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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相碰,温暖相生。
许朝暮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奈何某人在这种事情上一向霸道。
“不要动,让我牵着你走。”沈迟唇角上扬,目光幽邃却满是柔情。
“是不是有一种牵着大白的感觉?”许朝暮嘟哝。
“你要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妥当,那我就说‘是’。”沈迟笑着低头。
他低头的时候,她正好抬头,四目相对,蜜意浓浓。
就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裹上了一层糖果的味道,似乎尝一口,甜意都会在舌尖慢慢延展开来……
许朝暮也勾唇一笑,避开他的目光,又低下头去。
两人手牵手,一起从一楼开始逛着。
这种高档商场里的人并不多,但也不算少。
许朝暮抬头望过去,到处都是美女,或浓妆艳抹,或天生丽质,几乎各个都打扮时尚。
许朝暮又不免低头看看自己,看看沈迟。
沈迟倒还好,这男人本就生得好,举止投足间又散发着一股高贵优雅的气息,气场足,颜值高。
可她就不一样了,站在沈迟的身边,真想捂脸。
其实,她在巴黎生活了五年,她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的,只不过,她的行李托运回来时,她还没有来得及去取。
只能穿着沈迟给她买的t恤,好丑好丑的。
“沈迟。”她叫了他一声。
“嗯?”
“刚刚那个男人,人家看上去好有钱的样子,一点不像你。”
“很有钱的样子,是什么样子?”沈迟反问。
“你看看人家脖子上那金项链,好粗一根,还有手上那大戒指,真大!”许朝暮夸张道,“你看看你,手上只有一只腕表,真磕碜。”
“嗯?”沈迟被她这么一说,果真低下头看了自己一眼,嗯,还真是只有一只腕表。
“你知道这腕表多少钱吗?”
“不知道。”许朝暮老实地摇头。
“不知道就算,地摊买的,不值钱。”沈迟笑了笑,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地摊上买的?那送我呗?”许朝暮两眼发光。
“等会在地摊上给你买一只。”
沈迟带着许朝暮在前面走,两人路过一家卖鞋子的店时,又停了下来。
“暮暮,你自己挑,喜欢什么就试试。”
“沈总,又要让你破费了,怎么好意思,这万一被你老婆知道了怎么办……”
许朝暮一边往鞋店里走,一边不怀好意地笑着嘟哝。
果然,齐刷刷的眼睛一起向他们扫来,不一会儿,这些目光中就显示出各种各样的复杂。
沈迟扶额,这许朝暮,就不给他省点心。
明明是正大光明领了结婚证的夫妻,这会儿却怎么看怎么像背着老婆出来偷情的野鸳鸯。
许朝暮倒一脸淡定,走进去四处看看。
鞋柜上有很多新款的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
“沈总,你看这双鞋子怎么样?”
许朝暮走进店里,正好看到一双纯白色的高跟鞋,八寸的高跟,鞋帮上还有几粒水钻。白色纯正无暇,水钻璀璨夺目。
虽然吧,这不是手工定制的鞋子,但许朝暮一看价钱,也很贵了。
在时尚之都巴黎生活了五年,她去大学又正好选了设计的专业,其实,她都懂。
就比如沈迟的那只腕表,哼,地摊上要能买到,她保准买一打回来。
她将这双鞋子拿在手里,真是爱不释手。
很多东西,一眼相中的,往往错不了,也忘不掉。
很多人也是,比如,某某人。
“很漂亮的高跟鞋,这鞋边设计会显得脚很瘦,搭配各种颜色的包和裙子都会很合适。你可以试试,不过不准穿。”沈迟走过来道。
导购小姐也走了过来:“这位先生说的很对呢,这双鞋子特别显脚瘦,穿起来很时尚。小姐,我可以帮您试试看。”
说完,导购小姐弯下腰准备替许朝暮换鞋。
沈迟倒先她一步半蹲下来:“不用,我来。”
“沈总,你这么热情,要是被你老婆知道了,你老婆会吃醋的。”
许朝暮坏笑,她拿着这双鞋子就坐了下来。
“我这么热情,当然是有原因的。”沈迟看着她,眼眸子里是禽兽一般的光芒。
“你、你想干什么?”
“晚上回家卖力点,嗯?小妞?”
沈迟轻佻地抬起许朝暮的下巴,眼睛盯着她看,一副登徒子很好色的样子。
“特么的,店里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要不要脸的?!”许朝暮拍掉他的手。
导购小姐捂住嘴巴,躲到一边去笑了。
沈迟很无辜:“你又是叫我姐夫,又是说我老婆会生气的,我只不过让你的谎话听起来更逼真一点。”
许朝暮恨得牙痒痒,跟禽兽计较,输了,禽兽不如,赢了,比禽兽还禽兽。
“别动,我帮你换鞋。”
沈迟很认真地低下头,白色的灯光照在他这张冷峻的脸上,显得他脸部线条柔和了许多。
他一手抬起她的一只脚,轻轻捏住脚踝的位置,解开系带,将她脚上的平底鞋给脱了下来。
从许朝暮的角度,正好看到沈迟那英俊舒朗的侧脸,刀削般的面容,利落、英气、俊朗。
比之五年前,更有了二十八岁男人应有的成熟和稳重。
替她将鞋子脱下来后,他就拿起那只白色的小高跟皮鞋。
不大不小,竟是正好。
他替她穿好鞋子,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认真地盯着她的双脚看。
这双鞋子,穿在许朝暮的脚上,很合适,很美。
许朝暮自己也低头,真好看。
“暮暮,五年不见,你的品位提升了不少。”沈迟笑道。
“哪里像你,还停留在原地。”说完,许朝暮扯了扯自己那宽松的t恤,一脸鄙视
第369章 熟悉的身影()
“我的意思是,暮暮你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更好看。”某人解释。
他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许朝暮嘴角一抽,站在一旁的导购小姐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闭嘴!”
