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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儋元连忙跪下谢恩,这事就这么有惊无险地定了下来。可惜他还不知,现在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人,不久后,会成为这桩婚事最大的阻力。
当晚,莫辞酒坊里,春娘跳完了一支舞,眉梢添了疲惫,却依旧风姿绰约地往楼上走。一抬头,就瞥见站在她房门外的高大身影,挂在嘴角的假笑就转成了雀跃的惊喜,手边没有镜子,随手拉来个小厮问:“你觉得我现在漂亮吗?”
那小厮被她媚眼一扫,顿时红了脸,手里的托盘差点掉下去,支支吾吾还没说出句话,春娘已经笑着将他推开,然后自信地走到门口,故意挺着胸,腰肢轻摆从肖淮面前走过去,可偏偏那人如一尊无欲无求的门神,始终保持着冷漠的表情,连眼珠都没往她身上转一转。
她气得不行,偏不信这人能无视她这般的尤物,于是娇滴滴“哎哟”一声,故意往他身上倒。
谁知肖淮出手非常快,他力气原本就大,加上春娘个子娇小,立即像被小鸡一样拎着站稳,她所想象中的旖旎场景根本没机会发生。春娘愤愤咬着唇,还是不甘心,身体软软蹲下去,手扶着赤。裸的脚踝,蹙着眉用气声道:“我的脚刚才扭到了,你们是练武之人,应该有跌打药吧。”
肖淮瞥了她一眼,依旧沉默着,从怀里掏出一盒药膏递过去,谁知春娘用涂了大红蔻丹的指甲按在他手背,再柔柔顺着指缝往下滑,将他的手指和药膏一起包住,踮脚在他耳边道:“我不会用,你帮我擦好不好。”
可那不解风情的武夫,立即后退一步,将手连着药膏抽出道:“我见姑娘的脚踝并无红肿,应该是没什么大碍,修养两日就好,就无谓浪费这药膏了。”
春娘快要被他气吐血,斜着眼提高声调道:“我伤在筋骨,哪是你能轻易看出来的!”
肖淮抱胸站回去,双眼直视前方,说得理所应当:“若是伤在筋骨,跌打药可治不好,最好明日去找个师傅看看。”
春娘也顾不得自己还是“带伤”,狠狠一跺脚,冲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推门走进厢房,又赌气似的“砰”地把门关上。
朱漆矮几旁,豫王席地而坐,斜靠着背后的软榻,手边全是歪倒的酒瓶,再加上略显狂肆的姿态,明显喝得已经有些醉了。
春娘在心里叹了口气,立即换了副面孔,娇笑着跪坐在身边,替他温着酒道:“王爷,这是怎么了?”
豫王淡淡瞥了她一眼,拎着细瓶颈往榻上一指:“去,将那身衣服换了。”
春娘转头一看,那是一套国子监的仕子惯穿的青灰色冠服,心里已经猜出了他的用意,本能得觉得这事挺危险,可她不敢忤逆豫王,尤其是已经喝醉了豫王,只得温顺地走到屏风后换好。
等她换好衣裳,用冠带裹好发髻,自认为扮得够模够样,可豫王只抬眸看了她一眼,就皱起眉道:“去把妆卸了。”
春娘扭头偷偷撇嘴,但还是乖乖让人送了温水进来洗脸,确定脸上的脂粉全部洗掉,才用巾帕擦干净。重又走回矮几旁,豫王眯起眼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满意地点头道:“这样,和她倒是有几分想象。”
春娘暗自松了口气,跪坐下来想了想,边帮豫王斟酒边劝道:“其实王爷何苦如此呢,以您的地位、才貌,什么样的”
“闭嘴!”
她还没来得及把马屁拍完,豫王就皱眉吼了声,吓得她手一抖,壶里的酒流到地上。她惊慌地想要去擦,却被豫王钳住手腕拉到面前,然后将酒杯推过去沉声道:“你不用说话,只坐在这里需要陪我喝酒就行。”
春娘以往虽然也怕他,但那怕也是敬畏居多,可今天的豫王显得格外阴鸷,就像地府走出的阎罗,令她连周旋的话都不敢说,连忙闭了嘴,乖乖坐在旁边陪他对饮。
豫王多喝了几杯,望向她的目光显得更加迷离,春娘如坐针毡,却只能强颜对他笑着,这时豫王突然一把按住她的手,脸贴过来,哑声道:“告诉我,我有哪里不如他?”
