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初夏的花明艳而妩媚,盛开着艳丽而动人的色彩,犹如水彩泼洒一般,带着纯粹而美好的祝福。
礼堂外是好几百米的红地毯,地毯两边的路上有繁花点缀。
各式各样的鲜花,都是早上从各地空运过来的,还带着点点露珠,香味馥郁。有百合,有满天星,有玫瑰……香飘万里。
礼堂外都摆满了桌子和香槟酒,礼仪小姐面带微笑地站在一旁。
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都飘散着幸福的味道,比美酒还醇厚。
夏初晴很早就想给许朝暮做伴娘了,只可惜,她没有能准时赶回来,婚礼早晨五点多的时候,她才拖着行李箱到礼堂附近的酒店。
等她换好衣服赶过来,礼堂外都满是宾客了。
许朝暮在化妆间里,于薇薇、沈迪都在陪着她。
伴娘都是许朝暮前段时间在圈子里认识的几个年轻小姑娘,小姑娘们爱说话,一时间化妆室里叽叽喳喳、笑声不断。
其中有个姑娘特别会讲笑话,逗得许朝暮和沈迪大笑。
“朝暮,今天真漂亮。”于薇薇不停地看着许朝暮。
“你不办婚礼,你要是办的话,也会很漂亮。”许朝暮笑道。
“陪着我多年的小美人就要嫁人了。”于薇薇冷哼一声。
“谁是你的小美人,厉北廷才是。”许朝暮道。
雕花的梳妆镜前,许朝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有点认不出自己来,不得不说,化妆师的技术真好。
夏初晴往这儿赶的时候,给许朝暮打了一个电话:“朝暮姐,我就要来了,对不起,对不起,来迟了。”
“慢点,慢点,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许朝暮听见了夏初晴气喘吁吁的声音。
夏初晴真是跑得太急了,还好,赶上了许朝暮的婚礼,不然,多遗憾。
挂上电话,夏初晴就往化妆室的方向跑去。
一路上,她已经看到沈迟了。
沈迟今天可真耀眼,这男人本就长得帅,今天更加显得意气风发,站在人群中如同太阳一样夺目!
不过,她来不及看沈迟,当然,她对沈迟也没有什么想法,她直接往化妆室的方向跑。
哪知,跑得太急了,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桌子,腿一崴。
眼看要摔倒在地上的时候,一双大手搂住了她的腰。
大手一收紧,将她扶了起来。
夏初晴整个人扑倒在他的怀中,手指紧紧抓住他的西服。
心口“噗通噗通”地跳,夏初晴赶忙站稳脚跟,但仍旧有些惊魂未定。
抬起头刚想说一声“谢谢”时,偏巧不巧,头撞到了他的下巴。
男人闷哼一声,垂下眼睑,勾唇看着她。
在看清楚他是谁时,夏初晴赶忙像碰到了老虎似的松开了她的手。
“谢谢。”她小声道谢,转身就走。
“好久不见,夏小姐看来是不认得我了。”肖莫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看着她转过头的背影,神色悠闲。
他的嗓音是一如既往的低哑、性感,好听得让她的心弦被拨动一根。
夏初晴身子微微一颤,心口还是不停地在加速跳动。
她转过身,目光对上肖莫的眼睛:“肖总,你好。”
上一次见面还是一年前了,没想到,一年都过去了。
这一年,她都没有见到他一面,也没有打一个电话,她觉得,肖莫已经在她的生活中慢慢淡去。
就像是一场虚无缥缈的雾,随着时间的迁移,终究会散去。
今天的肖莫穿了一套白色的西服,胸前是“伴郎”的标志。
还是头一次见他穿这样的衣服,光线照在他脸上时,越发显得他俊朗不凡,很年轻。
“我不好。”肖莫淡淡道,他的视线也落在夏初晴的脸上。
一年未见,她瘦了些,大概是在国外还有点水土不服。不过,出落得比以前更漂亮了。
巴黎不愧是时尚之都,她在那里一年,就比在国内更时尚。
他记得,以前她不会穿露肩长裙的,常年学生打扮。
可现在不一样,眼前的夏初晴穿着一身齐踝裸色露肩长裙,这裙子是小礼服的式样,衬托得她皮肤白皙,更有气质。
肖莫微微眯起眼睛,从前他倒没有发现她这么耐看。
看来,人是会变的。
夏初晴听到这话,竟咧嘴笑了:“不好吗?那我就开心了。”
有一句叫什么来着的,你若安好,那怎得了。
在夏初晴眼里,肖莫就等于过去,只要站在他的面前,她就会想起表白被拒的场面。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真得是太……永生难忘了。
肖莫倒没有生气,原来,她也只是看上去变了,性格还是那个性格。
看来,他将消息封锁得也很好,她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父亲的事。
过年的时候,夏初晴是提出要回国的,但肖莫让人在她的机票上做了手脚,她没有能回来。
肖莫不知道还能瞒她多久,至少,多一天是一天。
他只希望,等她知道真相的时候,性格不要变,还是那个乐观、开朗、活泼的夏初晴。
“就这么盼着我不好?”肖莫挑眉。
第1513章 将她交给沈迟()
“当然是开个玩笑。”夏初晴不想理他了,“肖总别生气。”
她并不希望他过得不好,在心底里,她还是想他能好好的,以后幸福美满。
没有等他开口,她又道:“我去化妆室,失陪。”
说着,夏初晴就踩着高跟鞋跑走了。
一路跑的时候,心口跳个不停,一年不见,她也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平静。
推荐化妆室的门,夏初晴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化妆的许朝暮。
“哇!朝暮,你好漂亮!”夏初晴惊叹一声,尤其是那件白色的婚纱穿在许朝暮的身上,简直是完美。
不得不说,许朝暮和沈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说起来,她们都认识两年半了呢。
“你以后穿婚纱更漂亮。”许朝暮道,“你什么时候请我喝喜酒?”
