的这两个菠萝看着又大又水灵,沈凌将菠萝切好以后,便拿着叉子吃了起来。
“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
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
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吴叔道:“二本也挺好的,女孩子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
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做卷子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子。
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做完了两张历史卷子后,便去做政治卷子。政治卷子还没有做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
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食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食,张口道:“姐,我要看动画片。”
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出来帮郑莉香做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食材,有蔬菜,有牛肉,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
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做饭。
郑莉香虽不爱做饭,但厨艺很好。厨房内很快就飘出食物的香味,七点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
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子做斗争,她想早点把卷子做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点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
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口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出发,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做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出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
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性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进了空间。
接下来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高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子,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子溺爱儿子两口子吵上几句。
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过得很快,高考到了。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下。
接下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子,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高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道大题都不太会做。
等成绩下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高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感还真的挺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会比在本市上学更多。
沈凌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就明确告诉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她自己会想办法弄到。
郑莉香的脸色马上不好看了,她以为女儿所说的办法是去找她的父亲要,沉着脸走了。
倒是吴叔在她坐火车离开之前,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叮嘱她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沈凌笑着应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