春娘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怕自己开口会更加惹怒他,惊慌又无助,眸间不由染上层水雾,这模样却激发了李徽潜藏的欲望,拽着她的手腕给按在地上,醉后酡红的俊颜就悬在她上方,轻佻一笑问:“嗯?为什么不敢告诉我?”
眼看他的脸就要往下压,春娘的眼泪再也憋不住,颤声喊道:“王爷,我不是不是啊”
李徽一怔,黑眸里涌上困惑,迷蒙渐渐转至清明,随后便是深深的失落与厌恶,见春娘吓得浑身发颤,他突然生出些残酷的快意,用力捏着她的手腕道:“你怕什么?既然被买到这酒坊,难道不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
春娘觉得骨头都要被他捏碎,却比不上内心凌迟般的痛意,她闭上眼,偏过头再不挣扎,却难以抑制又可悲地想起,此刻站在门口那个身影。
可下一刻,那带着酒味的呼吸已经远离,豫王重又坐靠起,嫌弃地朝那边瞥了眼,冷冷道:“放心,你还不配。”
春娘抹了抹泪,爬起跪坐在他身旁,理好被弄乱的发髻,深深垂下头道:“谢王爷开恩。”
这便是她的命运,如蒲草般被随意玩弄、折损的命运,幸好曾有个人,曾拼着性命救她,在他的眼里,自己的命和豫王的命是在同样的位置。想到那样的温暖,现实才不那么难熬,春娘低头擦拭脸上的泪痕,唇角却挂起抹浅浅的笑意。
那晚,豫王几乎喝得不省人事,最后是肖淮进门将他搀扶着拖上了马车。豫王的头歪靠在锦垫上,随着车辙颠簸无意识地起伏,正在昏昏欲睡时,突然听见一声尖锐的马啸声,那车夫花了好多力气才将马缰拉住,然后大声呵斥道:“什么人赶当街拦车!”
豫王被吵得半睁开眼,哑声对肖淮道:“出去看看。”
这时,车厢外却传来一个阴沉的男声,声音不大,可隔着一道门清晰地传到豫王耳朵里:“王爷,我可找了你很久了。你也是时候想起来了。”
肖淮眉头一皱,飞快扒着车门跳下去,可只能看见一道黑影消失在长街尽头。
他想了想,生怕这会是个陷阱,还是决定留在车厢里。豫王听见那个声音,浑身如遭雷击,然后头便剧烈地疼了起来,他该想起什么事?
那件被他遗忘,封存在记忆里的无比重要的事,究竟是什么!
