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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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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心相碰,温暖相生。

    许朝暮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奈何某人在这种事情上一向霸道。

    “不要动,让我牵着你走。”沈迟唇角上扬,目光幽邃却满是柔情。

    “是不是有一种牵着大白的感觉?”许朝暮嘟哝。

    “你要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妥当,那我就说‘是’。”沈迟笑着低头。

    他低头的时候,她正好抬头,四目相对,蜜意浓浓。

    就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裹上了一层糖果的味道,似乎尝一口,甜意都会在舌尖慢慢延展开来……

    许朝暮也勾唇一笑,避开他的目光,又低下头去。

    两人手牵手,一起从一楼开始逛着。

    这种高档商场里的人并不多,但也不算少。

    许朝暮抬头望过去,到处都是美女,或浓妆艳抹,或天生丽质,几乎各个都打扮时尚。

    许朝暮又不免低头看看自己,看看沈迟。

    沈迟倒还好,这男人本就生得好,举止投足间又散发着一股高贵优雅的气息,气场足,颜值高。

    可她就不一样了,站在沈迟的身边,真想捂脸。

    其实,她在巴黎生活了五年,她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的,只不过,她的行李托运回来时,她还没有来得及去取。

    只能穿着沈迟给她买的t恤,好丑好丑的。

    “沈迟。”她叫了他一声。

    “嗯?”

    “刚刚那个男人,人家看上去好有钱的样子,一点不像你。”

    “很有钱的样子,是什么样子?”沈迟反问。

    “你看看人家脖子上那金项链,好粗一根,还有手上那大戒指,真大!”许朝暮夸张道,“你看看你,手上只有一只腕表,真磕碜。”

    “嗯?”沈迟被她这么一说,果真低下头看了自己一眼,嗯,还真是只有一只腕表。

    “你知道这腕表多少钱吗?”

    “不知道。”许朝暮老实地摇头。

    “不知道就算,地摊买的,不值钱。”沈迟笑了笑,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地摊上买的?那送我呗?”许朝暮两眼发光。

    “等会在地摊上给你买一只。”

    沈迟带着许朝暮在前面走,两人路过一家卖鞋子的店时,又停了下来。

    “暮暮,你自己挑,喜欢什么就试试。”

    “沈总,又要让你破费了,怎么好意思,这万一被你老婆知道了怎么办……”

    许朝暮一边往鞋店里走,一边不怀好意地笑着嘟哝。

    果然,齐刷刷的眼睛一起向他们扫来,不一会儿,这些目光中就显示出各种各样的复杂。

    沈迟扶额,这许朝暮,就不给他省点心。

    明明是正大光明领了结婚证的夫妻,这会儿却怎么看怎么像背着老婆出来偷情的野鸳鸯。

    许朝暮倒一脸淡定,走进去四处看看。

    鞋柜上有很多新款的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

    “沈总,你看这双鞋子怎么样?”

    许朝暮走进店里,正好看到一双纯白色的高跟鞋,八寸的高跟,鞋帮上还有几粒水钻。白色纯正无暇,水钻璀璨夺目。

    虽然吧,这不是手工定制的鞋子,但许朝暮一看价钱,也很贵了。

    在时尚之都巴黎生活了五年,她去大学又正好选了设计的专业,其实,她都懂。

    就比如沈迟的那只腕表,哼,地摊上要能买到,她保准买一打回来。

    她将这双鞋子拿在手里,真是爱不释手。

    很多东西,一眼相中的,往往错不了,也忘不掉。

    很多人也是,比如,某某人。

    “很漂亮的高跟鞋,这鞋边设计会显得脚很瘦,搭配各种颜色的包和裙子都会很合适。你可以试试,不过不准穿。”沈迟走过来道。

    导购小姐也走了过来:“这位先生说的很对呢,这双鞋子特别显脚瘦,穿起来很时尚。小姐,我可以帮您试试看。”

    说完,导购小姐弯下腰准备替许朝暮换鞋。

    沈迟倒先她一步半蹲下来:“不用,我来。”

    “沈总,你这么热情,要是被你老婆知道了,你老婆会吃醋的。”

    许朝暮坏笑,她拿着这双鞋子就坐了下来。

    “我这么热情,当然是有原因的。”沈迟看着她,眼眸子里是禽兽一般的光芒。

    “你、你想干什么?”

    “晚上回家卖力点,嗯?小妞?”

    沈迟轻佻地抬起许朝暮的下巴,眼睛盯着她看,一副登徒子很好色的样子。

    “特么的,店里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要不要脸的?!”许朝暮拍掉他的手。

    导购小姐捂住嘴巴,躲到一边去笑了。

    沈迟很无辜:“你又是叫我姐夫,又是说我老婆会生气的,我只不过让你的谎话听起来更逼真一点。”

    许朝暮恨得牙痒痒,跟禽兽计较,输了,禽兽不如,赢了,比禽兽还禽兽。

    “别动,我帮你换鞋。”

    沈迟很认真地低下头,白色的灯光照在他这张冷峻的脸上,显得他脸部线条柔和了许多。

    他一手抬起她的一只脚,轻轻捏住脚踝的位置,解开系带,将她脚上的平底鞋给脱了下来。

    从许朝暮的角度,正好看到沈迟那英俊舒朗的侧脸,刀削般的面容,利落、英气、俊朗。

    比之五年前,更有了二十八岁男人应有的成熟和稳重。

    替她将鞋子脱下来后,他就拿起那只白色的小高跟皮鞋。

    不大不小,竟是正好。

    他替她穿好鞋子,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认真地盯着她的双脚看。

    这双鞋子,穿在许朝暮的脚上,很合适,很美。

    许朝暮自己也低头,真好看。

    “暮暮,五年不见,你的品位提升了不少。”沈迟笑道。

    “哪里像你,还停留在原地。”说完,许朝暮扯了扯自己那宽松的t恤,一脸鄙视

第369章 熟悉的身影() 
“我的意思是,暮暮你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更好看。”某人解释。

    他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许朝暮嘴角一抽,站在一旁的导购小姐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闭嘴!”

