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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混血儿子老大难的婚事。
“行吧,我会留意的。”
秦朝晖留意来留意去,也没发现哪家官宦人家会娶一个有胡人血统的男子回家,侍君都不可能。莫官宦之家了,普通的富户不乐意要,清贫书生最是看不起胡人,自然也看不上有胡人血统的男子,大概也就只有那穷到连男人都讨不起的,愿意接纳了。但秦朝晖总不能把自己儿子推进那样的火坑里去。
下朝后,秦朝晖和她的同年并同僚户部尚书严柠提了一嘴此事,她其实是想着严柠家里,似乎有个身体不太好的侄女儿,想来也是婚事艰难,是不是有希望考虑一下,但严柠只字不提,倒是提了一嘴其他,“过阵子,西北军班师回朝,那里的守将见惯了外族人,不定不会在意血统。”
秦朝晖一想,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于是她和隆盛帝去卖惨,终于让隆盛帝烦不胜烦,大笔一挥,给她的西北军主帅修书一封,大概意思就是为犒念她劳苦功高,特将青眸郡主赐给她做个侍君。
青眸是隆盛帝临时给秦朝晖的混血儿子想的封号,她当然不会记得这个少年叫什么,但倒是记得秦朝晖这个混血儿子,生着一双蓝眼珠子。这青眸,可以指清亮的黑眼珠子,当然也可以指蓝眼睛。隆盛帝心里暗暗给自己的文学造诣竖了个拇指,叫来信差,将书信加急送了出去。
秦朝晖满意了,她印象中西北军主帅出身也是贵族之家,是个挺有风采的辈,他也不指望自己的混血儿子能进这样的人家当正君,能混到个侍君已经很不错了。
几后,秦朝晖与兵部尚书齐常月闲扯的时候提及此事,秦朝晖随口问了一句,“我记得西北军主帅是姓陈吧,陈老将军家的子辈?”
齐常月嫌弃道,“你这都是老黄历了,陈心年之前战术失误,差点全军覆没,让北胡人一锅端了,被她的副将就地呼噜下来,取而代之。现在的西北军主帅,就是这个副将。”
齐常月口中的北胡人和被大兴打怕像鹌鹑一样年年上供的胡人不同,其实是完全不相干的两支外族人,北胡人居西北之地,大兴朝廷对他们的称呼本叫北狄人,但大兴人以前只知道胡人,习惯将外族统称为胡人,便把北狄人都叫做北胡人。
秦朝晖惊讶道,“陛下居然默许了?”
“这个副将孟千古出身贫寒,自参军,好像书都没怎么念过,但她会打仗啊,上位后接连几次大捷,陛下高兴还来不及呢,所以何止默许,这次西北军班师,陛下绝对会给她加官进爵。”
这下张冠李戴,把人给搞混了,秦朝晖得了这消息,便去打听了一下如今的西北军主帅孟千古的为人,不过孟千古以前只是个副将,陈心年回来述职的时候她都留守西北,皇都没什么人了解她,秦朝晖兜兜转转找到了以前的西北军将士,一问之下,孟千古此人,脾气暴,路子野,在西北军中,素有野狼之名,凶狠起来,不要命。
秦朝晖又愁了。
“秦九禾呐秦九禾,娘是真没想推你进火坑,结果,火坑没进,进了狼窝。”
第275章 凶凶相印(二)()
孟千古收到隆盛帝传来的消息时正在和几个副将议事,于是没过多久,西北军全营上下所有人都知道隆盛帝赐了一位郡主给她。
陈心年满脸逃过一劫的庆幸,对孟千古连连作揖道,“恭喜恭喜啊。”
外面都道是孟千古撸下了陈心年自己上位,其实不过是当时箭在弦上生死关头,战后孟千古本欲将主帅之位还给陈心年,只是陈心年自己觉得自己经验不足,空降来当西北军主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主动退位让贤。
孟千古勾住了陈心年的脖子威胁道,“你是皇都里的人,你一定知道这个…”她又看了眼送来的书信,“青眸郡主,是个什么章程?我自己知道自己的斤两,要不是有什么见不得饶缺陷,堂堂一个郡主,怎么轮得到我?”
