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不怀疑不行啊,不久前,她就做过类似的梦,从房间里伸出来一只手,那只手把她拉到房间里了,是宋猷烈。
话音刚落,吃痛,哼出。
他声线黯哑“现在还觉得在做梦吗?”
摇头,梦里他弄她时就只觉得痒不觉得痛,只是扯了这么一大堆,宋猷烈还没回答她的问题呢。
趴在他耳畔低声说这次戈樾琇送上门来,你高兴吗?
“嗯。”
“有多高兴?”
“有多高兴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比你知道的还多。”
那就是很多很多了。
眉开眼笑。
但还有一样需要从他口中得到确认。
“那你,那你现在还要不要我?”小心翼翼问。
没回应,她急了,那他还把手伸进她衣服里,而且动作相当的大。
顿脚,扯着他衣摆:“那你还要不要我?”
“要。”又重又沉的一声。
“什么?”
“要,怎么能舍得不要,更舍不得不要。”
就那样的。
戈樾琇二十六年来尝到了人们传说中甘甜的幸福眼泪滋味,沿着眼角渗透至心上,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从前所有厌倦的统统变成了欢喜。
喜欢,泣极。
“要,怎么能舍得不要,舍不得不要。”这句话也许是戈樾琇施予宋猷烈的终极魔咒。
这魔咒与生俱来。
是着魔了吗?
不然,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样一种不合理的情感存在着。
细细追究这种情感逻辑:它毫无章法,更无任何战术可言,即使在三分线上已经投失了一百个三分球但还是乐此不疲,手高高扬起,球飞向篮筐,“砰”一声球弹框而出,下一次,眼睛依然看着篮筐,眼神依然明亮。
这一定是着魔了吧?
上班,下班,开车,用餐,早安晚安,和周围的人打交道,打开办公室门,按照行程表行程一天的二分之一就过去了;或是酒店房间,或是在飞机上,或是在家里度过长夜,一天剩下的二分之一也打发了。
关于每天每天,无酗酒,无找人挑事,无任何不稳定情绪,除了有点烟瘾,偶尔会忘记上一秒说过什么之外,宋猷烈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以上可以理解为:也许戈樾琇于宋猷烈没那么重要。
也许戈樾琇于宋猷烈没那么重要,这是一个潜在理念。
这一道潜在理念在昨晚看到她坐在游泳池边时变得可笑又可悲。
那坐在棕榈树下的女人会不会是一个梦?
这个梦按照他的意愿产生:她在等他,以一副很是可爱的模样,头发可爱,姿态可爱,低着头像做错事的模样更是可爱至极的。
戈樾琇,你也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
朝她走去,脚步和平常一般无异,会不会一旦他走近,那靠在棕榈树下的身影就会像彩色泡沫一般消失。
一边走一边想。
那靠在棕榈树下的身影应该和那通电话有关吧。
戈樾琇给他打了电话。
他没接。
问为什么没接,大致真是宋猷烈已经没多少精力了。
没接电话导致的结果是当晚他梦到戈樾琇了。
那个小疯子强行闯入他梦里要死要活的,红着眼眶指责他为什么不接她电话。
“宋猷烈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她把那句话重复到第六遍时他就把她压在身下了,该死,他连在梦里拿戈樾琇也没办法,最起码得等她说完第十次才把她压在身下,直到黎明来临,她才从他梦里离开。
而他,洗完冷水澡,开始绕着跑道跑。
嗯,那只是为了一个梦。
所以,眼前那靠在棕榈树下的女人有可能是戈樾琇变法子来惩罚他不接她电话,也许是他喝了酒的关系,今晚的她比昨晚来得真实。
细细打量靠在棕榈树上的女人,最后,目光落在她穿的鞋子上。
嗯,穿着别的男人鞋子来示威了。
这一次,他要么把她丢到游泳池去,要么把她留到天亮。
脚步和那颗棕榈树形成平行线,那只手忽然伸出抓住他的裤管,那阵风吹过,驱赶了若干酒精。
宋猷烈意识到棕榈树下的那抹身影是真真实实的。
那抹身影是真真实实的,那么——
穿在她脚上的男人的鞋也是真实的了,不仅如此她身上穿的外套也是男式的。
即使此时此刻,那只叫做嫉妒的虫子依然很活跃。
没能把她丢到游泳池里去,也没能把她放在那里一整夜。
她以可怜兮兮的语气说她饿了,该死!
承认吧,宋猷烈,在打开洗手间那扇门时,触到她哭红的眼眶时,那双手已经是迫不及待想拥她入怀,用世界最为可爱的语言哄着她,把她哄得破涕为笑,假如说她想因为他不接她电话讨个说法,怕是他也会顺她的意。
不,不不,更早之前已经有溃败的迹象了。
在穿过那道门,看着她坐在那颗棕榈树下,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他已经意料到,宋猷烈是摆脱不了戈樾琇这支大烂队了。
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克制住:不去拥她入怀;不问她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不问她来找他干什么。
这些在那一刻变得不重要,最最重要的是她出现了。
同样,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不去亲吻她红红的眼眶。
一边亲一边顺着她的话,是是是,都是宋猷烈的错,是是是,宋猷烈是混蛋,是是是,宋猷烈这个混蛋怎么能无视戈樾琇交到他手上的护照呢?那简直是罪大恶极。
不能抱,不能亲,不能摸,戈樾琇那女人得吃点苦头。
吃点苦头,就明白人类离别的滋味,我的小疯子。
尝到离别滋味,就会懂得珍惜,一起散步,互道晚安,一起做饭,看一场电影,坐在公园长椅上,互瞪一眼,闹闹小脾气再在亲吻中和解等等等等都需要呵护,而不是破坏,更不是占有。
总有一天,小疯子会一点点学会这些。
但——
不不不,让小疯子一点点学会这样学会那样的理想见鬼去吧,他只想抱她,只想亲她,只想把她要得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这想法,在看到她一副花枝招展模样想趁他不在偷偷溜出门去时尤为强烈。
红嘴唇,露腰装,就这样想去看土着表演,还有,那粉嘟嘟的双颊又是怎么一回事?