    许朝暮气鼓鼓地瞪了她一样,不理他了,站起身,穿着高跟鞋往镜子走去。

    这双鞋子是真漂亮,就和五年前,他送她的那双鞋子一样漂亮。

    只是,那双鞋子和那件连衣裙,不知道去了哪……

    她的十八岁成年礼。

    那场汇演,那首钢琴曲……十八岁的记忆,有疼痛、有怅惘,也有纯真。

    她站在镜子前,很臭美地走来走去,她真得很喜欢这双鞋。

    哪知,没有走几步,沈迟就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不能再走了,还怀着宝宝呢。”

    “好看吗?”许朝暮眯起眼睛抬头看向他。

    “好看。”

    “跟你小情人的比,哪双更好看?”

    “第一,她不是我小情人;第二,她跟你没法比;第三,满意了?”沈迟勾了勾唇角,大掌落在她的头上,揉了揉她那乌黑的发丝。

    “对了,你那小情人爬阳台上要跳楼,万一哪一天我也爬阳台上要跳楼怎么办?”

    “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没有啊,就是威胁你,让你把家产全部给我!”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们不用分的那么清。”

    “少来。”许朝暮冷哼一声。

    “伸脚,我帮你把鞋子脱了。”沈迟又半蹲下身子。

    许朝暮这才乖乖不说话了,伸出脚。

    沈迟照例按住她的脚踝处,小心翼翼地将白色高跟鞋从她的脚上脱了下来。

    将高跟鞋放到一边,他又替她穿好鞋子,系好鞋带。

    他的手碰到她的脚时,她浑身如有电流袭过。这辈子,他是第一个碰她脚的人。

    “我要这双鞋子,你去付钱嘛。”许朝暮道。

    “付钱可以,但说好了,这一年都不准穿。”沈迟认真告诫她。

    “一年不穿,就过时了。”

    “那就买回家看着。”

    “好吧,买回家看着,反正又不花我的钱。”许朝暮嘟起嘴巴。

    其实,她真得好想穿。

    但为了肚子里的这个宝宝,她还得忍着。

    沈迟将鞋子递给导购小姐,自己去收银台结账。

    许朝暮坐在椅子上,静静等着他回来。

    就在他转身去收银台的时候,许朝暮一抬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莫水芙!是莫水芙!

    隔着好几家专柜,距离有点远,但许朝暮对莫水芙的身影再熟悉不过了!

    莫水芙也在挑鞋子,她时而弯下腰看看,时而坐在沙发上试穿。

    这会儿,她手上拿着一只红色的高跟鞋,细细端详,神情格外认真。

    她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表情,宠辱不惊。精致的瓜子脸上是不变的淡然,仿佛什么事都跟她没有关系。

    但许朝暮静静看着她,还是觉得她变了。

    比如,五年前的她不施粉黛,宛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天然去雕饰。但这会儿的莫水芙,化了一个淡淡的妆,犹如成熟的芙蓉花。

    她乌黑的发丝绾成一个发髻,盘在脑后,耳中是两颗蓝宝石耳坠。

    一身得体的浅紫色旗袍,衬托出她那美好的曲线和玲珑的身材。

    她的举止投足都和名媛小姐无差,修养极好,丝毫看不出来,她曾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

    她比五年前更加成熟了,更加有女人味了。

    此时的莫水芙,就像是烟雨江南里,从画上走下来的美人儿,清绝出尘,不染尘埃。一个笑容,就足以颠倒众生。

    大概是看中了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她浅浅笑了笑,对导购小姐说了几句话。

    但她脸上的笑容永远是短暂的,不过是一两秒,就又消逝了。

    五年,果真是物是人非。

    许朝暮站起了身,她想去跟莫水芙打个招呼。

    五年了,她也不知道莫水芙现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

    五年前,她母亲跳楼自尽,一定给了她莫大的打击。她这些年,应该从往事中走出来了吧。

    还有,三哥……她五年前就看出来了,三哥喜欢莫水芙。尽管,她对他们之间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

    那么,现在呢?

    回到c市已经好几天了,许朝暮还没有见到过三哥沈世寒。

    想起沈世寒,许朝暮的心口顿时犹如刀绞般疼痛,四肢百骸间都泛着痛意。

    在沈家的那些年,她一直把沈世寒当亲哥哥一样对待,这个哥哥,比春风还暖。她每每有不如意时,只要去找他,他都会帮她。

    她被沈迟欺负了,她就躲到西栋去,让沈世寒包庇她。

    考试不及格了,她也只敢让沈世寒签字。

    也许是她太后知后觉了,以至于,她从未想过,她的三哥会骗她。

    他和周培天一起,绑架她威胁沈迟,哪怕她第一次逃出来的时候伤痕累累、满手是血,他还是让周培天把她抓了回去。

    男人,一旦没了心,比谁都狠。

    她在沈世寒的心里,远远没有利益重要吧。

    其实,她很想知道,她在沈迟心里,是不是也如此。

    许朝暮站起身,就在她想要向莫水芙走去的时候,忽然,一个男人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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