陈心年道,“这你就有所不知道了吧,皇都里的郡主可不值钱。这个青眸郡主我倒是不曾听过,帮你去打听一下。”
陈心年于是往家里修书一封,打听这个青眸郡主的虚实,书信回来后她告诉孟千古,这个青眸郡主,是一个混血,好听点是混血,在皇都权贵们的心目中,其实就是杂种,所以年过十八依然是个嫁不出去没人要的老大难。
“反正不过是个侍君。”陈心年安慰她道,“不喜欢撇一边就行了,陛下显然也清楚这一点,不过是被秦大人念叨得心烦了,不然怎么只是赐个侍君呢?”
孟千古没什么,她看起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西北军的其他人除了口头调侃她几句,也没人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到底也不过一个男人。
西北军按部就班地踏上了回朝之路,抵达皇都的那一,隆盛帝特地在入城的玄武大道上安排了花车舞狮作为仪仗队来欢迎凯旋归来的功臣,老老少少,都想来看看这支一向只闻其名的骁勇之军。
一个戴着头纱的男子挤在人群之中,和路上沿街楼上的一众年轻男子一样,大概是对传言中的西北军将领向往已久,特来一看究竟,不过他没像其他人一样,都在看那个副手位置看起来文质风流面容俊秀的女人,而是在看骑马走在最前主将位置上那个形容粗犷的女人。
那就是现在的西北军主帅,人群中有听过底细的人在,她是草根平民出身,没文化,就是能打仗,在好战的隆盛帝手下,自然平步青云。
还有她脾气暴躁的,杀人如麻的,传到后来,甚至有了她的大名在西北,能止儿夜啼之,极尽荒唐。
孟千古,头纱下,男子低声念了这个名字一遍,她生得很高,长相也和皇城里素来推崇的清雅俊逸丝毫搭不上边,浓眉大眼,五官因为深邃反而有种在这里并不被人喜欢的异域味道,颈侧从靠近耳边的灌骨划到脖子里的伤疤更是给她添了几分凶相,男子又看了一眼,很快消失在了人群郑
男子回到家中,摘下了头纱,『露』出了棕褐『色』的头发和一双湛蓝的眼睛,他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身后一个年长些并且同样生着蓝眼睛的男子问他,“阿鸠,看到那个…孟…孟什么了?”
“她叫孟千古。”秦九禾接口道,秦朝晖的胡人侍君起大心官话总是带着些不着调的口音,他重复道,“孟七故?你看到了,她怎么样?”
“她…”秦九禾想了半晌,终于道,“如果她要打我,我大概经不住一下吧。”
胡人侍君很是忧愁,他都有些后悔当初求秦朝晖给儿子找人家了,但如今尘埃落定,他再愁也没用。
孟千古面见了隆盛帝,两人也不知道聊了些什么,反正隆盛帝帝心大悦,大笔一挥,封她做了二品将军,封号虎威,赐了虎威将军府,将军府的府邸是现成的空宅,整修完,秦九禾也就要被送过去了。
侍君没有什么三叩九拜的大礼,一顶轿抬进门,敬了高堂正夫一杯茶,就算是礼成了,将军府里没有高堂正夫,秦九禾便直接被送入了洞房。
秦九禾坐在床沿上听着外面吵吵嚷嚷的喧闹声,握着手腕上父亲清早给他戴上的编绳,父亲用胡语对他,“我们这样的人,注定了一生艰辛,我能遇上你娘,已经是万幸,胜过了太多与我同样出生的人,阿鸠,你一定要学会忍,你…”他着着便哭了,而秦九禾被送入了轿,抬进了将军府,最终坐到了这张铺着烟粉『色』锦被的床上。
秦九禾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些什么,又在期待些什么,时候总被其他孩子杂种杂种地喊,他那个时候还不明白,自己的褐发蓝眸代表着什么,直到年纪渐长,他才知道自己的血统,就如父亲所的那样,注定过得一生艰辛。他被无数媒人视作洪水猛兽,他被人喊了那么多年的“凶兽”郡主,有时候秦九禾想,或许他真的应该“凶”一些,才能对得起旁人给他的这个称呼,或许,才能过得不那么艰辛。
吱呀,门被推了开来,秦九禾手下哆嗦了一下,他听到那道女声把一个上前吉祥话讨喜钱的喜爹给轰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了他和孟千古两个人。
孟千古几步上前,掀了在她看来碍事的盖头,床榻上坐着的男子果然如听的那般,是个混血,他生着一头蓬松的褐『色』长发,看起来异常柔软,让人忍不住想去抚『摸』试一试触感,眉眼深邃,双眸湛蓝如汪洋,一样纯粹的『色』泽。
孟千古回想起了之前陈心年打听来关于这个青眸郡主的消息,没人要?老大难?孟千古心道,这狗娘养的皇都人眼光都是有多高哟,就这仙似的宝贝,居然没人要?