许朝暮气鼓鼓地瞪了她一样,不理他了,站起身,穿着高跟鞋往镜子走去。
这双鞋子是真漂亮,就和五年前,他送她的那双鞋子一样漂亮。
只是,那双鞋子和那件连衣裙,不知道去了哪……
她的十八岁成年礼。
那场汇演,那首钢琴曲……十八岁的记忆,有疼痛、有怅惘,也有纯真。
她站在镜子前,很臭美地走来走去,她真得很喜欢这双鞋。
哪知,没有走几步,沈迟就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不能再走了,还怀着宝宝呢。”
“好看吗?”许朝暮眯起眼睛抬头看向他。
“好看。”
“跟你小情人的比,哪双更好看?”
“第一,她不是我小情人;第二,她跟你没法比;第三,满意了?”沈迟勾了勾唇角,大掌落在她的头上,揉了揉她那乌黑的发丝。
“对了,你那小情人爬阳台上要跳楼,万一哪一天我也爬阳台上要跳楼怎么办?”
“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没有啊,就是威胁你,让你把家产全部给我!”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们不用分的那么清。”
“少来。”许朝暮冷哼一声。
“伸脚,我帮你把鞋子脱了。”沈迟又半蹲下身子。
许朝暮这才乖乖不说话了,伸出脚。
沈迟照例按住她的脚踝处,小心翼翼地将白色高跟鞋从她的脚上脱了下来。
将高跟鞋放到一边,他又替她穿好鞋子,系好鞋带。
他的手碰到她的脚时,她浑身如有电流袭过。这辈子,他是第一个碰她脚的人。
“我要这双鞋子,你去付钱嘛。”许朝暮道。
“付钱可以,但说好了,这一年都不准穿。”沈迟认真告诫她。
“一年不穿,就过时了。”
“那就买回家看着。”
“好吧,买回家看着,反正又不花我的钱。”许朝暮嘟起嘴巴。
其实,她真得好想穿。
但为了肚子里的这个宝宝,她还得忍着。
沈迟将鞋子递给导购小姐,自己去收银台结账。
许朝暮坐在椅子上,静静等着他回来。
就在他转身去收银台的时候,许朝暮一抬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莫水芙!是莫水芙!
隔着好几家专柜,距离有点远,但许朝暮对莫水芙的身影再熟悉不过了!
莫水芙也在挑鞋子,她时而弯下腰看看,时而坐在沙发上试穿。
这会儿,她手上拿着一只红色的高跟鞋,细细端详,神情格外认真。
她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表情,宠辱不惊。精致的瓜子脸上是不变的淡然,仿佛什么事都跟她没有关系。
但许朝暮静静看着她,还是觉得她变了。
比如,五年前的她不施粉黛,宛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天然去雕饰。但这会儿的莫水芙,化了一个淡淡的妆,犹如成熟的芙蓉花。
她乌黑的发丝绾成一个发髻,盘在脑后,耳中是两颗蓝宝石耳坠。
一身得体的浅紫色旗袍,衬托出她那美好的曲线和玲珑的身材。
她的举止投足都和名媛小姐无差,修养极好,丝毫看不出来,她曾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
她比五年前更加成熟了,更加有女人味了。
此时的莫水芙,就像是烟雨江南里,从画上走下来的美人儿,清绝出尘,不染尘埃。一个笑容,就足以颠倒众生。
大概是看中了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她浅浅笑了笑,对导购小姐说了几句话。
但她脸上的笑容永远是短暂的,不过是一两秒,就又消逝了。
五年,果真是物是人非。
许朝暮站起了身,她想去跟莫水芙打个招呼。
五年了,她也不知道莫水芙现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
五年前,她母亲跳楼自尽,一定给了她莫大的打击。她这些年,应该从往事中走出来了吧。
还有,三哥……她五年前就看出来了,三哥喜欢莫水芙。尽管,她对他们之间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
那么,现在呢?
回到c市已经好几天了,许朝暮还没有见到过三哥沈世寒。
想起沈世寒,许朝暮的心口顿时犹如刀绞般疼痛,四肢百骸间都泛着痛意。
在沈家的那些年,她一直把沈世寒当亲哥哥一样对待,这个哥哥,比春风还暖。她每每有不如意时,只要去找他,他都会帮她。
她被沈迟欺负了,她就躲到西栋去,让沈世寒包庇她。
考试不及格了,她也只敢让沈世寒签字。
也许是她太后知后觉了,以至于,她从未想过,她的三哥会骗她。
他和周培天一起,绑架她威胁沈迟,哪怕她第一次逃出来的时候伤痕累累、满手是血,他还是让周培天把她抓了回去。
男人,一旦没了心,比谁都狠。
她在沈世寒的心里,远远没有利益重要吧。
其实,她很想知道,她在沈迟心里,是不是也如此。
许朝暮站起身,就在她想要向莫水芙走去的时候,忽然,一个男人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