夏初晴走到许朝暮的身边,弯着腰,近距离看着许朝暮。
“我不急啊,我还在念书呢。”夏初晴道。
“之前我问那个男生是不是你男朋友,你居然不回我。”许朝暮道。
夏初晴和宋衡并不是男女朋友,只不过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在国外又是彼此依靠,落在别人眼里,就像是男女朋友一样。
想起刚刚在外面见到的肖莫,夏初晴便干脆道:“是我男朋友。”
“今天他过来了?”
“没有,他要考试,我就没有带他来。”
“对你好吗?”许朝暮自然指的是宋衡。
“嗯,对我挺好的,在生活方面很照顾我。”夏初晴道。
其实,从小到大宋衡都挺照顾她的,一开始是为了求她在他老爸面前说说好话,后来反倒就习惯了。
宋衡是真把夏初晴当妹妹疼的,夏初晴只要一个电话,他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赶过来。
“你倒挺快的。”许朝暮感慨道,“我们肖总还没有女朋友呢!”
夏初晴和肖莫的事,只有许朝暮知道,其他人都对夏初晴不太熟悉。
于薇薇打趣道:“朝暮你替肖总操心呢?我觉得肖总那么帅,追他的人应该挺多的,估计是他看不上眼。”
夏初晴心口一顿,是啊,追他的人肯定挺多的,她就是其中一个。
当初去了一趟沈氏集团,多少未婚少女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不是不知道。
她就跟她们一样,是她们当中的一份子。
肖莫怎么拒绝她们的,也怎么拒绝了她。
不过,看在许朝暮的面子上,没有拒绝得太狠,也没有太毒舌而已。
沈迪也笑了:“还怕肖总找不到喜欢的人?朝暮你瞎操心。”
许朝暮也笑了笑:“嗯,不是我该操心的事。”
夏初晴不是很想讨论这个话题,她便问许朝暮道:“朝暮,小宝和二宝呢?我想他们了,尤其是二宝,我一次都没有见过,不行,我得去让他们叫干妈,不然就把我忘了。”
“你让薇薇带你去,估计在外面玩呢!”许朝暮道。
“好!”于薇薇答应了。
于薇薇领着夏初晴走到化妆室后面的一处小草坪上,草坪中央有一个大喷泉。
小宝穿着小礼服,打着黑色小领结,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绅士。
而二宝坐在婴儿车里,由佣人照看着。
“小宝!”夏初晴喊了一声,跑了过去。
小宝正在玩水,听到了声音,转过头来:“干妈!”
“哎呀,你还认得我。”夏初晴今天换了一身打扮,又有一年没有见到小宝了,她还以为他不认识她了,“看来你不仅聪明,记性也很好。”
“因为干妈你手臂这儿有个痣。”小宝眨了眨眼睛。
夏初晴弯下腰,真想在他的脸上亲一口,不仅聪明、记性好,还很有观察能力!
这么个小家伙喊她做干妈,她真得是太幸福了。
耳边是喷泉哗哗的水声,夏初晴将小宝抱了起来。
抱了几秒钟,她就放下了:“小宝你长大了,干妈都抱不动了,我去抱你弟弟。”
说着,夏初晴走到二宝的婴儿车旁,将二宝从车里抱了出来。
二宝粉妆玉琢,跟小宝长得特别像,简直就是小宝的翻版。
这两娃娃真是集合了他们爸妈的全部优点,可爱得跟洋娃娃似的。
“咿,呀,呀……”二宝高兴地挥舞着双手。
“你说什么呀?”夏初晴问道。
“咿,呀,妈……”
“你在喊妈妈吗?”夏初晴逗他。
她好羡慕许朝暮,她也想要两个这么萌的娃啊!
她真得太喜欢他们了!
夏初晴逗着两个小家伙玩了一会儿,小宝就急切切地问夏初晴了:“干妈,我爸妈的婚礼什么时候开始呀?我好饿。”
“饿吗?我带你去吃东西。”夏初晴道。
“不要,万一开始了,我不在怎么办。”小宝一本正经,“我要等着。”
“你是不是很期待?”夏初晴问。
“是啊,我妈妈穿婚纱可好看了!我爸也是,可帅了。我就喜欢看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他们都说我以后肯定比我老爸帅。”
“你爸爸这么帅,你妈妈这么漂亮,你以后肯定帅。”夏初晴道。
夏初晴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小宝聊着,她发现,和小孩子聊天很开心。
小孩子没有什么想法,很单纯,尤其是小宝这样的,还不闹,特别乖。
到了八点十八分的时候,婚礼开始了,礼堂里里外外奏起了婚礼进行曲。
所有宾客都按序就坐,有条不紊,有些特约记者也站在了门外架起了摄像机。一时间,光影交织,风景如画。
外面的鲜花很美,引来一群一群的蝴蝶飞来飞去。
花束拱门,五彩的气球满天飞。
到点的时候,牧师的声音响起,许朝暮穿着洁白的婚纱向沈迟走去。
红色玫瑰花的花瓣从空中飘洒下来,烈焰的红色,红得纯粹而大气。
玫瑰花洋洋洒洒,灯光全部聚焦在许朝暮的身上。
是白宣搀着许朝暮的手将她送到红毯上的,他心里头感慨万千,他没有想过,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