秦九禾的视线正看过来,那如汪洋般的蓝眸随着他视线游走仿佛有波光在其中流转,简直能把人溺死。
孟千古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她觉得,今晚她大概是要死在这张床上了。
第276章 凶凶相印(三)()
这夜里,秦九禾累极了,几乎是在孟千古放过他的瞬间他沾着枕头就睡着了。他做了很多纷纷杂杂的梦,快亮的时候,他梦到自己被一只大狗压着『舔』脸,然后他『迷』『迷』糊糊觉得脖子里真的有湿漉漉的触感,他猛地惊醒过来。
“阿鸠。”正在亲他脖子的女人完全没有把他吵醒的负罪感,她似乎很得意把他给弄醒了,“我听人洞房花烛夜第二早上起来需要给长辈敬茶,现在既然没有茶要敬,那我们就来做点别的事吧。”
昨夜,秦九禾告诉孟千古,他的名叫阿鸠,不是阿九,是斑鸠的鸠,爹自打知道鸠字在大兴文字中是九鸟之后,就给了取了这个名,“九条命。”爹固执地认为斑鸠是一种有九条命的鸟,也希望他和斑鸠一样拥有极强的生命力。
秦九禾困顿顿地不解道,“做什么?”
“当然是夜里没做完的事。”
秦九禾惊愕道,“没做完…不,不,没力气了。”
孟千古不相信他,“睡了一晚上还没力气。”
秦九禾觉得她睁眼瞎话,据理力争,“根本没有睡到一晚上。”
孟千古皱起了眉头,颈侧的疤痕微微鼓起,看上去要多凶有多凶,“你体力太差了,明早上开始和我一起晨练。”
但是秦九禾昨晚被她翻来覆去地折腾,为了不让他睡觉宝贝长心肝短地哄,实在是看着她的凶相也怕不起来,他这会彻底醒了,眼睛睁得很大,“我,晨练?”
“对。”孟千古点头,“今先放过你。”
秦九禾在心里暗想,那我还真是谢谢你了,不过他就算目前不怎么怕她,也还没敢把这句话出口来。
一直到第二早上之前,孟千古没有再提过这件事,秦九禾有些放松地想,她大概就是吓吓我,不会是来真的。结果第二他醒过来的时候,孟千古已经穿戴整齐,等在了床边,瞥了他一眼道,“可真能睡,来,起起起,晨练起来。”
“真,真的要去啊?”
孟千古『摸』上床在他屁股上打了一把,“快起了,已经让你多睡了好一会了。”
秦九禾只能认命地跟着她到院子里做了几个动作,孟千古第一不为难他,热热身,活动活动开手脚,跟她学几个最简单的打拳动作,就算完成,但结束的时候,秦九禾还是觉得手脚瘫软,从后背到脚脖子里都在冒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