见鬼,当真去看表演了,该得有多少男人偷偷把目光落在她脸上,看她的脸之前想必已经暗地里把她的胸围丈量了一遍。
戈樾琇那女人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让人更头疼地是,戈樾琇还有一张惹人怜爱的面孔,就是那类去夏令营时,让男生们会无比乐意为她忙前忙后的女生类型。
他可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隔着门板,她和他说“宋猷烈,你现在还要不要和我好。”
那个三分球终于投中篮筐了吗?戈樾琇这支大烂队终于得分了吗?还是,这又是一次周而复始的循环?
连宋猷烈也不知道。
较为清晰的是,戈樾琇就在他房间门外,戈樾琇来找他了,这一次不是让他给她收拾烂摊子而来。
虽然,她穿了别的男人的鞋出现,而且穿在她脚上的那双鞋是谁的一看就知道。
现在,她就在门外。
打开门。
手牢牢握住她的手,一扯,她就软软跌入他怀里。
但愿,这一次,戈樾琇能懂事一点。
她已经学会给他熨衬衫。
如果能学会给他整理行李箱就更好了,要知道一个月他最少得出差两次,当然,他也会陪她。
当戈樾琇因愤怒而奔跑时,他会陪着她奔跑,当戈樾琇感到寂寞时,他会和她说她爱听的话。
比如,戈樾琇你的头发很漂亮。
小疯子很懒的,小疯子肯定在心里很渴望一头容易打理的短发,但,目前,小疯子还没自信到剪掉头发。
“戈樾琇的头发很漂亮”是小疯子的能量饮料之一。161
第101章 就热恋吧()
宋猷烈说了,还要戈樾琇。
拼命忍住想尖叫的念头。
但有一件事情还没解决;自从离开莫桑镇后;还有一件事情一直让戈樾琇耿耿于怀;这件事情让她都在夜里做起了噩梦。
是宋猷烈导致于这个噩梦发生的。
挂着他颈部;以讨好语气问“现在戈樾琇还算不算一支大烂队。”
“才得分就想摆脱大烂队的称号?”他额头抵住她的额头。
“啊?才得分吗?”
“是才得分。”
“那你的意思就是戈樾琇还是一支大烂队。”
“可以这么说。”
“都主动送上门来,也还是一支大烂队吗?”提高嗓门。
“有你这样自动送上门的吗?”
“什么意思?”
“穿着别的男人的鞋自动送上门?”咬牙切齿的。
不敢应答。
“那件外套是怎么一回事?衬衫被勾破又是怎么一回事?”
戈樾琇在心里等宋猷烈问这个问题等很久了;略过顾澜生的部分,戈樾琇开始讲;讲动物园的海豚不听她的话。
说完这部分;心里委屈了,说海豚让我不要来找你;我还来找你了。
轻触着她额前头发,温柔询问海豚不让你来找我,你还找来了吗?
点头。
“戈樾琇,你又投进一个了三分球。”
“所以;戈樾琇这支大烂队又得分了吗?”小心翼翼问。
“嗯;又得分了,这是一个超远三分球;而且球进得漂亮极了。”
眉开眼笑;这样算来;得分很容易。
继续说,说到她坐上卡车司机的车时;话被打断了。
“戈樾琇!”宋猷烈双手握住她肩膀;几乎都要把她提起来了。
“干什么。”
“你就那样贸然上了一个陌生人的车?戈樾琇;这里是津巴布韦,这里这里是非洲大陆,你也知道的,在这片大陆上,每天都有数之不尽的人离奇失踪。”
“他不是陌生人,我知道他叫马卡,是一名卡车司机,他姐姐住在津巴布韦的富人区,姐夫是一名烟厂老板。”
“那他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姐姐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姐夫的烟厂在哪里,这些你都了解了?”
“我”垂下头。
“漂亮头发脸蛋漂亮身材好,所以,就觉得这些都是可以让你逢凶化吉重要筹码,不,不不,恰恰相反,恰恰是这些让你引以为傲的条件会把你推向险境。”
宋猷烈把她当什么了,他说的那些她都懂,她只是
“我只是太想你了,我只是因为太想见你了。”
唇重重压在她唇上,一会儿紧紧缠住她的舌尖,一会儿亲吻她的嘴角,一会儿含住她耳垂,用牙齿刮擦她的鼻尖,狠狠吸吮着她的唇瓣,松开,再撬开她的牙齿,舌尖长驱直入,她迫不及待回应,紧紧纠缠,缠斗,直到快要窒息了。
头搁在他肩窝喘气。
接下来呢?他问她。
接下来就轮到卡车司机的姐夫了,这一次,她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
“戈樾琇,你要我怎么说你?!”咬牙切齿,生吞活剥。
知道,知道。
说到她缩在喷气机小小的空间里时,宋猷烈叹息着再次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