第75章()
两日后;安岚特地挑了件牡丹穿蝶缎面小袄;织锦斗篷在颈上围成一圈白狐毛;赶了个大早;就随李儋元一起进了宫。
步摇上嵌的大红宝石倒映在永寿宫前的金砖之上;安岚小步跟着前面指路的宫人;偷偷看了倒影里自己的模样;然后轻吐出口气,她许久没做过这么隆重的装扮,这时只觉得头上的首饰重得要命;低头太久了,脖子都有点酸。幸好,这条通往永寿宫的路她前世走过许多次;对见太后那套礼仪还能回忆起不少;甚至她还知道不少太后的喜好。
这时,藏在衣袖下的手指;突然触到带着凉意的肌肤;还有些怔意时;李儋元将脸贴过来柔声道:“别怕;待会儿就算你出了错;我也会帮你挡下来。”
他以为安岚是在害怕等会见太后会失礼,趁没人留意;手钻进她的袖子,握了下她的指尖视作安慰;谁知刚想收回来;安岚却顽皮地缠住他不让走。李儋元没想到她现在还有心思逗他,斜斜瞥了她一眼,两人的手在袖子下拉来扯去,终于惹得前面的宫人回头看了眼,然后又一脸尴尬地转过身去。
李儋元见已然如此,干脆把她的袖子撩上去,大剌剌地握住她的手往前走。这下轮到安岚慌了,这光天化日的,两人牵着手招摇走在宫道上,万一被来往的官员看见了,哪里还有什么体统。可她不管怎么用眼神示意,李儋元完全不理会,只在嘴角挂起抹浅笑。
反正很快就会是自家媳妇儿,就该堂堂正正地牵手。
永寿宫里,太后与皇后坐在高处,眼神睥睨下来,一派的高贵威仪,看着这那对刚订了亲的小儿女给自己行礼问安。
太后还记得安岚上次在赏花宴上的表现,心里对她留着几分喜爱,而且李儋元好歹也是她的皇孙,反正是个对太子地位毫无威胁的病弱皇子,也带上些无关痛痒的怜爱,于是伸手让他们免了礼,又笑着地招呼他们坐下吃些茶果。
太后则在旁默默打量着安岚,虽说她百般不愿将钟毓秀嫁给李儋元,可对着这位据说让三皇子日思夜想,赢了她那宝贝外甥女的女子,还是忍不住多关注几分。她不得不承认,这女子除了没有将军府那样的权势靠山,容貌、仪态都能在京城那群贵女中拔尖,谈吐也十分得体,看得出肚子里有货,却又聪明地不乱显摆。比起来,她那外甥女确实显得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显得有些幼稚。
她随手拿起块蜜饯,咽下了腹中一声叹息,突然嫉妒李儋元竟能选到如此良配。又转念琢磨着,要不还是和陛下闹一闹,让他将徐佩蓉许给自家儿子。毕竟徐佩蓉有家世加持,在这场比儿媳妇儿的暗战中才不至于输。
正想得唏嘘又感慨时,突然听见安岚对太后道:“安岚这次来的太过仓促,再想着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什么珍稀玩意没见过,于是自己调了瓶两瓶玫瑰香露带来。不是什么拿得出手的好东西,但将它掺在黛粉或是口脂中,不但能增添香气,还能令妆面保持得更久,洗掉以后,皮肤也会变得更加滋润细腻。”
太后来了兴趣,她平时最爱这些香料玩意儿,接过那个细颈红釉的小瓷瓶,倒了些出来抹在手背,又低头去嗅了嗅,然后露出惊喜的表情。
玫瑰香露在民间绝对是贵重无比,可到了宫里就像安岚说的,什么都算不得稀罕。但这瓶玫瑰香露却是由安岚亲手调出,闻起来好像格外不同,再加上被抹过香露的皮肤,很快就显得水滑触感,太后是识货之人,眯眼笑着问道:“你加了什么?”
安岚冲她福了福道:“我加了茯苓和白芷,都是能护肤的药粉。”
太后挑起眉,又在瓶口闻了闻道:“可是为何里面闻不出任何药味?”
“因为我还加了佛手橘和蘅芜香,这些都正好能中和药粉的味道,让玫瑰的气味更加柔和,馥雅而不俗媚,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身为六宫之首,自然不能和其他宫妃用同样的香露。”
太后笑得露出眼纹,故意调侃道:“想不到你香做得好,这张巧嘴可一点也不逊色。对了,蘅芜香出自波戈国,京城里可不好买,是你父亲帮你找到的吗?”
安岚羞羞看了眼旁边的李儋元,他开始替她说了不少话,这时插不进女人话题,正闲闲坐一边喝茶,然后笑着道:“这香啊,是三殿下特地送到我那里的。他记挂着皇祖母晚上总是难以安眠,听说这香能助眠安神,特地下人高价收购回来,嘱咐我帮您调成安神的香料。”
“哦?”太后转眸看了眼李儋元,这个她一向忽略的皇孙,适时用衣袖遮着咳了两声,脸颊有些赧意,于是心疼又感慨地拍了拍他的肩道:“难为你在外面,还想着关心我这个皇祖母,以后多进宫来看看,建府那件事,差什么就和皇祖母说,我盯着你父皇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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